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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二
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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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晚上我做了个很完整的梦,梦见满地鲜血,熟悉的人都倒在我身边,而我置身事外,看着这一切。
然后画面迅速切换,是在我和慕容在外面的家里,他端着早餐叫我起床,我抱着被子装睡,装腰疼,他微笑着,俯身下来吻我的额头。
他说:“别睡了,我会心疼。”
然后我醒来,卧室一片漆黑,吊灯开关闪着萤光,我按下去,周围陷入明亮。
我一个人坐了很久,眼泪渐渐流下来。
晚上睡不着,我会去书房坐坐,哪里原来是大哥的书房,书架上摆的书不少,可是他从来不看。
因为太忙了。
我不同,我不用每天练拳打架随时准备被暗杀,说得直白一点,我被暗杀的事根本就与我无关,我只要充当那个被暗杀的角色就好。
我比大哥好的唯一一点就是我习惯不晚上睡觉,认识慕容之前我长期混迹于西城的各大酒吧夜店,为此,家里用来暗中保护我的人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和慕容在一起之后我极度控制,我甚至创下纪录三个月没有沾过一滴酒精--除了慕容做菜时放的料酒。
为此,我原来的朋友都对我五体投地,并且为此打赌,输给我一辆跑车,三个人把车开到我们家楼下,狂按喇叭,我一开门,三个人站在台阶下围着我拜,90度鞠躬,因为要见慕容,一个个都骚包地穿着深色西装,看起来像在三鞠躬告别遗体。
然后慕容出来,从后面抱住我的腰,头枕在我肩膀上,和他们打招呼。
那帮没见过世面的家伙,看见慕容一张脸就全部双眼发直,开起了带颜色的玩笑,如果看见慕容的身材只怕会直接扑上来。
只是我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挥手说:“滚滚滚,别在这里给我丢人!”
那时的沈奚叶,实力弱小但气场强大,是个符合官方标准的不学无术的二世祖。
书房的木地板因为少有人来还焕然如新,这地板是我三个月之前换的,大哥在的时候书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帮派总部,人来人往,地板磨损得很快。
我把拖鞋留在门口,穿着白袜子在地上走。
其实我喜欢怀旧一点的东西,换地板也是因为弄得太脏洗不干净。墙角摆上一盆凤尾竹,浅色的花盆,很漂亮。
秦觅三个月前在这里杀死了慕容家的一个杀手,尸体的左臂上纹着一个锦字。
那时候大哥已经倒下,二哥已经离开,我带着小宝躲在家里的密室,抛父亲收集的雅典金银币,预测打开密室门的人是姓沈还是姓慕容。
结果都不是,他姓秦。
两千六百年前的猫头鹰图案安静地停在金币上,睁大眼睛看着我。
秦觅是个厉害人物,事实上他在帮派中的威信不比大哥低多少,只是他为人低调,除去世家中管理高层的人物多少知道一点他的能力,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他存在。
我也是直到他站到了我面前,才知道他是我目前唯一能够信任的人。
他的手段我只能用八个字形容。
铁血手腕,雷厉风行。
有时候在旁边看着他做事,我会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不借机接掌沈氏,毕竟,没有我在旁边碍事,他做事都会快很多。
他一直给我一种感觉,仿佛他是一架工作机器,没有感情,没有欲望,偶尔停下来补充点能量,而且长期处在省电模式。
我一直认为,沈氏落在他手里,比落在慕容家手里强上千万倍。
可惜天不遂人愿,他一心一意做他的诸葛亮,扶我这个扶不起的阿斗。
墙壁上的钟,指针指向四点。
夜很安静,一片死寂。
我脱下袜子,扔进废纸箱,赤着脚在地板上走。
“这样不好,”慕容曾说:“会着凉。”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第二次见慕容,我直接来到了他家门口,他有一栋房子用来收藏瓷器,里面有一个完美的工作间。
那栋房子的门外有保养得很好的草坪,我第一次看见就想赤脚在那上面走。
然后我就这样做了。
来找他的年青女人,是个美女,看见我在走草坪也只惊讶了一下,上去按门铃。
慕容很快就出来,他的脸上挂着个很精致的口罩,穿着蓝色工作装,皮肤好像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更白了。
他皱眉头的样子还是很好看,只是已经超出了可爱的范畴,三言两语打发走那女人,然后盯着我看。
我丢下手里鞋子,跑上台阶,挺着胸站在他面前,问他:“你是不是喜欢刚才那个女的?”
他继续看着我的脸,摇头。
我不相信:“那你为什么一听见他按门铃就跑来开门?”
你看,那时候的沈奚叶就是有这种只见过两次面就像原配查房一样的气势。
也只有慕容,在这样的气势下面还可以解下口罩,笑着回答:“放心,不是啊。”
我承认我够勇敢够顽强,可是我仍然不够色,美色当前我的第一反应是后退了一步,弱弱地问:“那是因为…啊!”
人老套的情节,我往后倒,他揽住我的腰,只是后来情况有变,我们一起倒在草坪上,他护住我,自己背部着地,一点都不疼的样子,立即翻身吻我。
“那是因为,”他说:“那是因为看见你在外面。”
是我太蠢,他第一次吻我就隐约告诉我他家门外装着摄像头,这根本不是平民百姓的行径。
只是我直到现在才想起,为时太太太晚。
凌晨五点,我找到一本犯罪心理学,坐在地板上看了起来。
对于沈家来说,我犯下滔天大罪,不可原谅。
和慕容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容易就猜到我的心理。我饿了,我开心了,我闯祸了,我起了“坏念头”了。
他知道,他原谅,他一一满足。
哪怕在他工作的时间里,他也是有求必应,毫不迟疑。
除了有一次,我故意打碎他收藏的青花瓷,顺着博古架从头打到尾,光着脚要走过去,被赶过来的他一把拎住。
他竟然要打我,而且,是用那样羞辱的方式。
我誓死不从,爬窗台躲浴室钻到床下通通用遍,最后还是毫无悬念地被他抓住。
他抱住我坐在沙发上,和我讲道理。
“首先,你打碎了东西,这是不对的。”他扳过我扭到一边的头,看着我眼睛:“可是没关系。”
我惊讶地看着他,忘了逃跑。
“你把瓷片弄得满地都是…这也没关系。”
“你想用它来扎人…这也没有关系。”
“可是你用它来扎你自己,这很严重,奚叶,这很严重,不可原谅。”
“可是,”我辩解:“你不陪我去见我家人,我非常生气…”
“奚叶,我没有说过我不去,我只是不方便去。”
“听我说,奚叶,如果我去了,你会后悔。”
“相信我,奚叶。”
黑色的眼睛,玄黑色的瞳孔,安静地看着我,美丽而悲哀。
“奚叶…”
“你知道吗?你做错事了,你不应该伤害你自己。”
“我只是让你生气,你却要让我心疼。”
“我很心疼。”
很久以前,某年月日,西城沈家的三少爷沈奚叶,惭愧地,迟疑地,然而心甘情愿地,趴在床边,脱下裤子,让一个男人,呃,打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