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平!快跑啊!” 周遭是熙熙攘攘的蛙声。林思平用力地张大嘴呼吸着,试图从那场过往的噩梦中醒过来。 如果当初,死的人是自己,结果会不会稍微好一点? 他用力裹紧了身上的稻草,明明是带着暑气的初夏,身上却冷得不像样。 没事的。 林思平用力地揉搓着手臂上的皮肤。 等到了南京就好了,到了南京,一切就有了盼头了,这鬼一般的日子,也能稍微好些了。 第二天天不亮,林思平就带上自己那个破旧的小布包又开始向北方走了。这是他离开宁波的第十天,大棠说十五天就能走到了,可是林思平依旧还在望不到边儿的路上挣扎,每天累得像狗,吃得甚至又连狗都不如。 正是日头上,明晃晃的阳光刺得林思平眼睛一阵一阵地发昏,摸着兜里所剩无几的盘缠,他只敢在路边的小摊子上要了碗稀得像水的米粥,小口小口地啄着。 “快跑快跑啊!” 一大群人不断在狭小的路上涌动着,互相拥挤冲撞,好像身后跟着什么茹毛饮血的妖魔鬼怪似的。那小摊子的老板还好奇地伸着脖子张望着,林思平心里一颤,放下一个铜板,抱紧自己的布包,也挤进了逃难的人潮中。 “Sir, do ordinary people care?” 军官眯了眯眼,神色如常:“Since the Qing government should be afraid, it is better to do more than that.” 士兵没再询问,只是手起枪落,刚刚还笑眯眯地与人打粥的老板此刻已经躺在了地上,成了一具没有气息的死尸。 “Keep going.” 幸亏林思平年纪尚小,体力旺盛,很快就跑到了人群的最前头去,成了逃跑中的领跑人。 他又想起大棠。 他记得那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大棠躺在院子里那棵大槐树下面,叼着狗尾草,一摇一晃地说:“小平啊,看你这瘦不拉几的模样,没了你大棠哥还能有谁帮着你啊。” 那时候的林思平还很不开心地瞪了一眼流里流气的大棠,赌气道:“谁要你帮衬了?若不是我爹娘早逝,我现今绝对已是远近闻名的神童秀才了,你一个被流放的公子,哪能与我攀上关系呢。” “好好好,”大棠揉了揉他的头发,“我过段时间就要回南京去了,你想不想跟我一起回去,到时我供你去念书,好不好?” “我的儿啊!你可别吓娘,你怎么了啊!”一个妇人跪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儿子放声大哭,吸引了一众人的目光,也将林思平从回忆中拉回到了现实。 “有没有人能救救我的儿子!我儿子还有气的,有没有好心人搭把手啊,哪怕是给点水也好啊,救命啊!” 众人的目光收的很快,那点近乎与无的同情就更是如此了——反正每天都有人在死,多一个少一个,对于阎王来说都没多大问题。对于小老百姓来说,就更是毫无关系了。 况且现在要是停下来,那洋鬼子万一追来了怎么办?还要搭上自己的命,那才是真的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