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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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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带着我四岁的女儿来超市买点新鲜的果蔬,肩膀忽然被人触碰,我转过身,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魏莎,我的初中同学。
“卫婉?”女人脸上出现不可思议的神情,“真的是你!”
我定定望着,朝她微微一笑。
魏莎指了指我的女儿,抿嘴愣了愣:“这是?”“我的女儿,安妮。”我轻轻拍了拍安妮的小脑袋,“宝宝,快叫阿姨。”
“阿姨好,”安妮软乎乎的开口,魏莎笑了笑应了。随后她看向我,眼神有些复杂,她微微张嘴,仿佛思考了很久才决定开口:“那…你和于叙白,还有联系吗?”
我蓦地怔住,
于叙白,
我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
我初一那年,曾像疯子一样疯狂追求过一个男生,他就是于叙白。
五年级,我和于叙白分到了一个班,那是一个很小的年纪,妈妈对我的要求很严格,我不敢谈恋爱,甚至不敢光明正大的看自己喜欢的男生。
那时候的于叙白,在喧闹的人群中和同龄人打闹,我写字累了,刚好抬头,于是就看见,阳光透过他白皙的脸庞,棱角分明的脸上有着深邃的目光,我看呆了眼。
仿佛接收到了如刀子般直直的视线,他朝我看来,我忽的低下了头,心口狂跳不止。
我知道,我喜欢上他了。
就这样,故事的开始,就是我的一见钟情。
我不敢和他说话,不敢光明正大的看他,我像一只在黑暗中踽踽独行的蝼蚁,胆小至极,
我站在卑微的角落,看意气风发的他发着光,偷看,脸红,失望,沉默,都是这场暗恋剧本里我的代名词。
有一次,轮到我值日,朋友推着我,一副“我懂你”的神情:“去去去,于叙白那一排就交给你了。”我笑了笑,提着扫帚向他那一排走去。
“小心!有蜘蛛!”
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脸色苍白,像是丢了魂,好在我控制住尖叫,不至于惊到别人。
然而,我连蜘蛛的影都没看到。
在回头看,于叙白挑着眉,朝我勾唇笑了笑:“胆子怎么这么小啊。”
我用扫帚打了一下他的裤腿,也笑了笑:“于叙白,你烦不烦人啊。”后者低低笑了起来,有些戏谑的意味:“好学生怎么打人啊。”
我转过身,心里七上八下,谁也不知道,我的心跳得一塌糊涂。而那场打闹,也成了我对于五年级这个学年最大的回忆。
后来,升了六年级,分班,隔了两层楼,我见他的次数只减不增。
我们失去了联系,再也没说过话。
或许是上天对我的怜悯,我意外发现星期四的一节体育和于叙白班里的体育是同一节,以至于每次到了星期四我都会格外兴奋。
好景不长,我又发现,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女生,他们并肩走着,有说有笑
“真是个花痴鬼”我想。
六年级那个暑假,我拖朋友要到了他的企鹅号,我有些紧张,按下了好友申请,那边很快同意了验证,手机屏幕上出现了几个字——“我通过了你的好友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我心一横,按下键盘:“于叙白?”
手机振动,新消息很快发了过来。
“嗯。”
“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卫婉,对吧?”
我笑了笑:“嗯嗯。”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突然问我:“你谈恋爱了吧?”
“?想什么呢”
为了等你,我怎么会谈。
“哦哦”
“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就问问,你有喜欢的人了吧?”
我愣住,突然有些害怕,我清楚知道不可以让他看出来,我也害怕连朋友也做不成。
“你有吗”
“没有”
“我也没有”
那时候,我的确想过,我忍不住想告诉他,我确实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就是你啊。
我也想说出口,可是他说他没有喜欢的人欸,
是啊,我又退缩了。
后来,升了初一,我开始和班里的男生打闹在一起,和以前的乖乖女如同两种模样,可我不是混子,也不是女流氓,我依旧把学业放在第一位,最大的改变大概就是,我在朋友的鼓舞下,终于和他表了白。他只有一句话,
——我们还是做兄弟吧。
猜到了结局,“好,”我说。
自此,我的三年暗恋终于结束,暗恋变成了明恋,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我还是忘不了他。
每次吃完饭,我都会拉着朋友偷偷跟在他的后面,他的身边总是一群人,是的,从初一开始,随着年龄增长,他成了混子。
上天很奇怪,给了他完美的样貌,又给了他完美的成绩,他总是打架,喝酒,吸烟,也许上帝就是喜欢开玩笑,他学习依旧不错。
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因为怕遇不到他,我总是不吃饭,导致我的肠胃出了毛病。
初二刚开学,听说他分手了,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像是无缝衔接,我又去找他。
说真的,我不怕等,我只怕等不到。
——不想谈,谈恋爱一点意思也没有。
我说,“好。”还是那个回答。
一直到初三结束,我都没有找过他,而上了高中,分校,我再也没见过他,直至我的十八岁结束,我考上大学,在这之前,我一直偷偷关注他,踩他空间,找朋友打探他的消息,而这一切,他都知道。
他考上首都的某所名校,而我去了南方,一南一北,我们注定是没有缘分的,我只是个无名配角,遗憾是常有的事。
大二,我找了一个男朋友,他叫裴旻。
是他追的我,追人的花招用了个遍,我被他逗笑了,他是个很好的人,对我也很好,我在新年那天答应了他追求。
这是我喜欢于叙白的第十年,我终于可以忘了他,我终于可以好好的,过我自己的生活,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不在半夜哭醒,不在念念不忘。
也许于叙白出现的意义仅仅是让我感到遗憾吧。
两年后,我收到于叙白的结婚邀请函。
闺蜜眼神有些复杂,担心的望着我:“你真的要去吗。”
我笑了笑:“去,当然要去。”
为什么不去,我的青春就要结婚了,我为什么不去,我当然要去。
我站在人群里,就像十年前在那间教室,我望向于叙白的第一眼,场景重合。
新人敬酒,新娘挽着于叙白朝我们这桌走去。
——“好小子,居然比我快。”
——“你也抓紧啊,别寡一生。”
——“去你的。”
——“怎么回事啊你,娶媳妇之前也不领给我们看看。”
——“我媳妇你看什么。”
——“恭喜恭喜啊”
……
轮到我时,我看到于叙白愣了愣,他说:“谢谢你啊,我没想到你会来。”我笑了笑:“怎么会,好歹也是同学,老同学,新婚快乐啊。”
这是我青春里最勇敢的一篇,可是我闭口不提曾经。
他点了点头:“谢谢。”
我确信我对于叙白仍存有爱意,可是我无能为力,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他已经走远。
“你没事吧?”眼前出现旁人递来的纸巾,“你怎么哭了?”
我摇了摇头,道了谢。
其实来的路上,我想了很多要和于叙白说的话,但到了真正面对他的时候,看到他那么幸福的笑着,我却变成了一个哑巴。
但其实,到现在,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至少我和他相遇了,不是吗?
回到家,我突然收到了于叙白发来的消息,泪水从眼眶涌出,双腿颤抖,我弯下腰,开始崩溃大哭,我发誓,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他哭。
与于叙白的聊天框里只有寥寥几个字,
他说,谢谢你的十年。
——
“卫婉?”魏莎晃了晃我的肩膀,“你还好吗?”我猛的回过神,超市的灯光照的刺眼,我揉了揉眼睛,低下了头:“忘了,很久不联系了,而且我有了自己的家庭,我很幸福。”
我牵着安妮的手,和魏莎招手道了别。
魏莎望着我的背影,有些愣神,随后,转身离去。
没什么好遗憾的。
或许对于我和于叙白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