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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难忘的七夕 ...
记忆中每年的七夕,无论我在上海还是老家,或者在其它的任何地方,总会下起瓢泼大雨。小时候妈妈会给我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她说下雨有两个版本的说法:一种是因为他们一年只见一次。所以牛郎攒了一年的锅碗瓢盆,等着这一天与织女见面的时候,织女来洗,那雨水就是洗碗水;第二个版本是,雨水是他们悲伤的眼泪,毕竟一年只见一次。两个版本我都信。
1.这个七夕不一样
你们是否也曾把另一个人当作过梦想?该是有多么深的眷恋,才可以义无反顾地去爱一个人,这是莫大的幸运,也是一场劫难吧。总之这世间总有一人,是来渡你的。
独自过完了所有的七夕,从未感到孤单,这个七夕竟有些感伤。师傅说:如果有一天你在我的生活里下落不明,我也会从你的世界里消失。
七夕的时候四个闺蜜一同给我发消息说祝我这只单身狗节日快乐,果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闺蜜们,虽然她们之间互不相识,姐妹们也都居住在不同的城市。
七夕那天她们不约而同地问我:你这是又下落不明了?听到“下落不明”,我有点瘆得慌,我明明还好好地在这里呢。大概是因为微信朋友圈半年没更新,消息也是选择性地回复(时常在梦里用意念回复)。
她们总是不知道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比起和朋友们互动,我更喜欢一个人自娱自乐,比如独自旅行,独自跑马拉松,独自逛街吃饭,独自看电影、独自发呆......
我可以持续168小时在路上不睡觉、横跨天南地北去旅行,也可以在自己的窝里宅到天荒地老、与世隔绝。总之,我不太喜欢凑热闹。不过真的特别感恩那些在我“下落不明”的时候永远不会从我的世界里消失的人。两个闺蜜四年未见,一个闺蜜两年未见,最短的时间也有十个月没见面。
师傅还说:无论爱情还是友情,熬过两年的,堪比知己;五年后还在的,应该请进生命里;十年后还在的,那就是亲人;三十年后还在的,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可以携手走过余生了。有些人对你好,是因为你对她好;有些人对你好,是因为,她懂得你的好。
我想对我好的那些人,是因为后者。离开家乡的十四年来,我很少主动问候姐妹们,都是她们在关心我,给我无形的陪伴和支持。四个最亲的闺蜜,两个认识二十多年,五岁起就已经是很要好的关系了,一个认识二十年,另一个认识十四年。所以闺蜜们都算是我的亲人了。
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我时常在想:该是怎样的缘分才能把两个原本陌生的人绑在一起携手走过余生呢?
村上春树说:孤独一人也没关系,只要能发自内心地爱着一个人,人生就会有救。哪怕不能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我一直怀疑,我没得救了,每到情节人只能看别人晒狗粮,我连个可以思念的人都想不出来,大概是曾经爱过的一些人,早已花光了所有的力气。
此刻无牵也无挂,两袖清风一身轻,穷的就只剩下几个爱我的闺蜜了......
原本七夕过得无波无澜,突然间砸来的惊喜让我一个人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作为一只万年单身狗,情人节基本不会有什么惊喜。我也从不收贵重的礼物,如果别人非要送我,我会双倍还回去。
这和亏欠没有关系,只是从小爸妈告诉我:宁可吃亏,不可占人便宜,如果别人给你东西,你一定要报答人家。于是成长的路上我一直在践行着“吃亏是福”。
1.礼物
忽然收到一个闺蜜给我买的五位数的手机,一打开包裹,我就直接泪奔了。一直以来,送礼物能让我哭得一塌糊涂的,也就只有闺蜜了......
我和闺蜜之间从来不说谢谢,相识二十多年,两个人都避讳这个字眼。以前听过一句解释:每次说谢谢,就意味着告别,就和说“再见”是一样的含义。所以我们都不喜欢说谢谢。
收到手机时我酝酿了半天想着该说什么能表达我感激的心情,又不显得矫情,最后磕磕巴巴说了句:谢谢...用西班牙语说的,我们之间的默契就是如果有想说却又说不出口的话,就用西班牙语表达,可以显得不那么煽情和生硬。
她给我买手机是因为前段时间她打我电话打不通,一个多礼拜后我才回复她说:我的手机屏摔碎了,我懒得去修。她就想要买个手机送我。在乎你的人,她会把你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
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本来想骂她一顿,毕竟不便宜的东西,让她花那么多钱为我买手机我很是心疼。毕竟大家都是要过日子的,除了我单身狗一只,闺蜜们都拖家带口的...如果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当然是不会让她买的。
记得以前我的男友总问我需不需要这个东西或那个东西,我永远只有三个字回答:不需要。如果你真心想买,是不会来问我的。就如同“你需要不需要我陪你”是一样的废话。
我一直相信臭味相投的人才会走到一起。走不到一起的终究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要想送人东西,直接买就对了,也不会去征求对方意见。所以我交的朋友都和我一样不着调,四个最要好的闺蜜一个比一个离谱和不着调。
从相识起一直如是,只要她们发现有什么好东西或新鲜的东西,不会立马想到给自己买,而是先给我买,哪怕买完了要吃上一个月的馒头,也能开心到飞起来。
就像几年前小黄鸭很流行的时候,闺蜜买了七八千块钱的小黄鸭送给我,刚毕业那得攒好几个月的零花钱,而且不是过节也不是过生日,只是她想送我而已。我说这不实用还浪费钱,以后不要再乱买东西给我了。
结果她说:我开心、我高兴、我乐意,我买那是我的事,要你管我?后来我就再也不敢阻止她买东西。每次阻止她是真的一秒翻脸不开心。但我真的心疼她花那么多钱去买一些不实用的东西.......
我时常在想,如果身边的男性朋友能有闺蜜的十分之一对我好,我也不至于单身十来年。我总觉得,我要是个男孩,一定能把我爱的人宠上天去。
2.执念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对爱情特别执著的人,太执著就变成了一种执念。曾也倾尽一切地爱过别人,如今想来,也算是年少轻狂过,也无怨无悔了。
爱的时候完全不在乎对方是否能回报我什么,只是默默想为对方做很多事,并且不让他知道我为他付出了很多。因为,如果他对我没有那么爱,没有爱到不可或缺,他一定会感到沉重。
我不觉得爱一个人就一定要期待什么,期待和希望这种东西,有时候会很伤人的。而且付出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快乐。
十来岁时有人说过我穿红色好看,直到现在,红色都是我的最爱。我的很多衬衫和外套、裙子都是红色,甚至连耳坠和手链、项链也基本都是红色。
当然,可能我生来就喜欢红色。但是别人说过的话,我真的会记一辈子,别人送我的东西,我也会保存一辈子。哪怕是一张字条,一张写满情话的贺卡。
想起某作者大大写过的一段话:以前认为爱情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执念,老觉得一个人不应该视爱情为生命,要有自己的野心、理想、人生目标,不然就是没有自己的灵魂,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但是后来想法变了,嘴上说着人不应该太看重爱情,但实际上会吸引我目光的,往往都是那种情感强烈、飞蛾扑火的人。看清了这些后,觉得小时候那种想法未免太傲慢片面了......
人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深爱着另一个人?太神奇了吧?真能做到那种地步?这是偏执狂吧?十万个人里也未必会有一个吧!
小时候的我也经常给自己洗脑:人不应该沉迷于爱情,至少不能把它当成唯一。所以我从不看韩剧,不看言情小说,不看宫廷剧,不看甜的很腻歪的剧......深怕自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毕竟自己不属于理性之人,我觉得这些剧,都有毒。
我看的剧大多是警匪片、谍战片、悬疑剧,从小我最沉迷的就是动作、武打系列。以至于闺蜜们对我的评价都是:和你在一起可真有安全感。言外之意大概是我太爷们儿了……
读书的时候尤其是在中学时代,我特别不理解也看不上班里那些为了爱哭得死去活来分个手就萎靡不振的男生,我觉得那样很没出息。我觉得一哭二闹三上吊应该是女人的特权。而且中学还未成年,我总怀疑那些哭得要死不活的男同学他们真的懂何为情何为爱么?
长大后我慢慢意识到,我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虽然我依然没有沉迷于爱情,但我把爱情看得至高无上,把爱看得和命一样重要,甚至视爱情为信仰。
一直以来,我只能被那种情感特别强烈的人所吸引,那种极致的感性与浪漫、为爱飞蛾扑火、把爱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认定了就不顾一切去爱的人,简直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与那种太理性冷静的现实主义者,我从来都与之擦不出半毛钱的火花。
所以,我们最有可能爱上的人,不过是那些与自己灵魂最为相似的人,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而已。
我一直认为找伴侣不只是柴米油盐、搭伙过日子那么简单。就像世人说的:其实嫁给谁都一样。可最理想的伴侣一定是那个最懂自己、与自己灵魂深处极为相似的人。
忽然就想起了认识的一个女孩,一个爱蒙奇奇如命的女孩,她的钥匙链、手机壳、钱包,都是蒙奇奇。有一次经过一家商场,她看中了一个巨大的蒙奇奇,要三千块钱。
她对男朋友说:“亲爱的,我的生日快到了,你送我这个蒙奇奇吧。”她的男朋友条件很一般,于是对她说钱不够。她说不就是两个月的零花钱嘛......最后过生日她男友只是送了她一个缩小版的蒙奇奇,她很不满意,最后他们分手了。
我觉得礼物这个东西吧,伸手要来的就变味了。无论哪种情感,讲求的是心甘情愿。既然他已经说了买不起,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他真的买不起,一种是他不愿意送你。那又何必强求呢?强求得来的真的会快乐么?
3.山河不足重,重在遇知己
我的闺蜜亦是我的知己。我总说不想让她乱花钱给我买东西,她也总会说一句:不要跟我谈钱,俗气,伤感情…
都说最怕年少时遇见太惊艳的人,因为极有可能他的一个转身就带走了你的整个青春,至此一生便念念不忘。
年少时遇到最好的人,是一种莫大的幸运。他可以帮助你成长,让你变得更优秀,但也可能是一场劫,因为内心很难再让别人走近,也很难再走近别人。想起了十三岁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人的一生,朋友不过两三,若能寻得一知己,便是此生莫大的幸运。
特别喜欢一句诗:山河不足重,重在遇知己。
知己又如何定义?知己是相互欣赏、相互尊重,彼此有着高度契合的灵魂,是志同道合、是一个眼神就能领会的心有灵犀,是无需多言的心领神会与默契。
知己,就是另一个自己,是朋友中的极品,高于友情,胜于爱情。世上情感千万种,唯有“懂”字最难得。
可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纪,对于知己的理解太过浅薄。而这闺蜜就是我当时的同桌,听到老师说知己,余光中发现她转头看向我而后点心微微一笑。可我都不敢与她对视,因为我的内心在犹疑。长大后我才意识到她就是这世上最懂我的那个人。
十三岁时我还疑惑地想:一生如此漫长,怎么可能只有两三个朋友?而我现在却认为:这一生可以没有朋友,但不能没有知己。那个你最在乎、最珍重的人,偏偏又是最懂你、也最怜惜你的人,人生中最幸运之事莫过于此。
我见那人的第一眼反应是:这人如此清冷寡言、一本正经、不苟言笑,恐怕是不需要朋友的,脑门上明显写着“生人勿近”几个字。在她身上,除了过分的正经,哪怕是用放大镜我也找不到任何缺点,洁白的像一片雪,没有一点瑕疵。
她实在是没有一丁点的不良嗜好,不通宵、不喝酒、不娱乐、不翘课、不迟到,甚至从来都没有不良情绪。说话温文尔雅,无论别人怎么招惹绝不爆粗且永远迷之面瘫。除了学习,心无杂念。
与她同学三年,各科目均位列前三,综合排名永远霸榜第一,诗词歌赋数理化德智体美全面优秀,还写着一手极其漂亮的书法,最后同学们给她起名为“东方不败”。
我们在一起的场面极为不和谐。我的人生信条是:人生苦短,必须有趣。我活脱脱像她的反面教材:能开玩笑绝不正经,搞笑一日是一日。可是刚和她成为同桌的时候,别说开玩笑了,我连喘气都得小心翼翼,深怕惊动了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我时常忍笑憋笑只差憋出内伤。
回忆总会让人感伤。我不曾想过,离开家乡一走就是十四年,我们竟已分别十四年。我曾经以为,我们会一直看着彼此成长,然后各自成家、生子,最后一起变老。
相识二十年,前几天与她通电话的时候,我第一次郑重地说出一句:“谢谢你,从来不曾离开过,无论我成为什么样子,你从不曾放弃我。还有谢谢七夕你给我的惊喜......”
她轻描淡写的说:“傻瓜,我只是做了想做的事,我希望你快乐,你过得好,我为你开心,如果你过得比我好,那就是我最欣慰的事情。”电话这头的我早已泪流成河。
回想起这二十年,我们一起吃过无数顿饭,我竟然没花过一分钱。一向爱抢单的我,和她在一起时,买单的总是她,她总说:你和其他朋友一起吃饭抢单的总是你,你买过的单够多了,和我在一起就轻松一点不好么?我不需要你再买单。
每当我回老家临走之时,她恨不得把当地所有的特产都买一遍塞满我的行李箱。
素黑老师说过:给予比索取更令人感到幸福。对一个人好,就是想不断地赠予她礼物。看对方开心,比自己开心更为重要。
十几岁时我颇有感慨地说过一句话:“对我好的人我都会记住,我以后定会加倍回报。”
她好像听出了我的言外之意,一脸不悦地说:“心里少装点事,想那么多累不累?记住,你谁也不欠,没人需要你的回报,别人对你好那是因为你足够好,你值得别人的付出,人家并不是想要得到你的回报,况且好朋友之间分什么你我?你过好自己的生活,就是对于关心你的人最好的回报。”
一句你值得,让我转身就泪流满面。如今再想起这些至情至圣的话语,不过才出自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啊!
在西班牙留学时我大病一场,回国后,为了躲避爸妈喋喋不休地唠叨,我躲到闺蜜家一个星期不敢回家,好像只有那里才是我最安全的地方。
一天,我说我饿了,大病初愈的我吃东西各种挑剔,她说饿了自己去买,拉开抽屉丢给我几张百元票子,她说现在你的身体状况我也不了解,不知道你能吃什么,什么也不能为你做,我能给你的,只有钱。
我怕她看到我即将喷涌而出的泪水,我拿着钱就跑。最后花了十块钱买回两个麻酱烧饼,花自己的钱我可以不眨眼,花别人的钱向来心疼的要死。
回到家我说想吃薯条,可是超市里的不健康所以没买喽。于是她跑出去买了五斤红薯两桶油,炸了两锅红薯条,而且是跑遍半个城买到她认为最甜的红薯。她说:“只要你想吃的尽管说,没有我做不到的。”谁能想象一个清冷寡言的人,总是能说出一些震碎我瞳孔的话?
4.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前几天通电话,她突然问起我初恋的事情,问他结婚没有。我说我都快把他忘了你怎么还记得?让我惊讶的是:十多年前和闺蜜提过的名字,她竟然没忘记。她又问了其他几个人,我才知道,相识二十年,我和她提过的每一个人、每个名字,说过的每句话,她都记住了。
我说你怎么所有的事都能记得住?她说:“关于你的一切都很重要,所以很自然的我就能记住你说过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闺蜜鲜少表达内心所想,是个十足的行动派。而我最肉麻的表达不过是前几个月的生日贺卡上那一句:我一直在,从未走远;因为有你,从不孤单;人世流光易老,古来知己难逢。
这几年格外的喜欢四个字:双向奔赴。不仅适用于爱情,同样适用于友情。人不会因为孤独而孤独,而是因为远方有所牵挂而孤独。而远方的人,可能是父母,可能是知己好友,可能是爱人......
5.我陪你
前几天我开玩笑的问她:“如果十年二十年后,我仍然是孤身一人,叫你陪我一起去‘浪迹天涯、游山玩水’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你会陪我走吗?其实我只是想知道她会如何作答。
对于她那么一个不喜欢旅行的人,我宁可独自一人行走。
可她却说:“只要你需要,我竭尽所能伴你左右,再说了,你五湖四海有那么多爱旅行的朋友,可还是希望有我陪你,说明你呆在我身边是最快乐的是吧?就算旅途中我什么也不能为你做,但好歹还能为你出个饭钱和交通费,哪怕你想吃什么,租个厨房亲自做给你吃也行,只要你开心,怎样都好。”
我听着她在电话那头的声音,默默不语,早已泣不成声,上辈子我莫不是拯救了银河系?虽然闺蜜的回复是我预料之中的,我知道无论我想做什么,她都会陪我,只要我需要,她绝不缺席。
她也问我一个问题: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还会选择远走他乡么?你会留下来么?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已经离开的人,真的还能回到原点么?
她又问道:你知道为什么我们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可以成为朋友?我不知道她期待怎样的答案,至少我认为能成为彼此最重要的朋友,简单概括就是:志同道合、灵魂契合、精神共鸣、思想一致。她说:“后面的的确是,但是志同道合?我们从来没在一条道上走过吧?”呵!这还真的是……
高中毕业我便离开家乡在外读书,接着出国留学,一直过着云游四海的生活。而闺蜜的生活中规中矩、无波无澜,毕业了结婚生子,过着按部就班的安稳日子。
每次一吵架,我就赌气说两人分明八字不合怎么就成朋友了呢?可二人就算从未在一条道上走过,但我们却是最了解、也最懂彼此的人,虽然小事吵不断,但大事出奇的一致,二十年来一直在互相支持、彼此认同,共同成长。
自是东西客,逢人又送人。不应相见老,只是别离频。
特别感谢那些无条件对我好的姐妹们。总能时不时的给我一份惊喜。即使我作为一只万年单身狗,也从未感到孤单。
即使很少和这些姐妹们见面,但感觉她们就在我身边,好像我从未离开过。朋友像星星,她不会一直在你的视线里,但却一直在那里,永不消逝。
闺蜜曾对我说过:如果你想要星星,我恨不能把星星摘下来送你。
6.关于爱的闲言碎语
这一生,我们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来爱你的,有的是来害你的;有的是来送你一程,有的是来陪你一世。无论爱上谁,无论选择谁,无所谓对与错,任何的选择,都在于你的心之所向。
我记得有一个追我很久的男生说过一句话:你能不能要求不要那么高?年纪也不小了,降低一点要求找个人就凑合过吧,不然你就真的孤独终老了。
我特别反感这句话,这和要求高不高没有关系,我对他也并未提过任何要求。拒绝只是认为你配不上我的情深,不是一路人,道不同不相为谋。
王小波对李银河说:我会不爱你吗?不会。爱你就像爱生命。
其实一份理想的情感真的挺简单,把爱人看得跟自己的命一样重要就可以了。原本不复杂的东西,偏偏被人搞复杂了。我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能成为我的光和希望的人,一个照亮前方黑暗的人。
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张信哲的《信仰》,于我而言,爱就是一种信仰。可是这种炙热的爱一般人是承受不住的,除非对方也把你看得同等重要。
我就是这样,如果我爱谁,我会用生命去守护他。
我可太喜欢“信仰”这个词了。如果有那么一人能成为我的信仰,成为我追寻的光,能够让我豁出命地去追寻与守护,那恐怕是此生最幸运的事了。
一生很长、也很短,唯有青春与爱,不可辜负;一生很长、也很短,如果爱,请深爱。任何事都可苟且,唯独爱要不顾一切。
在这滚烫的岁月里,去见那个梦里出现的人。
蔡康永在《爱了,就会活过来》的一书中写道:
有时候明明知道这场恋爱已经完蛋了,
却还是不顾一切,
用尽全力地,
把它一路谈到尽头去,
撞壁撞山到灰飞烟灭也不管。
为什么要这样?
并不是因为心存侥幸,
奢望会有什么转机,
而是隐约知道:
如果错过了这次,
人生就不会再有
完全燃烧的机会了...
所以,尽情去爱吧,无论是男是女,是人是鬼,都不重要了。
一篇随笔纪念闺蜜情,不是连载小说。愿大家都能在这有限的岁月里,遇见那个志同道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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