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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牢里的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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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真的不是一场梦吗?绝对不是,冰冷的剑器刺进身体里,疼痛如此真实。
他的面目清晰地在自己面前,强大的实力可以轻易让那个老者毙命,所说的话,所做的事都在证明。
她则是水中的浮萍,紧紧帖在水面上,水面晃动,浮萍也会晃动,水面静止,浮萍也会静止,这样的话,该如何让水湮灭呢?
第二天清晨,昨夜迷迷糊糊在阁楼里昏睡过去的少女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睛,睫毛扇动,虽然还有一丝困倦,但感到身体无比舒畅。
李锦雨从床塌上起来,整理好身上的衣服,发现自己正在阁楼一层的那扇屏风后。
难道说自己昨天在阁楼里昏睡过去后,就被丰青鎏放在了这里?可是又有一点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困的昏过去,还一睡到现在……
走出屏风,李锦雨看到一个修长的身躯侧躺在屏风前的软塌上。
他安静地闭着双眼,身上的衣装整齐,连头发也不乱一丝,沉睡中的眉目平添了几分柔和,倘若是不识他的人,定会以为他是相貌俊美的白衣公子。
可惜,这样一副羡煞旁人的皮囊之下有着杀人不眨眼的狠心。
李锦雨看着丰青鎏,皱了皱眉。
魔头的名号估计洗不白,但是他是怎么变成魔头的呢?反正现在给她十个胆,她也不敢再对这个男人下手了,要下手除非丰青鎏的功力全部转移她身上才行。
看他身上衣服单薄,她还是去屏风后,将刚才盖在自己身上的褥子抱了过来,轻轻地盖到他身上。
这时,“咕咕——”
李锦雨听到自己的肚子叫了起来,那就先去找点吃得吧。
走出阁楼,李锦雨看到在阁楼前以睡着的小狗。
“春福,春福……”
少顷,蜷缩着身躯,头埋在身体里的小狗醒了过来,它看到眼前的少女,变成了孩童的模样。
“帘夕……”
他起身站起来,睡眼惺忪,用小手揉着眼睛,软糯的声音懒懒地唤了一声。
这孩子真的太可爱了。
李锦雨禁不住伸手揉了揉这孩子的头。
“春福,你知道这里的厨房在哪里吗?”
“嗯,春福可以带帘夕去。”
说着,他精神起来,马上拉住了少女的手,蹲在地上的少女站起来,被他拉着手一起到厨房。
这大概不能称得上什么厨房,里面的锅灶好像从未使用过,桌面与各处落了灰不说,连食材也没有。
桶里的水倒是清澈的。
“春福,这里的人都不吃东西吗?”
“因为大家饿的时候,可以随时下山吃,嗖的下山,嗖的就回来了。”
李锦雨想了想,也是,这个世界的人都是有轻功的,如果可以快速地飞下山,吃完饭再回来,实在没有必要用什么厨房。
有功力真好!
“那春福你呢?”
“我是小妖,什么都可以吃的,林子里的野果,野鸡,野鸟……”
李锦雨一拍脑袋,就是,春福既是狗又是人,自然是饿不着的。
可是这样一来,李锦雨从回来就一直挂念的——
“那地牢里的人呢?”
孔白岚说的男宠,她一直记在心里,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放心吧,帘夕不在的这几天,春福每天都给他送吃的过去。”
春福高兴地回答道。
“送的什么呀?”
“山下的馒头还有水!”
“馒头和水……”
饿应该饿不死,但是应该也吃的够呛。
李锦雨在屋子里东翻西找,看看有没有可以煮的东西。
可恶,功力尽失,对一个穿越者是多么的不友好,系统你没有心!
“帘夕,我来帮你……”
于是,两人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两个时辰后,李锦雨终于熬了一锅粥出来,用那不知放了多久的豆子和面。
味道自然比不上在孔白岚那里喝到的,但勉强可以凑合着喝吧。
早知道从孔白岚那里背回来点食材。
“好棒啊,帘夕,一定很好喝!”
李锦雨盛出来三碗。
一碗留给了春福,嘱咐他凉一会再喝。
然后端着另外两碗走出了厨房。
后阁楼的门半掩着,李锦雨走的时候没有合紧,方便她端着食物进去。
而丰青鎏已经醒了。
“早上好呀,我熬了些粥,给您送过来。”
丰青鎏的面容缓和许多,他淡淡道,“放过来吧。”
李锦雨把粥从托盘里放到他面前,看着他拿起勺子,盛了一勺,放进嘴里。
味道很一般,丰青鎏皱眉,但他发现她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明明还有一碗在托盘里,不喝自己的那份看着自己干什么?
难不成?她又在碗里下药了?
丰青鎏放下了汤勺,“帘夕,你不会又做那种事情了吧?”
李锦雨看着他怀疑的目光看过来,想到他是指之前下药的事,连忙摇头否认。
“不不不,我怎么可能再做出那种事,其实我有事情想请示你。”
“哦?什么事情?”
丰青鎏看她的反应,感觉不像是得逞的样子,便问道。
“我可以把地牢里的……那人接出来吗?”
李锦雨不想说男宠什么的,感觉怪怪的,她已经向春福问了地牢的位置,而且春福说地牢里现在只剩一个人了。
“地牢里的什么人?”
“是孔白岚说的,我的……我的……男宠……”
不知道为什么,李锦雨感觉这词真是难以启齿。
“哦,可以。”
丰青鎏看着她,继续道,“不过我认为以你现在的实力,怕是没办法对他做那事。”
“我……我不会做那种事的!”什么那种事啊,李锦雨脸红起来。
我只是想放了人家,给自己积点功德而已!
丰青鎏不动声色,继续道,“其实也不用害怕,如果想做的话,记得把那曾经喂给男宠的药自己吃一粒。”
李锦雨已经从孔白岚那里知道这药是喂给男宠的。
谁会为了这个理由吃药!
想到此,李锦雨脸上有点发烫。
她赶紧端起桌上的粥,笑道,“谢谢提醒,我一定记得,那么敬爱的主人,我就告退了。”
“嗯。”
拜拜了您嘞。
按照春福的话,那个地牢就在阁楼的后方,阁楼的后方是假山林,那里有一条石板小路,一面是通往温泉池,一面就通往地牢。
果然,李锦雨看到了一个往地下走的石阶入口,顺着石阶走下去,可以闻到一股潮湿又腐朽的味道。
用钥匙打开牢笼的铁门后,她没有立刻走进去。
如果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会不会马上把自己掐死?可能性极高,因为听孔白岚的描述,这人在以前的帘夕手里,状况真的很惨。
但都走到门口了,还打什么退堂鼓呢。
李锦雨深呼一口气后,推开了门。
里面阴沉沉的,就像古代的监牢一样,左右有两排房间,房门是一根根铁柱围成,房间里的墙上还挂着铁链,每个屋子的侧面有一个小窗口,从窗口透过来了光亮。
但路过的左右的房间里空空荡荡,因为李锦雨的走过,墙上挂着的燃着灯油的烛火摇动。
春福说,这地牢里只剩一个人了。
她将要走到地牢的尽头,然后才看见最里面的房间的角落靠着一个苍白瘦弱的少年。
少年的一只眼用纱布蒙起来,手碗与脚腕上都缠着纱布。
他的长发披在肩上,看起来弱不禁风,但生的格外秀丽,肤色很白,五官与身体比起来显得更加幼态,看身躯应该有十七八岁。
他坐在柴草之上,衣服的领口较低,露出漂亮的锁骨,抬头愣愣地看着,那侧面墙上的窗口。
眼睛里尽是绝望。
李锦雨看着他,有些难受,禁不住吸了吸鼻子,这些被强取豪夺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很可怜,毕竟谁愿意像个奴隶一样放下尊严讨好别人呢,而且还是用自己的身体。
李锦雨拿出钥匙将牢门打开,端着粥走了进去。
那少年见到她进来,打量着她,有些疑惑。
看到她手里端着的东西,少年沙哑虚弱的声音道,“这次是粥吗?”
李锦雨将粥放到他面前,看到他的眼里有一丝开心,应声道,“嗯。”
少年端起碗,就着碗边喝了起来,三两口就将碗里的粥吞进了肚子里。
“谢谢,我叫迟恩,你叫什么名字啊?”
以这副面容出现,他当然看不出来眼前的人就是帘夕。
“我……”李锦雨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是来救你出去的!”
她拉起他的手腕,“你跟我走。”
李锦雨将他拉起来,欲要走出这监牢,但却被迟恩的力量拽住。
“谢谢,但是我不能这样走,会连累你的。”
迟恩站起身,细长的身躯高过她半头。
李锦雨看着他,叹了一口气,她实在不想说出自己的身份,因为可能会给让他反感。
但是这是无法瞒下去的事。
“也许你不相信,但我就是帘夕,我现在有权利放你走。”
“你是帘夕?”迟恩震惊不已。
他掰开她的手,然后逼近她,突然间向她伸手,紧紧地扼住了她的脖颈。
李锦雨被他掐住脖子,按在墙上。
眼前的少年像变了一个人,眼神中升起愤怒的狠厉,“你可以再说一遍吗?”
“我……就是帘夕!我是来放你走的……如果你杀了我,丰青鎏不会放了你。”
少女倔强地又说了一遍,被扼住的喉颈开始呼吸困难,脸涨的通红。
迟恩盯着她,一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查看她的静脉,果然,没有一点功力,但她身上的香气还是熟悉的味道。
少年脸上冷笑,“功力尽失?帘夕,你也有这种时候,你说的对,如果是我在这里杀了你,丰青鎏一定会杀了我,毕竟你是她的人。”
迟恩松开了手,他改变了主意。
只见他抬手,用拇指与食指夹住了她的下骸,抬起她的脸颊。
“帘夕,我的家都被你灭了,你说放我走,我又能去哪?”
李锦雨被他压住,与他对视,这个单薄易碎的少年身上有一种满腹恨意的倔强感。
但这个角度,拜托,说话能不能不要靠这么近,毕竟男女有别,虽然可能以前有个肢体接触,但光天化日之下,这种姿势还是有点过于亲密了。
“那个……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先留下来?”
李锦雨只能这样想,反正现在这里除了丰青鎏与春福也没什么人,多个人就多个帮手。
“不过,我要问问丰青鎏才行,这里是他说了算,你要小心不能得罪他。”
李锦雨说道。
春福那孩子就有点虎,不过他是个孩子,丰青鎏应该不屑于下手,要是迟恩也像春福那样,估计还会连累她。
“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留下来吧,不过我是你的人,你应该会护着我吧。”
迟恩这时勾起嘴角道。
李锦雨忙点头,“只要你不记以前的仇就好,其实以前的怀事都是丰青鎏让我干的,我也不想那样做,谁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说罢,她在心里叹道,拜托,找男宠这种事是被逼迫?谁会信啊。
但不管怎样,李锦雨算是把人从地牢里放出来了。
丰青鎏看到她把迟恩带过去,只说了一句,你想留就留下来吧。
倒是爽快。
做这种事情,李锦雨不过是想让自己心里开心一点,没有其他。
她并不痛恨与厌恶以前的帘夕的行为,每个人都是在做她自己,本来就是若肉强食的世界,以前的帘夕强大又有手段,所以有能力掠夺更多,也因此被人痛恶,这是她选择的道路。
而现在的帘夕所选的道路和以前的帘夕自然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将丰青鎏当靠山,还是将迟恩救出来,都是为了让自己在这个世界多一份安心,顺便如果能够为他人减轻痛苦,那么自己在这个世界也做了一件好事。
而且这样做,让她心里暗爽。
在另一个世界,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活。因为家境不算太好,每次都对街上流浪的猫狗望而却步,看见路边流浪的人也总是只望一眼就匆匆离开。
这时的内心是痛苦的,悲观的同理心开始作祟,瞬间感到深深的绝望与痛苦。
好想把雨夜里在街上霓虹灯下寻找食物的流浪的小狗带回家,也好想给路上碰见的乞讨的老人一个拥抱,一份温暖的食物。
在李锦雨眼里,迟恩的遭遇也许就像类似的人物,让她的心禁不住挂念。
在这个世界做事,不用有什么顾虑。
即使所做的这些在迟恩心里不会改变对她的看法,她还是帘夕,作恶多端手段狠毒的女魔头。
啊不,现在变成了人人喊打只能紧抱丰青鎏大腿的女魔头。
可恶,要是能想办法让丰青鎏那个家伙喜欢上自己该多好,那不就是一辈子的铁靠山了?
呸,他丰青鎏要是能有喜欢人的情感,会变成大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