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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② 八月初四, ...

  •   八月初四,是景乐从奕都启程的日子。这几天路程算来,今天该是八月初九。

      清晨,嬷嬷来叫景乐,边走还边奇怪着:这公主殿下平日里绝不赖床,今日怎起的这样迟?大伙都在等着嘞。

      到房门前,问两个卫兵,都说公主还未出眠。敲门,无人应答,再敲,更是一片寂静。

      嬷嬷直接推门而入,看见床榻上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公主,嬷嬷赶紧上前去拉人:“公主啊,时候不早了,该启程了。”连着叫了几声,皆是没有反应。

      嬷嬷壮着胆子拉开了被子,愣了半天,憋出几个字来:“公……公主不见了!”

      这话一出把整个出嫁的队伍都给惊住了。首来问罪的便是那两个守卫。

      他们说自己一夜都未曾合眼,没人进出,也没听屋内传来声响。可现在四处都找不到公主,他们两个如今便是戴罪之身。

      可以说是把歇脚的地方翻了个遍,连公主的影子都没看见。

      可公主的房间是在二楼啊。

      队伍里有一位皇上身边的宦官,如今这种情况只能听他的安排。

      “李公公,这该怎么办呐?”

      “还能怎么办?找!此处再走几步便进了北狄的国界,这两国交界之处是非多,”说着他还朝地下吐了一口唾沫,“这北狄的蛮子可不像我们大奕人般文雅。”

      面向众人,李公公顿时凶恶起来,那尖锐的声音刺过在场每个人的耳膜:“要是找不到公主,或是公主殿下掉了一根汗毛,你们的脑袋都得落地!”他又转身,低着头,似乎是绝望:“我的也得落地……”

      公主住的那房,东边就是一棵快要枯死的大树,而房子又是东开窗,公主听得那一番话,心中悲凉,半夜里下了决心便从那窗跳了出去,好来树离窗不远,落在枝头的声响也只是惊的那狗叫唤两声,之后便再没了动静。

      只不过跳下树时没看准,景乐的喜服被树枝划破了一道大口子,左手手臂也蹭起了皮,景乐也顾不得,转头便向那牛羊的脚所踩出来的路冲去,头也不回的冲去。

      走了半夜,景乐不是什么江湖闯荡的女侠,再加上身上喜服又不便,走了也不知十几里路,景乐便在那路上瘫倒了。

      她大口喘着粗气,一件一件的把厚重的喜服脱下,只剩一件里衣和外衫。她又爬起来,又想着往前走,但是八月的北狄还是有些热,她已然是走不动了。

      果然没走几步,她又倒了下去。

      这次她倒在沙土之中,口中干燥难耐,望着天眼中都是迷幻的,景乐似乎有些撑不住了。

      她这时候脑袋里又浮现了之前还在皇宫里的情景。

      锦衣华服?金碧辉煌?不,她脑中的是那个握着她小手教她写字,拿着经典教她诗词的那位皇兄。

      可是,没有了。

      景乐眼前越来越黑,直到看不见一点色彩。

      不知过了多久,她只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混着些清新的花气。

      景乐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处床榻之上,她突然清醒,怀疑着自己是否被众人发现,回到了那处驿站。

      但抬眼看着屋内的装饰,并不像那处驿站般中原的陈设。这里墙上挂着一张皮毛,看旁边的头颅应该知道,这是一张狼皮。那下面是一张方桌,上面摆着一瓶开了花的建兰。

      虽房屋大体相似,但可以看出,这处房屋墙体厚,窗小,可以更好的防风沙。

      景乐看了看身上的衣物,没有被动过的痕迹,这才放下心来。

      景乐没喝过水,醒来果然是渴的不行,推开里屋的门,堂屋的陈设便简单了许多,只有一张桌,一把椅,桌上一套茶具,桌边一火炉,炉子上烧的水还正开着。

      景乐关了炉子的火门,倒了些水吹凉解了渴。走出堂屋去,外面便是一个院子,脚下的土地表面还盖着一层细沙。

      景乐顺着那肉香找过去,果然在房子旁找到一个男人背对着她在那烤肉。

      景乐走近,那男人也转过头来。

      “你醒了。”

      这个男人看上去不过弱冠,体型高大健硕,或是因为风沙的原因皮肤有些粗糙。但他眉目俊朗,眼神中是沉稳,是平静,又有着北狄人该有的野性。而他的周遭气质又满是一股“雅”气,仿佛他不该出现在如此荒凉的北方,他应该在中原,是贵族,是翩翩公子。

      景乐看着他的眉眼,总觉得心中翻涌,但又无法指明。

      “嗯,想必您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景乐说着,缓缓屈膝想要行礼,却被面前的男人用一根木棍抵住膝盖,听到他说:“不用。”

      男人低沉的声线透着一丝疏离,说完便又转过身去倒弄着架上的羊肉。景乐见这样的情形,便不再做什么多余的礼数,只是站在他身边。

      男人用棍子指了指一旁的小凳,开口说:“坐吧,肉马上烤好了。”

      景乐坐在那凳子上,只觉不舒服,喜服太长,凳子又矮,喜服都快伸入那火堆里了,景乐只好不停摆弄。

      一旁的男人突然放下木棍,转身去房后抱来一块巨石,那巨石四方平整,高至膝盖,宽约两尺,像被切割过似的,表面光滑,好像还泛着某种不可名状的光泽一般,十分干净。

      景乐正震惊于这个男人是如何面无表情抱来这样一块巨石的,当事人已经开口了:“坐这个吧。”

      景乐乖乖换了座位,男人又一言不发的继续用木棍翻着火。

      两人皆无话可说。

      用尖头的铁棍穿过半只羊身,架在火上翻烤,这是景乐从没见过的吃法。

      或者是男人早就在准备,羊肉已经烤好了,男人撕下一整条羊腿,递给景乐,景乐受宠若惊,想接住又不知从何下手。男人见状,只好将羊腿分成小块递与景乐。

      景乐接住咬上一口,酥脆的外皮包裹着鲜嫩的羊肉,也不知道他放了什么作为调味,羊肉的膻味完全吃不出来,还有着独特的香味,让景乐吃了一口便停不下来。

      男人看着景乐满足的样子,脸上表情未变,自己也大口地吃上羊肉。眼睛撇到景乐那大红的喜服上左下衣角处用金丝绣成的符号——如若一只朱雀淬火的样式。

      他只是大口吃着肉,解决完了两根羊肋骨,擦了擦手,看着面前还在狼吞虎咽的景乐。

      “大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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