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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了 ...
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天,当我适应了一段时间穿越的身份之后,我终于发现,穿书这件事,居然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我所在的是大都王朝,一个史书上没有记载的架空王朝。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一本男女主角金手指强大,一路逆袭的爽文。
我之所以有印象是因为……主角实在是太傻逼了啊。
女主桃花无数,所有人都甘愿为她生为她死为她哐哐撞大墙,男主利益至上金手指无敌,一路虐渣无数。
我呢是个小说里压根没有出现,至少我没有印象的不知名女配。
鉴于这十天来,没有系统来找我,甚至我也没有与主角产生任何联系,我就更加坚定了我要干的事情!
——拯救美强惨反派。
对没错,反派他幼年孤苦,饱受欺凌,女主是他后来的救赎,所以原本苦心经营的他,爱女主爱到不行,最后为了女主,惨死在男主手中。
还记得那些年我为反派流了多少眼泪。
值得庆幸的是,我穿过来的早,女主还没认识反派,而我之所以知道我所在的地方,是因为我…他妈的碰到男主了。
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乞丐,除了长得好看点也没什么特别的,目睹了他杀人并留下了专属标记之后,我终于长长的呼了口气从橱柜里出来。
天知道我只是想吃偷点东西吃啊。
谁能想到那个离不开轮椅的四皇子景堰,会是名动天下的杀手莫无炎呢,当然现在他还不是,大概还要再等几年吧。
现在我的任务是——找到反派,然后,救赎他!征服他!让他爱上我!成就他的宏图霸业!嗯我绝对没有私心。
我清楚的知道我不属于这个时代,我没有这个能力去追究我穿书的原因,也不想过上什么锦衣玉食的生活,当然如果可以那最好啦。
我不是书中人,但我想站在我的角度,改变他的结局。
为爱惨死配不上他的少年英才和野心勃勃,他那样意气风发的人,该是前途无量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三天了,偌大的长安街我带着碗逛了三天了!百般纠结后,我还是决定在睿王府蹲着。
我发誓我没有想要睡觉,但是天旋地转中我被拎起来还是很懵逼的。
而拎起我的那位好像完全不知道怜香惜玉,不是吧不是吧这就是睿王殿下吗,在那0.01秒中我猜我的肠子应该是青色的。
“喂,小乞丐,你叫什么名字?”粗鲁且无理!真是岂有此理,我瞪向他,然后一字一句“薛筠,我叫薛筠!”
“还瞪我,你再瞪,我看你……”
“云修,放下她。”
我看着来人目不转睛,因为他实在是——太帅了啊。对嘛,这才应该是我的美强惨大反派啊。
或许是我的眼光太过炙热,他略微蹙了眉。
“卿之,这个小乞丐倒在睿王府门口一看就别有所图。”
“薛筠,我叫薛筠!”我又瞪向他。
“嗯,薛筠,你想要什么。”帅哥特别温柔地看着我,我感觉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来了。
“我我我想留在睿王府。”
“好”
我没想过他会这么容易答应,正准备发挥我的十八班武艺来证明我的价值,“嗯?”
“卿之,你真要留下这个来路不明的小丫头?”沈云修又说话了,我突然就想起来了,他是因为被男主陷害被家族牵连惨死的没脑子的世子。
“我没有来路不明,我在长安城角乞讨已经很久了。”
我好像看到景卿之笑了,不确定再看看,但他没给我再看的机会。
“薛筠,跟上。” “哎来了。”
我回头冲沈云修作了个鬼脸。
谢谢大家支持!不会断更哒!这篇很短,但不妨碍我写的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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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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