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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修) ...

  •   棋盘上的棋子陈列有序,黑白两色分明,相对而立。

      闫放用白棋吃黑棋,将一粒粒棋子放回了棋篓里,直到上面的黑棋呈出死局,再是无力回天。

      躺平养病这段时日,他并没有掉以轻心,毕竟真正给了原主一刀的人或许还在暗处盯着自己。

      不过有了那送粮贩闯入内宅的事,大夫人又命人加重了内宅里的巡逻,他这几日过得还算太平。

      只是这太平又能维持几日?凶手一日找不出来,他这心里头就老有个结。

      如果沈宣章有重生前的记忆,那他会不会知道刺杀他的人是谁?对了,这家伙几日都没来见他,也不知在做什么。

      想到这儿,他便找系统问了问沈宣章的近况,别他这边养着伤,那边重生后的沈宣章一上头,直接把自己给玩死了。

      系统得知他的顾虑,颇为贴心地告诉他:“宿主大人,若是主角出现危急情况,系统会主动为您提示,您不必担心。”

      “……”

      所以跟他绑定的,其实是一个主角遇险情况感应器?

      “敛儿。”

      温柔的呼唤声入耳,是温四娘带着丫鬟提着食盒前来探望他了。

      八岁之前,公子小姐们都与自己阿娘同住一个院子,待满了八岁后,他们便需从院子里搬出来自己住。

      温四娘本是住在西园,见他受伤几乎日日来日衔居看他,且她习得一手好厨艺,给他做出的羹汤每日都不带重样。

      闫放有想过他与温四娘相处甚密,会不会被她从细节看出端倪,从而发现他根本不是魏敛。

      好在也许是温四娘常年闭门念佛且教原主一忍再忍,他发觉原主和他阿娘的关系说亲近也不算太亲近,可说不亲近,到底是母子,两人也没那么生疏。

      这样即便他与温四娘不亲近,定也不会引她起疑。

      “你不大爱吃甜,这里头就没多放糖霜,快尝尝。”

      端起她递过来的红枣银耳粥,闫放用汤匙搅了搅银耳:“阿娘这样一趟趟来回折腾也辛苦,往后有什么东西直接差人送来就是。”

      “瞧这说的什么话,我来看我敛儿,哪里说得上辛苦?”

      温四娘摸了摸他的脑袋,满眼慈爱。

      然而温情还没持续多久,从外边就闯进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仆,看着大约十五六的岁数,满身的泥巴,像是刚翻倒哪个泥沟里去了。

      闫放正诧异这“泥人”是从哪里来的,坐在他床边的温四娘柳叶眉一拧,拿着帕子上前戳了戳那小仆的额头:“你个没良心的小崽子还知道回来呢!你怎么不玩死在外边!”

      “四娘子莫要生气,气多伤了身就不好了,”

      小仆“扑通”一声跪下,眼泪珠子说掉就掉,“我本是去寺里接您的,可这几日阴雨连绵,道上泥巴多,马车轱辘卡在泥巴里了,我寻思去推车,那马却跟疯了似的,差些带着我与车一并翻下山崖,但我一想到四娘子还在寺里,就是爬也要爬去接您,可等我赶到时,门前的小和尚说您已经被人接走了,我这才匆匆赶回府中……”

      “什么?你……唉,怪不得弄成这邋遢鬼样!”温四娘听了他的话,再看他这幅样子,不觉信了大半,一想到自己孩儿也同样历经了生死,她心里又悲又怕,拿起帕子再度抹起眼泪,“越儿,我方才说的话是重了些,但敛儿他也受了伤,我这做娘的实在心疼,都是这么好的孩子,菩萨怎么能狠心不保佑呢?”

      “九公子受伤了?”

      这人听完讶异地往床榻上看去,眼里却平淡如水,好像他受伤是常有的事——确实,原主跟魏惑魏悬这两个混世头子混在一起,受伤在所难免,所以黑漆八宝矮柜里才备了那么些伤药。

      闫放神情凝然不动,沉思片刻,总算想起来这人是原主的书童,唤作秦越。

      秦越的父亲是当年随着温四娘一并从寅渊城里出来的侍从,后来其父随军战死,母病故,温四娘见他一个小儿可怜,便将他带到院子里,做了侍奉九公子的小厮。

      回神时,那小仆已走过来问道:“九公子,您的伤还好罢?是不是六公子和七公子又作弄您了?”

      一靠近,他就嗅到他身上有股酸臭与木烟混合的味道,再随意打量他一番:衣裳上边粘的泥土湿润,大部分泥巴聚集在肩、腰还有腹部这些手容易够着的位置,如果没猜错,他身上的泥应该都是他自己刻意糊上去的;再看他鞋底沾着泥土,鞋面上却没什么泥,只有数个重叠的鞋印,想来是去了什么人多的地方。

      至于他口中说的什么车轱辘陷在泥巴里,差些滚下山崖之类的,想必十有八九都是哄人的鬼话。

      联想到之前温四娘礼佛晚归,他大概明白该是这家伙在外玩乐,把接温四娘回府给大夫人做寿这事都给玩忘了。

      到底是养在身边的孩子,温四娘也是心软,总替他遮遮掩掩,怕是迟早给他惯坏。

      想到此,闫放不动声色将口里的红枣抿碎:这么个人留在身边,好像也没什么作用,要不……剁了算了。

      _

      是夜,戊姜城里的热闹声不减,来来往往的行人比起白日不下少数。

      披一身黑袍的人越往红皮子街走,街市就越乱,人也越多,里头也越喧闹。

      “来来来!押大赔大,押小赔小,买定离手!”

      吆喝声从红皮子街的黑坊子里传来,自外朝内望去,里面人头攒动,少不了是下三滥者正在赌钱。

      坊外则是家肉铺,肉铺摊边用铁钩倒挂了只对半劈开的羊,血水从羊嘴里淌出,顺着地面一直流到坑坑洼洼的烂石路边。

      黑袍人踩着湿淋淋的血来到肉铺前,脸上带着刀疤的屠夫见有客上门,吐出嘴里叼着的木烟,用手拍了下砧板,巨大的力道震起了立在砧板上的刀。

      铁刀在空中打了几个璇儿,即将落下时被他一把握在手里,随后他不耐烦用刀背敲了敲砧板:“要什么?”

      来人不说话,只掀开了黑袍,露出一张白皙清秀的脸。

      拿刀的屠夫愣了愣神,看清这人是谁,不耐烦的神情瞬间变得又惊又喜:“少主?您,您怎么来这地方了?”

      说完后他顿了顿,眼尖地察觉到他脸上似乎有些未淡去的淤痕,忙问道:“您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府里有人欺负您?是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属下去替您收拾他!”

      “不碍事,听说你在此处谋生,过来见见你。”

      沈宣章望着他淡淡一笑,不露锋芒,显得少年老成。

      “这红皮子街又脏又乱的,别把您衣裳弄脏了。”

      他忙将他请进铺子里,找了块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布巾使劲擦了擦油腻的凳面。

      “都是武将出身,哪有这样讲究。”

      见他有些局促,沈宣章停下前行的步子,不再朝里去了,只端量一番屋里的混乱景象。

      自从沈家军在蔺江一战损失惨重,他父兄去世后,余下的兵将大都被遣散,要么卸甲归田,要么在城内混些杂事。

      “少主能惦记属下,已是属下莫大福分!”

      他闻言朝他躬身行了拜礼。

      “本是赴战场杀敌之人,却终日在此做起买卖营生,想来怕是难为你。”

      铺里都是肉腥味,直到外边黑坊子里点燃的楤木烟被风吹进来,才将腥味驱散了些。

      这话似是戳到他伤心处,他脸上的刀疤颤了颤,苦笑一声:“少主,没什么难不难为的,就一日过一日,时不时想起过往,觉得怅然罢了。”

      “只是怅然?”

      他看向那把被他磨得无比锋利的刀,仿佛磨砺出了他此生的不甘。

      “少主,沈家军已散,属下纵是不甘,又能如何?”

      听他这样问,少年脸上多了种异乎寻常的神情,一双漆黑明澈的凤目里,闪烁着犷野光彩:“散了,那就重聚。”

      听着听着,刀疤脸忽是心里一亮,俯首屈膝道:“属下邢作,愿凭少主差遣!”

      光滑如镜的刀面映出挂在摊边摇动的红肉,以及少年眼眸里的阴翳:要说前世他做的最蠢的一件事,就是放任随他父母阿兄征战的将士被遣散,遭平淡磨去锋芒直至黯淡无光。

      遂这一世,他要让这些本该在杀戮中的游走者纵马横刀,再度为已所用。

      _

      “你定不晓得,城里最好玩儿的地方在何处,我告诉你,是红皮子街!”

      房里偶尔传来书页翻动声,闫放掀起眼帘,见秦越那在屋里坐不住的又出门找人说闲话去了。

      旁人都忙得慌,无暇理他,他便跟没骨头似的翘着腿躺在外屋的坐榻上掰手指,再吹了吹指甲边的碎末,比他更像个需要人伺候的公子。

      “敛儿。”

      直到温四娘一来,坐榻上的人一跃而起,立马换了副嘴脸迎出门:“四娘子?”

      把他的见风使舵尽收眼底,闫放由此想到他之前得知自己被刺也不觉得惊讶,难道刺原主的人,跟这家伙有关?

      原主不得宠,又总是忍气吞声,这秦越倒不怎么把他放在眼里:毕竟跟着这个“怂包”九公子一起,不仅主子受欺负,他这个做下人的也一并跟着受欺负,还常被别的院里的丫鬟小厮们瞧不起。

      正想着,那边温四娘已带了医士进门:“敛儿,让医士再瞧瞧你的伤,看是否好些了?”

      见四娘过来,他亦是换上一副和善面孔,放下手里的书本,未曾答话,先听门外传来一句:“九弟。”

      青年带着小厮踏进屋门,其着了身颜色简单的细布裰衫,乌发用白玉簪挽起,一派文雅谦和的气度。

      “见过三公子!”

      秦越赶忙上前行礼,眉眼间全是谄媚。

      看到来人温四娘也笑道:“原是三公子来了。”

      三公子同样朝她躬身颔首: “四娘也在。”

      这老三跟老九平日没什么交集,两人的关系应当还不至于好到他会来探望他的地步。

      闫放不动声色地从床帘边探出身子:“三哥。”

      “九弟,你伤还没好,就莫要乱动了,”三公子笑盈盈地上前一步,“是母亲知我要来看你,便让我带了些养身的参药过来,还有,我想这个东西,你大约也是要收好的。”

      说罢,他身边的小厮端了个盘子上来,里头放着的是一把没有鞘的匕首。

      闫放看匕首手柄上的花纹觉得眼熟,想起这是原主自己的东西,准确来说,是在不久前学射箭时,家主恰巧旁观,见其能力比起先前有所长进,于是将这匕首赏赐给了他。

      府里的公子们最崇敬的就是家主,各个都想得到家主的青睐与赞赏,而家主也时不时会给学业精进的公子们赏赐一些小玩意儿,大都是能带在身边且实用的。

      这时他们会把这些象征着“赞赏”的饰物带在身上,骄傲又自豪地显摆出来,原主也一样,对父亲送给自己的这把匕首爱不释手,一直带在身边。

      没想到有朝一日它还真能派上用场,不过比较倒霉的是,这把匕首扎在了他自己身上。

      既是家主赏的东西,自然是要拿回来的。

      温四娘显然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上前接过木盘:“劳烦三公子为敛儿费心,敛儿这孩子也是,丢三忘四的,这般珍视的物件就好生收着,老是带在身上,掉了不说,还要让你三哥替你拾了东西再送回来。”

      “四娘子这回是错怪九公子了,您有所不知,家主赐的这匕首可是替九公子挡了一回灾呢。”

      三公子身旁的小厮插了句嘴。

      温四娘听他这话神情略僵,猛然是明白了什么:“啊这样,那我替敛儿先收起来罢,敛儿,还不快谢过你三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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