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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倒也要倒在医馆门前 ...

  •   夜幕降临,春夜微凉,段姝珏穿着湿透的衣服,身子在发热,手上还有伤,举步艰难,而她还在东行。

      她记起,当初护送燕王时也路过过潜龙江,一直往东走,会遇到一个城镇。

      她并不着急回段府,在深宅大院里这个身体行事多有不便,不如借住他处,将武艺练回。她先前摸到自己怀里有一块和田玉佩,品相极好,可以以玉佩相抵。若遇见良人,应是愿意借一处落脚之地的。这幅小小身体掀不起什么风浪,不如等时机成熟,再重返京城。

      终于,不远处有了灯火,段姝珏脚步都加快了起来。她想起郭绍京身死前的那一幕,也看见了一处绿洲,却还是倒在了沙子里。

      如今,她能动,能跑,不渴不饿,定要坚持下去,倒也要倒在医馆门前!

      可进了镇子,家家户户大门紧闭,一路上一个医馆的牌子都没见着。

      绝望之感又再次袭来。

      段姝珏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如今她是急需投医的,否则这手怕是都保不住了,还何谈报仇。

      她靠着一户人家的门,身体逐渐滑落。

      难道冥冥中注定,她就该是那孤魂野鬼?

      春风习习吹过,她闻到了一阵药香,从背后的门缝中传来。

      药香浓烈混杂,不似煮制的药汤,更像是大量草药混合起来的甘香。

      难道!

      段姝珏连忙敲门,没过一会儿,小厮开了门,果然,院落里整齐摆放了一摞摞的药材。

      她又惊又喜,连忙询问:“请问小哥,贵府可是药馆?”

      全福看着面前的小娘子,面容苍白憔悴,浑身湿透,额角却泌着细细冷汗,如此狼狈却依旧遮不住她的贵气,让人丝毫生不出轻蔑之感。

      可是……

      “看诊辰时后再来!”

      全福可不想得罪那文老头,大半夜喊醒他看诊,他定是又要被文老头下那几个月碰不了荤腥的怪药。

      “小哥,我实在不想夜里惊扰贵府,可是您看,我这手……”

      段姝珏颤颤巍巍地将手举到全福面前,全福大吃一惊,这手再不医治怕是要废了!

      “我先前落水,拼了命地爬了上来,却失去了记忆。这手应是被贼人所伤,而后他们又将我投入江中,任我自生自灭……”

      说自己失忆也并非撒谎,至少她确实没有这个身体的任何记忆,除了知道点先前逼供刘莽得来的信息。

      全福有了迟疑,看着小娘子柔弱的样子,不知还能不能撑到明天接诊。不如……

      “唉,你且先进来,我现在去唤师父来。”关上门,又朝里喊了一声,“阿桑姐姐,快来给这小娘子找身衣服换!”

      看见全福离去的背影,段姝珏终于放下了心,终于又能活下去了

      紧绷的神经忽然放松,她双膝一软,倒在了闻声而来的阿桑怀里。

      再醒来时,段姝珏第一眼见到的竟是贺启枫。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暗暗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才醒悟过来,这真不是做梦。

      贺启枫是她的副将贺智的儿子,与燕王同龄,请愿做了燕王替身。在被抓的最后关头,郭绍京让他一直往东跑,不要走官道。肚子饿也不许停,困了,脚磨破了也不许停!实在撑不住就装作乞儿晕倒在医馆。

      就像她自己做的那样。

      他真的做到了,而且活得很好。

      至少她为贺智留下了一丝血脉……

      “小娘子,你可是醒了,你都昏过去三天了!你且喝碗水,我这就唤师父过来。”

      说话的人是刚进门的全福,他拍了拍木讷的贺启枫,示意他端碗水给段姝珏。

      段姝珏接过水,余光细细打量着他。

      但或许是经历了虎口脱险,贺启枫的性子不再像之前那般开朗了,倒是有些……

      阴郁?

      段姝珏想问他为何伤好了却仍不回家寻他母亲哥嫂,而是留在了医馆做了医童,却又不知以什么身份去问。

      “哼哼,那丫头醒了,我倒是看看用了我这么多名贵的草药,她要拿什么还我!”

      先闻其声,再见其人。

      跨进门的,是一位知天命之年的老者。胡子尾巴被他编成辫子,还串着珠串,外衫松松垮垮,走路起来大摇大摆,好不风光。

      “谢阁下救命之恩,阿珏没齿难忘!”段姝珏欲起身行礼向文知鹤道谢,却被他一手拦了。

      “没齿难忘有何用啊!你好好躺着,别白瞎了我的药材。”

      文知鹤虽是张口闭口就提他药材的宝贵,救人时却没有丝毫犹豫,段姝珏就知道,他心是善的。

      “我来之时穿的外衫内兜里有一块和田玉佩,成色极好,应也能抵上千金。”

      文知鹤一听见千金,眼睛都亮了,眼珠转动了几圈,心想——划得来!

      “也不是不行……”他故作高深地捋了捋胡子上的珠串。

      全福叹了口气,这文老头什么都好,就是见钱眼开,不似寻常医者那般高风亮节。

      “还有一事,阿珏想恳求阁下……”

      嘶……文知鹤心中泛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实不相瞒,自落水之后,我已记不起自己何许人也,只在梦中听见,有人唤我阿珏,但是姓什么,家在何处我还暂时没能记起。恳请阁下能够收留我,等我记起自己的身世,我定然不会继续叨扰您的!”

      文知鹤轻抚着他那打理得整齐顺滑的胡子,眯起了眼,若有所思。

      他检查过丫头的脑袋,并无受到撞击的痕迹。虽也有少数人会因为受到惊吓而失忆,但看着这个丫头,不过八九岁的年纪,却谈吐条理清晰,行事镇定有礼,不卑不亢的样子,并不像那种会轻易受到惊吓之人。

      或许是有什么不愿意提起的事?

      再者她手上的伤,应是受到了极大的痛苦,或是不愿回到以前生活的地方,才隐姓埋名?

      收留她也不是不成,不过是多双筷子的事儿,一个小丫头也吃不了多少,况且阿桑过些时日就要出阁了,或许……

      “你可会做饭?”

      “可以学!”

      “那你留下吧,等手好了,就去和阿桑学做饭去吧!”

      段姝珏眼中闪起熠熠星光,能留在医馆当然是最好!老头的要求只不过是做饭而已,想在上一世,她和郭家兄弟们可没少在山里烹制野味。

      “多谢阁下!”

      文知鹤点头应允,风风火火地离去,可没迈出门两步又折返回来。

      “丫头,有件事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你这手虽没伤到筋骨,但也是皮开肉绽,又碰了水,不留疤是不可能了!”

      段姝珏垂眸看向自己那双包的像粽子一样的手,没有坏死已是大幸,她怎还能奢求双手能完好如初?

      上一世她久经沙场,身上处处都有许多狰狞的伤痕,只要是废了,她都是不大在意的。但是那真正的段姝珏,怕是会伤心吧。

      “无碍,能活着,我就已知足了。”

      女孩声音软软糯糯,充满了无奈,实则又坚强得令人心疼。站在一旁一直默不吭声的贺启枫也为之动容。

      “哼哼,你能明白就好!”这回文知鹤是真的走了,全福和贺启枫也跟在后头。

      贺启枫还是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凝视着双手的段姝珏。这半年来他也见过不少医患,换做是任何一个孩童受了点伤,不是哭爹喊娘的,更不用说是留下了永久疤痕的小娘子。

      而段姝珏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看着她的双手,不哭也不闹。神情好似有些落寞,但又能感受到她内里的坚韧。

      这让他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为他挡刀,答应护他无虞的人。

      全福见贺启枫脚步慢了下来,也叹了口气。

      “也不知哪儿来得恶人,竟是如此狠心!看见神仙童子那般的珏小娘子,竟也下得去手!”

      每每换药之时,看见段姝珏手上的伤口的人,都会默默叹息。这般玲珑人儿,可惜啊!

      而她本人,却像没事人儿一样,每天跟在阿桑后头学习掌厨。

      一个月后,痂也掉尽了,段姝珏的手上终是留下了狰狞的刀疤。

      她在医馆过得很好,无人限制她行动,每天除去与阿桑学做菜,偶尔和全福与贺启枫一起上山挖药,她还有大把的时间能够练武。

      八岁的身体习武还是晚了些,身子虽也弱了些,但是上一世的武学已是她无法磨灭的记忆,捡回来也不算难事。

      阿桑出阁后,她便正式接过了掌勺大任,文知鹤本以为要过上一阵食不下咽的日子,可没想到段姝珏每天都可以做出新的样式。小丫头好像会点儿武,有时去山里采药还能抓上几只野味,回来烤了吃。

      这样看来,这日子要比阿桑掌厨时更加滋润起来。

      此时文知鹤啃着刚烤好了野鸡腿,这野鸡被段姝珏烤的外脆里嫩,每咬一口,就有汁水往外涌。

      文知鹤觉得甚是满意,自己竟是捡到了宝了。

      其实,医馆里,不仅段姝珏是“捡”的,贺启枫、全福、阿桑,前些年放出去的秀儿还有他的得意门生仁达,都是文知鹤“捡”来的。

      他们都有着坎坷的身世。

      这些年政局动荡,战乱频繁,他们有的身受重伤,有的家破人亡,都是无处去的孩子。文知鹤四处漂泊,了无羁绊,一路游历,一路行医,这些孤儿愿意跟着他,就留下来,有了安顿的想法,说上一声便可离开。

      下个月,文知鹤要继续东行了,十几年前他在太行山绑的那几根人参,也是时候挖出来制药了。而这一次,全福便不跟着了。

      全福也有十九了,他四岁时就来到了文知鹤身边,当年一群悍匪为钱财将他全家杀害。家人将他藏在树洞里,躲过此难。他的啼啼哭声,倒是引来了在采药的仁达。

      仁达将他放在药筐里,背下山,是文知鹤收留了他。

      那时年幼,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文知鹤见他身世可怜,便取了全福这一名字,望他之后的人生尽是福气。

      在他们来到这个镇上之前,此处并无一人会医术,病了就上山自己挖些药吃,便常有吃错药中毒的事。直到他们来了,这样的惨事才少了起来。万一他们走了……

      全福与文知鹤还是不同的,他年幼丧亲,对可怜人便多了一份怜悯。这些年跟在文知鹤身边,也学习了不少医术,寻常疾病还是难不倒他的,于是他还是决定留下来了,继续经营这个没有门牌的医馆。

      虽有不舍,但是看着新来的两个孩子,文老头也有了新的人陪伴。贺启枫勤奋稳重有天赋,阿珏聪明能干有主张,再好不过。

      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他深知自己成不了伟人,但是也想为无助的弱者撑起一片天。

      “全福啊,你拿着这鸡翅不动,不吃就给我,别凉了糟蹋食物。”文知鹤刚抛下啃得干净的鸡腿骨,眼睛盯着全福手上的鸡腿打转。

      啧!馋性不改!

      全福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肉,之前明明千防万防,仍还是被文老头将那药混到了饭里。一个多月闻到荤腥就想吐,如今终于是好了。

      也好!以后再也不会被老头整了!

      “阿珏何时能搞一只黑面郎给老夫尝一尝?听说这黑面郎肉质紧实弹牙,却又不会干柴,涂上蜜汁烤制,片下来每一口都滋滋流油啊!哈哈!”

      这老头倒是会享受,段姝珏心想。

      黑面郎她曾经倒是也猎过几头犒军,但是如今还不是时候。现在的段姝珏连弓都拉不开呢,更何谈猎杀黑面郎。

      “再过个几年罢……”

      “噢!那可有得好等!”

      在贺启枫的小半生里,还有另一个女子做过这样的野味。她的箭法百步穿杨,枪法更是鲜有男子能与之匹敌。她曾是大魏朝最伟大的女战神,却无奈被卷入夺权漩涡。一心为国,却落得谋反的罪名,最终家破人亡。

      贺启枫也曾是个满腔热血,一心报国的小小少年,而历经此事,忠良遇害,奸佞横行,他不知这样的是非颠倒的朝堂,是否还配得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

      面前的女孩未脱去稚嫩,明眸皓齿,冰肌雪肤,与那个神采飞扬的女子不甚相同。但是她们都有一样的眼神,坚定而果决。

      每日清晨,他都能瞧见她在院子里习武。不知她是从哪儿学来的招数,无人传授,竟也能无师自通。她将采药作历练,每次上山,都会悄悄搬举重石。遇见走兽也丝毫不惊慌,能抓即抓,不能抓的也能躲得开。

      她虽不记得以前之事,但对他格外好奇。会问他家在何处,为何流落至此,可那些都是贺启枫不愿提起的往事。

      若是有家他怎不愿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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