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说一下陈周,他很在乎脸面。
当赵丽说,“如果你身边所有人知道你家暴,会怎么样,我们赵家是不怕的,毕竟错的是你,大不了,我们打官司,耗得起,你有钱打吗,你只有车,你公司知道件事情,还会留你的。”
陈周害怕同意了,并签了承诺书。
离婚后两个月,和他一起经常喝酒的所谓的朋友,一封举报投到他公司,说他人品不可信。
就这样,他被开除了,整日喝酒,喝进了医院,某一天去世了。
关于陈周在警局拘留五日,我搜了相关知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至于为什么没有放在正文,是因为陈周与赵晴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我知道自己写了点现实,又有点不现实。
昨晚突然梦见这个,醒来就想写了,可惜文笔不好,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