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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沈嘉瑜 是我喜欢陈 ...

  •   2017年7月14日

      今天是我三十岁生日。

      是我喜欢陈望津的第十三个年头。

      不知不觉间,我竟渐老矣。

      颂今在蛋糕里藏了戒指,他向我求婚,玫瑰,烛火,小提琴,太浪漫了,我不禁笑出眼泪来,最后叹息一声,对他轻声说,“抱歉。”

      他知道我不会有回应,心中难免失落,像一条可怜兮兮的大狗,垂着头坐在我对面。

      我与他,何尝不是痴人?

      他爱了我八年了,我却爱了陈望津十三年。

      如果我先遇到的是辛颂今,天秤又怎么不会失衡。只能叹,命运弄人。

      颂今送我回去,他说,他会一直等我回头的。

      我看见他眼里的水亮,也听出了他声音里的轻颤,真是固执啊。

      也怪我卑鄙,被人爱着,的的确确要比追逐着爱人更让人沉溺。

      我和望津是邻居。

      今天他房间的灯熄的很早,我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后进了房间。

      这个生日,过的倒是糟糕。

      打开灯,客厅桌子上放了一个精致的礼盒,低调奢华的黑金色,灰色绸带系的很有个人风格,我拆开,里面是一套高档私人定制的西装。上面放了一张纸条,工工整整的写着生日快乐。

      是望津送的。

      在他眼里,我永远只能是朋友。

      没办法,好在,望津不会爱任何人,可惜,他不会爱任何人。

      我和他人平等,却又更近一步。

      那么,如果石头心有消融的一天,最先听到它强有力的跳动的会不会是我?

      咚,咚,咚,一下一下,皆为我。

      罢了罢了,终是有些强人所难。

      2017年7月18日

      无意中听到公司的小姑娘谈论望津。

      说他一天天板着脸,又冷又严肃,虽然帅,却是个极其严谨的工作狂,多少喜欢他的人都被吓哭过,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降服这座大冰山。

      我没忍住笑了笑,我也好奇,什么样的人才能将这一颗石头心融化。

      反正,不会是我。

      我的办公室和他的办公室仅有一墙之隔,来往极其方便,平时一起吃饭,一起回公寓,搭伙方便,因此不少员工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这倒是一个我希翼的误会。

      但望津不一样,每次传出这种言论,他总会找到源头,扣工资以作警示,再由我这个和员工打成一片的老好人安慰一下。

      这公司是大四的时候与望津和一些老同学共同创下的,当初受了不少艰难险阻,好在熬了过来,如今正是欣欣向荣之态。

      颂今今日又来了,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盯着我看,我视而不见。

      临近晌午,他邀请我吃饭。

      我作势推拒,他强颜欢笑,做朋友一起吃饭都不行么?

      我又心软了,我问他,何必呢?

      何必,明明没有善果,却偏偏飞蛾扑火,固执的不撞南墙死不休。

      可是我们是一样的人,我道他不肯放手,他嘲我不肯回头。

      颂今的公司和我们比邻而居。

      最后是我们三人一起吃的饭,这种时候一向是安静的,望津天性冷漠寡言,颂今是无话可说,至于我,自是无法多言。

      吃完饭,他便回去了,我和望津一起回了公司。

      我们很少说多余的话,尤其是涉及感情问题,要么一方避而不谈,要么便有些针锋相对,他知道我喜欢他,也明确表示过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任何人。

      我都懂,可是我阻止不了,从我意气风发到而立之年,心里都是他。

      或许早就不是喜欢了,是我骨子里想要得到他的执念,斩不断,越理越乱,是汪洋大海的一片浮舟,是我最后的救命稻草。

      我一叶障目,自欺欺人。早就挣扎不出来了。

      2017年7月24日

      今天下了雨又起了雾,一眼望去阴沉又朦胧,有一种恍惚的错觉。

      因为天气的缘故,骨头生疼的老毛病又犯了,助理去接了热水。

      望津也过来了,他是知道我这毛病的,故而每次阴雨天他几乎都会陪我,或是亲自给我按摩。这算什么呢?次次这般见他我心里都会生出几分心虚感,仿佛是我卑劣的将他到的绑在身边。

      下午雨变小了,细如牛毛纷纷扬扬的落下,不甚清晰的视野让我有一种跨越时空的错觉,身边穿着西装挺拔严肃的男人让我有一瞬间回到十多年前的错觉。

      那时我们年少,他也是如此站在我身侧,永远的却后半步,像是让我大胆的往前走,仿佛无声在说他会做我坚强的后盾。

      “你在想什么?”冰凉的问句惊的我回了神,高大的男人俯视着我。不带一丝感情,年少青葱的泡沫粉碎,露出赤裸裸的残酷现实。

      我扯起嘴角勉强笑了笑,“没什么。”

      他没有再问。

      回到公寓我便匆匆的开了空调,气温被我调的高了些,我换上睡衣缩在床上,即使这样,那种侵入骨头缝隙的寒意仍是难以驱散。锥心刺骨,又冷又疼。

      晚一些的时候,望津过来给我送粥,我勉强的喝了一碗,然后睡的昏沉。

      2017年7月28日

      槐城的天气阴阴沉沉,有一种风雨欲来的压迫感,我索性趁病在公寓呆了几天。

      颂今天天打电话过来,唠唠叨叨的,有一种老妈子的错觉,我嗯嗯啊啊的答应着,他几乎要被我气笑了,挂电话之前说下午要来。

      然而没过多久,便敲响了我的门,刚一打开,他那只萨摩耶就扑到了我身上,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

      好不容易抱住它,那张大大的笑脸冲着我扬起,又傻又憨。

      颂今用一种委屈又幽怨的语气道:“你看辛九,就黏着你,都不认我了。”

      我弯了眉眼,说来也是有趣,明明是颂今的狗,却在遇见我的第一眼就格外黏糊,自此之后恨不得住在我的公寓,极其亢奋的来,不情不愿的走。

      我和颂今是08年认识的,他小我一届,是我带的学弟,一个很阳光的男生。初见时便乖乖巧巧的叫我学长,极其好带,没让我费什么心思。

      后来便随着我进了学生会,为我打打下手,自此便熟络起来。

      他是个很好的人,很优秀,阳光开朗,左右逢源,在大学这样的微小社会下他游刃有余却保持着单纯清澈,他很好,但是不应该遇见我,要不然他会过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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