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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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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黄国勇。父亲当年给我取这个名字,似乎是想让我心怀祖国且勇敢而又伟大。我的父亲,是江浙地区的柴米油盐等日常货物的最大垄断商,他常常周转于江浙地区的不同城镇。
一年暑假,父亲带我回到了我的老家,也就是他的老家,只因他又即将要承包下老家的所有日用品供应。可暑假还没结束时,原先居住的城市便发生了战争。父亲临走前只留下了“家那边开战了,日用品将急需供给,你留在此处安心读书,等太平了再回来接你。”寥寥数字,一大笔数也数不清的钱,以及一个匆匆的背影。那年,我也不过才十五岁。
父亲买下了乡里最大的别墅,请了三四个女佣来照料我的起居。于是,我便住下了。
开学第一天,身边的同学们便用一种崇拜又羡慕又嫉妒的目光注视着我走进课室。他们心里想的八成是为什么同样的年龄,他们穿的是家里一代代传下来的又破又旧的短衫,而我却穿着新式西装,脚上的皮鞋一尘不染。
每到课间或放学的时间,学校里的男同学便拥上前来,打水、系鞋带、甚至写作业,没有一样是我做过的。而女生们呢,则是趁大家不注意时偷偷往我桌肚里塞课堂笔记或是省下钱买的小零食。
恍惚里我有种大家都围着我转的感觉,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是班里最丑、家里最穷可是成绩最好的女生。因为常年帮家人做农活,她的皮肤和煤炭般黑。她的名字好像是刘小花,而她的人也像名字一样是全班人眼中的“笑话”。我不会像身边的人那样唾弃她,可是估计在我的心里我也没用正眼瞧过她吧。
我们的交集仅仅是每天中午都留在课室里。她是因为不好意思在同学面前拿出她的一块又黑又小,看上去就又硬又难吃的馒头,而我是因为好不容易找了个能一个人待着的安静地方。每次我们都擦肩而过,没人开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对话。
有天中午,她没有在吃她那馒头,我不禁好奇,朝她看了过去。她在看一本名为《飘》的小说,而馒头放在面前的桌上。飘?不过是东西飞上天了的意思罢了,我在心里轻哼。而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我是有多么鄙陋。
看她看得入迷,神色如痴如醉,我也被她吸引了,一直盯着她看。她不过是长得黑了点、痘痘多了点、头发刚好像个锅盖罩在头上罢了,也没和别的女生有什么两样,而她甚至眼睛里有种和别的女生不一样的光芒。
她看得认真,我观察得仔细,全然没注意到外面来了几个不怀好意的男生。他们偷偷打翻她的馒头,当她发现后正要生气时,他们已经吹着口哨坏笑着跑走了。她看着地上的馒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不一会,她捡起了馒头,朝教室外走去。
她不会是要吃了吧...我喉咙泛起阵恶心,可是好奇心驱使我跟上前。
她蹲在教室外,我悄悄地走到她身后,伸头一望,发现她正掰着馒头喂着地上的蚂蚁。蚂蚁们有序地前进,一个接一个地接过她轻扔的馒头碎。而她,正饿着肚子呢。
我不知道在我来这里前她经历过多少次这种事。
从这天起,我便对她充满了好奇。也是我,让我们开启了第一次对话。每天早上,我都会让女佣准备多些午饭,每天中午都换着借口分享给她。可无一例外,她都拒绝了。
因为每天都在观察她,我便渐渐得知每天放学她都待在教室待到最晚,等同学们走后她再把教室没做好的卫生再做一遍;经过学校鱼塘时,她会把家里多余的烂谷物撒到鱼塘里喂鱼;还每天都是被各科老师赞不绝口的学生。而她呢,从来都没什么反应,好似这都与她无关。
让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的,是老师举行的互帮互助活动。我的成绩在班上中上,抱着好奇,我选择了她做我的小老师。本该让人惊讶的事发生了,却没什么人起哄。可能他们在心里也默认了我本就是与他们不同的罢。
从这天起,我进入了她的世界。她不时会向我推荐各名著,向我分享各种理科我没见过的做题思路,甚至还会邀请我到她家骑牛,
“小少爷,你还没骑过牛吧?”
就这样,我和她一起步行了近一个小时,走回了她家。我过去从未走过这么远的路,可换来的是成片金黄的麦田,牛羊们悠闲的各态,以及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我觉得值了。
作为交换,我带她经历了她这辈子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尝西餐;第一次坐小轿车;第一次拍照。这张我们两的合照,被我们视若珍宝。我洗了两张,一张她拿着,一张我拿着。它们的存在,似乎是肯定了我们的友谊。
而同学们见到我与她成为了朋友,也渐渐与我疏远。虽然目光里还是带有羡慕嫉妒等许多复杂的神色,却不会再向从前般讨好我了。这样也好,我心里想道。
时间越来越久,我感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了刘小花。富家少爷爱上又丑又穷的农村女孩...可她热爱生活的态度,她的善良,她的聪慧又好学......小花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已经很久都不再是“笑话”了,而是漫山遍野绽放的普通而又热烈的野花。我深深地被她吸引着。
我们每天一起学习,一起讨论文学、讨论难懂的数学题、讨论未来。我们甚至还约定,未来要一起考出这个小乡村。毕竟我的父亲,也可能早已忘了我罢。
然而命运总是不公。
接近十八岁的那天,下了场暴雨。雨后,我收到村长的通知,说是接到来信说我的父亲已经在来接我的路上了。我又惊又喜,喜的是父亲原来并没有忘记我,而惊的是,恐怕我和刘小花,要分开了。
我带着忐忑的心情去上学,然而到了学校才得知刘小花不见了。全校师生,以及刘小花家附近的村民,都去找她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如晴天霹雳,当头一棒,又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凉水,全身麻木。
我不知所措,浑浑噩噩地度过了这一天。我多么希望她只是因暴雨耽误了行程便回家了,可这天晚上,得来了刘小花的尸体在河里被打捞上的消息。
人们说,这暴雨实在是太大了,上学路上的刘小花为了不缺席每一堂课,即使河水如何湍急她也不管不顾坚持要过河。不料想把命搭进去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听完的。我的两眼发黑,差点晕了过去。
我从未像这一刻般这么想随刘小花一起死。人们还说,刘小花的口袋里仍装着与我的合照,却已被不知是河水还是雨水打湿,变得模糊。合照背面勉强可以看得出来写着:好好读书,与黄国勇一起去到更高更远的地方......
刘小花的灵车在一个多小时后就开来了,而我的父亲也在一个多小时后到达了。说起来真讽刺,因为父亲的地位崇高,村民为了不让他沾染上晦气,刘小花的灵车还要绕路走。
原本见到父亲的我该兴奋又激动,可我出其地平静。“听说你们学校今天有学生过世了?”“嗯,一个同班同学。”说起来也可笑,我那极易破碎的自尊心到了这种地步还在占据着我的头脑。
欲喷涌而出的眼泪、想要对刘小花说的一大堆说不完的话...都随着我的沉默而消失不见。
父亲提议我去为她守守灵,毕竟当了快三年的同学。
在棺材前,跪坐着许多村里的人,特别是学校里的同学。在死亡面前,大家都变得惧怕起来,全然不见往日的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甚至有好几个同班同学小声地啜泣,说道为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抱歉。
我轻蔑地看着他们,走近了棺材。还未盖盖,我能清晰地看到刘小花的脸。她安详地微笑,是啊,痛苦都离她远去了。所有的欺凌,都再也不复存在了。我把一束最大最美、开得最生机勃勃的花,放在了她的棺材前。在我心里,永远永远,刘小花就犹如世间所有花般,美丽又芳香,足以让我记挂一辈子......
父亲顺理成章地把我带回了上海,我曾居住的地方。可是都物是人非了。
我读了政治,励志做一名有用的人,一名心怀祖国、勇敢伟大的人。在23岁那年,我也向梦想靠近了一大步。我如愿以偿地进了文学研究所,同时,我又是一名党员,还是政协的一名成员。
在我26岁那年,父亲把我介绍给了他的一位商界伙伴的女儿。她是外交部的一位外交官,她美丽、优雅、端庄,受过良好的教育,谈吐清晰而又大方。所有人都认为我们很合适,也许吧,我不知道。
婚后,我们过着平淡又安逸的生活,有了我们的两个孩子。
我们幸福吗?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很幸福。
可我瞒着所有人,将我和刘小花的合照放在了钱包夹的最里面。这一段不为世人所知的过往,这段也许是被我曲解为“爱”的过往......尘封在过去罢。
我轻闭上眼。
刘小花,黄国勇。我的泪水又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今晚,又将是彻夜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