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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番外——林千寻&琥珀《爱上千与千寻》 ...

  •   林千寻喜欢什么水果?

      都可以吧。

      林千寻喜欢什么颜色?

      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林千寻喜欢哪个数字?

      数字,都一样啦。

      林千寻喜欢什么歌?

      好听的都喜欢啊。

      林千寻喜欢哪个明星?

      明星,明星都挺好看的。

      好吧,林千寻就是这么一个没有特点的普通家伙。在家里排行老二,比不上哥哥聪明精干有能力,比不上妹妹活泼开朗有朝气,总是默默的躲在角落里,偶尔被评价为“腼腆老实”的家伙。

      只不过如果问到他最喜欢的电影,那家伙一定会马上两眼放光脸上露出少有的激动表情大声回答:最喜欢的电影是宫崎骏的动画片《千与千寻》。

      为什么?

      大概,因为这部动画片的主人公名字也叫千寻吧。

      反正每次他回答完毕之后,也没人问过他为什么。

      林千寻平平静静的大学毕业,安安稳稳的找了个杂志编辑的工作,踏踏实实的租了套小房子,本本分分的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要不是那天答应一个学姐帮忙给她那本八卦娱乐杂志做摄影师,林千寻也不会被人误会为狗仔队还敲诈勒索十万块。拜托,正规杂志编辑和小报狗仔队的档次还是很不一样的好吧!

      总之,被误会的林千寻很恼火,但是更为恼火的是自己的小细胳膊居然在混乱推搡中打中了那个人的眼睛。

      啊咧?真的打中了,而且,还留下了淤青。最最糟糕的是,那个人不是刚出道的新人不是已经过期的旧脸孔,而是人气如日中天的偶像明星琥珀。

      林千寻看着面前那张虽然被打伤但依然精致迷人的脸,还有那双狭长眼睛里散发出来的点点寒光,不禁打了个冷颤。

      什么?要陪十万?明星眼里钱都是这么好赚的吗?林千寻一个月工资才不过几千块钱,要不是大哥赞助,他连套像样的房子都租不起啊。

      总之,要钱是没有,要命,我的命也不值钱吧。林千寻郁闷着,和被打的明星之间第一次和解失败。

      看着外面夜色迷离,琥珀揉揉眼睛,不耐烦的问他饿不饿。

      怎么会不饿,他早上过来拍照就没吃东西,被误会后又是解释又是“出手伤人”又是坐在这里谈条件和解,到现在天已经快黑了啊。他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不过,林千寻从来不在外面吃饭,因为,呵呵呵呵呵,因为他自己的厨艺很好,他喜欢自己做饭吃。

      琥珀皱皱眉头:“到底饿不饿,说话啊。”

      林千寻收回心思赶紧回答:“当然饿了。我先回去做饭吃了,你想好别的条件再联系我吧。反正,我是真的没有这么多钱。”

      琥珀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你会做饭?”

      “嗯。”

      琥珀想了想站起来,“请我去你家吃顿饭,今天就暂时放过你。”

      哈?这是什么状况。看看琥珀的脸,白白净净帅帅气气的脸上淤青很明显,林千寻叹口气,谁叫自己走运打中人家了呢?好吧。

      于是当天晚上看到琥珀用优雅的姿态将自己做的三菜一汤吃得干干净净,还把自己昨天晚上做的甜点也扫荡一空的时候,林千寻捂住了眼睛:是谁告诉我明星为了减肥基本都不吃东西的?

      琥珀很满意,擦擦嘴走了。临走之前扔下一句话:“今天吃饱了所以暂且放过你,改天我们再谈十万块赔款的问题。”

      林千寻欲哭无泪,这人是明星?不对吧,明显是无赖么!

      几天后在咖啡厅里林千寻再次见识到了琥珀的跳跃思维和胆大包天。但是,谁让祸是自己惹下的呢?保姆就保姆吧,反正一个月,挺胸抬头扛过去,一个月之后,呃,还是一条……好汉……

      和琥珀的合住生活开始了,一个星期后,林千寻告诉自己:没事,明星么,当然比一般人要求多一些。他不过就是比较有洁癖比较喜欢安静比较挑食比较不喜欢做家务比较严于律己同时也严于律人……

      没关系,都能忍过去。

      只是,没办法忍的是琥珀带来的那只狗。那么大的一只……林千寻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反正就是高大威猛看起来很凶悍的样子。那只狗的最大爱好是趁琥珀不在的时候将林千寻扑倒在身下露出锋利的牙齿,然后看着林千寻瑟瑟发抖甚至哭出声来,才懒懒的挪开爪子。

      林千寻是真的怕狗,小时候他被流浪狗围攻过,虽然没有被咬到,但是长达十分钟的被“恐吓”足以构成他终生的阴影。

      琥珀一开始听林千寻说怕狗,还总拿自己的狗来要挟林千寻,以此达到鞭笞林千寻把屋子收拾的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把饭菜做得喷香可口全是琥珀最喜欢吃的。但是直到某天那只狗又故技重施趁琥珀不在TX林千寻时,刚刚离开的琥珀因为忘了东西重新转回来,于是便看到了那日日都会上演,但自己从来没见过的“惊悚”一幕。因为只要自己在,这只狗听话的简直不可思议。

      林千寻手里还拿着擦碗布,就那么被那只巨大的白色恶狗扑到在厨房门口,恶狗还正准备伸出舌头去舔林千寻的脸。

      琥珀一声怒喝,恶狗立马跳开,摇着尾巴跑到琥珀身边做低眉顺眼装。琥珀看到林千寻瑟瑟发抖的爬起来,脸上泪痕交织,眼里满是恐惧和不安。

      恶狗当场被琥珀领走了,然后再也没有出现在林千寻面前。

      然后,林千寻就觉得,琥珀其实,人挺好的。

      对了,琥珀其实很红很红,已经快要升到大明星的地位了。这是林千寻从网上看到的,有好多人喜欢他啊,那些人都把他捧上天了。说他的脸是神赐的,说他的身材是黄金比例,说他的声音性感魅惑,说他的舞蹈出神入化……总之,琥珀身在一个人气很高的组合里面,而琥珀自己的人气也一点儿不比其他两个人低。

      一个月马上快到了,林千寻发现自己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书上说,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十四天,那么林千寻已经习惯了给深夜回来的琥珀做夜宵按肩膀放洗澡水,习惯了向琥珀汇报自己一天的工作然后听他不以为然的说:“累死累活的能挣多少钱干脆辞职”,习惯了琥珀扔给自己各种各样的礼物然后不耐烦的说:“粉丝送的,我不喜欢,便宜你了”。

      如果那个人离开了,自己也就没必要每天晚上等到深夜,没必要在冰箱塞满那个人爱吃的东西,没必要时刻注意娱乐新闻上有没有关于琥珀的负面新闻了吧。

      呼,会重回轻松吧。也会,重回寂寞。

      一个月到了,琥珀没提,林千寻也没说。这天晚上琥珀回来的很早,好不容易有几天休息时间,琥珀吃晚饭听了会儿音乐就早早回房间了,林千寻在网上闲逛着,心里有淡淡的无聊。

      不一会儿外面开始刮风,林千寻到阳台上把上午洗的衣服收进来,远远看到天边有几丝亮光闪过。呀,好像,要下雨了。

      刚才那个是闪电吧?这么说,一会儿应该会打雷?

      林千寻迅速的跑回屋关上所有的门窗。虽然不好意思说出来,但事实就是,林千寻不仅怕狗,还怕打雷。

      有些人想不明白打雷有什么怕的,尤其是人还好好的在屋子里呆着,不就是声音大了点儿么。

      但是害怕打雷的人,那种恐惧却是无法言语的。林千寻在客厅和自己的房间走来走去,雨点噼噼啪啪的砸着窗户,雷声此起彼伏。林千寻听着一个响雷结束,心就会高高的悬挂起来直到另一个雷声响起。

      他戴上耳塞把音乐开到最大声,可是几下就震得自己头脑发晕。他又躲到卫生间,可是闷热狭小的空间让他不一会儿就汗流浃背。

      他就这么折腾着,又洗了个澡,回到客厅窝在沙发上,两手徒劳的捂住耳朵。雷声像是故意的,依旧在窗外规律的敲击着他的神经。

      “咔哒”,门开了。琥珀拿着杯子出来接水喝,恰好一个闪电照亮了客厅,林千寻窝在沙发上双手捂耳的身影让琥珀心里一滞。

      “害怕打雷?”琥珀走过去,俯视林千寻。

      林千寻一个激灵跳起来,结结巴巴:“没,没有……我,我只不过是……”话没说完又是一个惊雷滚过天边,林千寻条件反射般蹲下身捂住耳朵,浑身发抖。

      片刻,一只温暖的手掌抚上林千寻绷紧的背,林千寻微微抬头,看到琥珀的脸在黑暗里看不清楚表情。

      “来。”琥珀拉林千寻起来,手臂自然的环上林千寻的肩,肢体的温度和柔软触感让林千寻的身体微微放松,大脑像是没有意识般跟着琥珀进了卧室。

      琥珀按住林千寻让他躺下,然后自己也在他身边躺下来。

      “你……”林千寻挣扎了一下。

      “少废话,闭眼,睡。”琥珀冷冰冰的打断他,伸手关掉床头灯。卧室里重归黑暗,林千寻背部紧紧贴着琥珀的胸腹,淡淡的暖意和清爽的沐浴露气息让他全身都放松下来。

      窗外又是一阵雷声,琥珀伸过一只手臂紧紧搂住林千寻的腰,林千寻整个人如同被琥珀包起来一样蜷缩在他怀里。

      久违的母亲般的柔软,温暖,安全感。林千寻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那天之后琥珀要挟林千寻再给他做一个月保姆,否则就把他怕打雷这件事传到杂志社去。

      林千寻慌张答应了,心里却是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心甘情愿。

      不久,林千寻的好朋友景澈在深夜找上门,形容憔悴心情黯淡,林千寻照顾他睡下之后,被琥珀拖进了他的卧室。

      卧室门关上的一瞬间,林千寻心里的紧张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状态,后来他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我的初吻啊……”

      不过,真的好开心。

      平安夜,琥珀结束了通告风风火火的赶回来,还好,还有几个小时,平安夜还没结束。

      林千寻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过了,还买了一棵圣诞树摆在门口。两个人在厨房打打闹闹的弄好饭菜,开了小彩灯,一边吃饭一边看着电视,平和又满足。

      吃过饭两人看了会儿娱乐节目,琥珀搂着林千寻,一边亲吻他凉凉的嘴唇,一边在他纤瘦的腰上乱摸。

      林千寻嬉笑着扭动,脸上泛起红晕。虽然已经有过很多次亲密关系,但林千寻对这样的亲热依旧很害羞。琥珀看着他红润的脸颊和亮晶晶的眼睛,忽然变身大怪兽,翻身将他压在身下。

      许久之后,两个人懒懒的抱在一起。琥珀捏捏林千寻的肚皮:“你怎么又瘦了?”
      “哪有,我的腹肌都没了,明明长胖了。”

      琥珀觉得手感不错,继续捏:“春节我有一星期年假,我们去日本玩。你不是一直想去吉普力美术馆么,可以去看看你喜欢的那些动画形象。”

      “真,真,真的?”林千寻激动的爬起来,又被腰部的痛感牵扯的趴下来,正趴在琥珀的胸口。

      “话说回来,你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那部电影?”琥珀揉揉他的头发。

      啊,为什么?终于有人问我为什么了啊……当初刚住在一起时,琥珀得知林千寻最喜欢的电影是《千与千寻》之后,也只不过是和其他人一样很冷淡的“哦”了声而已。

      为什么?其实很简单。

      因为我希望自己能像电影里的千寻那样,为自己喜欢的人变勇敢。不怕怪兽,不怕走危险的路,不怕大水,不怕陌生的旅程,最终和喜欢的人拥抱在一起,连流出的眼泪都是晶莹剔透充满幸福的。

      林千寻趴在琥珀胸口,眼里泛起蒙蒙雾气。琥珀听他说完,微微仰头,含住了他薄薄软软的两片嘴唇。

      还有啊,还有一点,林千寻没有讲出来。

      在遇到琥珀之前他喜欢这部电影,遇到琥珀之后,他对这部电影的爱完全上升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因为,《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人公千寻喜欢的人,真正的名字叫做赈早见琥珀主。

      千寻和琥珀,注定是要在一起的啊。
      ——END——

  • 作者有话要说:  呼……千寻和琥珀的番外完成了,这篇文也彻底的完结了。总之,感谢看文的每一位~~~~~~诚恳道谢~~~~新坑《心的迷雾探案集》已经开了,耽美向悬疑推理,其实推理部分不是很着重,主要注重故事啦~~~~非常希望大家能捧个人场~~~~
    再次感谢,新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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