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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苦水客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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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员阿毛
我猜想,你所在的宇宙,也许不存在苦水客栈这个说法?
苦水客栈,是地府唯一的客栈。正常印象里,走过鬼门关,就是黄泉路,走完了黄泉路,就来到奈何桥,桥的另一边喝下孟婆汤,又是另一个轮回了。
我要说的苦水客栈,就坐落在奈何桥的前面,供来往的鬼魂们栖息住宿。区别于广泛流传版本中阴森森的地府,这个故事里的地府,多了些生活的气息。毕竟鬼们生前也是人们,生前有人权,死后当然也有鬼权。多年来,经数以亿计鬼魂们的集体上书,苦水客栈的软硬件设施精益求精,到如今甚至可以媲美人间的希尔顿豪华酒店了。也为此,不少小鬼老鬼们在此流连往返,不愿投胎重造,导致了近几十年来阳间出生率不断下降。
人间纸扎店里卖的冥币那都是骗人的,阴间没有流通货币,就算真有估计也是冥界的,两边一个道教一个佛教,也是河水不犯井水。要想住苦水客栈,虽然没有房费,却也是有条件的。苦水客栈,顾名思义,便是让各路苦鬼们倒苦水,讲故事的。有了形形色色、七七八八的人间苦水,便有了七情六欲的引子,把它卖给孟婆做汤——地府的交易系统自成一体。
要收集故事,就要有听故事的人。我就是拥有苦水客栈公务员编制的故事记录员之一。其实听故事一点儿也不浪漫,干这行很麻烦,多数时候一天要听成千上百个□□不离套路的故事,在脑袋里自己向自己强行剧透。还有些鬼总是把人间的一套带到地府来,明明是没什么意思的故事,还要做出一副“今天你捡到宝了”的矫情模样。在这时候,我的思绪就会飘开去,去想做鬼的好处。听了几百年的情情爱爱、分分合合、兜兜转转,我对人间的情感是在提不起什么兴趣,只想早点完成今天的业绩目标,好回客栈的员工层休息,收看今天地府的新闻直播间。
在地府,如果一个鬼不想转世,就可以向地藏王大boss提交留地申请书,经地府总务处审核你在阳间的诚信记录,在当年所有小鬼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就能被顺利录取。一开始考不上公务员,总是被分配充当地府调解员,满世界地搜罗那些既不肯喝孟婆汤转世,又不肯纳入编制,四处游荡扰乱治安的孤魂野鬼,对他们好说歹说,宣传人间的美好,怂恿其重新投胎。为此,地府影视总局还投资拍摄了如《转时代》、《转世花开》、《流浪人生》、《我不是孤魂》等优质鬼片。
故事说到这里,也许皮来皮去的地方已经太多了,是时候转入正题了。
也许你已经猜到,我在这个故事里没什么戏份,只是充当时间地点两要素的提供者,我们真正的男女主角还在路上。
去年地府过圣诞节那天,全体公务员提早放假。那天,我只接待了一个鬼,他自称贾书生,来自明朝。讲真,能躲几百年还不被发现的鬼实属少见,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对他的兴趣。
贾书生其实不叫贾书生(哪有这么蠢的名字),但他说自己游荡了几百年,几乎没怎么和鬼交流过,早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只记得自己前世是个不得志的书生。
我说,仁兄,你是想来给我讲古代言情故事的吗?
贾书生文绉绉的,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甄公子
我叫甄鹭,前世是明朝永乐年间苏州城里的一个公子。父母安在,家境殷实。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中产阶级的小富二代。
上京赶考的公子,尤其是白白净净的,特别容易被联想为和庙里的狐仙、女鬼或者是啥啥楼卖艺不卖身的花魁姑娘有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只可惜,我的故事并没有那样精彩。
我爱上的只是一个街边黑黢黢的小奴隶。明朝不是奴隶社会了,但她是一个深林里的野人女孩,无父无母,不幸落入了猎户的陷阱,被随便拉到街边卖也是合情合理。
印象里,当时她的脸很黑,只有一双眼睛明亮亮的凶着过路的人,身上很臭,可能半年,也可能好几年都没洗澡了。照理没人会喜欢这样的女孩的,尤其是我这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公子,自然明白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玉总不至于是块黑玉。
可是见到她的那一刹,我好像着了魔一般。她同我之前看到的那些世家小姐都不同,她们虽然好似软香温玉,却只会低头摆弄着手中的绢子,偶尔抬起眼睛看你一眼,若是公子哥儿没什么表示,就只会吟着酸溜溜的闺怨诗。在我眼中,她们是一只只白瓷瓶,被人精心擦拭,呵护保养却毫无生气可言,可她——她是鲜活的绿,即使在最冷或是最热的天里,也能开出张牙舞爪的花。她的眼睛会说话,什么叫眸如星辰我现在才晓得。甄鹭啊甄鹭,亏你平时也号称鸳鸯帐下多情公子,居然今日才见得有女如此。试问你消受得起吗?
我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有了以上这些复杂的情绪,惊喜、诧异、惆怅、懊恼。犹豫良久,下定决心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从现在开始,什么樱桃嘴、杨柳腰、眼如杏、眉如墨都不重要了,我只想要拥有她。
我单纯地、热切地想要拥有她,像新生的婴儿渴望母亲的乳汁,像沙漠需要绿洲,像乱世中的人们需要神的慰藉,像年老的皇帝贪恋年轻的□□,像京城的姑娘争抢时新的纱罗,像久别的情人在爱抚中享受鱼水之欢,像近视的人戴上眼镜才能看清周遭,像琉璃盏盛着葡萄美酒,像烟火一样绚烂,也像银河一样永恒,像泡沫一样不切实际,像爱这个字一样难以追摸,像风吹过的时候叶子哗啦啦地响,像夏天最热的时候西瓜地里的东西明晃晃,像八股文的套路万年不变,也像这世间的事瞬息万变。
拥有她很简单,只要五十两银子。但是否得到她这个问题我至今仍在思索。
思索!什么狗屁不通的词,不就是想嘛,如果她还在一定会这样嚷嚷。
我叫她小黑,因为第一印象里她实在黑得发亮。
初见的惊艳消逝在两天后,后来的一段日子,她在我眼里只是个具有吸引力的奴隶而已。
想来我从来不够尊重她,自然也得不到她的尊重。所以,我们总是各自为政,她有她的卧薪尝胆,我有我的金戈铁马。君子十年磨一剑,女人只怕会更长,也许有一天小黑会学会反戈为主。每当我试图和她说些什么,小黑会默默转过了身子,只给我看冰凉的背。我暗暗地想,也许在她还不会说话的情况下,呻吟和撕咬就是最好的交流。
她随着我一路进京,是我夜晚的爱人,百日的奴仆。我的书童阿夜打趣说,五十两银子换来三年的舒坦,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小黑一直试图逃走,对这一点她从不隐瞒。
在她学会说话,学会生火、劈柴、做饭,学会缝补衣服,学会抚摸和亲吻,学会认一两个字,学会对我露出讨好的笑来换糖吃,学会用凤仙花染指甲,学会在床榻上平分秋色,学会纠正我平分秋色不是这么用的时候,我知道这一天就快来了。
一个公子和他的书童,四只眼睛两双手,是看不住拦不住一个年轻气盛的姑娘的。平分春色,平分夏色,平分秋色,平分冬色,有什么紧要么,重要的平分色这玩意儿。色是什么?孔夫子曰,食色,性也。
后来,食在我眼里仍是珍馐百味,可是色,却只剩下小黑这一味。
她在夏色中离开,所以我后来改用平分夏色了。你是荷花,我是荷叶,就该你在上面,我想着如果再遇我就这样打趣她——一直以来,我都把离开这件事看得太轻巧了。
小黑走的那天,我其实有些预感。她一整个白天都不对劲,总是直直地望着我的眼睛,想把我看透,又或者是想从我的瞳里看到一个怎样的她。
那个漆黑如墨的夜里,她像一阵风似的溜走。
快傍晚的时候,她让阿夜打来三两酒。余辉的映衬下,她在我面前褪去了上衣。她的身体真的是一块玉,触手生凉,凉得我的心更加燥热。那天是夏至吗?我已经不记得了,不过太阳下山真的很晚,我看见她的影子在地上慢慢地拉长,她把酒一口一口喂进我的嘴里,我在她背上画了一朵海棠花。
早知道我们的结局,我就应该画牡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说呢?
第二天,小黑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我也曾发疯地想过她,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平静地赶路和复习。但这一段时光无甚可述。
记录员阿毛
贾书生讲得很带劲,甚至忽略了一不小心向我透露了自己的真名。
他既然不怕我去地府的孤魂系统里举报他,我当然也不会干这么无情无义的事。
我听过许多男鬼女鬼描述过他们鸳鸯帐里的风流事,但都不及贾公子说的这般有味道。我甚至想到以他讲故事的才华,大概写故事也不成问题,也许能为我们地府造出七情六欲永动机来——这是历代阎王们常常强调的科技重点,为的就是替代我们这群故事记录员。
贾公子讲到这里,脸色阴郁得很,好像要把几百年来的眼泪都一起释放。
我真怕他一时想不开,精气激荡变成厉鬼,于是赶紧问下去。
你们后来是什么再见的?
甄公子
直到两个月后,我再次在一次京城才子的集会上见到她。这样的集会京城的少年才俊们隔三差五就要组织一次,说是雅事,却也俗气。才子作诗,流觞曲水,佳人起舞,广袖飘飘。一宫之内,一墙之间,而气候不齐,咳咳,背差了。
我不大喜欢这种场合,酸气地做着诗,色气地搂着姑娘。更重要的是,我并非什么才子。金榜未发,前途未了,哪里有什么才子。
可我还是来了,也许是对自己有信心,也许觉得多结交些官家子弟于仕途有益,也许只是单纯地想找个喝酒的由头。
一身素衣,未曾装饰,只身赴宴,我把自己淹没在推杯换盏的轮回里。就在将近不省人事的前一刻,我看见了小黑。
她流光溢彩地向我们这群人走来。婷婷袅袅确不造作,略施粉黛,脸比露出来的脖子和手臂白了不少,也许再称呼她为小黑已经不合适了。
我转过头去,身旁王员外家的公子向我介绍这是宝月楼新来的姑娘,叫黑牡丹,是名声正燥的花魁小娘子。
我只觉得浑浑噩噩,后来的话一句也没听进去。
记录员阿毛
故事听到这里,我哑然失笑。
我在两百年前见过一朵开得正好的黑牡丹,也是个姑娘。恰巧,她应该和这位贾公子来自一个朝代。
她来的那天恰逢干旱连年的地府下大雨。举地欢庆的同时,我面前出现了一个撑着一把油纸伞的姑娘。
黑牡丹
我叫小黑,也叫黑牡丹。
我从甄鹭的身下来,想往他的心里去。
曾经我发过誓,要当一个优秀的妓女,不仅掏空男人们的钱袋,还要钻进他们的心里。
逃出草庐的那天,我跌跌撞撞地跑向京城的方向。我明明是想要逃离甄鹭,却不知为何笃定走向了他的目的地。
饿倒在宝月楼前的我不是单纯无知,我比谁都明白这里是做什么的。
可是我并不在乎,我只是需要一个踏板,和甄鹭站在同一个高度,平视他,甚至俯视他。
大鹏一日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三个月后,嬷嬷说我能出师了,让我在三个名号里择一个做艺名。
甄鹭娶了别的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失败的;甄鹭在掀开她盖头的前一刻自尽了,从某种意义上我是成功的。
我很早就去了,在朝廷听说新科状元甄公子,也是老皇帝中意的驸马爷,有一个名满京城的相好时。
不是什么无名氏,也不是什么阴险狡诈的达官贵人,最后来送我上路的人居然是她,大明朝的公主。
她实在漂亮极了。身上的绫罗闪闪发光,头上的金步摇熠熠生辉,我终于能想象说书先生口中的仙女模样了。
我们来自两个世界,因此她显得高傲极了。看着窗户外头的车水马龙,她看也不看我地说:“本宫才该是甄公子的妻。你喝下这杯酒自行了断吧。”
后来,在地府晃晃悠悠了许多日子,我才知道喝毒酒这种情节有多老掉牙。好在当时我并没想这么多,毒死虽然算不上什么轰轰烈烈的死法,比起被高贵公主手下的人折磨致死总归划算多了。
死亡只是一瞬间的事,活着才需要勇气。
很快,我这个将死之人的嘴边,就露出了最后一抹微笑。我想起见到甄鹭的第一天,他睁大了眼睛打量我,像在接触一个新的世界。
地府最开始的日子,我心有不甘,我住在苦水客栈,用客人们讲给我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当作房费。不过很快,我就释怀了。
黄泉路上来了一批浩浩荡荡的宫女太监们,据他们说,昭昭公主的驸马在他们大婚当日自尽了。
嘴角勾起一抹讥笑,甄鹭这个人,不敢在金銮殿上拒绝皇帝的赐婚,到有勇气闹出这样的笑话。
我们俩真是臭味相投的懦夫。
记录员阿毛
“既然心事已经了结,你为什么不投胎返生呢?”
“我怕那个懦夫在地府找不到我,苦赖在这里不肯走怎么办,若是他来世也要缠着我。我才不要!”
地府比人间大得多,又有十八层,少了高科技通讯设备他们又如何能联系到彼此呢?
流转了几百年的故事也许失去了些许的颜色,他们的转述也并非合情合理?
比如,甄公子这样荒谬的书生为何成了新科状元?
小黑这样并不白皙的姑娘如何又成了京城头牌?
他们兜兜转转了一千年就不累吗?
身为记录员的我又有怎样的故事?为何还在四季无晴的地府工作?
被作者编撰的地府真的存在吗?
算了,我猜想,你所在的宇宙,也许不存在苦水客栈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