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躲在被窝里写日记,开着个小夜灯,埋头苦写,为的就是不愿让自己忘记这些所谓美好的瞬间。
现在倒好了,怎么也忘不掉,倒是成了执念。喜欢一个人久了你就会发现,所有的付出都会演变成不甘。
所幸的是我早已释怀,没有他的日子里我照样活地精彩纷呈,我也应该感谢他和他的女朋友,把我还给了我自己。
他们官宣的那个晚上我并没有哭,反而很开心,我那时觉得他们好甜。我朋友觉得我有毛病(笑),不过我也觉得自己有点问题。我居然没哭,可能是那个她替我实现了年少时最纯真的梦吧。
一起看一场电影,一起牵手散步,一起在月光下合影。在他打乒乓球时甜甜地唤一声他的名字,他就会乖乖回应;在属于他们的世界里肆意挥洒着爱。
我是做不到,我也没办法做到。曾经我最想做的事,最喜欢的人,都消失地无影无踪。
希望大家都不要轻易爱上一个人,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