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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aw ...


  •   2)law

      作为一家孤儿院,Wammy’s house的设施完备得几近奢侈。这里应有尽有,医院、教室、老师、看护、罗杰会定期购进杂志和新上市的书籍以供我们学习,而孩子们之间流行的电脑游戏、精致的小零食也总是由渡分发给我们(我比较例外,前面说过,由于肠胃的大问题,我的饮食被校医严格的控制着),我想很有可能我们过着和正常的孩子毫无差异的物质生活,而真正不正常的,其实是我们的内心。

      Wammy’s house 的铁门,被铸造成一个小山丘的样子,对于还只有1米左右身高的孩子来说,它的高大几乎到了惊悚的地步。

      罗杰不允许孩子们随便外出,那扇门总是紧紧的合着,保持着山丘的弧度坚固的矗立在那里。有的时候,我会透过窗户对着铁门发呆,幻想它何时开启的日子以及伴随着门扇的开合而发出的嘈响。我想它一定会因为许久没被开启而生满铁锈,也许很快,就连孤儿院最有力的孩子都无法推动了吧。

      这是种让人感到恐惧的想法,而对于只有10岁的我来说,恐惧是无法言语的地狱。我不知道何从缓解,只能对着空白的拼图露出惊恐的表情。不过我想,其实对于孤儿院的孩子,恐惧这是种如影随形的东西,它狡猾的飘散在空气中,会伴随着水和食物一起进入身体,消化分解成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暂时的安逸永远提醒着不久之后即将到来的动荡,而我与其他人的区别就在于,我没有可以纾解这恐惧的东西。

      但是寐罗却对此很不屑,就像他不屑于我那总是高出他一点零头的成绩一样。

      在我们少的可怜的相处时间里,我曾自言自语似的对他说,

      “也许有一天,wammy’s house的铁门会与土地同化,变成坚硬的化石,而我们将永远困在这里,无法出去了。”

      他笑得很放肆,他叫我等着,自己跑了出去,我靠在窗户一边,看着一小团黑色迅速掠过荒芜的庭院,来到给我无限恐惧的铁门旁边。

      我一瞬间很害怕,想要大声叫他的名字,但我只是张张嘴,因为一下午都忘记喝水,嗓子干涩得厉害。

      我无法叫出声,但寐罗却突然回头,凶狠并轻蔑的瞪了我一眼,对我挥了一下拳头。
      然后他开始去推那扇铁门。

      无法推开,我本来就知道。一个十岁的孩子,即使压上全部的体重也抵不过粗糙的铁锈产生的摩擦力。

      我看着他拉开马步拼劲全力的样子,觉得如此鲁莽的他十分可笑。

      我并不想走出铁门。外面的世界对我没有吸引力。但同时我又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恐惧一扇不抱有期待的门无法打开,10岁的我根本就不能理解这些突如其来,本能一样的感性。

      但是寐罗果然不是笨蛋,他很快就放弃了,站在那里担去衣服上的土,接着开始试着攀爬铁门上稀疏的栏杆。

      结果是他是胜利者。他从顶端掉落到地面的时候发出极大的笑声,有点像尖叫,担那不重要,他站在铁门的另一端,而我站在窗户的这一段,那个时候正好凌晨4点,天空飘起浓重的雾气,他的容貌隐隐约约,声音却穿越一切,如同利剑一样向我射来。

      他十分大声的喊了我的名字——当然,是假名。

      “尼亚!!!!!!!!!!!!!”

      然后转身跑进了雾色里。

      那是寐罗第一次真正的离开我。

      寐罗失踪了整整一个星期,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两个男人,不,准确的说,寐罗是被这两个男人送回来的。

      其中一个人是渡,另一个放肆的提着寐罗后衣领,把他拎起来的男人就是我一直想要说的人。

      渡对我们介绍,这位名字叫做‘law’,是大学生志愿者,过几天还会有人陆续来到wammy’shouse,他们将在暑假期间一直陪伴我们,教授我们应有的常识。

      渡这么介绍的时候,被叫做‘law’的男人仍然用拇指和食指拎着寐罗的后衣领,后者无精打采的挂在半空中,眼睛闭得紧紧的好像害怕男人会揍他。

      就是因为他那么使劲的闭着眼睛,才会有那种想法。

      因为提着他衣领的那个人,另一只手正好整以暇的攥着一只棒棒糖,像猫一样舔得正欢,完全没有揍他的空闲。不得不说的是,law吃东西很没礼貌,发出好大的舔舐的声音,让我总是错觉——他在对小孩子们炫耀自己的糖果。

      我一辈子都没见过比他更奇怪的家伙,就算现在的我经常被利多娜他们暗地里叫成“怪胎”,我也不认为自己能比他更奇怪。

      他像一只海蜇,酷爱随时随地将自己缩成一个团,就连走路也要弯腰驼背,好像防备着谁会突然冲出来,向他的肚子来上一脚似的。

      这个人的怪异是贯穿始终的,首先称呼就可以当做一个开始。

      Law,法律——这是个挺目中无人的名字。而实际上,law给人的感觉,也差不多是这样。
      他好像不太懂得去体谅别人的心情,不太爱说话,做什么事情都是懒洋洋的,偶尔对比他小10年以上的孩子说教,言辞苛刻也绝无自觉。所以与其说是他选择了我和寐罗来照看,不若说是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忍受他,具体原因很难说清,好像我们三个人天生波长相合。

      我还记得那些大学生志愿者跑到孤儿院挑选孩子来教授的场景,law本来是站在人群的最后,他那副样子像是担心谁会先他一步将我们挑走,不得不承认,他那副略略紧张的表情让我稍微有点被重视的安心感。

      他向我们走过来,蹲下身,将那张苍白得有点恐怖的脸贴近我们两个,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

      “你们是被选中的。”

      事实上就是如此,虽然我和寐罗一直被瞒在鼓里整整8年,但是当L唯一一张照片公民注册照片被我千辛万苦的找出来后,我甚至没有感到太多的惊讶。

      苍白的背景衬得那个人的脸色更显阴暗,而发黑的眼圈,在我的记忆力,像是一种作为重要之人的标识一样,一直鲜明如往昔。

      L是我的家人,10岁那年初见的他,给了我这样温柔的回忆。

      我们相处得非常好,托他的福,那段时间我和寐罗的关系也比较不错,大概是因为他的言行一点也不像个成年人吧,有的时候我会怀疑他是否根本就是小孩子。

      但是law只有对待我和寐罗的时候表现的像个小孩。而只要他开始面对电脑和发信器,他那双深陷的黑眼会瞬间幽深起来。

      虽然这么说有点让人害羞,但我就是很喜欢这样的law,无论是纯真的他,还是眼神凌厉的他,都让我觉得,没有比这更真实的存在了。

      我喜欢他,那是一个孩子,对纯粹的东西,一种向往的本能。

      说起来有点可笑,在于law相处的短短3个月里面,他几乎什么都没有传授给我们。
      我一度觉得,这是身为前辈的不负责任,也可以理解成law他懒于去办麻烦又毫无意义的事情,实际上,我们三个人呆在一起的时候几乎都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书,有的时候寐罗会忍不住寂寞缠着law陪他去踢球,可是那个大男孩好像有点厌恶这种运动,我记得他曾经很不屑的称足球为“耍猴的游戏”,并为此狠狠的吃了寐罗的两记老拳。

      即使这样,他还是不会拒绝寐罗的请求,只不过偶尔会想尽一切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让他忘记去足球场这件事。不过大部分情况是,law暗地指示我吧寐罗的宝贝足球藏起来,然后他拉着我跑到一棵大榕树边,等到寐罗气急败坏的追上来后,再抱着我逃上树。

      Law喜欢爬树,他在树上简直就是只猴子。而我完全就是一个大包袱。我体育无能,生来身体协调能力很糟糕,但是没关系,law喜欢将我扛到肩上或者背到背上到处走,我简直就像是他的小行李。

      寐罗对这件事一向很不满,一开始是责怪law偏心,后来渐渐成了嘲笑我的借口。寐罗嘲笑我就像吃饭一样理所当然,我所不能容忍的是law也经常跟着一起瞎起哄。其实关于这一点,我直到现在还记得他给我起的晦涩难懂的种种外号,他很博学,也擅长利用自己的博学,虽然他就像我的同龄朋友一样,但光是“博学”这一点就足够我为此肃然起敬。

      或许那时我便已有所察觉,那个用law这个名字接近我们,装成志愿者整天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人,就是我们所憧憬的那个人。
      但是他既然决定撒谎,我也不愿多说,毕竟我和mello是不同的,对于别人的谎言,我总是有超乎寻常的敏感。
      就像超能力一样。

      不坦言自己就是L的law,或许这就是某种程度的害羞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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