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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打不相识 这人怕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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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回2006年的夏天,那时我初二,临近期末考,我处在近视边缘的眼睛雪上加霜——右眼的眼角冒出了人生第一颗青春痘。我甚少长痘,一长就长得惊天动地。那颗青春痘很痛很硬而且越来越肿,我于是自作聪明地找了一根针,用火消毒,刺破了它。一场午觉之后,它报复性地化脓并且肿成了一座山,右眼视野瞬间只有天没有地了。我的父母因此给我请了病假,收拾了所有的东西回到老家台山。其实除了养“病”之外,我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准备转学——那时林州最好的私立学校明星中学说,如果我期末考试在年级前二,就可以全奖转学去明星。那个学期期中考试我的成绩从第一退到了第十八,也颇为感受到“高处不胜寒”的惶恐。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台山尚且第一名不算稳固,到了县城,居然总是考年级第一,老师只拿我当榜样使,却没有人真正关心我的成长。而我的朋友们,在我退步时都充满了看笑话的快乐。所以虽然我是在初三遇到她的,可我的敏感、孤独和脆弱可能更早就已经开始了,12岁就远离家乡和亲人,我没掉过一滴眼泪,习惯了懂事和坚强的我连我自己其实很想家都不知道,只是内心非常渴望有人能把我当作一个普通的孩子来关心。这都是后话。
期末我顺利回到了前二,但因同时也了解到省重点中学林州一中招生的消息。就这样,我转学了,没有去明星,而是去了林一。初三的开始极为混乱,先是几十年一遇的暴雨,而后是初三、高三学生换新校区。在那个后来被双规的校长林广破音的吹牛声(“我们的新校区可以媲美五星级酒店和公园”)中,我一个人扛起所有行李,坐公交车来到了鸟不拉屎的大郊区梧桐山校区黄沙漫天的半成品校园里。
新的环境并不孤单,那年我们以前的学校老师编制出了问题,办学质量下降,因此转来了十几个人。其实我心里隐隐地并不喜欢这样,因为那种“压力”又来了。新班主任何秀丽找我谈话,说知道我以前如何优秀,希望我当班长、当标兵、当眼线云云。还好,有意无意地,第一次考试我就考了个班级第15,从此拥有了自然生长的自由。转学来的同学里,宁宇因为以前就和我搭档做主持,所以本来就很熟,转学后自然接触也比较多。除了宁宇,不得不提的还有她,宋予扬。
她是我的室友,短头发,白皮肤,眼睛小到看不见,笑起来像只兔子,行为举止像男孩子。我们宿舍还有一个女孩儿是她的表姐,叫雀歌,也是这种酷酷的女孩儿。这两位室友和我并不亲近,主要的交集都是晚自习后,我和宁宇在田径场散步,她们打趣我和宁宇的关系。
女生宿舍的友谊不一定是从友好开始的,不仅是不友好,这位宋予扬还对我很有敌意。我个性大大咧咧,对人天然友好。她则显得很有些挑剔,经常挂着耳机独来独往不与人亲近。我听说她很聪明,是个游戏天才,而且会修电脑,虽然成绩没有我好,可是数学最难的题她总是轻而易举就做出来了。我们的关系长期不温不火,直到有一次她说她丢了耳机,经过一番推理指向了我,我终于暴躁了,对她也不再客气,跟她撕破了脸。
我们在这种敌意的土壤里,共同呼吸着孤单苦闷的空气。新校区坑坑洼洼的可不只是道路,还有热水、电话等等基本设施。有一次周末突然暴雨,接着宿舍楼水管爆裂,学校为了抢修,通知我们只能在下午6:00前去食堂接热水回来,偏偏室友们都出去玩了,回来估计一个个都成了落汤鸡。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上下5楼好多趟,把所有人的热水壶、水桶都接满水提回宿舍了,包括宋予扬。
这件事或许成了我们关系的转折点,那天晚上,她几乎把宿舍翻了过来,终于在她和邻铺的床褥缝中找到了她的耳机。等我散步回到宿舍时,发现我的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零食,而夜猫子的她则一反常态,还没熄灯就(假装)呼呼大睡了。
我笑了,看来不是真的捂不化的石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