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一 ...
-
一
竹南市多雨,就连冬天都会时不时下一场。
早上四点,小雨淅淅沥沥,雾气很重。那个女人又出来了,她穿着一件陈旧的羽绒服,牛仔裤,推着一辆锈三轮,朝菜市场走。那羽绒服四处漏绒,看起来那么单薄,那女人时不时哆嗦一下,似乎能证明这一点。
这是她每两天进行一次的采买活动,她经营着一家面馆,开在这个叫明各庄的城中村,这村子落后,像是竹南这纸醉金迷的虚假生活背后的真实写照。像这样的村子在竹南多得不胜枚举,如天上繁星,准确说,竹南繁华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可它们太过耀眼,顺理成章代表了竹南的一切,将这些村子藏于其耀眼光芒的反面。
村子里只有东西通畅的一条商业街,剩余的是绵延在后不知多少的平房。一到夜里,商业街就热闹起来,从城中心归来的游子在这里寻找各自的家落脚。商业街上的门店没有一个是好模好样的,全像是经过了风霜雨雪的摧残,开线的招牌,点不亮的霓虹,擦不干净的玻璃,都和那个女人相映成趣,仿佛她就是这里的化身。
那个女人是两年前搬来的,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叫霍桐。他们看起来并没有差那么多,但看起来相差不大的母子在明各庄的居民眼里不是件稀奇事,稀奇的是这个家庭没有父亲。
那个女人,信芳,她叫这个名字。常和人说她的前夫对她很差,她来竹南是为避难。过去种种,她倒是不避讳,时不时就和人提起那个总打她的男人,仿佛希冀着哪天男人找上门来,左邻右舍能够念昔日情面赶快报警。
霍桐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念书,他的成绩在学校极好,但在那种学校成绩好没什么用,何况他没有竹南的户口,到最后还要回老家高考。他的班主任劝他在高三回老家,竹南的题和他老家的题不一样,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霍桐始终呆在竹南,和他的继母一起。
那个女人在明各庄尽头开一家面馆,卖面条馄饨,馆子很小,她能力有限,早点和中饭都无暇顾及,只在晚间营业。不过在中午饭点敲开面馆的门,她一般也不会拒绝,她看起来就像个不会拒绝的女人。
她看起来是哪种女人?
她很漂亮,充满一种愚蠢和俗气,光是看她的长相,就足以推测编撰她的过去,她看起来像个落魄的小三,就是那种曾经给大款当过情人,又因为大款破产,她也随之灭亡的、毫无生命力的小三。她应该丰腴过,手持着上万的名牌,大摇大摆在商场里招摇,毫不避讳自己的身份。如今她一定是因为大款破产吃了很多苦。大树倒下,葡萄藤也跟着失去生命。于是她日渐消瘦了,一双手也起了茧子,躲在氤氲的烟火气之后,试图掩盖她的真正的过往。
如此这般的揣测在明各庄不胫而走,她来了多久,就被杜撰加编了多久。想要勾搭她的人自然很多,但都被她的宝贝儿子打了回去,她的儿子缄默生硬,有将近一米九的个头,光是这身高,就能吓退不少怂蛋,真的找上门撩拨地,都被她儿子的拳头揍过。
霍桐看起来不像那种人,哪种人?就是那种,会把人打得满地找牙的人。
他大多时候都将躯体隐藏在白色的校服衬衫里。他挺拔而英俊,像一棵雪松,有着生人勿进的气魄。因为他的英俊喜欢他的人很多,但在他差点把付飞揍个半死之后,很多人看见他都绕道走。对于那些会因为打架厉害而陷入痴迷的少女来说,霍桐的打法都有些过火。
不管打人始末的传闻如何,霍桐在校门口把付飞拦下,继而毫不留情地痛揍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学生、老师、门卫大爷,无一不看见霍桐第一拳下去,付飞的牙就崩飞出去一颗。血瞬间从嘴里呲了出来,喷泉一样,被雪地映衬得格外壮观,以至于很多人看傻了眼,忘了报警还是叫救护车。
付飞躲在暗处,凝视着女人出门买菜,太阳还没出来,路上的灯不怎么亮,雾气又重,这一切足以将他遮蔽在黑暗里。他在等待出击的时刻,但不是现在,因此他还可以再不动声响地看看她。他颇有兴致地尾随,看那个女人是如何摆动双臂的,如何迈步的,如何时不时在冷空气中颤抖的。
她看起来相当脆弱,这时候冒出一个劫匪,完全可以将她制服。到时候他要不要英雄救美呢?他没边没际地幻想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观察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推三轮的姿势,和人讨价还价的神情,拎不起来重物的为难。那时她习惯眯起一只眼睛,好像眼睛也在用力。他还知道她总在使劲之后会发出闷哼,惹人遐想。
等那个女人推了满满一车东西回来,就该他上场了。他在偶遇还是专门前来中选择了后者,他从不遮掩他的热情,就算霍桐会把他揍扁。他知道霍桐是个绣花枕头,虽然拳头厉害,总归还是要听他妈的,他妈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叫他买鸭他不敢买鸡。那么只要掌握了那个女人,就等于有了一个随时随刻可以哄骗的提款机,他认为这就是自己的目的——找一个提款机。以前这个提款机是他的外婆,现在是那个女人,信芳。
“姐姐!”他大言不惭,管自己同学的妈叫姐,无耻至极。
他惦着脸就去了,太阳已经露头,天亮的很快,路灯也亮着,似乎能照出他身上的寒气。他追上信芳的脚步,抢过信芳手里的三轮。“我帮你吧。”
“你怎么在这?”信芳惊讶。
“等你呀,刚才我就看到你了,我想你是去买菜了,我就在这等你呢,很沉吧,我帮你。”他笑着。
他有一双看谁都情深的眼睛,他靠着这双眼睛,赚了不少外快,他喜欢被人喜欢,他喜欢撩拨女生,喜欢看她们羞怯地笑啊闹啊,喜欢看女人为他着迷、沉醉,最好是发疯。
他没给信芳拒绝的机会,动作强硬,和信芳亦步亦趋地朝面馆走,刻意保持着一些距离。也不像之前,总是没完没了的说话。两人很不默契地一前一后,最后还是信芳讪讪地开口。
“你的伤好些了吗?”
“好了。”
付飞转头,冲着信芳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他的牙还没补,笑起来露出一个洞,滑稽,又有点可爱。
“你的牙...”
“唔,没钱补。假期要开始了,我可以做点日结工,不过先还姐姐的钱,好吗?唔,我是说,芳姨。”
“我出钱给你补吧,毕竟是霍桐打的。”
“哈哈。”付飞不以为意,“我活该嘛。”
信芳语塞。
“霍桐呢?”
“还没起。”
“那芳姨很辛苦嘛。”付飞说:“不过霍桐很争气,说不定以后能上大学。和我们不一样。”
信芳隐约觉得“我们”两个字听起来刺耳。她木然地又把话题绕了回去:“先把你的牙补好吧。”
良久,几乎是快要到面馆门口了,付飞看着那还未修好的玻璃门,突然道:“你不生我的气吗?”
那一面破碎的玻璃左门脆弱地挂着,被胶带敷衍地粘连,看起来随时会稀里哗啦的碎裂下来。那是付飞的杰作,用石头砸的。
信芳看着那破碎的玻璃门,摇摇头:“那我们就算两清了吧。”
“好啊。”付飞又露出小狗一般地笑容,那缺了一颗的牙,如今看来可爱大过了滑稽。
她试图和付飞沟通,希望付飞不要再来,不委婉地说,就是别再来烦她了,她没有什么钱,如果要薅羊毛,也不要逮着她一个人薅。她委婉地提到,她曾听人说,付飞被一辆豪华轿车送回来过。
即使话已经说到这里,付飞仍不接招。他知道怎么对付这个人,她就像个懦弱的债主,威逼利诱几句,不仅钱收不回来,又要搭进去一些。他只需要装成一个弱者,横冲直撞地抱住信芳,像一个懵懂的孤儿,就能获得原谅。
信芳的身体很软,很热,和他想象的有所不同。
多次交涉之后,信芳大概也放弃了,定义他为一张狗皮膏药。
被霍桐打过之后,付飞一直避讳着见到他。这会儿帮信芳将菜卸下车,安置到后厨,他便匆匆离开。付飞前脚刚走,霍桐就已经从二楼下来,他的眼睛微微浮肿,盯着信芳。
“怎么醒了?”
信芳迎上去,有些着急。不知道霍桐昨天忙到了几点,至少她睡着的时候,霍桐还在后厨刷碗,那无穷无尽的碗。
“他又来了?”霍桐皱着眉头,单刀直入。
信芳叹气,“忍忍吧。”
“难道任他摆布?”
“破财免灾。难道你看不出,他是个疯子。以前我老家,有个疯子,喜怒无常,和他差不多。”信芳抿嘴笑了笑,霍桐也被她说得心宽了些,“只能躲着,没办法,他们不要命的。他要的钱也不多。”
“今天要一点,明天要一点,哪里不多?”
“哎,哎。他毕竟是个孤儿了嘛。”
霍桐对这个解释还是很不满,信芳拍拍他的胳膊,她现在只能拍拍他的胳膊,霍桐对她,实在是有点太高了。
“你怎么会这么高了?”
“嗯?”霍桐还迷糊着。
“哈哈。”信芳笑起来,“太高了,不好找对象。”
信芳想他终究是个孩子,一提到恋爱,他就像个弹跳起来的松鼠,羞愤地辩驳,或是说信芳不正经。信芳嘻嘻哈哈地,叫他回去再睡个回笼觉。
她给霍桐报了寒假的补习班,地点是在城里,来回要一个半小时。因为霍桐要回老家高考,这是她特地打听到的辅导异地高考的补习班。
“起来了,看会书吧,清醒清醒。”
信芳敬佩地点点头。
她一边择菜,一边注视着霍桐。他正专心地坐在柜台后面,露出大半个脑袋,他看的十分认真,嘴里念念有词,眼镜时不时滑落下来。信芳一边看,一边思索怎么会有人这么爱读书。想她念书的时候,早上一般都在睡梦中度过。也许正是如此,她才混得如此糟糕吧。想着,她又升出一些欣慰,至少当时把霍桐带出来的决定没错,他决不能落在她前夫手里。
她前夫是个跑剧组的武术指导,有些真功夫在身上,喝醉了打起人来三分变七分,拳头打过来带着风。霍桐的母亲是一个不入流的演员。信芳见过他母亲的照片,是和她前夫在剧组的一张合影。彼时他母亲手里还捧着一束花,带着甜蜜幸福的笑容,依靠在矮小健壮的男人身边,仿佛一个美好故事的结局。他的母亲是个瓜子脸,五官清秀,在娱乐圈算不得什么。而她的前夫霍勇一张国字脸,更是一眼看尽,相貌平平。可这样两张脸搭配却生出了霍桐,他英气十足,一种周正的英俊。信芳思索着:霍桐和他的父亲霍勇更是天上地下,他那么矮,霍桐却那么高,他大字不识一个,霍桐却才华横溢,真是物极必反,哈哈。
等她回神过来,才发觉自己和霍桐的目光对视,她一怔,又嘻嘻地露出一个笑容。
“真的不用回去吗,那个补习班有用吗?”
“还可以。”霍桐淡淡道。
“其实也许...”
“没有也许。”回答得十分果断。
他知道信芳想把他送回乐中去,她甚至几经周折替霍桐打点了关系,可以将霍桐安插在一个寄宿学校上学,当然价格不菲。她费尽心思,只要霍桐点头,他就可以避开那个家暴的爹,在乐中一所还不错的学习上学,学的是正经高考用的题,不用现在大费周章。但他拒绝,他拒绝回乐中,严词拒绝。
于是就作罢了,比他想的轻松简单许多。
那是在麦当劳,信芳说想吃鸡翅了。顺便那时候也到了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刻。信芳问他到底要不要回乐中去上学,并生动描述着她是怎么找到她早年闺蜜,又是怎么千辛万苦说服闺蜜的老公帮忙,又是怎么在饭局上和那所私立学校的校长吹牛的,这一切,都是试图向霍桐证明她确实帮霍桐争取到了一个名额,只要通过入学考试就行,当然这对霍桐来说是很轻松的。
她很辛苦,为了自己。霍桐非常清楚,但他还是拒绝。
“好吧。”她笑盈盈地,并不恼火,“早知道先问问你了。白忙一场,哈哈。”
“对不起。”
“没事。”她回答。
这个回答太温柔了,太轻飘飘了。
她说完,手里的鸡翅就掉进了可乐里,相比起来,她好像更伤心这件事。
霍桐在柜台里面看书,就在刚刚,他和那个人对视,内心一下窘迫,慌了阵脚。脑海里高速运转,猜测着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看的,还是说只是恰好看了一眼。这会他学聪明,躲在书本后面,以她不会发觉的角度窥视。
屋里的暖气还算灵光,她穿着一件起球的白色高领毛衣,一件艳蓝色的塑料围裙,熟练地将油菜梗剪掉。他有些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只感觉到那个人的倦怠和萧索的轮廓。她应该是没有瘦,却无端看起来枯萎。她的头发挽在后面,碎发层出不穷,支棱着。她曾经抱怨竹南的水质太硬,把她的头发洗坏了。
他不禁想起那个无情的父亲。十三岁的时候,他流落在外,不敢回家。他的父亲不知道从哪又娶来了一个老婆,长得还算漂亮。那时候信芳脸上身上还有些富余的肉,看起来很幸福。
父亲学人投资做生意,赔个精光。追债的人找上门,把家里砸得稀巴烂。就是这会,信芳找到了他父亲私藏的十五块金条。说不出她是怎么找的,是不是纯纯运气好,总之那雨夜,她满大街寻找流落在外的霍桐,背着所有的金条,急得像热锅蚂蚁,想要带着自己私逃。那十五条金子,足以让父亲打掉信芳的命。
她拽着伞,除了头顶,其他地方都被浇得彻底。她气喘吁吁,在网吧找到霍桐。那湿漉漉的手、冰凉的手抓住霍桐的胳膊,连网费都没给,就朝着大马路上飞奔,朝着火车站飞奔。他们挤在一列拥挤的车厢,连厕所里都全是人,再仔细找找,好像还能从地缝里再薅出几个。
他们不得不紧挨在一起,为了赶火车,信芳跑得呼哧带喘,她那时还染了火红色的头发,像小熊猫一样挤在霍桐身边。湿漉漉的触感加上拥挤,列车里的脚臭和烟味都让人难受得昏厥,可她露出一个胜利者的笑容,让一切画外音都消退了。霍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仿佛被夺去了其他感观。他被蛊惑了,觉得如果跟随着信芳,就能奔向光明。
“我们跑出来了!”她激动道,雨水使她看起来更加清亮,“霍桐!我们跑出来了!那个王八蛋被人打得半死不活,也许他就这么被打死了,霍桐!”
他们两个家暴的受害者,紧紧贴在一起,霍桐好像还能听到信芳的心跳。她流泪了,激动的眼泪,逃出生天的眼泪。
“再也不用挨打,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她委屈地低吟,霍桐奋力腾出一只手,揉了揉信芳的脑袋。他的下巴被人群挤得不得不抵在信芳的头顶。他听见信芳的喃喃自语。
“苍天保佑,让他被打死吧,让他被打死吧。”
她猛地抬起头,带着未擦去的泪水:“他会不会找来,会不会?”
她看起来非常脆弱,而在刚刚,她又实打实地庇护了自己,带着自己逃出了那个家。霍桐心里阵阵酸楚,五味杂陈,总的来说快乐居多。他轻声安慰信芳,像在安慰自己的朋友,对自己的父亲发出诅咒。
“不会的,他死了。”
不要说信芳,就连他也经常做些父亲找过来的噩梦,但他们还是安稳地在竹南呆了两年,之后他要考大学。信芳笃定着,一旦考上了大学,他就有了依靠,优秀的他能够得到学校的庇佑,即便霍勇没有死,也不能奈何霍桐了。起初他不信,但因为信芳那么的认真,他也有些动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