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用了两次,逐渐适应了,就差还没有配好眼镜了!毫不夸张地说,我现在和睁眼瞎没太大区别,好在现在有软件可以自动纠正错别字,不然估计这几篇已经乱到没法看了,哈哈哈!
我发现职业习惯是改不掉的。以前刚开始写剧本时,总是忍不住写得像小说,现在写了小说,却完全是剧本分场和动作台词描写,与小说的文学趣味性相差甚远。
我之前还以为写着写着慢慢就调整过来了,现在写了几十万字才发现,似乎并没有随心所欲地就改变写作习惯和风格习惯。
看来还是要多写多创作。
这些天有一些新的灵感,结束了这部长篇后,会尝试换一个风格,其实现在这样很适合写一点快节奏爽文。我总是写得很急,不够有耐心,总想赶紧把事情一口气全说完,这个急性子要改一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