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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我想结婚 ...

  •   我是个结婚狂。一枚戒指一束花一个婚礼一场酒席一个蜜月一段甜甜蜜蜜的婚后生活直至百年——如果结婚真的是那么简单的话。事实是婚姻没有那么简单,因此我跟“结婚狂”这个称号缘尽于此。
      但我仍然嚷嚷着我要结婚,当然,我只是为了那一枚戒指一束花一个婚礼一个蜜月。
      好吧,我承认这样看起来我很幼稚。不过我也只有16岁。花季啊,花季。人生的精华啊~这时候应该要好好把握!(好像有什么根本性的东西弄错了?)
      于是,我每个星期到老妈的咖啡馆打工的时候眼睛都处于一级备战状态——寻找我的真命天子。
      这个咖啡馆是老妈和她的死党嫣然阿姨合开的。地方不大不小一共两层。咖啡馆当然是欧式风格,连名字也一样:卡布奇诺。我知道这是一种咖啡的名字,可谁叫老妈和嫣然阿姨那么懒,直接拿店里的招牌咖啡做了店名(我想她们应该没构成侵权)。不过由于名字好记,知名度也高,所以她们的店子生意很好,有不少白领和有钱的大学生高中生跑来消费。这里真的是我的理想天堂啊~当然,除了他以外——嫣然阿姨的儿子程宇杰。没有他的话,这里就真的是天堂了。
      程宇杰,从小就出现在我身边的恶魔。天生跟我八字不合,我要走东他一定走西。能取笑我一定不会为了他喜欢的卡通片而离开,能欺负我一定不会为了他最喜欢吃的冰激凌而跑掉。总之,这个人跟我凑到一起不大打出手也会大吵一场,完全不会顾及我是个女生。而由于我们母亲的教育方针的共识,我们在同个地方打工。说实在的,我真的想一头撞死在卡布奇诺的店招上,可惜太高了我够不着。两个母亲的教育方针的共识是什么?当然是时下最流行的观念——让孩子吃苦。当然这话从嫣然阿姨口中说出来我还比较相信。可是我那亲爱的老妈也参与了,不禁让我怀疑起这个教育方针的原始动机。
      我老妈典型的金牛座,不是说她勤劳,而是说她爱钱。据说当年老爸想浪漫一把,打算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请她到去五星级酒店吃烛光晚餐,结果刚跟老妈走到门口(很显然老妈之前是不知情的),老妈就把他扯到一边,说:“你打算在这里吃?”老爸当时还以为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竟然有个这么浪漫的老公,于是用力地点了点头,等着老妈扑上来给个香吻。结果听完后面的话他差点没吐血死掉。老妈一脸凶狠地看着他:“说!你藏了多少。”老爸一脸呆相地看着她:“什么藏了多少?”“私房钱!”老爸满脸黑线地看着她:“拜托,我的工资90%都给了你了,还哪来的私房钱?这是我存了一年的零花钱!我每天多走N个站,力求搭到1元钱的公车,吃饭一个星期也就那么两天是有荤菜,裤子破了也没舍得买,就是补补将就着过了,我现在穿的袜子还是穿底的。要说出去别人都会笑死,堂堂的五星级酒店经理就过得这熊样,我容易嘛我。”要说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谁,不用说肯定是我妈。当场她就转变策略,那个凶狠得能把老爸吃下去的眼神立马换上星星果冻眼。“老公~我错怪你了。亲爱的对不起嘛。我都不知道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我真的是太笨太迟钝了。你打我骂我吧,我不会还手不会还口的,也不会恨你。”老爸马上安慰起她来,早就把刚才发的火抛到了九霄云外。“宝贝,我不怪你,不知者无罪嘛。我们进去吧,不要哭了哦。”(拜托,老妈自始至终都没想过要哭)“不行,你受了这么多天的苦我一定要好好地补偿你,走,现在我们去超市还来得及,我给你做好吃的。”于是本来设在五星级酒店的烛光晚餐就转移到了家里。而老爸那些省下的钱也自动跑进了老妈的小金库。到现在老爸在为那些充公的钱心痛不已。
      唉,老爸啊,取了这种老婆你就认了吧。饭不会做,衣服不会补。家务现在都是我和老爸在做,她就幸福地翘着脚丫看她的肥皂剧。我问老爸当初为什么会娶这种女人。老爸说因为可爱。我又问为什么结婚这么久你没想离婚。老爸看着我反问道:“你想我们离婚吗?”我说:“如果我说是的话呢?”老爸笑了笑,说:“恐怕你要失望了。”“为什么没有想离婚的念头呢?”“因为你妈妈是个很好的女人。”她好?我想老爸一定在这些年被她折磨疯了。“你还小,还不懂。”“不懂什么?”“怎样去看一个人。”看一个人还能怎么看?她的一言一行不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吗?“其实我不想你们离婚,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老爸为什么不会讨厌有时的老妈。”“这个啊,以后你结婚了就会明白了。”说完他就伸手摸摸我的头。真不明白我已经16岁了,为什么他们还把我当小孩子。
      我和程宇杰的零花钱都是在卡布奇诺里赚来的,不过我们还是有小小的差别。我是大堂里的服务生,他是负责煮咖啡的,晚上就演奏钢琴给客人听。所以我一个月的工资仅有120块,而他基本工资就有160,还不包括他的那些FANS送的小礼物。正所谓知识经济,我可算是领教到了。一个礼拜打一天工,由于我和程宇杰是同所高中的学生,他高三我高一,星期六学校都要补课,只有星期天有空。于是每个星期天我都要看着那些女白领成群结伴地过来听程宇杰演奏。什么嘛,鸭子一只。那些女人不知道是什么眼睛,虽然程宇杰有182的个头,脸也算是眉清目秀,穿上店里的西装就象是模特。但是她们也不看看这个人的人品,真是次!这个年代帅哥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品!我在心底大吼。人品,对!人品。好男人就应该象程宇杰的哥们梁烨廷那样。风度翩翩,家庭条件优越(据说是个千万富翁的儿子)。身高跟程宇杰不相上下,长得一脸书卷气,比起程宇杰那张运动型,像是被什么挫得咛踅┯驳牧忱此挡恢蒙霞赴俦丁4虺錾岳次椅ㄒ灰淮吻煨页逃罱艿某錾褪且蛭红峭ⅲ衷诿扛鲂瞧谔焖蓟峁矗米乓槐臼榭瓷弦惶臁3逃罱埽阌Ω酶行涣红峭ⅲ挥兴阍缇捅晃易缰渌懒耍?
      我认识梁烨廷是在一年前我来这里打工的第一天,那时程宇杰已经在这里打了两年的工了。也就是说梁烨廷已经光顾这里两年了。老妈下了规定,让我在一个月之内把所有的老顾客记住,并和他们打好关系。那个月真的是很惨,比上初三还惨。要记住每个顾客的喜好,他们的生日,还有一些私人的基本资料,照老妈的话说这叫做数据库营销,也叫关系营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我想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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