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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序章2 他在那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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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他开始用瑞博尔·诺瓦的身份作魔法史与魔咒学的研究,用“魔凤”来作为他在参与食死徒行动中的代号。
对于伏地魔口中纯血至上”的口号,他其实不怎么理解,而且——他也并不排斥麻瓜,因为他曾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接受过一家普通人的救助。他们对他比那些所谓的修道者和自诩正义的妖可要好得太多了。
因为带着对那些迫害他的妖族尚未磨灭的仇恨,在针对狼人,吸血鬼,巨人这些类妖的魔法生物时,他几乎是毫无保留地展露自己的黑色劫火。后来为了压制自己的戾气,他向伏地魔提出自己想要专心研究学术,减少了出任务的次数。
1965年,他遇到了一个叫作西弗勒斯·斯内普的男孩,男孩体内有着稀薄的魔凤血脉。
在男孩前往霍格沃茨前,他每过几日都会教导一番,如此过了六年。西弗勒斯向他介绍了一个名叫莉莉·伊万斯的小女孩。他偶尔也会出手指点,女孩很是聪明伶利,就像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自然不是家养的那种。那双灵动的翠绿眼眸,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西弗勒斯入学后,他们再没见过面,只是偶尔的书信来往。直到七年之后,他在食死徒中看到了那个阴沉的青年,一如当年的他与汤姆。连知道了教导自己六年的老师是“魔凤”时,脸上的惊讶表情都惊人得一致。
几年前,汤姆找上自己,说他已经掌握了不死的方法。并且向自己介绍了一种叫作“魂器”的分裂灵魂的魔法。分裂自己的灵魂到一个容器里,只要容器不灭,就会达到所谓不死的目的。
魔炎天凤一脉是通过记忆来传承的。他们会把法术存在记忆中,来传承给下一代的魔炎天凤。而在他的记传承里,有一句话令他印象深刻:永远不要试图超越死亡,永生是最残酷的诅咒。
他罕见地拒绝了,告诉汤姆妖族的寿命一般都很长,魂器的事可以后面再考虑。而汤姆以为是分裂灵魂这件事让他犹豫,再想到分裂灵魂所要承受的痛苦,也就宽容地让他再想想。不过他好像也明白这家伙为什么眼睛越来越红了。
在汤姆重用卢修斯·马尔福与西弗勒斯·斯内普后,他成功退居二线,很少过问食死徒的事。
两年前--1981年的万圣节夜晚,他的黑魔标记处突然传来一阵刺痛。这是之前从来没有过的现象,他撩开袖子查看,却发现标记前所未有的暗淡,看上去像铅笔画上去的一般。再然后,他就听到了伏地魔的“死讯”。
他只觉得万念俱灰,心脏处好像缺失了什么一样,刀搅般剧痛。不知不觉中,汤姆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也许,你可以试试穿白色衣服?应该……会很好看?”汤姆捧着一件白色巫师袍递给他的时候,他的神情不屑,却依旧视若珍宝地收了起来。
“会……很好看?”瑞博尔失神地喃喃道,不禁紧锢了一下怀中的黑猫,对方发出“喵呜”的声音抗议着。
“啊……对不起,汤姆。”瑞博尔被猫叫声惊醒,安抚地拍了拍它的头。
说起来,他是两年前遇到这个“汤姆”的。那时的小家伙还没有他巴掌大,可怜巴巴地在对它来说危机四伏的阿尔巴尼亚森林里爬行。他鬼使神差地决定把它带在身边。他后来在森林附近的村子里定居下来,寻找伏地魔的踪迹。至于小猫——他毫不犹豫地取名叫汤姆。这小家伙是他在这两年里唯一的慰籍。
他知道汤姆对于霍格沃茨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感情。他是理解的,这像极了他对汤姆——那种迫切地想要抓住生命中微光的感觉。
他知道,如果汤姆再回来,一定会来霍格沃茨。
他在那里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