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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伦敦少年 裴别暑假前 ...

  •   过去了几个星期,裴别才知道那个少年叫沈祁。
      不过也只是一面之缘,并无交集,偶尔在学校里见过几次,后来就很少见到他了。
      不过他的名声倒是很大,很多人都称他为附中校草,班里也有不少人在议论他,沈祁的爸爸是总裁,家里有好几栋别墅,沈祁家里虽然有钱,但是沈祁不爱学习……直到后来,裴别听说沈祁出国留学去了。
      裴别对于这种八卦一向不关心,对于沈祁的记忆也一直停留在那日闹的小乌龙上。
      初中的生活并不紧凑,她专心致志的学习,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几的名次,周末还能抽出时间来去上特长班。
      林安安和她一直在一个班,后来也一直一起上学放学,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初中升高中的那次考试,裴别不负众望的成为了年级第一名,顺利升入了清城一中,林安安一样,虽然有些八卦,但是也擦边进去了一中。
      暑假,裴别坐上了回溪水镇的车。
      爸妈都很忙,没空陪她。其实回想起来,裴正虽然是她爸爸,但是却很少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三四天不回家对于裴正来说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很多时候家里都是只有柳芸和裴别两个人。
      柳芸在家里也是经常打电话,要么就是在电脑前忙工作。
      巨大的落差感让她只要是想起在溪水镇的日子就会无法避免的在心里弥漫起一种思念感,那种无法回到过去的感觉时常伴她左右。
      可是她也知道爸爸妈妈这样就是为了让她生活的更好,于是就更加安静的待着,做习题。
      手机拿着也仅仅是在聊天软件上和几个朋友聊聊天,手机号码也只存了爸爸妈妈和几个同学和老师的。
      也许是太孤单,裴别渐渐地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大多是记录一些同学之间发生的小趣事,还有平时吃到了喜欢的小零食、今日的心情等等。从开始写日记到中考结束,她一共写完了两本日记本。
      她摸了摸口袋,这是张银行卡。
      裴正好像是知道自己亏欠了裴别很多,今天早晨在裴别临走的时候给了她一张卡,“里面有五万块钱,给阿婆买点东西,剩下的你高中留着用吧。”说完,裴正就拿起自己的西装外套,走出大门。
      “……”裴别无话可说,拿着这卡,竟然感觉到手足无措,并没有多少喜悦。
      裴别的目光转向窗外,一晃而过的青葱绿色,也算是把她内心的压抑减少了一些。
      裴别拿着钱给阿婆买了好几件衣服,就像阿婆给她裁剪衣服一样。阿婆一见到裴别,开心的握住裴别的手,然后从衣橱的深处像是找宝贝一样翻出来一个布包袱,里面放了两身折叠整齐的连衣裙。
      “哎哟乖乖,也不知道合适不啦,快些试试。”阿婆拿出其中的一件,在裴别的身上比对了一下,“哦呦,合适的。”
      裴别每年来,阿婆都有给她做的新衣服,尺码一年一年变大,不变的是细密的针脚和阿婆的关爱。
      在溪水镇待了两个星期,裴别就被召唤回清城。
      初中升高中的假期很长,柳芸公司里的同事提议让两家孩子一起出国旅游,长长见识。
      初步定下来的是去英国。
      裴别承认自己有些胆怯,不过什么也没说,点点头同意了。看着裴别乖巧的模样,柳芸觉得有些心疼,于是也请了假,和裴别一起去。
      柳芸同事的儿子叫白煜舟,和裴别同级,也是学校里有名的存在。白煜舟是常年和裴别争年级第一的人,裴别略有耳闻。
      因为林安安老在她耳边叽叽喳喳,说什么帅哥学霸,温文尔雅,早就把白煜舟列为她的校园男神了,同样学校里暗恋白煜舟的人倒是有不少。
      到机场的时候,裴别一眼就看见了在大厅里等候的白煜舟。之前在学校里见过白煜舟几次,不过没说过几次话。
      白煜舟穿了一件白色T恤,一条黑色的破洞牛仔裤,一双基础款名牌板鞋,单肩背了一个帆布包。
      还是在学校里一样,一头恰到好处的短发,干净利落。
      裴别和柳芸快步走过去,和白煜舟还有陈岚说了几句话,就等待着登机了。裴别和白煜舟不是很熟,一时间也找不出什么话来和白煜舟说,只好安静的坐在一旁,看着机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
      裴别穿着一条阿婆给她缝的白色圆领连衣裙,一双白色的长袜,一双黑色的小皮鞋,皮肤白皙,就像个洋娃娃。
      “裴别,祝贺你,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中。”白煜舟在她身边落座,似是发现了裴别的无聊,主动找起了话题。
      “啊?谢谢……你也很厉害。”裴别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愣了两秒后腼腆的捏了捏裙角,回答道。
      白煜舟笑笑,又主动说道:“以后我们还是同校,希望可以多多交流。”
      “好啊。”裴别朝着白煜舟一笑,笑得弯弯眼,露出可爱的小兔牙。
      白煜舟从包里拿出手机,“那我加上你的联系方式吧?”他手指轻轻拨弄,找到了扫一扫添加好友的界面。
      “哦哦,好。”裴别赶紧也取出来手机,找到自己的二维码。
      白煜舟注意到裴别的头像是一只白色的小兔子,笑道:“好可爱的小兔子。”
      “哈哈因为之前的同学都说我像小兔子,所以我用小兔子当头像了。”裴别也看向白煜舟的头像,是一张极光的图片。
      白煜舟看裴别看着自己的头像,像是看到了裴别的疑惑,于是自动解释道:“我的头像是在挪威看极光的时候拍的,当时震撼于自然地奥妙,于是拍了这张照片。”说着,他顿了顿,“当然了,这也是提醒我自己,不要停止自己的脚步,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是我没有见过的,是激励自己要去更远的地方。”
      裴别点点头,突然觉得白煜舟好像真的很优秀,不自觉地就觉得有些钦佩,同时有一丝自卑感浮上她的心头。
      “你去过很多地方?”
      “嗯,也不算多。我并不觉得去过很多地方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我更看重的是在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什么。”
      裴别这下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她一个打小从小镇长起来的女孩,至今去过最远的距离还只是从溪水镇到清城的距离。
      如今和白煜舟对话起来,才知道自己的差距。
      不过幸好,广播里的登机提示打破了这个尴尬的局面,上了飞机,裴别拿出了一早就准备好的散文读。
      从清城到伦敦的航程要十个小时。
      裴别下飞机的时候,伦敦迎来了日暮。金色的阳光撒在高耸的建筑上,投下来一层又一层的阴影。
      白煜舟拿起相机,朝不远处的天际拍了一张日暮的伦敦。
      Tite street是他们暂时居住的街道,位于西伦敦的切尔西,是从泰晤士河出来往西北方向的一条小街,大多是其貌不扬的红砖老建筑,不过历史悠久,许多房屋还带有代表名人故居的小蓝牌子。
      他们在这里租了一栋别墅,租期一个月。
      因为做了一天的飞机,四个人都很是疲惫,于是打算先休息一下,晚点的时候再去街上找餐厅吃饭。
      裴别去了自己的房间,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然后又取出一件换洗的衣服去洗了个澡,后躺在洁白的大床上浅睡了一觉。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墨色已经弥漫了天际,裴别睁开眼睛,一眼望向落地窗外面,远处的高楼灯火辉煌,伦敦夜色霓虹闪烁、分外妖娆。
      华灯初上、星光璀璨。
      柳芸这时也来叫她起来,一起去吃饭。
      四人找了个西餐厅吃晚饭。
      点了几分牛排和其他几种小吃,裴别乖巧的小口小口吃,十分安静。突然外面绽开了几朵烟花,映在橱窗的玻璃上,裴别抬眼看,瞳孔里映出了烟花色。
      柳芸和陈岚谈着工作上的事情,偶尔说几句孩子。
      此后的几天,裴别和白煜舟在柳芸和陈岚的带领下,去了伦敦塔桥、自然历史博物馆、伦敦眼、伊丽莎白塔等景点。
      白煜舟喜爱摄影,大概也是有着陈岚的影响。白煜舟热衷于拍摄风景图片,陈岚倒是拉着白煜舟和裴别照相。
      裴别摆着剪刀手,露着小兔牙,和无数个风景建筑合了影。
      在泰晤士河边散步,有不少玩长板的少年从裴别的身侧经过,大多是金发碧眼,不过裴别倒是注意到有个黑发少年手里抱着长板和一个金发少年说着什么,笑得春风满面。
      那少年是亚洲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宽松半袖,里面搭了一件黑红配色的长袖,黑色破洞牛仔裤,手上带了一串黑绳银链骷髅头。
      再仔细一看,裴别就觉得那个亚洲少年的眉眼有些熟悉。
      好像是……
      沈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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