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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送食路上(完) ...
·完结篇
贺明归怎么想不明白,明明是孙清入赘,倒像是自个当了他孙家的媳妇。
下位不说,还总被喜欢啃骨头肉的人啃咬,落个红印。
不是不舒服,也挺愉悦,就是,就是太明显了,总要穿个长领的衣袍。
与别人一起走,偶尔也会得到惊奇的一枚赞叹:“你家…媳妇挺热情的!”
媳妇,媳妇!
真是自家媳妇也好,那牙印哪里像个媳妇。
他已多次恼羞成怒地写信向他责问,却像打在棉花团上一般,孙清总乖乖地接受,人前叫他相公,人后……又脱掉了壳,疯狂地唤着媳妇。
人前给足了面子,只是人后占了少许便宜。
做丈夫的要包容。
毕竟他真是贺家默认的男媳妇,也是自个决定与其走过千山万水此后余生的伴侣。
这可以包容,在适应后,又发现了他是个面瘫!
虽粗眉大眼,挺鼻深目,有着一副硬朗的外表,也拯救不了他。
笑时像抽风,哭时也像抽风,只有不怎么抽动肌肉的表情才像是有了回魂药,英俊帅气。
虽然,因这只有孙清才具有的特点,贺明归也轻易能将媳妇与他人区别。
并再也没有被他发现自己脸盲。
但他有个坏习惯,总爱在做那事时,情绪激动。
那真的太扭曲了,几度成为他的夜中噩梦。
在过了几个月后,终于又适应了。
但后来又发现……
他想着,又第九百次从紧抱自己的某人怀里挣脱出来,全身都热出汗,脸红红的。
恨恨地学着他那样,不过却是咬了重重的一口。
夏至,又不是寒至,抱那么紧做什么,生怕我不熟?
他想催他起身,却在孙清一睁开眼时,望着满眼情谊,又害羞地再咬了一小口。
动身啦,说好今年去“天下绝味包”包子铺吃包子。
吃完包子去书简书肆见书啦!你的功课也还没考呢!
孙清应着,却只想先与他温存一番。
然后……
只一惊叫,有人忙将帘子拉下,却被抱住,对目而视。
他还是哑巴,房里只有某人没良心、化为饿狼的意乱情迷的混帐话和吱唔的响声。
·
孙清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蹲守三个月,终抱得美人归。
美人美而不知,可爱又大胆,纯良又乖巧。
除了偶尔的拒绝,什么新奇玩法,总是乖乖的照做。
不出人所料,自家媳妇最喜欢的东西果真是包子铺的肉包和豆沙粥。
自从到了洛阳,自家媳妇无时无刻在心里怀念那家的美食,有时竟不自觉地在用于教书的誉纸上写了菜单。
当回过神来一看,竟像脸上上了红妆,眼角微翘,红着脸避着话题。
孙清明白自家媳妇是想吃以前成南县的“天下绝味包”的美食,但这路途遥远,终是难以送来。
他只得在那后二天,安排船家,带自家媳妇去那吃一顿,得到了媳妇惊喜的拍肩。
虽说是去吃一顿。
但时间过去太久,他对这事其实不抱有希望。
可能店关了,也可能换了人做庄。
即便吃不上,故地重游也是极好的。
意外地是那家店竟还开着,东家也没换。
不待交流旧情,就当了一回熟客。
然后,吃了一顿又一顿,干脆在店旁小院住下了。
盘缠还有许多,还能再住几个月。
几个月又几个月,带来的盘缠没了,到贺家的钱庄又换到了盘缠。
又过了几个月,他们在这儿待了二年又五个月。
没有人打扰,除了偶尔缠着媳妇的学子们,白日,无论是到街头各处闲逛,陪着媳妇走着小巷,到书肆买书,楼上听书都是他们两人世界,从巷头走到巷尾,从城里走到城外。
没有宵禁的夜里,他们像将以往不曾在一起的时光都补回来似的,一步又一步地往前走。
长夜漫漫,退了斯文纯情的场,倒是流氓恶犬时不时换了装进了他们的呓语。
从白天到黑夜,共享着难得的闲遣。
他们并不总是这么不加克制,更多的是灯下的书信传情,谈着无聊琐事。
他很想在这里继续住下。
·
虽是这样想,但老丈人却通过书肆掌柜发来了一封书信,内容大概是:速归,甚是想念我儿,已二年五个月了,回家看看。
后来他们回了洛阳,带着那店里的老伙计的两个小徒弟,打算在洛阳开一所包子铺,只为了留住一口美食。
孙清有时很想知道当初自家媳妇为何要到城外去,所以他直接了当地问了。
贺明归却也忘了为何到城外去,他总喜欢在书肆里,几乎从不外出。
直到贺明归见到店里送餐时的温盘,这才有种记忆复苏的感觉。
他立马挥墨提笔在桌上写了一段又一段,真诚又认真。
有时抄写太入神,开始的温盘总是温不了太久,凉掉的包子没有热腾腾的好吃,总会剩下一个。
我想更好的温盘会不会保温更久点。
我想吃热腾腾的包子。
工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那时我听小生说,城外有个做工好的工匠,虽是女儿身,却当得起工匠的名头。
我想请她帮忙做一个更好的温盘,所以就到城外去。
到半路却百密一疏,发现没有带伞,雨阻了路,只得到附近的庙里躲雨。
庙很小,很脏乱,还有不知谁家在庙里养了鹅后遗留下来的鹅臭味。
我很难下脚,寻了一处干净的地坐下,也是不好,起风时鹅毛总是乱飞,呛了好几次。
雨个不停,远处的城墙也像被雨冲洗,白得像玉竹。
我心里担忧工匠铺关门,却走动不了,只能听着雨声,数着声响,却听见水滴砸在碗上的声音,回头一见,才发现有人在身后。
就躺在草铺上,如果不是腹部起伏,我倒以为是个假人。
没错,那人,也就是你。
我认真去瞧你,你却感觉不到似地朝周边望。
我们对视过许多次,你总是自然地将视线到处绕。
双眼无神,什么也没发现。
了无牵挂,视外物于虚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我幼时中了风的幼犬,它死时眼里不是不甘,而是茫然。
我由此联想到了许多,有墓碑、土堆、荒地、干草席。
我怕你就此死去,想为你找点事情做。
当时成南没有贺家钱庄,书肆也并不缺伙计杂工,正巧前天听人说钱老板想找个伙计,就拜托了钱老板,让你去了。
我猜你没有户籍,就自作主张地放了押金。
请不要多想,钱老板不是因我这押金才雇了你,而是你确实符合他的要求。
只是在重新上户之前,终是只能先如此。
如此,你可明白了?
当贺明归写完全部时,孙清的眼圈却红了起来,掩饰地背过身,久久不作声。
贺明归心里也起了酸意,像安慰似的主动地探出手去,将手藏在两人袖下,牵着晃了晃。
不要不开心了,快快好起来。
你还有我呀。
孙清的指尖自然地顺着他的手腕往下,轻柔地抚过手骨,反手握住了自家媳妇的手。
心里念叨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言
孙清:我这一生有过两次新生,一次启于断脐,断于洪水,一次启于雨夜,断于棺木,我确信不会有第三次。
贺明归:但我有其三,为三怕,怕饿怕疼怕…我家媳妇哭。
·他们颜
贺明归:丝绸暗纹长袖袍,束发简约一玉簪,浅余腮边发,柳叶含珠,唇如点绛,笑若桃花,脸似洋桃,性亦然。(洋桃:夹竹桃)
孙清:亚麻布着身,齐发入帽,浓眉大眼,褐肤宽肩,身材高大,英气俊质,略带郁色,却生机盎然,似河中磐石,内敛坚稳。(代入你眼中的高颜值硬汉即可)
·他们思
有人说,我这一生在遇到他之后,开始毫无斗志,不发点狠劲去掌管钱庄,只一心逗他开心,扮演着只有局中人才会沉迷的戏。
我承认到成南县去,目的不纯,是想拉拢更多的学子,用钱财帮他们开路,做个恩情。
加上,爹爹已与齐三王爷商定谋反的一事,我自知此乃大不敬,但事也至此,可没有什么后路可言。
我虽不会受人欺辱,但因哑巴缺陷,总还是会被人偷偷用异样的目光注视。
这里不是洛阳,天高皇帝远,我只得忍着,在摸准了其中某个领头的学子愧疚的点,在某天半夜,装作坚韧不拔,无怨无悔的样子,似与他人言。
面露崇拜,暗露伤心。
我虽是钱庄之子,但我还是向往做个文人,就像……可惜我哑,也是个商户。
事情比预想中的顺利,我在不知不觉加入了他们的活动,写检书、作怀古伤今的诗、送名士抄本、玩飞花令、饮酒作乐。
也渐渐地成了中心骨。
时机成熟,我提议办个与其坐以待毙,眼睁睁见一代朝阳西落,不如联名上奏,在青史上博个好名声。
并没有一呼百应。
只有好名声的诱惑,众志成城的欺骗。
以及法不责众的劝说和侥幸。
我们很快兴奋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讨论,将众多事情安排好。
一切就待联络线人。
但我曝光了全部,这种事情果真引发圣怒,或者说是掌权的太后感觉有什么脱离了掌控,动了怒气。
以谋逆的罪名入狱,三审过后秋后问斩。
学子们不敢相信,各有各的悲样,有太多太多的疑心和愤懑。
我这么做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齐三王爷能进京,扯个大的旗帜,私自进京可是违抗圣令,不够正派,容易被打成乱臣贼子。
我问心有愧,犹豫纠结地不寝不食,最后才咬了牙比计划迟了三天才动手。
期间,幸亏有人送了我烤鸭,我才没有猝然长逝。
我入狱了,为了逼真也为了赎罪,我拒绝了已被买通的狱卒的帮助,开始了我的狱中生活。
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有一个不知从哪冒出的甘愿与我一同赴死的傻子。
他叫孙清,是我的媳妇。
他看望了我后,为了我击了鼓,被杖责了二十,押入狱中。
我怕脚枷加重他的伤情,偷偷让狱卒在押往洛阳,才让他戴上。
他受了伤,却不说,总关心我的脚和手腕磨伤处。
他是个傻人,却也是我遇到过除父母堂亲外对我最好的一个人。
总说我好看,总盯着我瞧,总喜欢耍无赖,闹得我走不动路。
总不知自己俊,不爱惜自己的脸。
还面部过度受寒,生了面瘫这毛病。
如果我能开口,我必将骂他三百回合,从南到北不直走。
如果我……
算了,他不嫌弃我哑巴,我也就不嫌弃他面瘫了。
反正五十年后,什么皮囊和俗物都会入了土。
但现在?
我就爱怎么来就怎么来,想怎么逗就怎么逗。
管我有没有斗志,反正起初想掌权钱庄的心愿也是想要不再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我。
愿望实现了,甚至,我获得一个满心满眼都是我,不用说话也能懂我想法的恋人。
我没必要再为此太劳心劳力,钱庄的分红已经够我们二辈子用了。
再说,将钱庄交给更会管理的人不是更好?
——by贺明归
有人告诉我,想得到一个人的真心,就得以真心换真心。
我深以为然,所以我在追妻路上总是先行动,想拿一颗真心换。
我成功了!
有人又告诉我,男人要有事业心,不要总围着媳妇转。
事业心?那是什么?
可以讨媳妇开心吗?能知道媳妇喜欢什么吗?
如果是,那我打算有一颗。
嗯,难道是让我将洛阳的包子铺名扬四海?
好吧,这真的有点难,名扬四海的在成南,一时半会超不过。
等等我,我去学点技艺。
好像真有用!果然有事业心的男人最有魅力。
还有人说,男人不应该拘泥于一人,要红袖添香,万花丛中过,只余花香,不沾花叶。
等等,我怀疑你想哄骗我,让我做错事,好让媳妇另嫁于你!
好毒的心,好深的计!
抱走媳妇,不约。
我生命余后只要有媳妇就够,就一人就好了。
我总忘了介绍我自己了。
我来自潮西县的临海的一个小渔村,我爹是土生土长的渔民,我娘是外地来的一个教坊娘子。
他们生下了我,抚养我长大,我爹带我捕鱼撒网,我娘教我读书写字,却在一场洪水中丧了命。
我始终记得,那两双将我送上树枝的手。
我不能自杀。
官府并没有派人来这个小渔村,不知是被遗忘,还是什么。
等潮水退却时,我也成了名副其实的难民。
我只带着一本书,从潮西走到成南。
路上学着偷摸乞讨,却也每天饿得饥肠辘辘,半走半停,终于到了成南的小庙。
不是我不想进入城内,实在是我没有力气再行动。
真的太饿了。
整个脑袋发晕。
胃蜷缩着,将胃酸泛上心头。
一呼一吸间,嘴里似有血腥味。
我当时有点预感,我怕是明日就死在这了。
做一个庙里的孤魂野鬼。
专门吓着庙里避雨的人。
幸运的是,有个好人给了我一条活路。
遇到他之后,生活也变得更有滋有味了,让人回味无穷。
让我能在成南城中当个兢兢业业,为生活奔忙,不至于枯骨藏天穹的平凡人。
也有了媳妇。
你说,这样的恩情,我怎么报应才好?
起初以为他是画中仙,湖中月。
后来,我才知他是画中仙,湖中月不假。
但他又是童稚之作、闺中镜。
看似远在天边,却又平易近人。
我何德何能能有他相伴,怕是梦,怕是我已经死了,他只不过是我死前的幻想。
所以,我总爱抱着他,想确认他是否真的存在,想一辈子缠着他。
怕我再一次睁眼,他就消失不见,面前只有牛头马面,锁魂链。
只有冷凉的气息,死亡的味道。
我想将他融入骨子里,成为我身上的一片肉,一根肋骨,一个器官。
让我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带着他。
他也只能跟我走。
对……
哪里是我宠着他,明明是他纵容我。
纵容一个受过伤的,想被人温暖带回家的孤魂野鬼。
对我而言,金榜提名、腰缠满贯都不如遇见他——我的媳妇来得值!
我本无大志,乞求的只有与媳妇相互扶持过完这一辈子。
而下一世?
嗯,下一世的事还是下一世的我再考虑吧。
眼中人眼前事才是最重要的。
我这一世,只担忧怎样才能不先离他而去。
——by孙清
·作者言
最后,祝他们栽海棠,赴霜雪,听雨声,观星轮,春折迎春,夏抱荷花,秋看枫叶,冬绘傲梅,度人间烟火,共世世白头。
——END
狱卒:我收了两份钱,哈哈哈。
东家:嗯?怎么知道换了救命恩人后,就知道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是看到我的秃头害怕了?
贺千:算了算了,年轻人的事,就别过多瞎搅和了。(所以说,文中就只提了名?)
诗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应该很眼熟了,就不标注了。
ps:这章完结撒花,有没有被字数吓到的?
反正我自己是被吓了一跳,真的出乎意料了,这一篇后记好长呀!哈哈哈,不过写的好开心。
不太会写人物形象,要加强练习了。
对了,下一篇章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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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送食路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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