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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那些年的事(捉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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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盏中雾气氤氲,刘平摩挲着茶盏粗糙的陶面。
关于佘堂礼和施会庭决裂的事情他并不清楚。
那晚他听到动静,但并不在意,和他住同一个院子的人倒是去看了热闹。
没一会就回来,口里嘟囔着:“封的死死的,什么也看不到。”
只是第二天全庄戒严,庄里人外出都要填写表格、进行报备之类。
待恢复外出,庄里众人才详细知道一件大事:
狮头和蛇牙决裂,狮头被蛇牙刺杀重伤,蛇牙背叛出走。
至于决裂的原因,只对外宣称是蛇牙不满狮头揽功,行刺狮头后逃跑,施家庄众弟兄抓捕未果。
最后施会庭救了回来。
但是或许是好兄弟的背叛,也或许是蛇牙的行刺让他元气大伤,施会庭在2002年的年末,死于一场大雪。
施会庭的大儿子,施佘安,在过年前一天,通过诸位跟着施会庭打江山的老人帮助,担了他老爸的位置。
那是个看起来和施家庄这个同姓族人聚集成害的祸害毒窝丝毫不同的青年,开朗爱笑,面容正气。
如果外人看到他,一定会联想到律师、医生或者运动员。
甚至是警察。
他实在看起来过于光明磊落。
据刘平了解,为人确实也舒朗如月。
仰头喝下一口白水,刘平脱离回忆,看向佘堂礼。
佘堂礼正沉浸在对儿子的思念中难以自拔,刘平想起生病的任一,食指有些急促地扣了扣茶桌,将佘堂礼强行从记忆中拉回。
佘堂礼怔然抬头,对上刘平冷漠的一双眼。
他眨了下眼睛,飞速遮掩住外泄的情绪,恢复了老神在在的样子。
“这个相机施会庭什么时候给你的?”佘堂礼珍惜地将相机放回尼龙袋中。
刘平眉头微皱,不欲和佘堂礼叙旧,更对他和施会庭的故事不感兴趣,“相机里照片不是全部。”
佘堂礼面色微变,刘平淡淡道:“也不止一个相机。”
言罢他将一个信封放在桌上,信封上的火漆颜色陈旧,印花正是那天医院里被刘平按倒的人影,脖子上的纹身图样!
一只蛇盘绕在一个花体单词上。
佘堂礼见了这火漆图样,伸手欲拿,谁知刘平突然收回。
佘堂礼手尴尬停住,反应过来后厚掌在茶桌上猛地一拍,勃然大怒:“刘平!”
他敢戏耍他?!
难道他忘了他庄中时自己给他行了多少便利?
刘平丝毫不受影响,面色纹丝不变,只用沉沉一双狼眼盯着佘堂礼通红的老脸。
佘堂礼发完脾气发现对面的刘平只是环胸,静静望着自己。
肩膀宽阔,面容冷峻,极具威慑力的体格又配上他冰凉的眼神。
徒然一种莫名的心惊。
从他见到刘平,到自己在那晚离开施家庄一共两年时间,刘平用可怖的速度成长着。
自己走前,刘平就已经和初见时没有任何相同处,没人会把他和之前的样子联系起来。
在自己走后,刘平的成长脚步也并没有停下。
还记得初见时,他像只瘦弱的小黑猴子被死死按在地上,矮小细瘦,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充斥着野性的一双眼。
那眼里甚至燃着火,他相信如果那时的刘平有能力,他会把施家庄一把火全烧了。
......
全烧了......
佘堂礼恍然大悟,寒意一瞬间从脚底板蹿上身。
刘平怎么会惦念他的好?他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从第一次见,到最后他不知怎么脱离了施家庄,这人就没念过施家庄的好!
佘堂礼张口欲骂,但是眼神触及到刘平,竟然一句也说不出来。
他已经不是那个在港市呼风唤雨,哪怕是市长见了也要称声“蛇爷”的佘堂礼了,他现在只是个窝在小山村里了却残生的老头子。
哪怕心里憋着对小辈不敬自己的愤怒,但他又着实无法奈刘平如何。
佘堂礼面上一下松懈下来,颇有些服老之态,认输道:“说吧,你找我什么事?”
刘平两只狼眼如同带着看透人心的能力,盯着佘堂礼的老眼,叫了佘堂礼曾经的名号,“蛇牙,我后背的八龙,藏了什么?”
佘堂礼心惊肉跳,嘴唇紧抿,面上极力掩饰他的不可置信,他是怎么知道这八龙图有问题?
半晌后,他一双暗藏精明的眼打量着刘平,最后看着刘平手中捏着的信封,他终于是叹了口气,“时间太久,我不清楚,但是可以找旧人打听。”
这话就是同意了这笔交易,只是他需要时间考虑和整理。
刘平知道他心底算盘声此起彼伏,并不在意。
起身后,他看着佘堂礼追随着他手中信封的眼神,沉声道:“明天中午十二点前。”
说着他留下一个写着他电话号码的纸条。
“给我我要的,东西还你。”
佘堂礼看着刘平踏出房门的背影,胸口沉沉郁了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
最后他看着自己放在桌上的手,那只原本握刀握枪都稳极了的手正细细颤抖着。
他另只手覆上去,试图制止这几年来总困扰他的手颤症,但收效甚微。
终于,佘堂礼似是心头火再也憋闷不住,那只总是颤抖的手握紧,一拳砸向茶桌,刘平当面驳他面子时也稳住的表情崩出裂纹。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他越老,就越是不由自主回忆起自己曾经的辉煌。
这份对过往伟绩的念想,以及对将死于无人知晓的村庄的隐隐恐惧。
某些时候甚至会在夜间梦中纠缠他,让他恍惚间觉得当初和狮头决裂,是件蠢事......
可是怎么会是蠢事?
他在为自己的儿子复仇,怎么会是件蠢事?
他不知多少次用为子复仇来强压下他的不甘和丝丝后悔。
他爱他的孩子。
他不该后悔。
这么想着,佘堂礼眼前却不由自主浮现出刘平年轻气盛,丝毫不畏惧他的神情,以及他高大挺拔的身形。
这些他曾经也拥有过。
他曾经也是手下百千弟兄,出门豪车如云,权贵环绕争相谄媚。
港市上下都流传着他的名号。
谁敢顶撞他让他受气,简直是活腻歪了。
那时的日子他眯起眼睛似乎就能重现在眼前。
在香顶山佛堂里,他和狮头里应外合,一举剔除他们称霸港市最后的阻碍。
犹记得那日,渐血三尺,染红了观音大士的丰颐广额。
他和狮头共用同样被喷溅上鲜血的心香,嬉笑着给染血菩萨供上。
地上尸体横陈,求饶和苟延残喘声中,他和狮头在众弟兄组成的人墙里并肩而立,谈笑风生。
蔑视天地律法,不惧阿鼻地狱和来世报应。
只求当世荣华富贵,施家庄众人能挺直腰杆做人。
那时光景,当真是风光无限。
他真的不后悔吗?
*
佘堂礼此人,精明多算计,在数学上天分极高。
他和施会庭早年相识,虽然姓不同,但是血缘上有稀薄的关系,因为幼年住在同一个庄中,二人关系很好。
施会庭用来发家的第一笔钱就是佘堂礼赌博挣来的。
施会庭心思深沉,拳脚功夫了得,唯一缺点是有些刚愎自用,轻易不相信他人,也听不进去他人意见。
但是佘堂礼刚好性情柔和一点,又擅长面子功夫,施会庭听不进去的意见他却能提取精益,然后再和施会庭商量。
施会庭对佘堂礼十分信任,两人相互扶持,相得益彰。
施会庭终究不相信外人,在外学精功夫后就回乡拉上宗族兄弟一起,施家庄就此慢慢发展起来,最后成了港市叱咤风云的黑势力。
佘堂礼一通火气发出去,心里却仍旧空落落的,他不由想起刘平的来历。
最早知道关于刘平的事,还是手下一个弟兄,某天一起吃兄弟饭——庄里定期一起在广场上吃大锅饭以联络感情,开玩笑般说出来的。
说是半年前在街上看到有个小乞丐,背后的胎记和大少爷一模一样。
他那时吓了一跳,看了脸才发现不是大少爷。
这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那弟兄被身边人示意噤声,怕他这话将大少爷和街边乞丐牵扯到一起惹了狮头不高兴。
但施会庭却把他叫上来细细问了。
施会庭那时正苦于仇家过多,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自己有功夫傍身,外出又身边总有人,但怕自己的两个孩子会遭暗算。
老二还好,很少在外界露面,一直以来都在内陆读书,甚至除了本族兄弟,很少人知道自己还有个二儿子。
但老大爱交朋友,总在外面呼朋唤友,开趴吃酒,又要外出上学,他怎么派人保护都觉得不放心。
第二天施会庭和佘堂礼商量庄里事宜的时候随口提起了这件事。
一顿饭要结束,两人吃海鲜羹时谈笑风生间三两句话敲定一个小乞丐的命运。
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小乞丐,只是一个多余的小保护措施,在保护大少爷的诸多措施中,这个小办法不知道要排到哪里。
还需要多少句话去商量?
无足轻重。
不足挂齿。
只是小乞丐跑得有些远,刚好在半年前随着他们名下的货船跑去了内陆。
佘堂礼嗦干净一个贝,咂摸着味道,夸了句厨师,随口道:“没事,我过一阵有事过去。”
他催着施会庭也尝尝这贝,“灼得真不错。”
叫刘平的小乞丐的命运,在他们嘴里还不如一颗贝来得有价值。
*
返回的路上,刘平看着眼前逐渐映进眼帘的钢铁都市,脑海里港市的诸多建筑走马灯一样闪过。
说起来,他的家乡在港市。
他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在港市脏乱的穷人区浑浑噩噩长大。
最早是所谓的姑母一家收养了他,对他不好,但是有口冷饭吃,所以他并不怨怼。
后来姑母家的儿子滥赌,在赌场被砍死,姑母和姑父就搬去了内陆。
那时四岁的他一觉醒来,只有二十平的小家里满地狼藉,人去楼空,房东正在门外破口大骂他姑母一家走前没结清租金。
这样还好,他机灵,胡乱翻垃圾也能喂饱肚子,但是只过了一年,贫民区要拆了。
没人会特意告诉一个街边的流浪儿童,所以某天早上,他从废纸壳里钻出来时,原本遮挡了半边天光的钢管支出来的斜斜危楼不见了。
天光大亮。
他只能像同样失去家的下水道老鼠一样,被这亮光照的惊慌失措,往更黑的角落躲。无奈挖掘机和砸墙车不留情面,他也比老鼠聪明,知道在这里是活不下去了。
他一路流浪,竟然把港市转了个遍。
再后来,大概是十二三岁的年纪,他搭着做黑工的船也去了内陆,因为好歹有一把力气,他做些小零工也能活。
在内陆,他遇到了那个人,被他带回他家,吃上了白米饭,睡上了床。
他还教他念书,虽然他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似乎很讨厌书籍,更喜欢带他一起打电玩,尽管多是他打,让他在一边看着夸他。
他那时小,不能分辨感情。
他应该是喜欢他,他想吃饱饭让自己长高,想学会木匠活,想给他盖一个城堡。
可那人不喜欢住在一个地方太久,他喜欢坐着车到处跑,那他就学会开车,让他来带着他到处跑。
日子过得很有奔头,他模模糊糊终于有了目标。
可惜这种日子只过了半年。
刘平被抓回港市,抓进施家庄的原因很简单。
施家庄生意场子越做越大,作为老狮头的接班人,老狮头施会庭的大儿子,施佘安。
他的安全或许在施家庄众人看来非同小可。
从街边掳走一个男孩,把他揍到半死,跑一次揍一次,最后等男孩长到十五岁就把他按在椅子上,一笔一笔纹上和接班人一模一样的八条龙——是完全值得的。
为接班人制造一个完美替死鬼,金蝉脱壳的壳,抓走一个活生生的人,真的不算什么。
只需要在仇家追杀时,或者被警察追捕时,再或者施家庄凤凰涅槃的关口,把他砸烂头颅,丢出去。
完美。
仇家会偃旗息鼓;警察会半信半疑,方便为施佘安争取时间;施家庄准备和潜入幕后的准备时间更加充分。
百利而无一弊。
刘平回忆起过往种种,心里并没有多少波澜。
只是思及那个人,才会克制不住眉头跳动。
他捏紧方向盘,半晌吐出一口气。
那场大雪在04年,那时他仍旧在施家庄做打手。
甚至关于他的死亡,也是他逃出施家庄后才知道。
只有想到这件事,他才会由心底生出来一股子对施家庄、对佘堂礼、对施会庭的恨。
如果那时他在他身边,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不知道。
但是他希望那时候他能在。
非常希望,迫切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