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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今 ...

  •   今天是我的三十四岁生日,也是我认识先生的第十七年。
      我们相遇在阴雨绵绵的六月,正值梅子黄时雨。
      我在车站遇见了一位少年,他用书包挡在头顶冒雨跑来,目光灼灼,眼底含笑,叫人一眼便沉沦进去。
      此后每天我都能在车站遇见这位少年。
      他喜欢敞着校服外套,斜挎着书包,耳朵上半挂不挂的缠着一串白色的耳机,笑着和车上的熟人打招呼。
      我则躲在黑框眼镜后面,藏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偷偷地打量着那个干净的少年。
      车上的人有很多,但再多的人也挡不住他的耀眼,他仿佛生来就应该位于舞台中央,一颦一笑都动人心弦。
      可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甚至有点招人厌的书呆子,除了一个还算拿得出手的成绩外一无是处。
      从小到大几乎所有人看见我都只会摇头:“这小孩太呆,跟他爸妈一点都不像。”
      是的,我的父母是众人口中的精英夫妻,长袖善舞,八面玲珑。
      就连他们自己都偷偷怀疑我是不是被抱错了。
      他们以为我不知道他们曾偷拿我的DNA样本进行亲子鉴定,他们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去掩饰他们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失望。
      但其实我都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我就是这样一个沉闷、不解风趣、呆头呆脑的人。
      我喜欢把自己藏在黑色的宽大的衣服里,就像是那个书本上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样。
      可少年时期的先生却喜欢穿各种浅颜色的衣服,带着一种不同于高中男生的干净清爽像一阵风一样掠过盛夏的树梢,将我从梢头隐秘的地方带入缤纷的世界。
      我喜欢这样的先生。
      我在拥挤的公交汽车上偷偷喜欢他,我在烈阳高照的篮球场躲在他的后援会末尾偷偷喜欢他,我在升旗时的演讲台下偷偷喜欢他,我在长满紫藤花的长廊里偷偷喜欢他,我在考场上注视着他的背影偷偷喜欢他。
      没有人知道,我为了他拒绝了父亲示好的接送,坚持早起只为与他同乘一辆公交。
      没有人知道,我为了他乔装成另一个人去支援他。
      没有人知道,我为了他努力训练,只为成为护旗队的替补,与他更近一点。
      没有人知道,我为了他自告奋勇承担了户外卫生员一职,只为去看看紫藤花下的他。
      没有人知道,我为了他,发奋学习,只为了能与他前往一个考场。
      我像一个溺水者一样,贪婪地想窥得最后的希望。
      又像一个卑鄙的变态,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获得一种扭曲的满足。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愿意了解。毕竟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也不愿去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不是吗?
      我就这样隐秘而又病态地藏在角落里陪着先生度过一年时光,在蝉鸣盛夏中目送他越走越远。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会结束在那个盛夏,结束在一个阴郁的沉闷的少年心中。
      但是结局并没有如期到来。
      他高考失利,我们去了同一所城市,甚至在同一所大学。
      我不禁遐想,或许我和他真的有着一种特定的缘分呢?
      他通过校友群加了我:同学,我记得你,我经常在学校遇见你,真的是好巧啊!
      他认得我,他竟然认得我!
      我像是跌入了一个甜蜜的童话世界,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如此梦幻,我屏住呼吸不忍心戳碎这完美的泡沫般的梦境。
      大概是因为校友的原因,在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他似乎格外的亲近我。
      我像是一只从来没尝过蜂蜜的棕熊,受宠若惊地沉溺于突如其来的甜蜜。
      我有幸和他进入了同一个部门,也有幸和他有大部分课程重叠。
      我们仿若兄弟一般亲密,却又止步于兄弟。
      他看不到我暗处的眼神,也看不懂我无意的举动。
      我贪心地奢求更多,却忘了我没有资格。
      “他是我最好的哥们!”
      我看着他不加修饰的笑容,忽然就红了眼睛。
      “是啊,我是他最好的哥们!”
      也只是哥们……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大学四年里我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个小弟的角色,将所有旖旎、不堪的心思藏在无人知晓的隐秘角落,装作风轻云淡地和他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话,也会打趣他的感情生活。
      但没有人会看到我扭曲痛苦的心。
      在遇见先生的第五年,我做了一个“叛逆”的决定——出国。
      他似乎有点生气。
      我不擅长哄人,即使是在伪装开朗活泼的这么多年后。
      我像又变成了那个套在黑色罩子里男孩,手足无措地看着我心上的少年。
      后来我还是走了,像是一个勇敢的懦夫。
      我能像一个斩龙的勇士一样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却不能像一个骑士一样贴身守护。我只能耗尽我所有的勇气去做个逃兵。
      国外对同性恋的包容性很高,我甚至还和一对同性恋人做了朋友。
      但是我和先生却渐渐淡了联系……
      在国外那段时间里,我们像大多数人一样,因为时间和空间距离变得疏远,共同话题的缺失和生活的不再交叉让我们一再相顾无言。
      直到有一天,先生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辗转多方我才打听到先生遭遇家庭变故,毕业之后便失去了消息。
      伦敦的雪飘过了几遭,日复一日的平淡的生活冲淡了回忆,大雪淹没了故人的足迹。
      我与先生唯一的联系只有这孤独地挂在天宇之上的明月。
      但是,你相信奇迹吗?
      我不信奇迹,但奇迹确实降落在我身上。
      在我独自生活在伦敦的第五年,我在花园里,透过挂在栅栏上盛开的蔷薇,看见了一双清澈的眼睛……
      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日照金山,但那一瞬我仿佛真的看见了世界上最壮观的景象:仿若雪山崩塌,仿若海啸波涛,仿若诸佛现世······
      他来了。
      我以为他会走,但他没有走。
      我们住到了一起,以朋友的身份。
      他在伦敦开了一间咖啡馆,经营着一间花店。每天早上醒来,客厅的桌子上总有一束蓝色的花和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餐。我们会在彼此闲暇的时候相约出去,有时去看电影,有时去骑马,有时一起驾车去看看乡下的田野······
      他会在圣诞树上挂满装饰,在圣诞树下堆满给我的礼物。
      他会在万圣节准备一篮子糖作为“不给糖就捣乱”的礼物。
      他会在元宵给我做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
      他会在除夕十二点揽着我跨年。
      他会在清明的时候陪我飞回国去祭拜父母后安慰我,再去祭拜他自己的父母。
      他会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大捧蓝色的花和一个惊喜的生日派对。
      他会在······
      我沉溺于这场梦幻的现实,惶惶不安。
      我以为他会走,但他没有。
      我们谁也没有打破现在的关系,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忽然有一日,他指着电脑上的一张图片笑道:“还记得附庸吗?”
      我望去,是一张初中的历史书截图,也笑了:“怎么?开始怀旧了?”
      却见他大步走来,深深地看着我:“我想成为你的附庸。”
      我浑身一颤。
      去见他单膝跪地,引导着我双手合拢将他的双手包住,声音掷地有声:“阁下,我是您的人了。”
      我以为他会走,他却用行动告诉我他不走了。
      咖啡馆和花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而每天的早餐和那束蓝色的花也逐渐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我们一起去过很多地方。
      我们一起认识了很多人。
      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年。
      我牵着他的手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这就是永远······
      我以为他不会走,他却走了。
      毫无征兆地飞了出去,血色染红了蓝色的花瓣,打碎了一切。
      先生走了,逝于我的第三十四岁生日,兜里藏着一枚没送出去的戒指。
      曾经有人告诉我这蓝色的花名为鸢尾,花语为仰慕。
      我不相信,却是真的。
      后来偶然在旅途中听人谈起在他们的那个地方,蓝色鸢尾代表着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
      我不相信,却也是真的······
      蓝色的鸢尾在风中摇摆。
      我想,先生应该等着急了吧。
      我得去哄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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