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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宋晨,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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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晨,恰好是看到父母的争吵,然后经历父母的离异,也因此造就她心理脆弱。怀春之时,夏迎春的出现,如冬天的暖阳照亮了着宋晨的生活了,如《飘》中的郝思嘉年少怀春时,遇到文雅的艾希礼,恰心中的白马王子形象与艾希利有所重合,就将王冠戴在他的头上。宋晨也是如此,碰到温柔的夏迎春,毫不犹豫地将他列入为白马王子了。
当知道夏迎春为了追随方云去东北后,宋晨心中的灯塔瞬间倒塌了。长期被压抑的叛逆,犹如火山爆发一样喷发而出。借着些微酒醉造就了“419”。自此以后,她封闭心门,伪装自己,练成百毒不侵之功。虽仍然与人打情骂俏,但真情从未放置其中。正如宋念春的那段话“巴尔扎克说‘女人就像一把竖琴,它仅仅向懂得如何弹拨它的艺术家吐露美妙曲调中的奥秘。’”,如果琴藏起来,再好的艺术家也无能为力。”青春年少的那一季的花已经凋谢,这一季的花就在有狐狸在身边转悠的春天开放。宋晨离开了王子的光环,敢于敞开自己的心扉,增加敢爱的能力,最终定能收获幸福。
话说,顾锡早年原来是一痴情专一的阳光男孩(顾警察前女友路文裴咬字清晰有力例证,“他是我见过,最深情的男孩和男人”),遇到某女孩子的感情重击,身体内的叛逆因素腾空而出,摇身幻变为狐狸(怎么像在写聊斋故事呢),放荡形骸,流连百花丛。虽片叶不沾身,但独独对宋晨一枝花恋恋不舍。经过几年的殷勤照顾,润物细无声地渗透,以宋晨能接受的方式,让宋晨渐渐形成习惯,在不经意间潜移默化。(同路文裴吃西餐时,宋晨不经思考的说“有一次在THE BURGUNDY,顾锡说,红酒烩牛肉跟红酒的比例是5:1,多了少了,都不是那个味道了。他说他很挑,虽然陪着某人吃了很多年的5:2,可是那味道着实烂,他再也不吃了。”)。
当侦察到宋晨对医生感兴趣,立即换成正人君子,纯男摸样(①狭长的桃花眼里是专注晶亮的光,顾锡一字一顿:“宋晨,我是认真的。”②顾锡忽然扯开嘴角,露出今晚上第一个笑容,不同于平素那样痞痞的没个正形,却是真心又实意:“我是爱你的男人。” 顾锡又追加一句:“你愿不愿意成为爱我的女人”),无可厚非,这狐狸是明骚型!
接着说说纪秦纪医生。他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男人!拥有高学历,一份良好的职业,温柔、儒雅。在一次无意的相亲中认识了宋晨。他发现这个貌似淑女、眉带忧郁的女子与以前碰到的不同,也因此引发了他的兴趣——想走进宋晨的生活。他发现寻常的爱恋语言和状态是不能快速打动宋晨,于是马上改成嘻哈状(纪医生露出委屈的神情:“我以为你喜欢这个风格,所以我改了,当然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再改。”)。很显然,这纪医生是典型的闷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