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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长进行时 ...

  •   话说,他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婴儿时,他是真惊了,放纵自己,享受了很长时间的母爱,认真地做着父母眼中的乖宝宝。然而没多久,上天给了他一个弟弟,顺便带走了他的母亲。
      他还有一个哥哥,哥哥叫许一乐,他叫许二和,弟弟叫许三多,好在他还是个男人。
      母亲的离世终于使他醒悟,他不能再沉迷,这里太安乐,险些磨光他的意志。曾经的他,是战狼,为战而生,刻入骨髓的东西,让他如何忘记。
      他不能容忍这软泥般的小孩子的身体,一头扎进山里,血液在沸腾,为战而生的战狼,怎么能这般软弱。
      玩命似的训练,这小身板是他的,任他折腾。而许三多一过三岁,也让他拎去折腾了他忘不了养狼的感觉,尽管许三多温顺的跟只小羊羔似的,但关键是听话啊,让他干啥就干啥。笨点没什么,勤能补拙嘛。再加上他还有种犟劲,认准了就坚持到底的性子,他喜欢。
      父亲总是因为母亲的事儿放纵他,严厉的要求大儿子,也任小儿子陪二儿子玩。
      上学的事,他没多想,他的学识并不需要去所谓的学校。上辈子的他,连跳N级对学校的印象也只剩下那几张课桌和那块黑板了。
      躺在山坡上,看着蓝天白云,心中就变得宁静了。现在的生活很安逸,过于安逸的生活会使人变得平庸。看看天上的太阳,他俯下身,开始和小弟一起做俯卧撑。汗水浸入衣服,抬头看着费力苦撑的小弟,他一笑,“三儿,冲下去,游两趟,我给你烤鱼吃。”说罢就直冲下去,小弟愣了一下,也爬起来,冲下山坡,随他往水里一跃,游几个来回,顺手捉几条鱼。
      他把鱼用树枝一插,点上火火一烤,稍微撒点调料,再美美啃上一口,惬意的生活啊。
      再看看天色,拍拍衣服站了起来,把小弟拉起来,给他擦干净脸,往家的方向走去,“三儿,记得不准和爹说,不然以后就不带你了。”“恩,爹打也不跟他说。”“明天再多跑一趟越野。”“啊~”“怎么,做不到还是不乐意?”“不,不是,我那个……”小弟着急的解释,他抬手拍了一下小弟的脑袋,“不是那就照做,哥的话你还听不听?”“听,当然听,哥对我好,乐意带我玩,哥的话我都听。”
      “明天的量就这么多,后天我去报名上学,你也去。我跟爹说,咱俩一道上学。”“哥,我才五岁。”“笨,早点上学好,我也能看着你,不然我上学时你怎么办。我可不放心你一个人过来,怎么,不乐意,跟哥一道?”“乐意,都听哥的。”夕阳下,两个孩子手拉手走着,高一点的笑得一脸温和,另一个露着牙,笑得傻傻的,腿还有点瘸。许三多的未来,在不经意间被卖了。
      也不知他是怎么跟爹说的,她爹同意了许三多跟在他身后。就这样,只有五岁的小三多上了小学,跟他哥哥在一起。
      对于学习,他不太在意,但单纯在学校太浪费时间了。他想了又想,看三多记性好,学习起来又不笨,干脆拉着许三多找的了班主任,大大方方和老师说好了,只要两人的成绩能保住九十分,班主任就无条件提供假条,让两人上山玩。软磨硬泡,总算得到了特权。
      小弟的成绩自然不用担心,他虽然算不上个好老师,但教一个人还是很简单的。不得不说,他在这一方面耐心的确不太好,拉着小弟开始跳级,白天折腾小弟的身体,晚上折磨小弟的大脑。小弟毕竟是个孩子,活泼爱玩的天性在那,这种没有休息被排得满满的日子,不是一个孩子所能忍受的。但他听话,认定哥说的就是对的,照哥说的做就是应该的。趁小弟睡着了,给小弟按摩已成了每天的习惯。小弟还是个孩子,这样的日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太苦,太累,有时看着小弟脸上的泪痕,他就想自己是不是自私了点。
      趁着周六,他跟爹要了几块钱,拉着刚洗刷好的小弟不动声色地往外走。上了公路,小弟忍不住了,“哥,我们这是去哪?”他这才转回头。“终于问了,我刚才还想你能坚持多久才问。”“哥~”小弟拉着他的手撒娇,他这才一笑,“带你去城里玩。”“真的?”小弟听了,眼睛放出欣喜的光,一闪一闪的,他一拍小弟的脑袋,“哥什么时候骗过你?”“没有。”“那还不快走,今天不去山上也不能放下,我们走着去,走着回来,行吗”“行!”小弟愉快的点头,路虽然有点远,但比起平常的训练量,这根本是小菜,小孩总是喜欢玩的。
      他带着小弟去了游乐园,坐旋转木马,扎飞镖,给小弟扎了把玩具枪,小弟高兴地捧着,像是拿了珍宝似的。一根冰棍,小弟舔得不亦乐乎,幸福的像是得到了全世界,小弟还只是个孩子。他不由想以前是不是太严厉了,看着背上因为玩得太疯终于累倒睡着了的小弟,他下了个决定,以后,每月带小弟出来玩一次。再看看背上小弟流的口水,然后决定明天早上带小弟迎接朝阳。
      用最快的速度跳着级,12岁的他带着10岁的小弟拿到了大学通知书,还有奖学金。说实话,因为跳得太快,奖学金根本花不完,因为他不放心小弟也跟着小弟去了浙大。凭着小弟堪比电脑的记忆力再加上他的教导,念个外语系很容易。他念了医学系,选修了心理学两年拿下了大学毕业证,接下来是读研,硕士,博士,五年之后,他带着一大堆学位证书奖学金和一个长大很多的小弟在大家惊奇的目光下回到了下榕树。
      他们怎么会想到这两个小神童会选择回家。虽然两人平常很低调,但这么小就拿到这么多学位,即使外面不知道,浙大内部对两人不可能不清楚。两人的举动谁能理解。小弟不在意,小弟只是听哥的,哥说的就是真理,哥说回去,那他立刻收拾行李跟哥走就是,学位什么的,他不在意,也没空在意。在外面,随着他长大,每天的训练折腾的他没空去在意什么学位,每天是一碰枕头就睡,也只有每月的最后一个周的周六,他才能放松一下,跟着哥,目标只有一个,游乐园,几年里各大游乐园遍布他们的足迹。每次他都能得到一把玩具枪,一支冰糕,也只要这些东西。行李里有一堆玩具枪,那是他的珍宝,从最开始的塑料水枪到后来的仿真模型,各种各样的枪,家里放了一墙,包里还有一堆。
      这几年,最让他不能忍受的那身怎么晒都晒不黑的皮肤和那张娘们似的脸皮了。向他那年拉着小弟在太阳底下练军姿,就为了晒黑点,结果小弟晒成了泥鳅,他晒成了奶油。那天有个女的拉着他狂问他用的是什么化妆品,他抑郁了。因此他不得不每天化妆,喷那种让皮肤变成古铜色的喷雾。当然还有他可爱的小弟,有时会用十分天真的目光看着他,“哥,你长得真好看。”他知道童言无忌,接着他就把小弟操练得爬不起来,再背他回去,心疼的给他按摩,到后来折腾的还是他自己。
      他看见大学里教授和学生的目光,害怕小弟骄傲起来,所以离开了校园,反正学位在家里也可以修,小弟毁了就不好弄了。乡里的人都知道两人出去上学,但并不清楚他们在念什么书,在哪里念,家里知道的也不多,许百顺也只知道两个儿子在一个老大老大的学校里念书,至于那是什么学校,他是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样很好,他可以放心的让小弟回来。
      在家里,他和小弟的奖学金可以使他们游手好闲,实在不行,帮他爹种个地什么的也很不错。如果他们倒是知道了自己辛辛苦苦教出来的学生回家种地,绝对会以死谢罪,不,在那之前相信他们就会吐血而亡了吧,气的,两个双科博士去种地,天,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回家后,他们没有去种地,而是如愿以偿得过上了游手好闲的日子,山里的兔子好不容易恢复过来,又开始走向崩溃的边缘,看得出,小弟很高兴,山里的兔子,烤出来的味道那是外面能比的,尤其是被他们弄成神经质的兔子,那肉质才叫一个鲜美。
      似乎又恢复了上学前的日子,只是小弟长高了很多,一米七八的个子,麦色的皮肤,还有那漂亮的肌肉,让人看了那叫一个羡慕啊。再看看他,也是一米八的个头,白净的脸,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肌肉很有力,但套上件外套就看不出来了,再加上怎么晒都晒不黑的皮肤,往那一放,就一个词能形容—小白脸啊!(其实更像是女扮男装)他深刻的觉得他快要崩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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