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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送食路上(IIIIIIIII) ...

  •   十九,阴。

      我本以为他忘记了我,却没想到他却拉着我手,在我手上写着字。

      他虽不会说话,眼睛却仔细地盯着我瞧,装满了话。

      我虽研究不透,却能感知出他在手心里写着什么。

      一点一横折提。

      言字旁。

      一撇一竖一横折钩。

      三横一撇一横。

      谢……

      谢最后的竖钩和点都似在手心上画着圈,似庙里卧着时动一动,鹅毛挠着手。

      痒痒的,带着不知名的麻意。

      是谢谢我吗?

      我就只是来看望一下,并没有做什么,就只像往常一样送点吃的。

      不及他从庙里救我一命之恩来得重。

      我才从东家那儿知道,是他推荐我到店里干活,还付了三十两押金在店内。

      他才打算雇佣一个难民,一个父母被洪水泛滥后孤身一人的难民。

      怪不得,我这个没有登记在户籍上的人,也能正常地收到工钱。

      不是从店里账上支出,而是从押金上扣的。

      三十两就为了我这么一个萍水相逢的人。

      我什么时候见过他?我和他见过面?

      哦,可能是哪时来庙里躲雨的人,那时我对外界并不敏感,只呆呆地沉浸在白梦里。

      可能是匆匆一撇,心生怜意。

      也可能是与人打赌,故作大方。

      但对于我来说,这都不重要。

      我只知,在那样一个阴凉的夜里,躺在庙里粗糙宽松的草铺,捧着一只缺了角的碗,喝着昨日接着的雨水的我被救赎了。

      那时,我眼前是一本掉了页的蓝皮线装书籍。

      我以为读书能充饥,翻着一页又一页,忍着饥饿固执地实现“忘我充饥”。

      胃却一个劲地将唱着空城计。

      我被东家找到,送了我饼和水,带我去东头的剃头匠那儿修整,换了行头,雇我到店里打杂。

      我头一回不被人歧视,还有自己住的地。

      我有了月钱,也有了伙伴,还能光明正大地到外头走动。

      当时,如果没有这及时雨,饥渴难耐旳我早早就死在庙里了,也无人问津。

      东家见我去看望,付了二个月钱,还将押金的一半递给了我,让我多买点吃的,替他去看看。

      我忘不了东家当时的表情,似是惋惜又似庆幸。

      我不是特别聪慧,无法推断出东家表情背后的含义,我只知我好像能再多看他一会。

      ……

      他于我有恩,我于他有情。

      我终是这么想了。

      原谅我的唐突,原谅我的自作多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送食路上(IIIIII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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