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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意识到我是一本小说的路人,是在我死后重生的那一刻。
一个自称来自未来的系统告诉我,这已经是我死掉的第三百六十六次,每一次都是以路人甲炮灰各种姿势替主角们死掉。
系统说想活命就要抱紧主角大腿。
首先那几百次我不知道,然后说一下第三百六十七次的我。
我是一名勤勤恳恳007牛马。
我上班被周扒皮骂,下班被父母骂,但我依旧对生活充满希望。
然后刚付了房子首付,沉浸在老公孩子热炕头的幻想中。
就被五马分尸冲进了下水道。
理由居然是反派错把我当成了女主……
老天啊,我这么普通,还有一脸雀斑,反派是眼瞎了吗。
当然,我心里清楚根本不是反派眼瞎,而是主角光坏和路人甲炮灰的缘故。
是的,小说里炮灰没有人权,一切的一切都是主角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所以呢,我就要跪舔主角吗?
大家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可是去他大爷的!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于是我决定要发疯了。
当然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第一步,肯定是从主角下手。
但我万万没想到,原世界的小说居然是一个百合小说。
主角是女的。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同。
应该,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