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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好吧,我承认我是被文案里的备注给萌到了。但是点进去看了之后才发现,萌点不够,伏笔设得不够吸引人,说是恐怖小说也不够恐怖,很让人有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首先本文是第一人称,后面却出现了多处的上帝视角,要知道第一人称在写的时候可能作者会觉得比较流畅,但实则要注意的点很多,限制尤为多,至少在你视线无法所及之处,对于非“我”的所有人的行为思想描写在文中其实都是不应该存在。
    其次,我想说的是,风亲,你真的真的不需要用很多的形容词,还有在改了错别字的同时,请顺便把标点也修改一下……
    比如楔子里的“那些光点陆陆续续,连绵不断。它们发出微弱的萤火之光,很快就在我的视线里形成了一片光云。”,亲爱的,我能理解陆陆续续到连绵不断是个过程,但是请把它写成一个过程,乃这样并列滴连个形容词,难道是要让看文的人脑补么?还有微弱和萤火之光其实就是一个意思,留一个就行了,不用重复的。还有第二章的第二段,那标点啊标点,形容词啊形容词,我看的都凌乱了……
    “当然,我其实还是有不普通的地方,有绝不普通的力量。但我不认为这种力量会让我成为一切的中心。”说实话,我在第二章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以为后面的那些都是倒叙,是“我”的回忆。但是让人纠结的是,看了近20章之后,我又发现貌似我错了,于是,我想问,这段到底是啥?剧透?还是“我”预知了?
    “我甚至看见了那张皮肉上细小的血管,四处飞溅的鲜血,仿佛喷泉一样,和着阳光的光辉,在半空中演绎华丽的瞬间,然后,又如同纷飞的红色花瓣,美丽得那么理所当然。”亲啊,细小的血管内部所带的压力不足以支持鲜血像喷泉那样的,连接着心脏的大血管,比如颈部,大腿上的大动脉被割破了才会因为心腔的压力而喷出来,就算是你割了手腕上的静脉都不会发生喷血的事呐……而皮被扯下来更多的是淌血而不是喷血啊!(顺便弱弱的说一句,看了开头偶觉得这是一个灵异文而不是科幻文)
    朋友死了之后,男主从警察局里出来,他说他知道一个真相,偶就又想吐槽了,他知道什么真相了,他目前唯一知道的或者说他隐瞒的不就是他朋友给他的一个芯片么,难道那个就可以作为他朋友死的这么离奇的解释?亲爱的,埋伏线不是乃这么埋的呀……
    “我有一瞬间是被吓到的,因为我看见了那年轻人有一双血红血红的眼睛,红的近黑。”叹气,血红和近乎黑色的红那是两种颜色啊两种颜色……
    “我蹲下身,从杨晓的腋下托起他的尸体,拖着他慢慢离开这个操场。血迹不多,但是依然在原地留下一道显眼的痕迹。”继续叹气,乃是用咬的啊,而且咬的部位是脖子,除非你是把肉整块咬下来了,不然牙齿的伤痕能流出来的血就算是尸体倒在地上,最多也就是蹭到彼此的衣服上。更何况乃还说吸干了他的血,那就意味着血迹更少了,那显眼的痕迹是咋出来的啊?
    ““跑!”那人整个人都趴在我身上,他的身体很冷,几乎没有温度,而且由于是从我背后将我扑倒,我无法转过头来看他的脸,但是他沙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与此同时,他艰难地直起身,把我往前重重一推,伴随着一句像是命令又像是祈求的话语:“快跑!””再叹气,人都趴在地上了,还没起来,这重重的一推乃到底准备推到哪去……
    “董毅军朝着‘火人’开了几枪,巨大的冲击力让他退后了两步,但是效果不明显。‘火人’依然抓着我的手不放。”哎哎,什么样的枪可以让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半特工后退,超过20焦的就是真枪了,要打到你这个效果得到100焦以上,难道他拿的是狙击么……
    哎哎,吐槽不厚道,就此打住,作者写文不容易,花还是给一捧,就酱紫,偶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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