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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驳斥长评地址:□//www.jjwxc.net/comment.php?novelid=642861&commentid=66896
    很佩服你们把意见说出来的勇气。那么我来剖析一下你的论点。你认为:
    1、过于理性显得冷酷无情,人不能太冷酷,时时刻刻只为自己算计。反例是见义勇为。
    2、福尔泰拿塞娅当替身自己也付出了感情,不能过于苛责。
    对于第一条,我们来打个比方,将人一生所拥有的一切,比如人品,才华,权力,地位,名誉,爱情全部量化成金钱,便于比较。
    以小燕子为例,她地位低下,没念过书,但会功夫,又跟紫薇是结拜姐妹,那么她这辈子就有10元钱,她想要获得什么,就得拿这10元钱去换。而紫薇虽然不会武功,却精通琴棋书画,还是皇帝的私生女,那么她就有100元钱。当然,如果没有认皇帝这个父亲,紫薇的100元钱里有90元是不能变现的,而小燕子冒认了父亲,等于占用了原本属于紫薇的90元钱。即使按照过去的法律来衡量,别人的钱财,别人的东西,也不能白占用的吧?以现在的法律来衡量,我们就算小燕子是“善意占有”,除非紫薇不追究,小燕子占用的东西,是一定要赔给紫薇的。可惜小燕子不但没赔,还挤占原本属于紫薇的部分,她们两个获得乾隆的宠爱几乎是同等的。又有人可以说了,既然是结拜姐妹,吃点亏也就算了。好姐妹好朋友之间确实不能太斤斤计较,但是心甘情愿地为姐妹付出可不等于既成事实的不计较。我主动请好朋友吃饭花的钱,是看在朋友份上花出去的,跟朋友硬要我请吃饭,一样是在友情上的付出,差别可就太明显了。
    而婚姻,在我这里亦可以看做合伙。假设尔康有60元钱,尔泰有55元钱,塞娅有90元钱,塞娅开始选中了尔康,而尔康不乐意跟塞娅合伙,尔泰跑来献殷勤,表现得比他哥哥更喜欢塞娅,那么把他的对塞娅的“真心”算作10元钱,总计65元钱,最终打动了塞娅。那么他后来的酒后吐真言等于暴露他的10元钱是虚假资本,本来合伙之后塞娅从尔泰得到的好处就没有尔泰从她那里得到的多,现在尔泰还虚报资本,这种合作还能继续下去?何况本来还没有合伙呢。
    至于梁祝,请注意,他们付出的,也只是他们自己的金钱(生命),而且是自愿的前提。马家与祝英台的合作,并不是祝英台自愿,她有毁约的权利。而尔泰跟塞娅之间,至少都是自愿,塞娅可没逼着尔泰接受她。既然自愿达成协议,没人逼你,那么就请遵守合同约定!至少虚假注资就是不遵守合同的表现。
    见义勇为,可以类比为拯救投资,别人的金钱在遭受损失,你用自己的钱去救别人,请注意这里面直接利益只有两方面的投入与获利,投入的是你自己的钱,获利的是你救得人,而且是你自己自愿去救的,并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你自己的钱,自己怎么花都是你自己的事,当然,你的家人也会有间接利益损失,但注意只要你花的是个人财产,他们无权干涉。
    《新月格格》里,努达海单方面要跟新月形成新的合作关系,可是婚姻的合作关系只能一对一。他与雁姬二十年夫妻,双方都在这种合作关系中投入了不少,新月取代雁姬等于雁姬这二十年的投资打了水漂,你是雁姬会乐意?当然,直接伤害雁姬的人是努达海,新月不是第一责任人,但她死乞白赖求雁姬接纳,等于让雁姬损失投资。努达海未必是新月的好合作对象,但没人逼她一定要跟努达海合作,是她自愿,她的损失,她可以自己承担,但她与努达海合作的前提是雁姬退出并且损失全部投资,她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
    愿落的《穿越新月格格之鸿雁于飞》说得很在理,你(指新月)不顾一切要与努达海在一切,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你付出一切的前提是别人先为你付出、牺牲,并且到头来还希望被你伤害的人原谅你,接纳你,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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