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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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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时才刚刚开学,宛晴赶着去上文学理论课,骑着刚买的二手粉红色自行车,途中链条掉了好几回,几次三番从包里掏出纸来把链条重新放置在原来的位置,后来索性就推着车走。初秋九月的天气,空气中有些凉意。一下子从家乡湿热的地方到了这个北方干凉的小城,宛晴还有些不大适应。路上走着的人越来越多,快到上课时间了。她加快了步伐,不由埋怨着这车:早知道就不买二手的了。
推开教室的门,只看到散在角角落落里的人,都是陌生的面孔,靠进门第一排的位置没有人座。宛晴不想到里面去找隐蔽的空位了,就坐在了第一排。放好书包,拿出笔记本和中性水笔,这时门吱哑开了,走进来一个人,一缕光投在了宛晴的课桌上,她寻声望去,看到一个瘦瘦的男生,穿着灰白相间的格子衬衣,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他偏过头来,仿佛深深地看到宛晴眼里说:“嗨,你好!”说完就走到教室里面去了。宛晴怔了一下:好像没有见过这个人哦。不过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可能是他认错人了吧。
第二天,宛晴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听说每个人一次能借十本书真让她欣喜若狂。她先到社科阅览室看名人传记那一栏。冷不丁听到背后有人打招呼:“嗨,你也来这借书啊!”还是那个他。宛晴又陷入了茫然中,想着难道他曾经见过我,或是我曾经见过他。正想着,他说:“我马上要上课了,我先走了。”宛晴点点头,目送他走出了阅览室,有一种宛若在梦境中的感觉。
宛晴在陌生的校园里绕来绕去,在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风景前驻足,与各种新鲜面孔擦肩而过。天气干燥,白天阳光强烈,晚上骤然变凉,风带来丝丝凉意,坐在校园内的长椅上,听着从不远处传来的渺茫的钟声,想到一段新的生活即将开始,宛晴觉得漫无头绪。
她与刚认识的室友菲去超市采购生活用品,说起上课时遇到的“奇异”事件,菲居然笑着说:“你记不记得贾宝玉第一次见林妹妹说什么来着”,菲怪声怪气地说着,还做着鬼脸:“这个妹妹我见过的。”“谁是他妹妹啊?真是……让人莫名其妙!”两人打笑着回了宿舍。
虽然高中三年好不容易才考上现在的大学,但是并不是宛晴心目中理想的学校。宛晴暗暗告诫自己一定不能够松懈要继续努力。寝室的姐妹在一旁说笑时,她也常常塞着耳机,在桌前看书学英语,虽然并非刻意,却也从一开始就显现了与别人不一样的状态。她不是容易兴奋的人,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事情中。第一学期除去必修课,她还选了好几门选修课,整日依然是在宿舍,图书馆,教室之间转悠。她并没有觉得这样的生活单调,而是觉得充实。在一抬头的时候总是感觉到阳光照在身上的暖意。
宛晴常去图书馆旧刊室翻阅民国时期的报刊,总是找靠窗的位置,在发黄的书页中想象着那个看来与当下是如此遥远的年代,想象着古人“青灯黄卷”或是“悠然见南山”的隐居生活,在这样暝想的时刻,她总喜欢望向窗外,隔着灰迹斑斑的窗玻璃,只看得到一个朦胧的世界。不经意的瞅瞅旁边,发现上次见过的那位瘦瘦的男生也在看旧期刊,他一边翻着书,一边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东西。宛晴收回目光,继续看那些竖行的繁体字。
下午五点钟旧刊室要关门了,宛晴收好自己的东西,取回学生证走出旧刊室,一个声音在背后叫住了她:“真巧,你也在这里呀!”还是那个男生,满面笑容,虽然宛晴还是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依然很快转过头来对他笑了笑,然后走开。
日子就这样慢慢过着。
学校里举行新生运动会,宛晴虽然没有参加,但是帮忙做一些后勤工作。进行1500米长跑的时候宛晴在运动场上看到了他,向旁边的同学打听他,才知道他叫庄天,跟她是一个班的。
(二)
中午宛晴从图书馆出来,穿过一个园子去食堂。阳光淡寂,茂密的竹叶间光影闪动,发出沙沙的响声。地上铺满了枯黄卷曲的落叶,连人家的楼上窗前也牵牵绕绕着些许黄叶。花圃中有几只小猫,颜色或灰白相加,或纯白。有一只小白猫躲在花圃正中的那棵松树下,正在抓取旁边的一个粉红色月季花苞。不时有喜鹊的叫声传来,也有三五一群的人在窃窃私语。在北国微寒的秋天,轻轻的走过这个园子,一种宁静的心绪不自觉的弥漫在她的心田。就在这个时候,她发现庄天正坐在园内的长椅上看一本书。他是如此全神贯注,以至于宛晴走到他身边时他也没有抬起头来。
“你好!”宛晴轻轻地打着招呼。
他这才抬起头来,以一种惊谔的表情看着宛晴。好大一会,才说道:“你是宛晴吧?真是不好意思,前些天我把你和另外一个同学弄错了。”他不好意思的笑着。
“没关系,反正是一个班的嘛,你在运动会上表现不错啊,很能跑。”
“那都是高中时锻炼出来的,当时我们的班主任要求我们每天至少跑五千米。”他收拾起书本。
“你在看什么书啊?”宛晴问到。
“马尔克斯的小说,我是瞎看。”
“我看你学习好认真,每次上课都在看书。”
“《百年孤独》真的很好看,你看这本书肯定被很多人借过,书都快翻烂了。”
庄天合上书,收进书包。两人并肩走着。
“你知道吗?我想当一个作家。”庄天自信地说着。
虽然宛晴也喜欢写点东西,但总觉得作家离自己还是很遥远。听到庄天这样坦率地说出自己的梦想,真有点佩服他。
“你为什么想当作家呢?”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她还是问了。
“我希望我的文字能够影响到别人,甚至当我不在这个世界时依然能够有生命力。”他严肃地说着。宛晴心里嘀咕着,又碰到了一个热爱幻想的孩子。
“你发表过作品吗?”
“还没有,但我想我肯定能发表作品的。你知道吗?中学的时候我非常喜欢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作品字字句句都充满着生命力量,蕴藏着生命感悟,饱含着生命激情,而路遥也正是因为这一部作品而积劳成疾,英年早逝。文学创作这条道路艰辛而寂寞,但是一旦决定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一定会有所成就的。”庄天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像是在宣扬他心中的誓言。宛晴从来没有将写东西看成这么严肃的事情,她只是觉得有需要表达时就写写罢了。没想到还真有将写作看作神圣的事业的人,心里就更为敬佩他了。
“其实写作不一定要上中文系的。”她低低地说。
“我知道,可是我觉得在中文系可以更深入的了解作家作品,虽然说中文系不培养作家,可是中文系出去的作家也挺多的。”他坚定地说。
(三)
这天上午的英文课上,学的几篇课文都是关于爱情的。课间那位常喜欢戴着围巾的英文老师还播放了那首荡气回肠的love story,看那部电影时宛晴几度落泪,想不到还有那么简单却真挚的爱情。她想起张爱玲的《爱》: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是那样幸福而凄婉、喜悦而辛酸的心境。爱情真的是这个样子的吗?
宛晴一直所盼望的就是邂逅一段浪漫的才子佳人式的爱情,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邻居姐姐曾动情的对宛晴说起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在她大学毕业前夕,一个她认为不合适自己并委婉拒绝过的男同学送给她一袋苹果,并且对她说:小刀放在袋子里了,洗过了。毕业后多年,彼此没有再见过面,她却始终记得当初他说过的那一句深情的话。当初听到这个故事时,宛晴也有些心动,能够留下这么美好的回忆也是缘分啊!
上完课,宛晴收拾好书本走出教室。这天的阳光很好,她骑着自行车,穿过那些有着阳光碎片的树影,明明暗暗,享受着照在身上明媚而温暖的感觉,突然想起有一次在一个森林公园的湖旁,看远处的山峦与船只,静静动动,有一种飘飘入仙的感觉。路过学校那片宽广的广场时,宛晴发现那里有菊展。她推着车缓缓地在菊花间穿梭着。
一抬头间看到了庄天,四目相对,庄天微笑着走了过来。
“刚上完英语课吗?”他问。
她点点头。开学进行英语分级考试,她被分到了普通班,他则在提高班,可以自己选修一些课程。
“我刚从图书馆出来,想出来走走再回去看书。”他补充道。
“我发现图书馆就跟你的家似的。”她不无调侃地说,“好学生都是这个样子的。”
“你喜欢这些花?”他又问。
“当然。不喜欢花的人很少吧。不过我喜欢的不是这样大朵大朵如火焰般绽放的菊花,而是那边如星星般散布着的黄色雏菊,他们虽然微小却足够装点自然与人心。”
“你说话都这么有哲理的。”他笑着说:“其实能够痛快的绽放一次也是很好的。”
“对了,你喜欢看些什么书?我有很多书呢?如果有你喜欢的,我可以借给你。”
“好啊,难得碰上一个肯借书给别人的人。你有《小王子》吗?我总是听别人说起这本书。”
“有啊,明天上政治课时拿给你。”
隔天上完政治课,宛晴站起身,正准备走。庄天走过来递给她几本书——《小王子》、《雪国》和《瓦尔登湖》。
“你先看这三本吧,我想你可能会喜欢。”
“谢谢了。”宛晴将书收进书包。
“要不吃饭去吧?”
两人一起去了食堂。食堂里面人很多,好多人买了饭拿到外面的长廊上吃。还好,他们找到了两个空位。刚落座,庄天就问宛晴:“我看你最近一直在看《鲁迅全集》。”
“噢,我只是想对他多一些了解,以前老师对鲁迅的解读可能有些片面。”
“读全集挺好的。你知道我有一个什么样的读书习惯吗?我读一个作者的书时如果觉得他写得特别好,就会尽力搜寻他所有的作品来看。读完一排又一排的书时,我会觉得特别有成就感。”庄天有些陶醉似的说着。
“除非那个作者特别吸引我,我才会读他所有的书。”宛晴边说边吃着饭。
两人正说着,坐在他们对面的两个人走了,来了另外两个女生,其中一个戴着蓝色的发夹,她们吃的是面包。听到其中一个说:“前两天我问小寒,她有恋爱经验嘛,我问她如果你跟一个人在一起,你会不会害怕你们不会长久。结果她说不怕啊,总要有第一次嘛。”然后她接着说:“你希望一步到位吗?”
旁边的女生回答到:“不希望啊,不过也不希望谈太多次。”
“嗯,主要是我们没有什么经验。”
听到这样的对话,宛晴看了一眼庄天,心里想着,她们真是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呢。
回到寝室,宛晴迫不及待的打开《小王子》,里面夹着一张纸,上面是潦草的笔迹:
宛晴:
你好!
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有一种很熟悉很特别的感觉。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缘分,我相信世间有缘分这种东西存在。
在《小王子》里,有天小王子很悲伤,他碰到了一只漂亮的狐狸。小王子想让狐狸跟他一起玩,狐狸拒绝了,它说:“我不能跟你玩,我还没有被驯养呢,如果你驯养了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会喜爱风儿吹拂麦浪的声音。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能听出你的脚步声和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让我匆忙的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中召唤出来。”
我想你能理解我的心意。
宛晴一下子感觉很诧异,同时又有一种异常的暖意爬上心头。一切进展地似乎有些太快了,她觉得对于庄天她还缺乏了解,仅仅是交谈过几次而已。
(四)
宛晴在校园中小池子边的鹅卵石路上走着,拾起一块小石子投进池子中,激起一阵涟漪。走进教室时,正巧碰上庄天热切的目光,她没有回应,走到后排的课桌前,拿出一本文学理论书看起来。上完课,她想起过两周自己要做一个关于诗人戴望舒的课堂报告,要借几本参考书,于是又走进了图书馆。翻开戴望舒的诗集,里面不知谁放了一张书签,刚好是《过旧居》这首诗:“这样迟迟的日影/这样温暖的寂静,/这片午饮的香味,/对我是多么熟稔。/这带露台,这扇窗,/后面有幸福在窥望,/还有几架书,两张床,/一瓶花……这已是天堂。”轻轻读着这首诗,宛晴想到,时间的脚步匆匆,无论是苦难抑或欢乐的日子,最终留下来的虽然只是回忆,但是人,无论是谁,在心里对于纯净而温馨的生活都会有着永远的憧憬。这样的生活里当然会包含爱情,只是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呢?
她在图书馆一直待到闭馆的钟声敲响,走到屋外,一阵冷风吹来,漆黑的道路上只有偶尔几个黑影,她正推了车向外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前面,是庄天。她本想推着车子从另一边出去,又想到该面对的问题总是要面对,还是按原路向前走。庄天对她笑了笑,她不置可否。
“你在图书馆看书看到好晚啊?”可以感觉到庄天正在找话题。
“是啊,过几天我要做课堂报告呢。”她不紧不慢地说着。
“噢,这样啊。”他推着车走在她的旁边。
一阵沉默,谁都没有提那封信。
“你看,天上有好多明亮的星星。”宛晴随着他的目光向上望去,如深渊般不可测的天空里果然挂着几颗金黄色的星子。
“是啊,好漂亮。”
连着好几天,宛晴都到图书馆看书到晚上闭馆,每次从图书馆一出来都会碰到庄天,好像他特意在那等着她似的。
“你每天也看书看到这么晚吗?”她问。
“是啊,在寝室待着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他接着说:“最近我在看普希金的诗。在图书馆自由自在的看书真是一种无尚的快乐。我最近还想写一篇小说,会涉及到几个家族之间的矛盾。只是我自己的人生阅历有限,好多问题都不知道如何处理。”
“那就从你熟悉的事情开始写啊,写顺手之后再慢慢扩展题材。”她不经意地说着,跟庄天在一起讲话她并不讨厌。
在十二月份的最后一天下起了雪,室友菲拉着宛晴去宿舍楼后面的公园里堆雪人,有几个小孩子在公园里奔跑,雪花飞舞着,让人的心情也变得清新起来。宛晴想起过几天就是自己的生日,她就是在一个下雪天出生的,对雪也有着特别的感情。
生日那天,她正坐在书桌前看一位青春作家的书。菲推开门,递给她两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HAPPY BRITHEDAY TO YOU!”宛晴接过礼物。
“其中一份是一位神秘人士让我转交的呢?”
“谁啊?”
“你拆开看看不就知道了。”菲故弄玄虚。
宛晴拆掉其中一个的包装,是一栋小瓷房子,看起来像个存钱罐。
“这个是我送的,你慢慢存钱,以后争取买个漂亮房子。”
“谢谢了。”
“快拆拆看他送的是什么?”
是一个相框,图案是一弯明亮的新月,旁边围绕着几颗黄灿灿的小星星。相框里还夹着他送的卡片:HAPPY BIRTHDAY TO YOU! 潦草的英文字挤占了很大的空间。盒子里还装着一封信。宛晴不好意思当着菲的面打开这封信,故作镇定的收了起来。等菲出门之后,她才拿出信。
宛晴:
你好!
这是我跑了很多家礼品店才买到的,很漂亮吧?
我每次晚上一个人走在路上时,天上总是只有一颗星星。奇怪的是每次跟你走在一起时,天上就会有很多星星,像小孩子的眼睛一眨一眨。你也多留意留意头顶的天空吧,不是只有青灰色青灰色雾般的一片天呢,有璀璨的星光。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普希金的诗《歌人》,有这样几句:每当夜深/你可曾听见树丛后/有个歌人在歌唱爱情/唱自己的悲痛/每当黎明,田野一片寂静/那芦笛忧郁而单调的声音/你可曾听见?
祝你生日快乐!
看完庄天的信,宛晴却想起有次晚上经过图书馆后面的那片草地,看到有几个男生在那里弹吉他,深情地唱着歌曲。不知道他们的歌声可否得到过回应?
(五)
转眼就是寒假了,宛晴在家里过着懒懒的日子。早上拉开窗帘,是灰雾般的天,附近公园的广场上孩子们在嬉闹。宛晴喜欢坐在床上拧开旁边的台灯看一些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偶尔分神的时候,会突然地想起庄天。一想起他就会想起他在图书馆的桌前一直写一直写的样子,那样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可是固执的人,却很让人感动。
庄天给她寄来了信,厚厚的信封里是他的作品。他说要宛晴做他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宛晴仔细地看着那些打印出来的字,每一个字里都承载着他的梦想。她想到《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中的一句话:“文学是一种专心致志,具有排他性的献身,是一件压倒一切的大事,是一种自由选择的奴隶制——让它的牺牲者变成奴隶。”她很小心的看着他的文字,写下一些温暖的评语。她是多么希望能够看到在他的梦田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花啊。
寒假只有一个月,每周都能收到他的信。宛晴也乐于做个倾听别人故事的读者,给出各种善意的建议。总是小心的用小刀裁开信封,像对待一件宝物一样对待他的文字。因为她明白,文字对于他而言,意味着太多。在临开学的一周,他的信又一次如约而来,只是这一次很薄,拆开来,只有薄薄的一页纸。
宛晴:
你好,此次给你写信,算是做个告别。
我已办理了相关手续,将赴西部的一个乡村小学做一年的语文老师。你知道,我很希望有机会自己去深入地体验生活,而在大学的生活或许风花雪月的东西更多。我想到那里一年的锻炼将更有利于我的成长,也有助于我的写作。
每当我有一个念想的时候,我总是希望它能够成为现实,不论是要花费多么长的时间来等待。
希望你能祝福我,等我看我回来时的模样。
看着这封信宛晴觉得很突然,好像刚刚看到一本书的开头,正想继续看下去时才发现后面的部分不知所终。只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运,是别人所无法阻碍的。
她注意到信封的背面庄天抄了这样几句诗:他们彼此深信 /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每个开始 /毕竟都只是续篇/而充满情节的书本 /总是从一半开始看起”
宛晴打开身旁的收音机,静静地听着一首歌,这是一首很好听地英文歌,她在屋门口的光影里站了一会,直到这首歌的旋律远去。遇见一段好的音乐,就像遇见一个朋友,不住流连。生怕打扰了那份纯净。旋律会在心里反复回环。相识的朋友却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