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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天亮了,他 ...

  •   天亮了,他却睡着了。原本想同上一次那样,在何中祈没有醒来之前便离开,可惜这里毕竟不是那些陌生的酒店客房,这里是自己的阁楼,自己的床,闻着那熟悉的气味,精疲力尽过后,他到底还是睡着了。或者与其说是睡着了,到不如说是昏了,昏死了。

      何中祈先醒了过来。

      阳光的耀眼被浅色的卷帘挡在了窗之外,递进屋内的,是淡淡的暖意。阁楼被柔和的光晕染得文雅而恬密。何中祈环顾了一下屋子,原来他就住这么小的地方,还是间阁楼。整理的,到还挺干净。柜子上放着一盆常春藤,边上,搁着一张他妹妹的相片。何中祈眯起眼,瞄了几眼那张相片,斜了斜嘴角。慵懒地伸了个懒腰,这位贵公子发出了舒畅的鼻息。呵呵,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小阁楼里过夜,不过,感觉,还不赖。这是一个周末的早晨,轻松的早晨。何中祈低下头,把视线锁在了枕边人的身上,他侧着脸,蜷着身体,似乎是睡得很实,均匀的呼吸着,显得安静而无害。何中祈突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好好的看过他,近距离的,且是不被打扰的。他轻轻的替他整了整被子,侧身缩回被中,只留了脑袋和撑着脑袋的左臂在被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

      鼻尖尖尖的,鼻翼也薄薄的,笔直的鼻梁看起来有点干瘦。严格来说不是很漂亮的鼻子,和那张嘴一样。不过在他脸上,似乎没什么影响。他的嘴会给人以微凸的感觉。其实他的上唇是有些翘的,何中祈最喜欢翘嘴巴的女孩了,对上唇翘翘的女明星更是情有独中。这也正是何中祈对他妹妹感兴趣的原因所在。可他的嘴不同于那些漂亮女子,上唇翘着,下唇却也跟着噘起了,好象总是在嘟嘴似的。现在他瘦了许多,又给这嘟着的嘴添了几分干涩。薄薄的唇下是线条优雅的下巴。他的额头很饱满,其实这样的额头按在他的脸上并不相称,幸而他选了一款非常适合自己的发型,短而平齐的刘海,绻绻地覆了小半个额头,配着一头黑色的短发,让他显得,独有一股味道。这是一种让见者都倍感巧妙的错觉,干瘦中也能透出婴儿的气息。

      也许秘密就蕴藏在他那双乌黑的眼睛中。或者说,远远看去是乌黑的更合适。凑近了,便能看到一丝似有还无的紫褐色,甚至是灰色,暗淡中闪烁着剔透的光泽,那是忧伤的,也是迷惑的,甚至是天真的。他的眼神中永远交替上演着蛊惑与纯真。那是一种无辜与好奇交织的天真感,配着轻卷的刘海,像个无害的孩子。但当你看到他歪斜的嘴角时就会明白,那样天真的眼神从来不是他的本意。

      昨夜,在酒吧中,他也是用这样的眼神勾引那几个外国佬的吧。

      何中祈的脑中闪过他与那几个外国人纠缠的片段,迷暗灯光下,拥有着漂亮弧度的后背曲线忽隐忽现。还有,那细得快要折断的腰。何中祈的手不安分地抚上了他的腰侧,他突然“嗯”了一声,在床上轻碾了一下蜷缩的身体。何中祈赶忙离手,生怕搅扰了此一刻的宁静。

      屏气凑近,何中祈确认了他仍在熟睡。刚才的触感还存游指边,真是瘦啊。望着他的睡脸,何中祈又忍不住用指背轻抚那消瘦的脸颊。瘦得老气了,不过,也越发显得洋气了。或许,他身上有着葡萄牙的血统?或者英国的?又或者……摸上他的下巴,微微抬起一点,两扇浓密的睫毛真美,呵呵,瘦得越发有本钱做妖精了。昨夜他在酒吧迷醉的画面又漫上了何中祈的眼前。

      何中祈没想到会在那家酒吧碰见他。是啊,那是上等人流连的地方,他平日里即便经过那里的大门,都不曾会想到门里竟是这样的一座酒吧。所以,他会出现在那里自然不是自觉自发的,他是被人带了去的。而带他去的,自然也是个上等人。而且,还是一个同何中祈有着血缘关系的人,这是何中祈也不曾想到的。

      如果不是应表姐的邀,昨晚,何中祈也不可能出现在那里。他对国内的酒吧并无兴趣,对于那些不够档次的酒吧,他向来就非常反感,经历了某些回忆之后甚至是深恶痛绝。而对于那些上等酒吧,能遇见的人,从来都可想而知,全无新鲜感可言。除了带着新换的明星女伴去那儿会友争艳,几乎再没有理由驱使他去了。对酒吧的那点兴致,自他学就归国后便灭干净了。不过与表姐的会面大多是在酒吧之中。尤其是昨晚的那家,何中祈的表姐似乎情有独钟。事实上,他的表姐对很多东西都情有独钟。她是个很在意张显品味的人,既醉于自己的品味,更乐意将之标榜与众。

      这可能与她的大学经历有关。她是在法国念的服装设计专业。尽管学完归来,她的一双秀手就再没沾过星点与专业相关的东西,但她还是非常“怀念”她留给法国的那段青春岁月。所以在国内稍有不顺心,她便会义无返顾地飞回法国,独自“怀古伤情”。尤其是在她大婚之后。何中祈表姐与表姐夫的婚姻,曾是上流社会的佳话,就如同何中祈的父母一样,两大家族的联姻。只可惜婚后二人各自为政,各织各的花边新闻。他的姐夫织新闻之余到还需应付家族事业,而他的表姐,则是一头溺入了男模堆中。对于那些年轻男子来说,她是再理想不过的主顾,多情,多金,浪漫且富于魅力。

      说起来,这次的相邀还是表姐自最近一次归国后的首邀。他们已经有一段时日没有见面了,正如他有一段时间没去过酒吧了。

      何中祈没有带女伴前往,不是因为没有,只是不愿被表姐调笑他的品味。他高贵的表姐向来看不起那些歌星影星,越走红的,便越不入眼。她喜欢从无名之士中挑选心仪,惟此方能张显她那不落俗套的品味。或者,这种厌恶也源自于她的那位踏在娱乐圈风口浪尖的丈夫,他的绯文永远只留给那些最当红的女星。所以何中祈不乏曾遭遇与他表姐夫“共侍”一星的尴尬。而那也意味着,他将迎接他表姐最为汹涌的嘲讽。

      事实上,何中祈对自己的品味从未有过半点的怀疑,只是出于绅士的礼让,才对自己这位既浪漫又自恋的老姐赠予他女伴们的评价笑而不宣。其实,他对表姐身边的那些个或是初出茅庐或是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从来也不俱半点苟同。

      不过,赴这位老姐的约前,还是精心装扮一下更妙。特意选了辆仿旧的黑色跑车,配有浅卡其色的经典敞蓬。架上金属拉丝的茶色飞行镜,他身着一席暗色调的西服,让自己在低调与隐约的怀旧情结中透出精致细节所造就的奢华张力。没有品位?呵呵。最后对着镜子,涂上透明质感的润唇膏,他出发了。没有喷香水,他从来不欣赏有香水味的男人,当然,有体臭的除外。想到又要去会表姐身边那些个香味浓重的男子,他不屑地笑了笑了。

      而他的表姐与何中祈截然相反,她非常的爱香水,爱收集,爱研究,更爱浪费。她会混合几种甚至十几种香型来打造专署的香味。她也爱极了有香水味的男人,她享受闻香识人,喜欢以香会友。她甚至可以肯定的说,不喷香水的人对她丝毫没有吸引力,直到,她遇到了那个人。一个在法国餐厅打工的侍应生。

      那不是一家何其高贵的法式餐厅,至少绝不是那些名流绅士会出入的地方。会去那里光顾的,充其量只是些商务白领。她自留法回国后,便把周围所有高档的法式餐厅转了个遍,为的只是寻找一份合她心意的枫糖浆土司。她一直疯狂迷恋着这种简点,并且常常会在不经意间以此作为话题,向身边的人谈及自己对于这样一款简食所蕴藏的情结与执着。直到最近,有一位杂志社的女性友人向她推荐了这家餐厅。她的这位女性友人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领小资,虽在杂志社已坐到不小的位置,但对她口中那与生具来的金汤匙总抱以难抑的膜拜情结,并由此成为了她为数不多的女性追随者中绩效最突出的一位。那位女性友人推荐她去尝试一下那里的枫糖浆土司之余,更建议她在用餐时留意一下那里的侍应生,她为她物色到一位混血男孩,她猜想,那一定是她中意的类型。

      这是何中祈的表姐最爱玩的游戏。她喜欢别人来猜她的心思,她能从游戏中尝到别人姿羡她品味的甜意。接完电话,她便兴致昂然的走近储衣间,选起了出行的服饰。今晚,她需要高贵,但又不能高调,所以她了披肩。在她看来,披肩是暗示高贵的最佳道具。她有上百条的披肩,那些都是她钟爱的道具。她为这位尚存于幻想之中的窈窕淑男选了一款质地轻薄的墨绿色羊毛披肩,这是她早期购买的披肩,在法国念大学时就买了,之后虽很少穿戴,但她一直视其为自由岁月的青春纪念。她在镜前试围了一下,很好,可以把她的肤质称得更白皙也更年轻,仿佛又找回了当年的心调。出门前,她最后照了一眼镜子,墨绿色披肩配上黑色的高领紧身衣,再添上她游意大利的收获——一副豹纹阔边的褐色墨镜,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很好,她,又要出去打猎了。

      来到那家餐厅以后,她就匆匆地扫了一眼店堂内的服务生,并没有看到所谓的混血男孩。不过,她用余光扫到了店内人投向她的视线,从侍应生到座上客们,从男人到女人,无一遗漏。这让她非常的满意。其实这里少有她这样精致人儿出落,自然是能引得他人驻目了,算不得希奇。不过,会不会是有人认出她了?毕竟她与那些男模的绯文也时不时能填补些报纸的空档。但她自信本人较之那些破报上的相片又何止美上几倍,认识她的人自然能从报上认出她的相片,但光见过相片而不未见过她本人的,少有能当面认出她的。对此,她已多有验证,身边的那群“见报军团”也多有共鸣,均不为此揣有过多的担心。所以她在进店前,并没让保镖们继续跟随,而是留下他们警惕地徘徊在玻璃窗外。

      她随着侍应生的引领,坐到了女友事先为她预订好的座位上。一位男侍应就迅速地上前为她点菜。她打量了一下这个男生,单眼皮,非常年轻,也算白净,若是能再高上几厘米,结实上几磅,倒挺像近来与她打的火热的那位男模,可惜和那人相比,眼前的这个小男孩还是差了半截的。那男孩看她的眼神似乎带了媚意,这让她暗生得意,却也多了一分不屑。点完菜,她又环顾了一下店内的侍应,还是没有见到什么所谓的混血男孩,这让她开始有些无趣了。

      就在她倍感无聊,欲播那女友电话的时,闻见一阵烤鸡的浓香,她没有点烤鸡啊,无意识的抬头,只见一个身材瘦削的男侍应端着餐盘从她座边擦身而过。这应该是个混血儿了。是他?她的兴致又被点燃了。应该是混血,不过……好象……东方的味道还是挺重的。送完菜,那个男侍应找了个贴墙的位置站定了。她打量着他,呵,很瘦啊,身上的黑色西装马甲和白色衬衫显得有些松垮,并不怎么合身。定睛看,那张脸还是挺洋气的,什么混血男孩,明明就是个混血男人。

      他的工作态度似乎是有一点懒散,靠墙站着的时候,站得不太端正,微微地斜着脖子,头后仰着,好象正靠着墙呢。他是在嘟嘴么,看起来似乎很怠慢,不过,那双眼睛似乎挺可爱的……哦?有人叫他了?那双黑眼睛一抬眼的刹那,忽然透出几分俏皮来,呵,有意思。在他侧身的时候,她注意到裹在他黑色西裤下的弧度,挺翘的啊,看来还是有点料的。她的兴趣更浓了。连上菜也打断不了她对他的注意,稍稍回神,敷衍一下上菜的侍应生,她又抬头搜寻她的猎物。

      他又归位了,倚墙立着,看起来还是漫不经心。特别是那对眼睛,半合着看人,有侍应生过来同他说话,他宁可用后仰脑袋来调整视线看向对方,也不愿多抬一分那双垂着的眼睛。应该是在偷聊什么有趣的事情吧,说话人看起来很兴奋,但他还是一脸的庸懒,只偶尔扬几下嘴角,笑得有点不恭。噢,他又被叫开了,看来只有客人或是经理叫他的时候,他才愿意抬起那双高贵的眼睛。呵呵,有趣。她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这家餐馆的菜品上了,全数交给了这个轻漫惰意的男侍应。

      她播通了女友的电话:“Diana,我呀。”
      “啊,冯小姐,哦不对,是亦琳,呵呵,怎么样啊?”
      “呵呵,你怎么老这样,叫完冯小姐再叫亦琳,累不累啊。叫个名字都双料的。受不了你。”
      “哈哈,我也发觉噢,不是啦,我手提电话里存你是冯小姐嘛,你电话一来,我就跟着屏幕上的显示念了。哎,感觉怎么样啊?”其实这个女人在接电话之前正同她身边的人在谈论这位冯小姐的事情,一接到电话,措手不及,没来得及转口。关于这位冯小姐的点滴,向来是这个女人最重要的话资,那可是让她挣足面子的镶金话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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