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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黄山镇 ...


  •   黄山脚下,游客如织。龙叔和金戈二人挑了处僻静的茶寮,坐着避日头。龙叔端着手里的瓷碗,看看对面坐着的小金,不觉长叹一声。小金的左眉角上有一处新伤,左半边脸还肿着。自打昨天晚上起,他走起路来就一瘸一拐,一脚高一脚低的。金戈发觉龙叔在看他,狠狠地回瞪了他一眼。龙叔只当没有看见,自顾自低头喝茶。
      龙叔自知理亏,闹成今天的局面全怪他自己。没错,只能怪自己!为了什么狗屁的江湖道义,硬是收留了秦观颐和他们一起走。现在后悔也晚了,谁叫他已经答应了乐无心和芝海棠二位武林前辈。
      昨晚上金戈和完颜谦一语不合,打了起来。本来龙叔也没当回事,他们总是这样。有时打得厉害,也像那样躺在地上滚来滚去。直到小金疼得尖叫起来,他才意识到该去拉开他们,结果小金就成了这副模样。要论打架,金戈这细胳膊细腿的,也就能和十二三岁的小孩斗斗。真打起来他哪能是完颜谦的对手?要说昨晚上完颜谦下手也忒狠了点,差点就把小金打残了。有句俗话讲: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倒好,为了个秦观颐对自家兄弟一顿暴打,更何况这哥俩每天都同吃同住。当晚金戈干脆就把他俩同睡的席子剖成两片,硬是要和完颜谦割席断交。
      今天,本来说好要去爬黄山的,因为两个人新近绝交的关系,金戈认为绝对不能和那样的混蛋爬同一座山,故而留下来没上去。龙叔托词恐高,其实他有点担心金戈。说来奇怪,他最担心的不是这哥俩斗气,反倒是金戈一气之下不辞而别。
      金戈在很久以前就向龙叔列举了秦观颐的各条罪状,可是龙叔一笑而过,不置可否,才造成了今日不可挽回的局面。首先是因为阿铁的事情,阿铁是完颜谦最喜欢的马。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慌忙逃出燕京的时候,光惦念着带上它了。后来,完颜谦的银票丢了之后,就把阿铁抵给了金戈。那次金戈在灵屋洞受了内伤,多亏得阿铁才及时赶到桃花庄上,救了他一命。金戈可喜欢整天骑着阿铁兜兜转转,他总说:金戈配铁马多么豪气。
      那日离开武当山的时候,金戈就断言那两个老家伙这么高兴就把秦观颐送人了,其中必定有诈。徒儿离开师傅,伤心不舍乃人之常情。乐无心他这么兴高采烈地送秦观颐下山,凭这点就可看出,这老家伙多么巴不得秦观颐走人。
      很快金戈的猜想就被证实了,原这秦观颐是个彻头彻尾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喜欢小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本无可厚非。可世上的事往往过犹不及,秦姑娘认为人之狡诈鬼邪,乃是世上最可怕的东西;反倒是动物心无算计,十分自然可爱。她也养着一匹青骢马,名曰玉儿,下山时也带上了。本来嘛,有两匹健硕的宝马同行,行路应是方便从容。可惜,秦姑娘偏偏就不愿让马儿给人骑,连阿铁的马鞍都给扔了。几人行了数月,方才到黄山。
      金戈没有阿铁骑,心里憋着气,却不大好发作。马是易受惊的动物,阿铁尤其敏感,每次遇到危机都会长嘶报警。且马儿从出生起就四肢站立,连睡觉也是站着的。每日负人载物,不知疲劳,天然有一股昂扬之气。开始时阿铁也很高兴,整日找玉儿耳鬓厮磨。可时日一长,它不禁回头想到金戈,每每眨着眼睛,时常用嘴顶顶金戈。这是一匹汗血宝马,整日闲散,总让它想念纵身奔驰的情怀。金戈也就只得摸摸他金色的鬃毛,算作抚慰,其实很是无可奈何。一是碍于完颜谦的面子,兄弟情深,怎能为这点不便翻脸。二是迫于秦观颐手中的长剑,此剑名为冰弦,是道姑芝海棠传与她的。
      若是没有后来那条疯犬之事,可能金戈还是会忍下去的。龙叔至今还记着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以及从黄蜡蜡的齿缝里流出来的白花花的唾沫星子。那犬就立在大路中央,极不友好地看着他们,嘴里还发出咕噜噜的低吟声。
      阿铁当时见势不好,推着玉儿跑一边去了。金戈低声在他们耳边道:这犬患了疯病,会乱咬人。疯犬最怕高音、水流和强光,小心,不要激怒它。秦观颐提着冰弦剑傍身,冰弦剑身晶莹剔透,是剑中柔韧之上品。不料剑身反光,将刺目的阳光射入疯犬的红眼中。那疯犬飞奔过来,上前就要咬。说时迟那时快,完颜谦高声呼喊着,冲上去挡在秦观颐身前。疯犬一口咬住完颜谦的右腿,一时血肉模糊。龙叔本已上前抢过秦观颐手中长剑,准备刺向疯犬,没料想完颜谦自不量力跑来英雄救美,差点给他身上再添了个剑伤。龙叔只得临时一个扭身,将剑刺入疯犬腹中,后来,龙叔发现自己扭伤了腰。疯犬嗷得一声惨呼,放开完颜谦的腿,冲向龙叔,这时龙叔提剑结果了它,砍下还在流哈喇子的狗头。
      金戈当然知道被疯犬咬了的后果,之后人也会如同狗一般惧光、惧声、惧水,最后悲惨地死去。他思索了许久,用石头砸开疯犬的脑袋,取出脑浆,抹在完颜谦的伤口上。再清洗干净伤口后,拿出珍藏的金创药刘寄奴给他敷上,包扎好伤口。
      让金戈无比气愤的是秦观颐丝毫没有关心完颜谦的病情,反倒在一旁说风凉话。还一再坚持不应该杀生,就算狗疯了也不能杀了它。她认为完颜谦当时看到那样的情况,根本就不该扑上来。而且金戈还把疯犬的脑壳敲碎,取脑浆用,着实恶心。那会儿金戈给龙叔揉着腰,听了这话当时就砸了两个瓷碗。
      金戈曾对龙叔讲过,秦观颐食素,长期不吃血肉有情之品,所以才缺乏感情。不久秦姑娘竟还逼着他们三个大男人也跟着一起吃素。完颜谦自然乖乖听话,龙叔干脆就一桶一桶吃白米饭。这些都不打紧,真正让金戈抓狂的是完颜谦的态度。完颜谦事事以秦姑娘为先,只要是她说的话,完颜谦都奉为圣旨。就算秦观颐说他受伤是活该,他也认。但凡金戈对秦观颐有非议,就会被他驳斥得体无完肤。
      昨晚上,就是因为金戈嘲笑了完颜谦写给秦观颐的情书,所以才被狠焠一顿。其实他俩都清楚,秦观颐连看都不会看的。她从来都不是柔情似水的邻家女孩,而是少有的女中丈夫,对男女之私没有兴致。
      龙叔偷瞄了金戈一眼,又叹了口气,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过错。从没见完颜谦对小金下手这么狠的,可真是叫往死里打。难怪第一次遇到东门沽酒的时候,金戈曾经讲过,千万不要带女人同行。若那薛姑娘不是东门沽酒假扮的,可能今日的事早就发生了。
      金戈扔了手中的茶碗道:“龙叔,我们到那个花什么洞的地方去转转吧。”
      龙叔自然欣然应允,道:“你倒很喜欢去洞里玩。”
      “我们道家,可是号称有七十二洞天。”金戈道,“洞里可是有神仙居住,藏着宝贝的哦!”
      “原来你信道教。失敬失敬!”龙叔笑道,“好,下次碰到什么玉灵芝之类的,让给你吃。”
      两人到花山谜窟游览了一番后,倒也没寻着什么宝贝。只是闲散地在附近游走,没成想一打眼就见着了戚梧桐。戚梧桐抱胸靠着棵松树,似乎早就在那里等他们了。龙叔迎上去,而金戈腿上有伤,不敢快步行走。
      “臭鸟,怎么到哪里都碰得着你!”金戈忿忿骂道。
      “唉,别不欢迎我嘛!我是来请二位共进晚餐的。”戚梧桐鬼祟地笑着,“根据我的线人来报,此刻完颜谦和秦观颐正在十八盘往上爬。等他们到山顶也要晚上了。想来他二人必然要等明日看过日出才能下来。这工夫,我们哥几个聊聊不好吗?”
      “你消息很灵通嘛!”金戈转过头,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戚梧桐摇摇头道:“得了,你可知道江湖中人与我共进一餐要花多少钱吗?”对此金戈略有耳闻,要与消息灵通人士戚梧桐戚先生共进一餐,最新竞价已到了八百两银子。当然这是很值的,只要戚梧桐在席间略微透露些江湖小道消息,就可以千百倍的赚回来。
      戚梧桐似乎对那里很熟,七拐八拐地找了一户乡村野店。这小店藏身于山谷竹林中,没有游人的吵杂侵扰,显得格外宁静。三人饱餐一顿鲜美的农家野味后,戚梧桐点了一壶店家自酿的竹叶青,与龙叔慢慢地饮啜。店里跛脚的老伙计撤下碗碟,端上酒壶酒杯,一瘸一拐地出去了。
      戚梧桐笑道:“看来他比你瘸得还厉害些!”金戈转过头,看着窗外硕大的夕阳,对他不理不睬。戚梧桐却不依不饶道:“听说你被完颜谦那小子教训了?你们不是一向好得很么,活像两兄弟,怎么到头来为了个女人……唉,俗语道: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看呐,这完颜谦也太重色轻友了。”
      金戈白了他一眼道:“这俗语还有后半句呢:谁动我衣服,我段他手足。我与第三名已经绝交了,不要再我面前提这个衣冠禽兽。”
      龙叔噗哧笑了,口中含着酒水也喷了出来。“衣冠禽兽?你现在这么称呼他了?”
      “哼,当然啦!”金戈答道,“我看秦观颐喜欢的也就只有禽兽而已,若这个第三名不是衣冠禽兽,他怎么能追得上秦姑娘呢?我卖给他‘□□□□’的时候就叫他下药,早日生米煮成熟饭,能省下多少麻烦!”
      “看来他还不愿意喽!”戚梧桐笑呵呵道,“哟!想不到十三王爷还是个纯情的男子呢!”
      “这臭小子竟然还要享受其中的过程,真是吃饱了撑的。”金戈道,“说什么在追求
      被拒绝和再追求中有生命的真谛。结果,我是说,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我告诉你,我金戈也是阅人无数了,这世上的漂亮女人多了,他干嘛要盯着人家秦观颐不放呢?”
      “没错,知道我见过最漂亮的小妞是谁吗?”戚梧桐泯了一口酒叹道,“钱灵枢。那才叫美人!着实让人过目不忘啊,在我看来天下第一美人非她莫属啊!”
      金戈又白了他一眼道:“你还见过钱灵枢?”
      “不错!”戚梧桐得意洋洋道,“是本人哦!她还吻了东门沽酒,他们两个可算是郎才女貌,活脱脱菩萨跟前的金童玉女。”
      “你请客吃饭有什么目的?”金戈的眼里突然充满了杀气,“难道又跟那个东门贼人有关?”大约是和秦观颐相处久了,耳濡目染地也称东门沽酒为贼人了。
      “我和东门沽酒啊!”戚梧桐窃笑道,“神交已久,经过这次的事情,我俩已然是莫逆之交了!”
      金戈严肃道:“我不相信。多半是你自作多情!”
      “信不信由你。”戚梧桐道,“你当日在武当山不肯告诉我桃花庄的事情,我去问了东门兄弟。你这小滑头果然有问题!你说,你和元炽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还有南樵子。”龙叔在一旁补充道。
      “对,还有南樵子。”
      “还有戚魅儿。”龙叔接着补充。
      金戈挠挠头,傻笑道:“我就不告诉你!你怎么不去问你东门兄弟啊?他一路上跟踪我们,现在应该离黄山不远吧!”
      “没错,他就在……”戚梧桐道,“哼,我是不会泄露东门沽酒的行踪的,我可是讲江湖道义之人。”
      “就你那传小道消息的喜好?”金戈笑道,“我给你一百两,你保证就……”正说着,他突然像是察觉到了什么,问道,“你们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我去看看。”戚梧桐就是个好打听事的脾气,立刻飞身出去。方才似乎有人跌到似的一声闷响,而龙叔从容地握着酒杯,又喝了一口。
      “不好!”戚梧桐怪叫着冲进来警告道,“快跑!”他一出门口就见到方才跛脚的伙计倒在大堂里,脑袋已经成了一团浆糊。老板和老板娘的尸体也被人挑在梁上,连他们才七八岁的娃儿也被人杀死了。
      龙叔一手提起金戈从窗口翻身出去,可窗外的空地上已有一支磨得发亮的枪头直刺过来。金戈抬眼望去,那人身着夜行黑衣,缠头蒙面,手持一杆长枪。不用说,正是那日从义庄抢走窦天赐的人。龙叔把金戈往肩上一扛,似乎抓着的是一只麻袋,而非活人,又是一个灵巧的躲闪,避过来人凌厉的攻势。此时戚梧桐也从窗口蹿出,他的身后一支晶莹乌紫的铁针紧随其后。好在戚梧桐的轻功天下无双,身法极快,从容避了过去。但铁针飞势不减,击中前面一支竹子,在其中飞速旋转几下,竹干如薄纸般被强力撕扯开,一丝丝白色的纤维像乱发般扭曲着。戚梧桐的脚跟刚离开窗棱,竹篷小屋就轰然倒塌。屋旁又现一个身材魁梧的黑衣大汉,掌风呼呼,对着戚梧桐又是一掌,戚梧桐跃上竹梢脚尖轻点,在竹林上飞驰数丈,才逃过一劫。回头看着,方才黑衣大汉掌击之处,单凭其掌风破竹十数根。
      戚梧桐好不吃惊,却受好奇心驱使不愿就这么逃跑,便在竹林上以踏雪无痕的身法跑圈圈。那三个黑衣人也不上来追袭,反倒将目标集中到了金戈和龙叔的身上。龙叔虽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且新近又赢了余飞鹏,成了武林新贵。可此刻他一手护着金戈,另一手要同时与三个高手相博,着实无全身而退的可能。戚梧桐在竹梢上躲了片刻,还是咬牙下来帮忙。三人合围龙叔,龙叔一手搂住金戈,快要坚持不住了。戚梧桐上来左扑右打,先在黑衣壮汉身后拍了他一掌,又绕到持铁针身后顺势踹了他一脚。两人全然没有反应,依旧团团围住龙叔,与之厮杀。戚梧桐无奈拔出两把匕首在两人背后各捅了一刀,可两人依旧没有住手。
      被龙叔横抱着,头朝下的金戈对他大叫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砍脑袋!就是……就是断颈!”黑衣壮汉又是一掌上来,龙叔向后退去,还要避过身后刺上来的枪头。一支铁针同时擦着金戈的耳廓飞出,落在地上,旋转之力不减,在地上硬生生凿出一个洞来。戚梧桐这才发现,这三人似乎没有对自己下手之心,狠毒且意在取人性命的招术皆是直逼金戈而去的。现在没时间思考这些无谓之事,戚梧桐提起匕首就直插黑衣壮汉的脖颈。那是他贴身的利刃,可谓削铁如泥。戚梧桐手上略一用力转动,黑衣大汉的脖颈就被削断,虽然还连着皮,可脑袋耷拉下来,那人似乎立刻停下一切动作,颓然倒下。同伴就死在面前,可其余二人却看也没看一眼,接着与龙叔纠缠,招招逼向金戈。
      戚梧桐绕到龙叔面前,与他使了个眼色,如法炮制结果了使铁针之人。同时龙叔侧身让过长枪,右手握住枪杆施力折断,反手将枪头直插入那人的喉头,从后颈大椎穴而出。那黑衣人也无力地倒下,包着脸的黑布落了下来。戚梧桐惊得大叫:“东门全!”连忙反身去揭其余二人的面纱,又是一惊,叫道:“北川逍遥!鲁平!”
      远处突然传出琴声,似乎有人将满腔怨毒皆发泄于琴音中,指尖猱吟出声如地狱恶鬼的哀嚎。金戈刚被龙叔放地上,听闻这似曾相识的琴音立马就翻了白眼,昏死过去。戚梧桐道:“果然是他!”说罢,掏出鸟笛,按某种节奏吹出旋律。笛声未尽,四维此起彼伏一片应和之声,如同百鸟朝凤,叽叽喳喳的吵闹中也听不到琴声了。过了片刻,鸟叫声止住了,琴声止住了。
      戚梧桐抓住金戈的双肩,使劲前后摇他。金戈迷迷糊糊张开眼睛,道:“干什么,天亮了啊?”戚梧桐见他醒了,顺手又将他掷在地上,冷哼道:“想不到你竟然也有吓昏过去的一天啊!”
      “我没有,”金戈狡辩道,“我只是被龙叔转来转去,转晕了。”
      龙叔鼻子里哼了一声,道:“他们,要杀的是你!”
      “看来没有成功啊!”戚梧桐道,“而且是又没有成功。你小子运气可够好的!如果东门沽酒所言不虚,那你得罪的人可是钟神秀啊!”
      “我又不认识他。”金戈道,“怎么可能得罪他?”
      龙叔冷言道:“只怕有些人得罪起人来,都不用相互介绍认识的。”
      “因为,你没有死。”戚梧桐道,“这理由就足够了!钟神秀这个人最是小肚鸡肠,他施以六合靡音,却不能杀死你。自然怀恨在心啊!那夜救你的东门沽酒、南樵子,怕是也统统得罪于他了。”戚梧桐叹道,“想不到,他为此竟然唆使北川逍遥、鲁平和东门全一起出动来杀你。更想不到这三人还活在世上!”
      金戈并不答话,任凭戚梧桐罗罗嗦嗦的言语。他走上去瞧瞧三具断头的尸体,摸摸皮肤,似乎像平常于活人搭脉的模样。接着扒开眼皮瞧瞧浑浊的眼珠,又掀开唇齿往嘴巴里探探。
      “我说,”戚梧桐接着道,“你到底怎么让南樵子甘心救你这小喽罗的?你该不会……果然是钱素问的儿子,然后钱素问给南樵子瞧过病,所以对你特别好?要不然……”
      “闭嘴!”金戈研究着尸体,道,“你叽叽喳喳吵死了!”
      “很吵吗?哪里吵了?”戚梧桐反驳着,龙叔在旁不易察觉地点着头,“你这混小子满嘴胡言,都不知道你哪句真那句假?你倒是说啊,还有什么事情你瞒着不让我知道的?”
      金戈瞟了他一眼,从地上捡起鲁平的铁针。幽幽道:“龙叔,有一件事我是真的骗了你。”说着,他以医家手法执针对准鲁平的眉心。“我使的,确是鲁氏霹雳针。”说罢,一阵下去,霹雳针法的旋转之力下去,鲁平的脑壳被击得粉碎,血水伴着碎骨飞溅而出。戚梧桐一个激灵向后退去,转眼有飞上竹梢。
      戚梧桐心中暗叹,果然厉害!鲁氏霹雳针的要诀一定要配合这特制的铁针才能显出威力来,所到之处肌肉筋骨皆可至支离破碎的境地。只不过金戈没有内力相助,只能近身施针,而鲁平却可以将霹雳针如暗器般飞击而出,于数丈外边可杀人。可金戈既然使得是霹雳针法,那么他……
      龙叔没有丝毫惊讶之意,淡淡说道:“小骗子,你还真就喜欢刨人家脑袋。那条疯狗还不够?”说着,他像是发现了什么。是的,那条狗的脑浆是用来给完颜谦治病的,可面前鲁平的尸体却是如此诡异。“他,他的脑子……”
      戚梧桐也跳下来细瞧,失声道:“怎么,他没有脑浆?”
      金戈的脸上还沾着飞溅的血花,更显出他惨白的脸色。他幽幽道:“想必你一定听说过摄心之法吧。”龙叔点点头,戚梧桐掏出匕首往另两具尸体去了,一刀劈下,可见脑壳里空空的,只有一泡血水。“这是控制人心的法子,可通过此术奴役受术者的心智。六合靡音的工夫便是以摄心术为基础的,用乐音控制人心之术。”
      “可是……”戚梧桐说不出话来。
      金戈的声音冰凉凉的,透着恐惧的味道。“可是,摄心术是有限制的。只有当人的意志力薄弱时才容易被控制,而且能维持的时间并不长。”他深深叹了口气道,“这三人皆是武林中的一流高手,其中两人乃是六合派的人,怎么可能被六合靡音所制。所以……”
      “所以,就干脆挖掉他们的脑子,更容易控制。这样的话他们的心神还在,还可以活动如常。”戚梧桐道,“那么,他们就不过是行尸走肉般的僵尸了!”
      “是的,”金戈道,“恐怕还被人废去了五感,就算用刀剑砍也没有反应,成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杀人工具。”
      “那么钟神秀就是幕后的操控者喽!”戚梧桐恍然道,“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摘除人脑哪里是容易的事?”
      “据我所知,当世确有医家可以做到这点。”金戈道,“开颅取脑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对他却是简单手术。”
      “谁?”
      金戈咬着嘴唇,尤是艰难道:“白虎台,窦家。”戚梧桐听闻后,有片刻呆站在那里,然后如梦初醒般得猛然吸气,飞身离开。龙叔走上前,握住金戈的手,冰冷;而此时正是富田。“窦天赐吗?”龙叔问。
      “我不知道,”金戈回答,“我只知道窦四老爷能做,至于他有没有学会……”金戈摇着头,叹道,“我不知道。”金戈伸手抱住龙叔,紧得让人透不过气。他脸色惨白,悄声道:“我好害怕,龙叔,怕极了!”龙叔亦是紧紧抱住他,这是他第一次见金戈害怕得失去常态。
      不知不觉间,夜幕已悄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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