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5、番外 ...


  •   其一,关于发色

      一开始,徐深以“发型太丑,颜色太闹腾”为由,让王一樊拆了脏辫,染回了黑发。王一樊是为了配合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不让自己显得太不合群,才搞的这个造型,因此拆了他也不心疼。但是,顶着一头奶灰色及肩长发的徐深,让王一樊变回普通的黑色短发,王一樊多少还是有些不服气的。
      面对质疑,徐深没有辩解,而是采用色[]诱战术,让色令智昏的王一樊乖乖地听了话。
      在王一樊知道徐深的真实身份之后,面对发型、发色长久不变的恋人,他不禁好奇道:“你的头发也不见长,发色也不见掉,都什么时候去做的造型啊?”
      这时徐深才坦白道:“我头发本身就是这个颜色。而且我是幻化的人形,外形可以随心而变,不用去理发。”
      “哦……这样啊……”王一樊边呢喃,边慢慢下垂视线。
      徐深见状,眯缝着眼睛问他在想什么。
      王一樊用手搓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我在想:你那里的毛是什么颜色来着?”
      “想什么啊。”徐深笑道,“看一下不就好了。”
      嗯,王一樊看过了:也是奶灰色的。

      其二,关于舒垣的本相

      化形成人并且长期以人形生活的妖怪,并不喜欢变回本相。徐深亦然。奈何正如他贪恋王一樊身体一般,王一樊也十分稀罕他的本相,总是要求徐深变回狐狸的模样,供他撸毛拍照。
      “撸现在这样的我不好吗?”徐深问。
      “现在我能撸你的地方没有毛。”王一樊央求道,“哥哥,让我见见小狐狸吧。”
      小兔子一撒娇,徐深就没辙了。王一樊因此留下了许多徐深本相的照片。

      不过,人都是贪婪的。渐渐地,一只狐狸已经无法满足王一樊了。因此,他斗胆要求徐深的好友、同样是特异人类的舒垣也变回本相,让他实现对狐狸左拥右抱的梦想。
      这个要求太过冒失,徐深警告王一樊不要再有这个想法。舒垣没有立刻拒绝,也没有因此而生气,他只是笑盈盈地问王一樊:“你为什么认为我是狐妖?”
      王一樊答得理所当然:“因为徐深是狐狸啊。”
      ——因为徐深是狐妖,所以与他交好的特异也一定是狐妖。
      单纯的逻辑,的确是王一樊才会有的东西。舒垣又问:“光拍照,没有其他要求吗?”
      “如果你不介意我摸一摸你的毛的话……”王一樊三分胆怯七分期待地看着舒垣。
      “当然可以。”舒垣睨着徐深揶揄道,“可是万一你迷恋上了我的身体,对徐深失去了兴趣的话……”
      徐深与王一樊异口同声地打断舒垣,一个说的是“他敢”,一个说的是“我不会”。
      情真意切的人、妖恋,让舒垣腻烦得险些把嘴撇出脸颊。
      “行,你变吧。”徐深自信道,“我就不信你能比我更讨人喜欢。”
      舒垣莞尔,不与徐深争辩,他闭上眼睛,随即周身腾起浓重的白雾,舒垣的身影在白雾中逐渐倒下。
      王一樊紧张地吞咽着口水,想象着黑色的狐狸应该长什么样子。
      白雾散去后,一头体型明显大于徐深本相的野兽,呈现在王一樊的眼前。他看了一眼变成狐狸的徐深,又看了一眼变回本相的舒垣,不禁感慨道:“你俩同样是狐狸,可是体型和外形的差距也太大了吧。”
      舒垣转头看向徐深:“你家小兔子果然单纯。”
      狐狸徐深叹了口气,看着王一樊说:“你知道为什么不一样吗?”
      王一樊猜道:“因为品种不一样?”
      舒垣张着嘴巴,哈哈大笑。徐深无奈地摇了摇头:“因为我们物种就不一样。”
      王一樊诧异地看着舒垣:“物种不一样?他不是狐狸吗?”
      “我是狼。”舒垣答道。

      看着肩高近一米、体型健壮、目光犀利的黑狼,王一樊呆若木鸡,与看到狐狸时的状态大相径庭。
      “怎么样,”徐深得意地扬起下巴,“果然还是我更好看吧。”
      王一樊痴痴地呢喃道:“太帅了……”
      徐深闻言,目瞪口呆,质问王一樊是不是被吓傻了;舒垣则翘起尾巴,微微摇摆,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
      王一樊举起手机,准备拍下黑狼的英姿。一旁的白狐却突然化为人形,夺走了王一樊的手机,先警告他不准拍,转而又警告舒垣不准再在王一樊面前露出本相。
      舒垣不甚在意地打了个哈欠,心说狐狸还是一如既往地小气。王一樊则摇晃着徐深的手臂,讪然求道:“就拍一张……一张好不好?”
      徐深叹了口气,不情愿地交出手机:“就一张啊。”
      舒垣腹诽:“并且一如既往地心软。”

      其三,关于俞竞的困惑

      自从向特管局索要过自保设备之后,王一樊便成了那里的常客。他隔三差五地便会前往特管局,去得比大部分特异人类都要频繁。
      某一天,出外勤回来的俞竞正好看见了来办事的王一樊。他没有去和自己的前当事人进行寒暄,而是待人走后,凑过去询问接待王一樊的内勤人员:“他怎么又来了?”
      内勤的人说:“过来申请法绳手环的。”
      “又来申请?”俞竞不解道,“他之前不是申请过一个吗?”
      内勤笑道:“是啊。不过他说之前的已经坏掉了。”
      法绳手环是缩小版的法绳。蛇头、蛇尾形状的环扣,由桃木制成,环身则以苘麻挫绳编制而成。环扣和环身上都有朱砂绘制的八卦图,能一定程度上保护佩戴者不受法术的侵扰。
      这玩意儿看似脆弱,实则有法术照拂,因此很难被破坏。至少特异很难用法术使其损坏,除非是用剪刀之类的工具。然而特异因拥有法术而傲慢,对付这种人类发明出来用于克制他们法术的装置时,总是喜欢硬碰硬,不屑于使用灵气稀薄的人类的工具,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强大。
      “怎么坏的?”俞竞问,“是那个狐妖使用法术了吗?”
      特管局不仅实时监控城市里面灵气流动的情况,也会派人定期调查管辖范围内特异人类的生活状况,诸如每个特异喜欢去哪里、最近都跟什么人有交集,特管局的人都了如指掌。
      得知王一樊重新与徐深搅和在一起后,俞竞只是短暂地诧异了一下,随后便释然了:这种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当事人他已经见怪不怪了。再加上徐深是善于魅惑人的狐妖,因此俞竞只能提醒内勤加强对徐深的监控,自己也会格外留意这个家伙的。
      “没有。”内勤回道,“近期没有检测到特异人类徐深周围出现大量灵气流动的情况。”
      俞竞眉头紧锁,不解地嘟囔道:“那是怎么搞的?产品质量应该也没问题啊……”
      内勤调笑道:“回头他再来,我帮你问问呀?”
      “不用。”俞竞一本正经地提醒内勤,“少打听当事人的私事。”
      内勤撇撇嘴,心说明明是你更好奇,还不让别人问。

      俞竞的确好奇。因为好奇,所以他在调查徐深的时候,若是发现徐深正和王一樊相处,便会加长观察的时间,以便找出手环损毁的原因。
      功夫不负有心人,俞竞终于查出了端倪。
      他发现头一晚王一樊进入徐深家中的时候,手上还戴着手环,隔天出来的时候,手环便不见了。不仅手环不见了,王一樊佩戴手环的手腕上,还增加了一道青紫色的勒痕。
      很明显:手环是被扯断的。
      被谁扯断的?结果不言而喻。
      俞竞将初步调查结果汇报给上级,以此为由申请传唤王一樊,进行深入调查,以确定对方是否遭到特异人类的袭击。
      领导没有批准他的申请,而是让他提醒内勤,在王一樊再次过来申请手环的时候,旁敲侧击地询问他手环损坏的原由,避免太过冒进的行为打草惊蛇。
      俞竞领命,遂将计划告知内勤。

      不久后,王一樊果然再次来到特管局,申请新的法绳手环。内勤人员按照俞竞的指示,以聊天好奇的语气,不着痕迹地询问他手环损坏的原因。
      “他怎么说的?”事后,俞竞问内勤。
      “他说是不小心扯坏的。”
      俞竞追问道:“他当时的表现如何?”
      “嗯……有些犹豫,支支吾吾的,好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内勤说,“我给你调监控,你自己看吧。”
      看过监控之后,俞竞确信:王一樊的表现太不自然,绝对有所隐瞒。
      他再次向上级汇报,申请进一步调查的权利。上级再次驳回了俞竞的请求。理由很简单:民不举,官不究。尽管王一樊有可能受到来自特异人类的伤害,但是作为成年人的他并没有报案,申请保护。秉持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他们也不可以妄断特异的罪责。
      没有得到上级的批准,俞竞便不能继续进行调查。同样会被监测灵气流动的他,不能使用法术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更不能知法犯法。于是,他只能带着困惑,继续监视徐深,期待着这个曾因吸食人类灵气而被逮捕的特异能够再次露出马脚。
      奈何徐深特别守规矩,自那次之后,他身边的灵气流动永远保持在安全值以内,俞竞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
      因此,直至俞竞退休,他都没能解开这个困惑。

      不过,他没有解开困惑也好。如果他知道了真相并非他期望的那样,甚至恰恰相反……大概他也会为自己的殚精竭虑感到不值吧。
      没错,导致法绳手环损坏的原因,不是徐深对王一樊施暴,而是王一樊对徐深施暴。
      当然,此“暴”非彼“暴”。这个“暴”尽管凶狠,但也满含爱意,且被暴力对待的徐深十分享受——享受却又止不住疼痛。于是他发狠地抓挠施暴的王一樊,落在对方身上便是几乎见血的抓痕,落在手环上,便是手环被扯断的结果了。

      fin.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