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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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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来之前我常想,我放弃了友谊去寻找那久违的亲情究竟是对是错?
当我随老头子一起跻身于那座在黑夜里璀璨得让人张不开视野的城市,我就知道我逃不掉了,和埋藏在这座城市土壤之下的黑拳的搏击场一样,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一刻我竟想起了francis scoot fitzgerald美国小说家。所说的:“美国人的人生,没有第二次机会。”
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幸福的,至少我还会权衡,还能够后悔。
2
我在旧金山收购了家意大利风格的餐厅,原因是这里远离喧嚣,没有事时还可以一个人到唐人街四处逛逛,在那里至少还能看到些所谓的多元化,暂时忘记在另一端隐藏在巨大的黑幕下的秘密——他们面对外族人时,可怜、唾弃与排斥。那些延续了几个世纪的被奉为“传统”的传统,一直都不曾改变。
3
“good morning,manager!”说话的人是原本这家餐厅里的一个小职员,是个黑人,我管他叫麦克。麦克曾对我讲过一些有关他祖辈的事,说很多很多年前他的祖辈原本是非洲人,后来随黑人奴隶贩卖商贩卖到了南美,之后又经几度的翻转来到这里,他说得挺传奇的。我问他想不想继续留在这里工作,福利都和之前的一样,他欣然答应。说实在的,我是真没有那个报复去对这家餐厅重新整修,更别说还指望它能一展宏图什么的。
事实上,我并不是每天都能呆在这里,大约几星期才会回来一次,所以这家店里的大小事务基本上是由麦克来掌管的。为此,他没少抱怨过。
我知道麦克是个好人,它从不贪店里的一分钱,这个我可以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来,不过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
“Your girlfriend?”麦克拍了拍我的肩膀,友好的向我身旁的女孩打招呼,“Hello?”
“This is Anla.”我介绍。
“Hello!”她回应。
Anla是她的英文名,她本名叫董梦颜,是我爷爷的一家同盟集团老总的掌上明珠,也是我的未婚妻。
她是我来到美国第三天认识的。因为是我懂事以来第一次乘坐路途如此遥远的飞机,所以有点水土不服,脑袋整日都是胀胀的。
坐在老头子的那辆林肯加长的豪华车上,我并没有心情留意周遭的风景,而是为即将发生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养精蓄瑞。
车子停在了海边的港口,接着我们改乘游艇,大约又过了20多分钟,我终于看到了那个被绿树环绕的小岛。
不知道为何,心里有点忐忑,老头子却依旧神彩飞扬,俨然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
“有你,这次我肯定能赢!”
“什么?”我没有明白意思。
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所有的筹码可都压你这了。小尚,你可不能让爷爷失望呀!”
等待了十几年的渴望被他肯定的话如今终于如愿从老头子的嘴里听到。我承认,这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赞赏,但心还是很难平伏。
“准备好了嘛,我们要进去了。”
着陆后,我们跟随前来接应的人员,穿过一片树林,又绕过一潭池水,停在一幢别墅的门口。他点头向我们示意了一下,转身离开。
接着我们又跟随站在大门口早已等候多时的另一位接应人员步入别墅。
“老板早已在大厅等候江先生多时了。”他推开那扇比三个大汉肩踩着肩还要高的大门,然后鞠躬做出邀请的姿势,示意我们可以进入。
一束比室外还要强烈的光芒射入我的双眸,照得我睁不开眼。
“久违啊,江老先生!”说话的人正站在巨大的水晶灯下向我们招手。
“哈哈,不敢当不敢当!”老头子摆了摆手,拍了拍我的肩,“江尚,还不赶快向你董叔叔问好?”
老头子嘴里所说的董叔叔就是如今商业界如屈一指的家族企业董氏集团的现任董事长——董常青。
和我之前想象中的一身横肉,戴一副金斯框眼睛,头顶一地中海,四周的头发被刷得锃亮的那种大老板不同。他给人的感觉要伟岸得多,身穿一件深灰色的西服,成熟而又干练,鼻梁□□锋利,眉宇间还藏着一股坐看江山的霸气。都说四十岁之后的男人魅力四射,这话说他倒一点儿没错。
“噔噔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抬起头看向声源。
“江爷爷还记得我吗?”
这是我看到她第一眼时的情景,她穿着长长的连衣裙,踮着小碎步,一蹦三跳地跑过来,挽起老爷子的手,“我是颜颜呀!”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这一刻我确实有点心动。或许是这些天的所闻所感,心因为可以看到那样一种不实人间烟火的纯净所打动。
但这只是一种不了解她的表现。
如果用美国人的话来形容,她长得真的很骚!这种骚不是说表面上的装扮很清凉,而是骨子里的透出的风韵。她的一颦一笑足以让身为男人的你想入非非,欲擒故纵这一把戏她玩得更是顺溜。而那时的我,一个情窦还尚未萌发的傻小子,显然是看不出来的。所幸的事,等到我梵然悔悟,一切都还不算迟。
“江尚,我觉得你和那个姓董的妞挺配的!”
老头子看了我一眼,把手中的香烟头按在烟灰扛里熄灭,“我和你董叔叔商量过了,决定先让你们订婚!”
我皱了皱眉头,心里有点烦躁。
“她是你董叔叔的女儿,董氏集团老总的千金。”
“怎么……可能…”我难以置信。
“别忘了,我们这一行,可没什么真正的感情!”他起身站在我的面前,平视我的眼睛,“要我给你几天时间?”
我想也没想,“三天。”
当晚,我打电话邀请她出去一起吃饭。
我选择了一家意大利风格的西餐厅,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对意大利情有独钟,或许是因为风味的意大利面也说不定。
餐厅设计的很精致,厚实的墙壁、窄小的窗口、半圆形的拱顶、逐层挑出的门框装饰和高大的塔楼,还大量使用的砖式材料。
“嘿,这可真是奇了。”她风尘仆仆地踩着她的高跟鞋走进餐厅,特大方地坐在我对边,“你也会请我吃饭?”
“不高兴嘛?”我咧开嘴笑,露出一排白牙。
“高兴!”今天她的眼睛格外的明亮。
“我第一次请女生吃饭,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她将板凳移到我旁边,那张精致的瓜子脸一点点的在我眼中放大,然后她的吻落在我的嘴角,“我来教你!”
在打电话邀她之前,我独自开车到附近的村庄转了转。
打开窗户,将手臂搭在窗架上,风忽忽地从我的半边脸颊上吹过,掠起额上的碎发,我将脸稍稍靠近窗口,顿时感觉有点压抑。
车内的广播正放着悠扬的蓝调歌曲,和我现在的情景很搭调。
车子不停地驶向远方的地平线,直到太阳西垂,晚霞余灰洒满了金黄的田野,天与地连成一个整体。
之后的之后,又发生了许多的事,我开始发现自己的变化。变得虚伪而又自私,同时也变得更加孤僻且愤世嫉俗。老爷子常说,这一行就像一座外表上看起来雍容华贵的金丝笼,当你住进去和里面的野兽一起生活,不得不变得疯狂。他还说,追求不可能的事便是疯狂,但恶人做事不可能不疯狂。
可是为什么自己的内心对于外界自由的渴望,却与日俱增?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可以很自然地和她调情,不带一丝情感。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我不确定她是否被自己降服。不过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不是那种对任何事物都很有占有欲的男人,只要她以为我已深深陷入就好。
我把她带到我在旧金山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她左瞧右瞧显然不满意这里的装修,但她竟然没有直接说出来,这很令我感到意外的。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她一直是个爱挑毛病的大小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最近她似乎乖顺了很多。
她伸出细长的指尖在我的鼻子上轻轻刮了刮,有点痒痒的。垂下眼睑我看见她手指上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
“我听人说,意大利菜有妈妈的味道。”她看着我的眼睛,故意靠近我的鼻尖吐气如兰。
高手对决,招招入死穴,在这之前这种掉对方胃口的把戏玩了不下几百个来回。我早已不耐烦,不知道为什么她竟可以如此的乐辞不惫。不过起初,我们共同的目的也就是为了靠近对方。
我挑了挑眉毛,不做表态。“你确定和我一起住这嘛?”
她双手勾住我的颈脖,猴在我身上,脸颊搓着我的脸颊,声音软软的:“尚,现在我可只有你了,你可不能抛弃我哦!”
事实上,没过两天她就拎着自己的行李回去了,绝口不提之前说的括。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能那样的没心没肺。不过这样更好,感情这种东西本身就个羁绊,我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