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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红黑格子爱情法则

      红黑格子衬衫的男人坐在窗边优雅地喝着高价咖啡,心里琢磨着自己等待了近一个小时的人要是再不出现就干脆拍拍衣服走人。

      就在他真的决定起身的前一秒,门口的风铃响了。

      “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几位?”

      “我找人。”

      红黑格子衬衫的男人停止了想要起身的动作,将后背靠到椅背上,拿起杯子打算再继续喝,结果杯子到了嘴边才想起一分钟前才喝完了最后一口。

      “麻烦再来一杯拿铁,外加一杯蓝山。”

      非得到这家店里来喝蓝山,是面前刚坐下的这个家伙的偏执。

      服务生端来咖啡放下,面前的人喝了一口之后才开口说话。

      “我觉得你可以直接找他。既然对他有意思,直接开门见山有什么不好?你金在中向来是个敢作敢为的人,不带这么婆妈的。现在他根本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一直色迷迷地盯着他,没准儿还没等到你出手就被其他人挖墙脚了。”

      “喂喂喂……什么叫色迷迷?我明明是用纯情的眼睛在看他,看的是他这个人又不是他的身体。”

      朴有天不以为然地咂嘴。

      “他身材不好吗?”

      “棒极了。”

      “那你还好意思说没看他的身体?”

      算你狠。

      懒得和他再东拉西扯,本来叫他出来也没有要他出谋划策的意思,无非就是希望通过他这个和那人关系密切的朋友的嘴多了解了解那个人。

      “我不能盲目出击,得根据他的性格习惯制订相关法则。”

      “无聊,喜欢就喜欢呗,搞什么法则?又不是谈生意……”

      看金在中没有就此罢休的表情,朴有天只好在又喝了几口咖啡之后仔细回想那位刚结识的因为工作关系还挺密切的伙伴究竟有什么性格特征。

      “没什么特别,除了外表比普通男人优秀之外……”

      “那就用最有把握的方法。”

      “什么?”

      “首先……制造偶遇。”

      所谓偶遇。

      偶遇本意是偶然相遇,任何有故意痕迹的都不能用偶遇来形容,不过既然说了是制造偶遇,那就算是刻意为之,虽说原理不同,但只要达到的效果一样就没什么区别了。

      地铁三号线。

      上班高峰期,原本就是最挤的高峰期,但从不在这时候挤电梯的金在中穿着一身和之前那件略微有所不同的红黑格子衬衫奋力地挤过人群来到了等地铁的地方。刚一站定,就看到站在不远处的穿着一身西装不停看手表的那个男人。

      “呀!郑允浩!”

      那男人回了头,看着后方这个在人群中十分扎眼的漂亮男人大力地朝自己挥手,似是想不起这个人是谁一般的皱起眉。

      金在中再度无视周围无数怨念的视线,使出吃奶的力气突出重围,不到十秒便微笑着出现在郑允浩跟前。

      “你不记得我了?”

      很少有人在和他吃过一次饭之后对他毫无印象,这着实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更多的是感到失落。

      本来预想的完美的重逢算是泡汤了……至少看起来郑允浩对他并没有他所想要的那种好感。

      果然,面前的男人遗憾地耸耸肩,表示自己确实不记得他。

      “我是朴有天的同学,上次你们组里聚餐的时候我们遇上还拼桌一起吃,记得吗?”

      “哦……”

      金在中眼睛一亮。

      “不好意思,我没什么印象了。”

      金在中丧气了。

      “地铁来了,我赶时间先走了,改天再聊。”

      说话这话,还没来得及说句“我和你顺路”就看见那穿着正装的男人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轻易地就挤上了地铁。即便地铁上还有很多空位,他在上去之后却选择稍微靠里的位置站定,让后面跟着的妇女老人和蹬着高跟鞋的年轻女士坐到座位上,就这么站着一直到地铁开始缓缓向前行驶。

      看着地铁消失在视野范围内,金在中宣告第一计划失败。

      虽然出师不利,可金在中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于是他换上了另一件红黑格子衬衫,看着阳台上刚洗完的另外两件,照照镜子理理头发,决定再次出发。

      希望上次失败的偶遇能在郑允浩脑海中留下点儿印象,虽说金在中自己也知道连上次将近三个小时的饭局也没能让他记住自己,那么两三分钟的会面让他记住的可能性显然不大,可这次他却想错了,因为在他到达朴有天所在的公司,也就是郑允浩所在的公司门口的时候,正好准备外出午餐的郑允浩一见到他就朝他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那么就算第一次出动半成功,接下来就是爱情法则第二条。

      “好巧……对了,我今天过来想找有天一起吃顿饭,他下班了吗?”

      “今天中午部门有个午餐会议,所有的老员工都要参加,我因为才刚到公司,所以还没有参与资格。”

      哦呵呵呵……

      他当然知道朴有天今天中午开会。

      “那太可惜了,这会儿我回去恐怕是来不及了,我又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吃的……”

      郑允浩挑眉。

      “正好,我也一个人,不如我带你去我上次吃过一次觉得还不错的餐馆。”

      正中下怀!

      “那好啊!真是太谢谢你了!那今天就我请客!”

      金在中笑得嘴都咧开了。

      “不用客气,本来你来这里也算是客人,我不能让客人请客。”

      “那怎么行?你才刚开始工作哪有多少钱,听有天说你是刚毕业的研究生?你的钱得省着点用,等第一个月发了工资再说请客的事。”

      那么接下来他该说……

      “那好吧,今天你请客,等我领了工资再请你和有天。”

      嗯……如果没有那个“和有天”,第二计划就堪称完美了。

      餐馆不错,川菜,金在中没啥特别爱好,就是爱吃辣。

      “嗯……蹄花带丝汤,拔丝土豆,糖醋排骨,蚝油生菜……嗯,我们俩吃这么几样就够了,我不宰你,况且点多了也吃不完。”

      郑允浩放下菜单,礼貌性地对着服务员一笑,那小姑娘十分受用地接了菜单飞快跑向里面的厨房。

      你不吃辣来个屁的川菜馆子……金在中嘴角抽搐。

      如果真把这人追到手就意味着一辈子不能沾辣的话,那么他就要重新考量是选择哪一种幸福了。至少在他认识这个叫郑允浩的人之前,时不时地吃吃辣得带劲儿的食物是他的人生追求之意,更别提三天不沾辣椒就食不下咽的感觉了。

      于是金在中愁眉苦脸地闻着隔壁桌水煮牛肉凉拌鸡块麻辣双拼的味道,吃着在这种大环境下对他来说没盐没味的东西,胃里的酸水儿直往嗓子眼冒。

      结账的时候金在中很爽快,因为服务员算来算去也就差不多四十块钱,给了钱就打算走人,却看见郑允浩越过他叫住了转身欲走的服务员。

      “□□。”

      “嗯?啥?”

      这种情况下服务员有一成可能是真没听清,有九成可能是装没听清。

      “怎么不扯□□?”

      服务员愣了愣,随后理直气壮地挺直腰板。

      “先生,你们的消费时四十三,我只收了四十,按理来说就不给□□了,如果你一定要□□,那就得按照原价再补三块钱。”

      小餐馆的惯用伎俩,金在中见怪不怪。

      郑允浩却是一本正经地从自个儿包里掏了三块零钱出来,硬是换了□□。

      六成的女人见到这种情况会觉得特别丢人,明明穿得挺有范儿的全身名牌却抠门儿要□□。要□□有什么用?他一个小职员又不可能报账收回扣。

      金在中却是兴奋地两眼发直。

      忒帅了!这男人刮□□的样子,举手投足的帅气!勤俭持家!会过日子!

      他两眼的金心快蹦跶到眼睛外面了。

      “呵呵……”

      面前这男人突然诡异一笑。

      “呐!”

      服务员接过□□一看,脸都绿了。

      金在中赶紧凑过去瞅了一眼,啧啧……通常情况下写着“赋税光荣”四个子的那地儿写着俩特别好看的字:五元。

      算来算去还白捞回两块钱,值!

      于是在回去的路上两人因为这五块钱该谁收又争论个没完了。最后金在中直接用一句“反正你领了工资要请客这钱你收下就当是我给你那顿饭的订金”成功击败对手。

      看着那挺拔的背影在周围人爱慕的光芒下走进公司大门,金在中转了个一百八十度之后贼笑。

      小样儿,看你这回还赖得掉那顿饭不!

      在金在中的淫丨威逼迫下,朴有天自然是缺席了郑允浩的工资请客餐,独自留在公司宿舍楼里看球赛吃泡面。

      于是这顿饭理所当然地就变成了金在中心目中的“约会”。

      这件红黑格子是他前一天逛商场的时候新买的,虽说还是红黑格子,可这件主打的特点是大V领少扣子又薄又轻,简而言之就是塞克西。塞克西懂不?正常点说就是——性感。这下该懂了吧?再不懂就直接怒指你——智商低!

      不知道是郑允浩心情太好还是他的工资真挺高,居然在市里人气颇高的餐厅里订到了靠窗的位置,可能最重要的还是他人品好。

      这年头,人品好什么都好。

      金在中琢磨着这回他真该有些什么表示了,大好机会不能让其白白溜走。

      “拿了工资准备给女朋友买什么礼物?”

      “嗯?我没有女朋友啊。”

      当然知道你没有,金在中低头轻笑。

      “不过我打算给父母买点东西寄回去,可是这城市我还不太熟悉,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买最好。这样吧,待会儿吃了饭要是有时间,你陪我去逛逛,你应该比较了解去哪里买最好。”

      “好啊,我很乐意。”

      服务员送上餐点,两人一边吃一边聊天,从工作聊到人生,又从人生聊到爱情。

      嗯……这种话题转变自然是掌握在金在中的手里,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

      “我以前本来也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遇见你之后就不得不信了。

      因为喝了点红酒,金在中有些飘飘欲仙的感觉。

      “嗯,我也是。”

      “你也是?你也是现在信了?”

      郑允浩放下酒杯,专注地盯着对面眼神开始迷离的人。

      “嗯……好像是这么回事。”

      听到他这话,金在中突然来了精神,睁大了眼死盯着他。

      “你你你……不会是遇上了?真的遇上了一件钟情?”

      看他快炸毛的反应,郑允浩觉得这人还真是像朴有天说的那样越了解越有趣。

      “难道我已经晚了……”

      本来是想小声嘀咕,可音量已经足够传到郑允浩耳朵里了。

      接下来金在中便没有一丁点儿食欲了,在郑允浩付账之后甚至找了一系列的理由想先单独离开,就算已经说好一起逛街买东西也提不起他的兴致。明知道这人心里有人了,根本轮不到他了,还没真正出手就出局了,太还没那么多自信和精力去和别人争。

      “如果陪我去,我就告诉你我一见钟情的人是谁。”

      ……

      踌躇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自虐,转身就要走却又突然被拉回原地。

      “要是这一见钟情的人扔下我就走了,我父母的礼物可要怎么办呐……”

      金在中瞬间瞪大眼睛丢了魂儿,于是就任由着这个人拉着手朝旁边的闹市走去。

      其实郑允浩真的对一起吃过饭的金在中毫无印象?

      当然不可能。

      如果他乖乖坐着吃饭也就罢了,可他明明拉着每个人喝酒还在喝醉之后站在凳子上又唱又跳的,实在是有趣极了,想对他没有印象都很难,虽然据朴有天说这为金姓青年喝醉酒之后做过什么睡一觉就全然不记得,所以当然也不记得在喝醉酒之后是由郑姓青年亲手送上了出租车。

      为什么不亲手送回家?

      因为公司宿舍有门禁= =

      正当他打算认认真真向朴有天打听这个金姓青年的具体情况然后深入了解再展开行动时,这位金姓青年穿着另外一件不同的却又极其类似的红黑格子衬衫出现在了与他原本上班路线截然不同的地铁三号线,还冲着明显只给了背影的自己挥手打招呼。

      于是他渐渐感觉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行动。

      于是在他思考了十秒钟之后,决定改变他自己的策略。那就是——

      装失忆。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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