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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世今生 ...

  •   永隆五年,二月。

      玄武湖起了大雾,辅国长公主的龙舟搁停湖心。

      是夜烟波雾漫,伸手不见五指,平日华光璀璨的龙舟,此刻只余零星黯淡光影。

      “梅娘……”
      虞莜醒来时,耳边充斥湍急水响,唤了两声无人应,她掀开锦衾,赤着双足下榻。

      足底刺骨冰凉,水已漫过脚踝。

      她一手抵在额角轻轻揉着,略微蹙眉,蹚水步出房门。

      龙舟静谧,透着死一般的沉寂。

      近年来长公主身体日渐孱弱,随侍宫人众多,眼下长长的走廊里,本该每隔三五步便站着的人,此刻倒了一地,梅娘就半卧在门边。

      虞莜倾身缓缓探上她的鼻息,触手一片冰凉。

      悬在壁上的琉璃灯剧烈晃动,光影艰难穿透浓烟样的雾气,忽明忽暗,像无声到来的死神,昭示阴阳两隔。

      执政五载,虞莜早已练就一身沉着冷静,玉容苍白几近透明,乌沉沉的眸却异常明亮,浅淡的唇微抿,一弯削尖下颌隐露锋利,扶着墙摸索前行。

      走廊尽头倒着一具男尸,身穿乌玄软甲,刀未离鞘。

      长公主的近身侍卫乌衣卫,乃是南康数一数二的精锐,尽数死于无声无息。

      眼下朝堂政权一统,何人能够做到?

      答案呼之欲出。

      船底已被凿穿,江水呼啸着涌进舱内,虞莜拽住墙上的灯架,勉力维持住平衡,瘦弱的脊背紧贴舱壁,在狂浪翻涌中站得笔直。

      “皇兄,你太心急……”

      轻声吐出这句话,她不带一丝留恋闭上双眼,冷冽的江水没过头顶,带着她沉沉下坠。

      ……

      尸沉湖底,不知岁月几许,死人是感觉不到时间的。

      飘飘荡荡间,嘈杂的鼓响金鸣,以及无数人的嘶吼喊杀,此起彼伏间,唤起虞莜一丝知觉。

      她成了一道无人能见的透明魂灵,正悬浮在金陵城门上方,眼前本该是她最熟悉的景致。

      南康富庶,金陵尤盛,自父皇建国始,二三十年光景,已成纸醉金迷、黄金遍地,笙歌燕舞,一派繁荣昌盛。

      东部靠海,西南边陲无敌犯境,北有北齐,做为友邦邻国,替南康挡下塞北诸奚的虎视眈眈,气候温暖湿润,物产充沛,民生景泰,可谓世间头一等风水宝地。

      如今,繁华都城被铁骑踏碎,战火四起,硝烟吞噬锦绣,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大概是因为她已经死了,便对这世间再无牵挂,眼见家国倾颓,虞莜静默负手,冷眼旁观。

      此地是她耗费心血、一手造就的盛世,却并无惋惜,反而觉出一丝痛快。

      铁骑蜂拥入城,卷起的旗旌上书大字——“齐”。

      虞莜跟着他们回身,望向不远处的建康宫。

      乌泱泱的军队最前方,立着一个身穿明光甲的高大身影,风扬起他沾满鲜血的披风,无数人簇拥着他,举戈高呼:
      “太子威武!”

      太子……北齐太子?哦,是秦昶呀!

      虞莜淡笑,果然,是这没良心的狼崽。

      建康宫在熊熊烈火中倾覆,她看见皇兄被人推搡着站到北齐太子面前。

      雪亮刀锋划破天际,照亮魂灵的双眼,她的目光紧随,直到皇兄的大好头颅滚落血污,终于发出一声由衷的叹息。

      虞莜低头看看透明的身体,不知自己为何身死魂未消,大抵是要入土为安吧。

      已然行至生命的尽头,她并无遗憾。

      ……

      “公主……公主,等等我呀。”
      一袭曳地红裙划过青砖地面,带起泛着银光的长长轨迹,竹青颠着小碎步追上来,笑声清脆如银铃。
      “您这一大早的就出来,叫梅姑姑知道,又该唠叨了……这是要去哪儿?”

      “随便走走……”
      虞莜回过头,白生生的圆润小脸上,乌眸流露一丝迷茫,歪着头想了想,“竹青,今儿初几?”

      “嗐,您怎么连这都忘了。”竹青一拍手,“今日是您及笄的大日子,九月初六呀!”

      “哦……”
      虞莜踮了踮脚尖,是挺轻盈,但也不能飘,那么……她不是已经死了么?

      她举起一只手,迎着熹微晨光在眼前晃了晃,碎光透过指缝耀入眼帘,卷浓长睫微眯。

      秋阳缱绻映在她的脸上,肌肤如剔透白玉,细腻润泽,唇不点而红,黛眉如翠,眼似水杏,下颌纤盈弯出一抹柔媚的弧度。

      她这是又活了?还回到五年前及笄那日。

      就、很没有必要。

      前世,她最快乐的时光都在十五岁前,金陵日暖春和,她本是廊前檐下、自在盘旋的燕,是建康宫唯一的、也是最得宠的小公主。

      她的父皇弘盛帝乃当世英杰,曾豪言许诺:吾家有女初长成,可堪匹配天下最好的儿郎。

      君子好逑,早在一年前,好逑宴的请帖就已送至各大世家的青年才俊手中。

      然而父皇自己却失了约,不及替他的嬿囡择选佳婿,年初旧伤复发引起急症,就此撒手人寰。

      前世的好逑宴如期举行,天之骄子云集金陵,年轻人的追捧,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情小爱,但他们的背后,是各大世家的审视考量。

      彼时皇兄刚刚即位,根基尚且不稳,朝中老臣各怀心思,更有江左世家伺机以待。

      那场好逑宴,让皇兄看到了她的价值,苦苦哀求她留下来帮他。

      虞莜答应了,之后五年,她苦心周旋于各大世家,平衡朝中局势,殚精竭虑,一日只睡不超过三个时辰,积劳成疾,却也终于让皇兄坐稳皇位。

      沿着殿前的回廊信步缓行,前世她病弱数年,已快忘了这种轻盈如燕的感觉,以致步履依旧拖沓,连珍珠绣鞋上嵌着的彩蝶,都懒洋洋耷拉下翅膀。

      “公主您怎么了?”竹青悄悄探过头来,“不高兴么?”

      今日的好逑宴,宫中筹备多时,公主昨晚还兴致很高,说好要带她一道去,宴上各家送来的新奇礼物,由她全权打理。

      在竹青看来,公主是天底下顶顶好的小仙女儿,心善又讲义气,平日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想着她。

      虞莜回过头,看着年少的竹青,伸手在她头上的丫髻戳了一下,“高兴啊,为何不高兴?……竹青,你今儿真好看。”

      “真的!”竹青双手捧腮,亮晶晶的眼里全是小星星,“好、好看么?那……那也没公主好看,公主是全天下最好看的小娘子。”

      虞莜杏眼微弯,唇角俏生生扬起,看向殿前广场上络绎行走的宫人,大伙儿见了她来,纷纷上前屈膝行礼。

      前世她做了辅国长公主,搬去太极殿,这处琼华殿无人居住,便逐渐冷清了。

      而今,看着一张张变年轻了的熟悉脸孔,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热烈的神采,那颗在湖底浸泡冷硬的心,正在逐渐回暖。

      出了殿门,守在外面的乌衣卫看到公主,立刻有一队十八人跟了上来。

      虞莜按着前世的习惯,本想叫肩舆来的,足尖轻捻了捻,脚步轻快朝西南角走去。

      建康宫她两辈子住了整整二十年,各个角落都熟稔非常,穿花拂柳,沿太清池抄近道而行。

      竹青心里有点着急,今儿的事情可多呢,梅姑姑一错眼不见了殿下,这会儿铁定正有人挨训。
      “公主,咱们来这犄角旮旯做什么?”

      宫里主子少,先帝在位未曾纳妃,大多殿宇空着,按着前朝的规制,这西南角都该算冷宫地界了。

      “今日参宴的都有谁?”

      虞莜这一问,可苦了竹青,她张口结舌,十个手指头来回掰扯,根本数不过来,“江左魏国公家的世子爷、豫章陆家……会稽朱氏……”

      “北齐来人了么?”虞莜打断她。

      哦,竹青眼睛一亮,知道她要问的是谁了,“您说秦、秦……三殿下啊,他去年回北齐,不是听说当上太子了么。”

      难怪公主一大早跑到这边来呢,前面铜马殿,不就是那位当年住过的地方。

      “对,就是他。”虞莜眼神带着点儿鼓励,引导她,“那……他今日来么?”

      “没听说。”竹青果断摇头。

      虞莜一滞,杏眼缓缓眨了眨,难道……是她记错了?

      不多时来到铜马殿,她驻足门前,仰头看着上方牌匾,心里正在走神。

      前世她对秦昶的记忆不多,唯一的印象——那是个不好相处的家伙,至于,自己为何会把他排除在记忆之外……

      她揉了揉额角,一时无从寻觅。

      负手回过身,扫了眼跟在后面的乌衣卫,目光在其中一人脸上稍作停顿,旋即像被烫到似的,迅速别开脸。

      熙沅公主面露不虞,白嫩纤长的手指朝那个方向点了点,“……新来的?”

      这话是看着前排的副统姜皓说的,后者顺着公主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眼皮也跟着哆嗦一下。
      “是……徐统领新近安排进来的。”

      虞莜颦眉微蹙,“徐骋人呢?”

      “哦,徐统领家中有事,前日告假,说好今日午时前回来。”姜皓说着话,心里有些紧张。

      乌衣卫是熙沅公主的专属侍卫,共一百八十人,遴选条件苛刻,首先必须出身乌衣门第,其次是外形上的,体态健硕,身高在七尺二寸左右,相貌端正。

      最后才是身手矫健,武值方面的评判。

      端正只是官方说法,实际的标准,俊美程度最少在中人以上,不得有明显的面部瑕疵,而刚才公主指着的这位,颌下生了一部相当豪迈的大胡子,浓眉粗犷。

      混在一众肩宽腿长、肤白俊美的乌衣卫中,就、有点像兰花丛里长了根狗尾巴草。

      姜皓心下腹诽,徐统领怎地挑了这么个货色上来?这是收了人多少银子?

      虞莜又习惯性抚额,其实这会儿头并不疼,她自小便有过目不忘之能,因此才给身边人定下“非美勿近”这么一桩古怪规矩。

      倒也并非歧视丑人吧,就是刻在记忆里怪难受的。

      她微提裙摆迈进门时,忽然想起来,为何当年对秦昶的记忆那么模糊了。

      倒不是因为长得丑,恰恰与此相反,是因为他长得过于俊美。

      他身上有西域胡族血统,那双眸子浅淡如最上乘的琥珀,五官轮廓深邃。

      当年她还小,只觉这人是她见过,长得最漂亮的少年郎,然而配上那副“茅坑里的石头”般,又臭又硬的孤拐脾气,真真是个讨厌透顶的坏家伙。

      于是,她就把这人排除在记忆之外,视如不见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的尺按南北朝时期,七尺二寸相当现在的一米八五左右。
    ————————
    推一下预收文《谋妻》
      #温柔前夫为爱疯批#
      成亲三年,阮柔和沈之砚相敬如宾。
      
      家中婆母轻视、妯娌排挤,是他一力回护,在外宴饮替她提裙挽发、挟菜挡酒。
      京城人人都道,阮柔嫁给清风霁月、温润儒雅的状元郎,是三世修来的福分。
      
      唯有沈之砚一人知,阮柔心里藏了别人,温婉笑意中掩埋苦涩与相思。
      
      直到三年前折戟沉沙、边关阵亡的翟天修死而复生,风光回朝受封,那日接风宴上,沈之砚见到妻子眼中的欢欣,才知她真正的笑,是这般娇俏妍丽,如最皎洁的明珠。
      
      原来三年来,是他令明珠蒙尘。
      
      顶着凄风苦雨,沈之砚在竹屋外站了一夜,听见里面的女子说:
      之砚禀性良善、为人大度,定会答应与我和离,到时你再来下聘。
      
      他回去后大醉三日,果如阮柔所料,写下和离书,放她自由身。
      
      阮柔归家,与翟天修的聘书前后脚到来的,是阮家通敌叛国、抄家流放的圣旨。
      
      发配路上,沈、翟二人赶来时,见到的只有阮柔已然冻僵的尸身。
      
      再醒来,阮柔回到半年前,刚接到翟天修未死的消息,猜疑和审量,悄然落在同床共枕的夫君身上。
      
      她震惊地发现,儒雅端方经不起推敲,温和大度不过表相,那人的锦绣皮囊下,藏着一颗漆黑如墨的心。
      
      *
      
      重活一世,沈之砚亲手撕开克己复礼的表相,露出其内阴鸷偏激的本性,手段狠辣,不留情面。
      
      他不要那所谓的良善与大度,得不到她的心,那便化身囹圄,谋她于三尺之内,一生不离。
      
      排雷指南:
      1,非大女主文。
      2,雄竞,不买股,夫君是男主,结局破镜重圆HE。
      3,女主两世身洁,心的话……对竹马将军有情,对夫君上辈子是感恩,这辈子开头持保留态度。
      4,前世阴差阳错,竹马不一定是坏人。
      5,这一世,男主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好人,真疯,真不择手段……如有不适,弃文请不必告知。
      6,女主性格上有点被动,为亲情友情会有掣肘,但不会随波逐流,总体来说,是个可可爱爱、心向光明的软妹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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