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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敢暗恋的胆小鬼 ...
赵瑾初感受到冰冷的液体顺着针管缓慢流入血管,她觉得血管有些疼。便将自己的双手搓暖,捂在了距离针头不远的针管处。
慢慢的,温暖的液体终于流进了她那纤细的血管中。
她满意的露出了一个笑容。
随即电话响了,赵瑾初接起来。
“我的编辑大人,什么指示?”
“哦,那个《玫瑰易藏》的采访火了。”编辑顿了顿,察觉出她说话的声音略带一些鼻音,问道:“你怎么了?怎么听着鼻音这么重?”
赵瑾初说:“哦,没事。有点小感冒。等等,啥?《玫瑰易藏》的采访火了?”
“那你注意好身体。恩对啊,采访火了。”
挂完电话后,赵瑾初有些困,打了个哈欠。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
而在距离她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
只见男人对电话那头说:“阿川,我看到赵瑾初了。”
电话里男人愣了半晌,缓慢开口道:“在哪儿?”
“当然是医院啊。她好像有点感冒。”
——“照顾好她,我先挂了。”
陈邵岩还没等说完话,就听到了电话被挂断的声音。
他低骂一句。
然后就去忙了。
-
赵瑾初醒的时候,已然是中午了。
她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吊瓶。不知道什么时候护士来给她换了药。
等到吊瓶里的药只剩一点时,护士来给她拔针了。
赵瑾初对护士说:“谢谢你刚才在我睡着的时候帮我换药。不然我怕是要回血了。”
护士愣了愣,疑惑的看着她,说道:“啊?我没帮你换药啊。你的药好像是陈医生换的。”
“陈医生?”
“对啊。”护士一抬头,看到了站在前台交谈的男人。指着他对赵瑾初说:“喏,那就是陈医生。”
赵瑾初顺着看过去,在看到男人的背影时,她愣了一下,随即对护士说:“谢谢你了。”
她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也是凭借着这个,才能在人群中一眼锁定藏在心里的那个他。
那个陈医生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好朋友,陈邵岩。
-
赵瑾初深吸一口气,手臂处搭着当时睡着脱下来盖在身上的外衣。缓步走向前台。
她哑着嗓子说:“好久不见,陈邵岩。哦不对,现在应该叫陈医生。”
陈邵岩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笑着说:“好久不见,老同学。叫陈医生的话生疏了不是?对了,我现在是医生,那你是做什么的。”
赵瑾初身体一僵,不过就一秒之后便恢复常态。她说:“也没做什么大的职业。一个普普通通的‘文职’罢了。只不过就是自己喜欢。”
秉承着捂好自己小马甲的原则,她没说自己是一个小说作者。反而改成了文职。
反正都是文字职业,也没差多少。她想。
陈邵岩点点头。随即想到什么,又嘱咐她:“感冒的话就多注意保暖。现在是秋天了,别穿太少。然后给你开服药,回去记得吃。早晚饭后各一粒。”
赵瑾初说:“好。谢谢你啦。我就先走了,不打扰你工作了。”
就在赵瑾初差一步迈出医院大门的时候,陈邵岩跑过去叫住她。
“这周六同学聚会,你来么?”
赵瑾初眸光闪了闪,说:“大家都去么?”
“嗯。所有人都会到场,就差你了。”
所有人都会到场,那就意味着,他也会去。
赵瑾初说:“好。我去。”怕他看出什么,又多加了句“所有人都会去,我不去也不太好。”
陈邵岩说:“OK。地址是芝罘区福来里街40号。”
赵瑾初点头。
出了医院,赵瑾初望着繁华喧闹的街道松了口气。
即使不是他,但和他有关的一切,自己再次触碰,还是会紧张。
赵瑾初漫步在街上,看着车来车往的街道。她随手拍了张照片,发到了微博上。
@是八月风信子呀:《玫瑰》完结之后,这是我第二次接触和他有关的人和事了。还是那么的紧张,根本做不到心如止水。
微博是她宣泄情绪和诉说心事的地方。因为在微博上,她不必顾虑会有熟人和同学,也不用顾及她所发的东西会被他知晓。
-
赵瑾初第一次在微博上讲述和他有关的事物时,是在她写《玫瑰易藏》十五章之后的那个晚上,她梦到了许久未见的他。醒来之后,再也无法入睡。
她就拿起手机编辑了一段文字,发了出去。
@是八月风信子呀:我的少年H,这是毕业后你第一次入我的梦。我好想你。好想去见见你。哪怕你和我不在一个城市,哪怕见你需要我跋涉千山万水,我也心甘情愿。只为见你一面。
后来那条微博火了。
不少人知道了她,也都去看了《玫瑰易藏》。
赵瑾初也因此收获了一批读者。
-
她漫步回家。路过一家超市时,她进去买了一袋子的鸡尾酒。还是微醺的。
赵瑾初很喜欢那种微醺的感觉。不醉,但也不太清醒,迷离。
到家之后,她打开电脑,点了一只香薰蜡烛。将袋子中的其中一罐鸡尾酒拿出来。
她右手扣动拉环,‘砰’的一声,白色泡沫从罐口溢出。
而易拉罐瓶身上面还附着着冰雾。
-
她很喜欢浪漫的气息。尤其是在码字的时候。
每当她写累了的时候,一抬头便会看到燃烧着的香薰蜡烛。
还有那杯鸡尾酒。
哪怕是写《玫瑰易藏》的时候,里面的某些暗恋情节勾起她青春里的那段回忆,心情低落之时,看到那些浪漫的东西,心情总会好了大半。
赵瑾初,是一个长相很温柔,给人一种古灵精怪却又腼腆的感觉的女孩子。但实际上,她骨子里是透着一些叛逆气息的。
她喜欢喝凉的饮品,哪怕是在特殊时期,嘴馋的她也总要尝上一尝。
哪怕她最后要为她的嘴馋付出代价。
她喜欢阳光干净的少年。
或许那个少年相貌并不出众,但在他身上总是能看到阳光的影子。
那个让堂堂小说作家魂牵梦萦的少年是谁呢?
是贺屿川。是第一次出现就足够惊艳赵瑾初很久很久的男孩子。是即使相貌不出众,一颦一笑却足以让赵瑾初心跳脸红不停的男孩子。
也是《玫瑰易藏》一书中男主的原型……
-
她拿起易拉罐,仰头喝了一口。冰凉的气泡酒入喉。
赵瑾初坐在桌前,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开始敲击键盘。
她很喜欢敲击键盘发出的清脆响声。
每一下都像在她的心上敲似的。
此时,她正在写《玫瑰易藏》即将要出版的稿子第三十七章。
讲述的就是分别后的男女主在一家酒馆重逢的故事。
正和她那次接受完采访之后所发生的事。
而文中不同的是,男主也看到女主了。还彼此相互寒暄了几句。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赵瑾初没有发生过的,也是她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
正所谓,小说来源于现实,却又高于现实。
-
一章写完,赵瑾初在作者有话说写下了一行字——
“我是一个暗恋的胆小鬼,不敢表达爱,也不敢说喜欢。我自卑,胆小,怯懦,所以我连自己笔下的男主都不敢用他的姓氏,只敢用一个和他姓氏相近的字。但就算是这样,提起时,我也会忐忑不安。”
-
新的一章发出去之后,赵瑾初抬头望向了窗外。
彼时,阳光明媚,直直的穿过玻璃窗,照射在她的桌子上。
赵瑾初盯着那缕阳光出了神。
“其实,我也算抓住光了…对不对?”她呢喃道。
或许是吧。
或许,很早之前就抓住光了。
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
周六那天,赵瑾初睡到中午才起。
赵瑾初前一天晚上睡得很晚。几乎是等到天亮了她才入睡。
那晚,她忐忑不安。
明明什么都还没发生,明明连那人一面还没见到,就已经紧张到不行。
或许,这就叫做暗恋后遗症吧。
哪怕相隔多年,在得知自己快要见到他时,心跳不停,紧张到口干舌燥。
-
她出门前犹豫很久,本来想在这次重逢时打扮得漂亮些,再漂亮些。让他觉得好看到移不开眼。
可又怕别人,包括他,看出端倪。
倘若看出来了,她绝对解释的时候会紧张到舌头打结。到时候,那就更说不清了。
所以,她只是简单地打扮了自己一下。
扎了个高丸子头。
穿了一件白衬衫,搭配了一条黑色的直筒裤。
脚上是一双干净的小白鞋。
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
因为烟台那天特别的冷,将近零下十多度。
所以她出门的时候穿了一件黑色的长羽绒服。
赵瑾初喜欢喝凉的,却又极其畏寒。所以她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快要到餐厅的时候,她去一家奶茶店买了一杯热可可握在手里。
-
还没等赵瑾初到包间门口,就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还有个人没来呢。”说这话的人正是陈邵岩。
赵瑾初深吸一口气,推门而入。
站在门口,她的目光扫视了一下满屋子的人。
没有他。
他不在。
赵瑾初愣了一下,看到屋子内的众人全都疑惑的看着自己。她开口说道:“大家好呀,我是赵瑾初。”
她自我介绍完,便垂下了眼皮,来掩盖住自己眸子里的失落。
为什么他没来?
疑惑和失落两种情绪充斥了她的内心。
在闲聊的间隙,她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陈邵岩:“今天是不是还少一个人啊?”
陈邵岩说:“哦,你说阿川啊。他今天有事,实在抽不开身。就不来了。”
失落的情绪占据了她的整颗心。
赵瑾初以自己“来晚了,自罚三杯”为借口,往自己的杯中倒了好多好多的酒。
许久,她突然释怀一笑。
她觉得自己真的是傻得可以,蠢得无药可救。
来之前,她都干了些什么来着?
哦对,她失眠了一夜。因为紧张。觉得自己肯定会再次见到他。
还有呢?
她在进门之前,还深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做了一个心理建设。
“怎么这么蠢!?”她低声骂自己。
-
饭后,他们中有人提议要去酒吧唱几首歌再回家。
赵瑾初本想拒绝,奈何根本无法推脱。便只好硬着头皮跟着他们一块。
因为赵瑾初喜静,况且这场饭局她根本没有几个关系要好的人。所以,她安安静静的坐在角落听他们唱歌。
班长许源提了个建议。
要让他们每个人都唱首歌。还不能拒绝。
轮到赵瑾初的时候,她硬着头皮点了首《说了再见》。①
伴奏声音从音响传来,赵瑾初的鼻子忽然酸了。有种想掉眼泪的感觉。
她将麦克风移走,缓了一会儿才开始唱。
我假装过去不重要/却发现自己办不到
说了再见/才发现再也见不到
我不能就这样失去你的微笑
口红待在桌角/而你我找不到
若角色对调你说好不好
一曲完毕,众人皆为她动听的歌声鼓掌欢呼。却无人发现,黑暗的角落里,她的泪珠一颗一颗的往下掉。
说了再见,才发现再也见不到……
贺屿川,你好狠的心……
-
聚会散场,赵瑾初打车离开了。
她让司机师傅将车停在小区门口,她想漫步走回家。
下了车,还没走几步路。
就听到灌木丛里传来几声细微的猫叫声。
赵瑾初俯下身试着“喵”了两声。
一只瘦弱的白色小猫从里面钻了出来。
它似乎很怕人。
可它并不害怕赵瑾初,甚至还迈着它那慵懒的步伐去蹭她裸露在外面的一小截脚踝。
赵瑾初蹲下来,轻轻地抚摸了这只小猫几下。
似是觉得很舒服,小猫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
赵瑾初看着小猫的可爱模样,笑了。
然后她四处张望,看到附近有一家还亮着灯的商店。
她轻声对猫说:“小家伙,我去给你买吃的。乖乖待在这里等我回来。”
小猫好像听懂了她说的是什么似的,“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
-
等她从商店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在台阶下面等待她的猫。
赵瑾初加快步伐,快步走到了小猫的面前。
她拆开肠的包装,喂到了小猫的嘴边。
“小家伙,你怎么这么瘦呀?饿坏了吧。快吃吧。好可怜啊。”
等到小猫全部吃完,赵瑾初之前低落的情绪也都一扫而空,烟消云散了。
她觉得小动物简直就是治愈一切伤痛的良药。
她欢欢喜喜地向家的方向走去。
没等她走出几步。小猫又蹭到她的脚边。
“喵呜喵呜”的叫着。
好似在说:“我想跟你一起回家,可以嘛?”
赵瑾初低头看着正在仰头眼巴巴注视着她的小猫。心软了。
她立马蹲下身,安慰似的摸了摸小猫柔软的头顶,对它说:“小家伙,其实我也很喜欢你。但我觉得你一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主人的。我现在……生活的很糟糕。”
随即她横下心,迈着大步向家走去。这期间猫只站在原地,注视着她越走越远。但她没有回头看那只猫一眼。
因为她怕她一回头,就真的会把猫带回家。她目前,还不太具备饲养它的能力。
-
一连几天,只要赵瑾初一出门,不论她干什么,猫都会在她的身边陪着她。
无怨无悔。
这让她深感愧疚。
她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决定收养这只流浪猫。
猫很通人性,似乎知道了她要养自己的事情。高兴的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叫声。
赵瑾初本来眉头紧皱,但听到小猫发出的声音,她竟开心的笑了起来。
-
她将猫抱回到家中,给它洗了个澡。
这时,她突然发现,自己捡到了个宝。
因为这猫的品种是银渐层。
她想了想,给猫取了个名字,叫‘奶油’。
“奶油奶油,你喜欢这个名字吗?”她问。
猫:“喵~”【嗯~】
她笑了:“你喜欢对吧。哈哈哈哈哈,我终于有猫啦!”
赵瑾初高兴的抱着猫转了好几个圈。
而在地上趴着的拉布拉多此时正仰头看着她。
-
过了许久,赵瑾初终于将猫放下,开始给拉布拉多介绍新成员:“布丁,小布丁,这是你的新朋友,也是妈妈的新孩子。它叫奶油。和它打个招呼吧!”
布丁‘汪汪’的叫了两声。算是欢迎。
之后,赵瑾初没再管它俩。收拾屋子去了。
-
等到收拾完屋子,赵瑾初一拍脑袋。“哎呀,瞧我这脑子。忘了给奶油买东西了。”
她急急忙忙的出了门,走到了楼下的一家宠物店。
老板和她很熟稔,热情的和她打了招呼:“呀,来了。”
赵瑾初点点头,回道:“是哩。今天忙吗?”
老板:“还好。这次来买什么?”
赵瑾初笑着说:“家里来了个新成员,置办点必需品。”
老板:“新成员?”
“嗯嗯。养了一只小猫。还是银渐层。”
“哎呦,那敢情好啊!你挑,你随便挑。给你打折。”
赵瑾初惊喜的抬眸:“真的啊?没骗我?”
老板开玩笑道:“我怎么敢骗你啊!你可是我家老顾客了。骗谁我也不能骗老顾客啊!”
-
出了店门,正好看到夕阳落下的那一幕。
赵瑾初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不禁感叹,这样简单的日子,真好。
大家晚上好。
温馨提示,未成年请勿饮酒。
①为周杰伦的《说了再见》。
第二章又扩写了点~
感谢阅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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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只敢暗恋的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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