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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霸总的癖好 ...

  •   改革开放后,每个对外开放的海关都有着近乎恐怖的吞吐量,不论是人还是货物。

      凌晨时分就有邮轮停靠,太阳将将升起的时候,卸货港口已经人满为患。

      叶知夏沿着一条路走出去好远,才算是找到自己想看的。

      一个个硕大的集装箱被塔吊一一卸货,每下来一个,就是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这是一批特殊的货物。有言道:一个人的垃圾,是另一个人的财富。

      这些就是确保无害或是低害后,从海外进口的洋垃圾。里面包罗万象,家具、日用、服装、电器,应有尽有。有的可回收的,会有工厂加工再利用成有用的。

      甚至还有东西有价值逆向研发。后面十几乃至二十年,很多变化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相应的,加工这些带来的污染也是巨大的。印象里,叶知夏梦中听过为了保护环境,要拒绝洋垃圾入境,只是她死的太早,还没等到那一天。

      但现在,这些就是如赌石一般的火爆生意。赌石尚且一刀穷一刀富。但赌集装箱的,现在处于初期,几乎不论开出什么都有得赚。

      只是暴富和小赚的区别。很难亏损。

      叶知夏没打算出手,就找个台阶坐在那里,一坐就是一早上。

      看着他们或高或低的拍下一个集装箱,然后在空地现场打开分拣。有人满脸遗憾,也有人惊叫连连。其中穿插着看人拆了一半就低价收购的。

      充满戏剧性的节目吸引来了大量的观众,就不乏手痒试试手气的。

      当日上三竿,最后一个被人卖走,一群人意犹未尽的还舍不得走。

      这时候的叶知夏,已经做上了回程的客车。

      临近中午才回临城市里。

      给林驰霄办公室打了电话,顺便在卫生间里将衣服换回来,头发也散开。一身爽利背个崭新的书包,就说是刚入学的大学生也有人信。

      附近找了家面馆吃了碗面,差不多吃完的时候,林驰霄那辆桑塔纳也停在了客车站外。

      叶知夏吃多了辣椒,嘴辣的有些肿,等坐上车对着镜子一看,跟涂了口红似的还怪好看的。

      “瑶瑶咋样,没怕生吧。”

      “没有。”

      听他声音略低,叶知夏这才回头去看他。这才瞧见他精致的眼睛下,是难以忽视的青黑。

      显然,昨晚过的很精彩。

      “俩孩子可能是有些闹。”虽然在叶知夏这里明明乖巧的叫人恨不得时时抱在怀里rua。

      林驰霄苦笑了一瞬,提起了此行的主要目的:“不管这些了,对于都买什么,你有想法吗?”

      这是周六那天晚上,二人在车上商量的。

      叶知夏要在消息传回村里前解决麻烦,他们设计了个周密的计划。其中一个就是准备一身“战袍”,要叫村里人看一眼就知道她翻身成大人物了。

      反差越大,计划成功率就越高。

      叶知夏现在口袋里三百都不到了,又不想跟林驰霄借,只说了句:“逛逛看吧。”

      林驰霄倒是有了一番腹稿,车速开的不快,时不时的瞄叶知夏一眼,也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车子开的平稳,叶知夏这两天奔波又没睡够,正昏昏欲睡。忽然感觉车停了,再抬眸,竟是她刚进城时,偶然带瑶瑶逛过的那家供销社。

      “走吧。”

      叶知夏还没完全清醒,迷迷糊糊的跟着林驰霄走进去,才发觉他是有目标的,穿过一众杂货柜台,直奔进口服装那边。

      没等叶知夏疑问,已经瞧见了那个有些眼熟的销售员。

      林驰霄到了近前,不由分说指向那件更加眼熟的浅粉色洋裙。

      不知道为啥,这是叶知夏头一次在他身上感觉这么轻松的气场,哪怕只是个背影,也能想想道他此事唇角扬起的几分像素。

      售货员看着叶知夏,反映了一下才想起来:“是你啊姐!这次没带女儿来啊!”

      说着话用挂衣杆将衣服摘下递过来。

      叶知夏抱着衣服一脸狐疑的看着林驰霄,人就被林驰霄推进了试衣间。

      换上洋裙再出来,发现林驰霄正出神的看着那成排的各色女装,经过售货员的提醒才看过来。

      他一言不发的看了几秒,又对导购员指了一件红色修身长裙:“这个也试试。”

      叶知夏导购员小妹笑的合不拢嘴,动作利落的给摘了下来,林驰霄顺势又指了一个。

      叶知夏提着裙角走过去,挡在了二人中间压低了声音对林驰霄道:

      “这些衣服不不行的,村里不认。”这样的衣服很容易被归类为不正经。非但达不到想要的响过,反而可能换来他们自以为是的训斥。

      更重要的事,叶知夏买不起。

      她怕林驰霄以为她手里有两万多的现金,就一口气帮她花干净了。

      林驰霄挑眉,问道:“不喜欢吗?”

      莫名被噎了一下,叶知夏没啥底气道:“我喜欢自己买。”

      “那跟我有啥关系。”林驰霄理所应当道,“你那不兴婚前丈夫不给买衣服吗?”

      叶知夏无话了。这确实是本地传统。老年间讲究些的,是男女相互给对方全家买衣服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都穿新的,有很多好寓意。

      可百年来历经总总,物资匮乏,就简化成了不叫新娘穿旧衣裳成婚。

      虽然他们是合约夫妻,作为大老板也不可能叫未婚妻穿的寒酸。这个涉及脸面的问题。

      “那确定不买些日常的?”就算大老板的老婆,也不至于天天穿的跟上台表演似的吧。

      “都买,你试试这个。”

      在林驰霄热切的目光中,叶知夏再度进了试衣间。

      红色裙摆有些拖地,过于修身的剪裁衬托身段更为玲珑。叶知夏欣赏了半晌,不觉感叹还好没贪嘴吃胖,不然稍微有一点赘肉,都会被这条裙子衬托的臃肿笨拙。但过瘦的话又会少了味道,这样刚刚好。

      对镜孤芳自赏,感觉头发好像过于随意了些。折腾着尝试盘起来。

      这时候售货员又过来让她试试外搭一件黑色披肩。一边帮忙穿上,一边压低了声音夸道:

      “姐你眼光真好。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诚意的男人,眼光也好,这身衣服就跟定制的似的。”

      叶知夏心里有数,将披肩向下拉了拉没有回答。

      售货员又示意她透过镜子看林驰霄:“你对象每回都目不转睛的看,跟电视剧里一样一样的。”

      而叶知夏抬头,林驰霄已经将目光转开了。

      不太相信。

      一连又试了几件衣服,这一点售货员说的没错,林驰霄的审美在线,甚至有叶知夏感觉不太行的,一上身发现出乎意料的好。

      试衣服会上瘾的,叶知夏正纠结买下哪件的时候才被告知,她每次进试衣间的时候林驰霄都在结账。

      她穿一件林驰霄结一件,等她搭了一身都市白领风的衬衫配驼色风衣出来的时候,林驰霄手里已经拎满了包装袋。

      积极又自觉。

      现在就说这些衣服不是给她买的,而是林驰霄回家自己背着人偷偷穿她都信。

      第一次见到对女装这样执着上心的男人。

      叶知夏累的见了汗,想着该结束了,可往外没走几步,又被拐进了首饰店。

      从金到银,再到样式新颖的手工饰品。如果用花钱如流水来形容开销大,那林驰霄这里估计是一盆一盆的往外泼。

      耳眼因为反复试戴耳朵都有些发肿了,忽然感受到一阵舒适的清凉,林驰霄捏着一个好大的珍珠耳钉再她耳垂上比量,没有再让她带。

      “这个珍珠好像是真的。”叶知夏揉了揉发痒的耳朵,心底升起难掩的怪异。

      “很适合你粉色的那个裙子……还是小了点。”说罢点了下柜台上的珍珠项链,“这个也试试。”

      叶知夏没忍住笑,瞧见林驰霄面带狐疑,身子前倾靠近了些。

      林驰霄脊背僵硬,没有动作。

      忽然靠近,叶知夏也发觉这张脸比乍一看精致的多,右眼那青黑未销的眼睑下,有一颗很淡不容易被发现的小痣。瞧清楚的一瞬间,好似整张脸都不太一样了。

      没了平时印象里的淡漠冷静,好像有了更多烟火气。

      “你是不是把我当洋娃娃打扮了?”

      说话间,整瞧见林驰霄的睫毛因为气流轻颤。

      “不喜欢吗?”林驰霄问。

      倒说不上,叶知夏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知道这是未来一段时间她的角色扮演。

      见她没回答,林驰霄又道:“我也是有了月月以后,发现我有这个癖好的。但……”

      “但月月能穿戴的有限,而且要去幼儿园的话,不能打扮的太奢靡。”

      得知了这个未来首富竟然有这种癖好,那反差就好像一头大黑熊喜欢在耳朵上簪一朵小红花。

      “但我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

      “但我想你好歹尊重一下你赚来的钱。”叶知夏提醒道。

      林驰霄结了账,东西多的一双大手几乎要抓不住了。

      “但我认为,这事对我收入的最高尊重。”

      将东西放回车上,林驰霄没敢多看叶知夏:“下一站是美发店。”

      叶知夏不置可否,还有化妆品。既然造型改造,那就从头到脚吧。

      身边这人虽然还有看不透的地方,但审美是值得相信的。

      “今天早上我又遇见罗小姐了。”

      叶知夏的笑容收敛:“那还真是阴魂不散。”

      “她舅舅让她回省会,暂时应该学会收敛了。只是她来找我,说我会后悔。还说她能让我成为全国首富。”

      车子又开了一段路,林驰霄才添了一句:“像是在发癔症。”

      之前叶知夏暗示过,他现在这么说,多半是为了让她打消顾虑。

      但叶知夏很清楚,罗薇薇说的都是真的。

      听她所说,只怕还会回来,麻烦无穷……

      叶知夏还没心狠手辣到能杀人灭口的程度,但总要像个主意一劳永逸。

      她占尽先机却只想从主角身上占便宜。

      ……!

      对了,还有原文男主。原文男主没有按照剧情去香港。那何不来个祸水东引,叫他们自己狗咬狗?

      灵光乍现之下,叶知夏的呼吸都顺畅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霸总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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