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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过客。》 ...

  •   《遇见,过客。》
      沈晓
      初遇洛颜的时候是一个阳春三月。海南的三月其实是略带一丝炎夏的味道的。
      海风是冷酷的,冷酷得似一堵堵冰墙,冰冻着我满是伤痕的孤独。阳光却是那么温暖,但那温暖对我而言却似一把利剑一次次割拭着我的伤口。
      我——沈晓,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只是海南的一个孤独又失意的过客。
      但是,洛颜那抹淡淡的微笑,却让我感到的是阳春三月般的温度,不冷不热,恰到好处,而我,这个失意的过客,却被这柳絮般柔情的微笑所打动。
      是的,在那个阳春三月,我,沈晓对这个有着柳絮般柔情的少女——洛颜动了心。虽然彼时我才十五岁,洛颜小我一岁。也许你们会说,十五岁是一个不懂爱情的年龄。而十四岁的少女更不会如我形容的那样,透着柳絮般的柔情,但无论你们怎么怀疑我,我绝不否认我就是那个早恋的男生。
      初到海南时,我是沉默寡言的一个小男生。在我的心里深埋着一个叫记仇的种子,我恨我父母的冷漠,恨他们一厢情愿的认为我——洛晓就是那个整天只会打架的坏孩子。虽然我也承认我的确没少在学校打架。毕竟混世魔王的大名也不是瞎冠的。但是,最后导致我被开除的那件事对我而言却完全是一个欲加之罪。
      海南的三月,花开遍地,而我却怀念着永州老家门口的那株桃树,我猜这时的桃花也该被满目的绿叶挤落一地了吧!后山的竹笋,也该有一人高了吧!而我院中的伙伴都该三五成群的在山坡上采着映山红送给自己所喜欢的青梅、竹马了吧!而我却只能每天对着这个陌生的城市,还有眼前陌生的花草叹息。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我的确曾一个人坐在海边对着大海抽噎着,我想也许没有人会在意我的孤独,失意。
      哭了很久,我才抬起头,目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这陌生环境。虽然到海南已经十天了。但却是我第一次出门,第一次吹海风,第一次对着大海抽噎。而就是因为这个太多的第一次,我遇见了洛颜,看到了她那个柳絮般柔情的微笑。
      洛颜追了我很久,从我撒腿奔向大海时她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追了上来,也许她认为我这个沉默了十天的小怪物会一时想不开,准备跳海自杀来着,一路上她都追在我的后面喊:“喂·····喂·····喂·····”是的,她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只知道我是隔壁家大婶的侄子,是一个外省来的捣蛋打架的坏小子,除此之外别无所知。“喂·喂··喂···”我又不是叫这个名,所以忽视她的存在也是必然的。
      等我哭够了 ,抬起头看向天空时,我才发现原来有个小女孩正一瘸一拐地准备离开。而沙滩上那的斑斑血迹,却向我证实,其实她是在追我时不小心摔伤的。
      “你追什么追,腿都摔成着这样了,也不会叫一声吗?”我生气的冲她吼道,虽然是第二次见面,但这是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没事的,只要你安全就好!”她强忍着伤痛勉强的挤出了一个微笑送给我。
      “白痴才会以为我会自杀!”我再次强调,因为她的受伤真的与我无关,我可没让她追上来.
      “会生气就代表没事了,那我就先回去了!"面对我的无理她却笑得那么真诚,就像是池塘边漫天纷飞的柳絮一样。我的心在那一刻突然感受到了阳春三月的温暖。
      都说唯有江南女子才会有如此婉约柔性,但我却在海畔,遇见这样一个如柳絮般婉约柔情的少女,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样心跳加速的感觉既然与爱情有关。
      “站住!别以为你这样我就会同情你,也别想用你那条伤腿向姑妈告状,告诉你我不吃这一套!”我的火气突然有点莫名的大条起来。
      天下乌鸦一般黑。女生都这样,当面一套,背地里就打小报告,要不我也不会被“捣蛋王国”遣散到这个满是鸟屎的海岸。
      “放心吧,我的受伤与你无关,我也不会告诉别人你一个大男生躲在海边哭的这件事,我发誓。”又是那该死的诚恳的表情。
      我却对着这份诚恳无语了。当我正沉思着如何应对她的诚恳表情时,她却走远了。而我却顶着问心无愧的至理名言,大摇大摆的走向了那栋陌生的房子。
      几天下来,果然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于我的流言。只是因为那条受伤的退腿她,不得不请假在家休息。
      只要一打开窗子,就能看到她埋头温习功课的样子。偶尔她也会抬起头与我对视,但是胆怯的我却很快的转过眼去,我不希望她看穿我眼底的小秘密。“喂,沈晓你会解二元二次方程吗?”她是很自然的叫着我的名字,仿佛我是她一个熟悉的挚友一般。
      “会又怎样,不会有怎样,想考我吗?”我有点生气眼前这个陌生人对我直呼名号。
      “会的话就教教我吧!”她完全忽视我的冷漠与生气。
      好吧!我承认这样的一个我的确很不近人情,也很讨人厌,所以我带着仅有的一丝愧疚教她解了那道简单到不行的二元一次方程。
      虽然对于一个的初学者而言那并不简单,但我可是连读了两个初二的高材生。所以会解二元二次方程,应该和是否捣蛋的智商无关吧!
      “你真棒!以后有不会的题还可以来请教你吗?”她一脸崇拜的说。
      “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别问我。有谁不知道我是个学习白痴,只有打架才是我最擅长的。”我没好气的回答。
      “是吗?可是我只相信我看到的,你说对吗,沈晓?”她温柔的直视我,仿佛要将我的伪装一一击破。“沈晓是你能叫的吗?以后叫晓哥哥!”我有点生气她的直视。至少十四岁以来她是第一个用温柔的双眸直视我眼睛的人。
      而我的父母除了会用凶狠的眼神直视我,就是完全漠视我的存在,仿佛我是一个被他们收养的弃婴,而他们收养我却是因为他们的所谓善心作祟。而我每天放学回家时,除了遭受他们的冷漠,还要享受在麻将吆喝声中学习的乐趣。
      看,这就是我为什么终日不肯回家,窝在山头学习的原因,可是也正因为如此,才会让人找到一个给我欲加之罪的理由。
      “那你是答应教我了吗?晓哥哥。”洛颜不依不饶的追问我。
      真不是个识趣的丫头片子,但是她的不依不饶却恰到好处的打断了我的灰暗回忆。也好反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是对是错,是是非非又有谁要为谁深究呢?何况我可是一个恶名远播的人物,所以我的清白又有谁会在意呢?况且就连我的父母都不相信我,还选择将我这个是非人物远远的送离他们的身边。仿佛是送走一尊瘟神一般。既然这样我又何必在为自己的无语悲剧而抗争呢?
      “洛颜该回家了吃饭了…..” 一个沉闷的声音响起。那个声音是对屋传来,是洛颜的母亲在唤她。
      “晓哥哥,我先回去了,回头再来找你……”洛颜一拐一拐的走了。
      而我却在她远去的背影中平静了下来,洛颜,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简单的两个字,就像她那柔软温顺的性格一样简单却并不单调。
      “以后少他玩,沈晓可不是个好孩子……”还是那个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我听清她的不满。仿佛刻意宣泄一般。“妈,你怎么能这样说晓哥哥呢?”洛颜压低声音反驳。第一次有人为我反驳别人对我的看法。虽然我并不想在意这次反驳的结果,但是我却感觉到很温暖,至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阳春三月柳絮纷飞的温暖和柔情。
      也许正是因为这份柳絮般的柔情打动了我,我开始乐意接受并和她走近。
      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陌生的城市,因为我知道这个陌生的城市并不属于我,而我对这个城市而言不过只是个过客,又有谁会去在意一个过客的悲伤和失意呢?我又该怎样去强求这个陌生的城市为我留我一席之地呢?
      有人说:要对一个陌生的城市产生感情,也许会是因为这个城市里的某个人,某些事。只有当心在某个陌生的角落被烘暖了,才会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找到那份难得的归属温暖感。
      而她―――洛颜就是那个在陌生的城市里唯一肯施舍我这份温暖的人。
      “我要去插班”席间我突然同对姑妈说了这句话。
      “你终于想通了,是读初二还是初一”姑妈小心的问我。
      “初三!”
      “初三,你能跟上吗?”姑妈诧异的看着我。
      “也好,好像沈言是初三A班?…..”原来,白木的我还是笨到可以,很久后我才知道,其实洛颜就是一个如此聪慧的姑娘。
      她是那么小心的照顾我的自尊心,非得让我自己向她妥协不可。就这样,我和洛颜成了同班。洛颜既然还是班里的班长,这也是我不知道的。
      进班的第一天,我依旧带着常有的冷酷,直径走到教室的后排坐下。
      可是还没坐下就被她挡住了,她既让我做教室的前排几乎是和讲台齐平的位置,而她就坐在我的旁边。
      也好,因为这个座位也是我以前常坐的,只要把书一立,任老师有火眼金睛,我也可以很随意的为所欲为。
      但是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一靠近洛颜,我就如同生活在牢笼中的小鸟,我的举动让她一目了然,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终于可以静下来学习了,中考毕竟是一次迫在眉睫的事。
      每天我都和洛颜一起踏着晨曦而去,沐浴着夕阳而归。一有时间两人就会走到一起互相讨论习题,就这样我这个问题少年的恶名,竟然被第二次模拟考试全班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所覆盖了。
      学习依旧紧张的进行,可是关于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的流言也是传的沸沸扬扬的,仿佛在这个暧昧的青春期不谈论点暧昧的话题是不会被人所满足的,虽然我并不否认,我曾经有过暧昧的幻想。至少我曾遇到一位如柳絮般温柔的姑娘,在阳春三月的柔情里,她扶起了一个曾跌倒在地的青年。但这一场美丽的邂逅,终于没能抵过流言的冲击。
      “洛颜和沈晓早恋了,听说两个人还曾同床共枕过······
      同床共枕并不是那个暧昧的青春期所能接受的,可我们却·······
      其实事实并不是大家所猜想的那样。我――沈晓对天发誓和洛颜同床共枕只不过是因为那一场小感冒而已。
      刚好只有我和洛颜在家,原本就有点感冒的洛颜那晚突然高烧,虽然吃了药,可她却冷得直打哆嗦,无奈之下我就这样抱着她睡了一夜,我发誓那一夜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可是早就因风流而出名的我,又怎能向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们解释清楚呢?
      就这样被抛弃了三个月的我,再一次顶着非人哉的恶名回到了老家。这时离中考只剩下半个月了,而我却在最后的半个月里,夭折了一段原本单纯美好的感情。
      离开海南的那天一直洛颜追着去送我,她依旧像上次一样光着脚丫追了我一段路,好不容易追上我,将一个小包裹塞到我手里,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了。我知道是我的沉默再一次伤害了原本属于我们的友谊。可我永远只是一个找不到归宿的过客,而心却注定要在天涯海角间漂泊。
      有勇气打开包裹时,我早已经回家三天了,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沉默了三天三夜,才终于打开了她送给我的包裹,包裹里有两本书工整的平躺着,名字叫《人性的弱点》、《把握自己的人生》一行秀娟小字跳跃着我眼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会在天涯海角等着你载梦归来。
      等我,我是又是谁的谁,我又该被谁在意,就算生活不抛弃我,又有谁要去在意我被生活抛弃时的感受。
      也许我就是这样一个过客,对她,对我。都是只有这样一个答案,但是我们却曾这样相遇在阳春三月里;而唯一的遗憾就是彼此只是一个过客。

      洛颜
      世界那么大,行人那么多,一路走走停停,有些人注定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正如哈姆雷特所说,幸福的人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却又各有各的不幸。
      五岁那年,父亲在一次出海时,被大海永远的留了下来,于是他成为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过客。
      而沈晓亦是如此。
      初识沈晓,我喜欢上的就是他那双如父亲般刚毅的相似眼眸。可是我知道,自从父亲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开始,爱就永远的从我生命中消失了。就这样,在因父亲的离开而显得诺大的书房中我开始孤单的长大。
      但是内心独立的我却一直希望那如阳光般坚毅的眼眸能够再次回到我的身边,或是将我带离这个孤单的世界,哪怕只是短暂的一刻钟也好!
      直到那一天,那双阳光般坚毅的眸子带着阴霾的表情映入了我的眼帘。我相信,这应该是上天的恩惠。
      几天来,一直见到的是他阴沉的表情。但是今天的他格外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突然像一头抓狂的狮子一样狂奔而去,不容我细想,我也就这样顺其自然而却又不顾一切的赤裸着脚掌追了他一路。
      一路上我一直叫他,就像是千百次在梦中呼唤父亲离去时的脚步一样。我从未如此害怕,即使他对我而言不过还只是一个陌生人,但是我却害怕似乎只要自己一慢下脚步,下一秒他就会被眼前那片温顺的大海所吞噬。可是我越是追他,他就跑得越厉害,又好似他压根不知道我的存在一样。
      我猜想也许当初我父亲离开我的时候也是这样吧!因为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根本就听不见母亲的呼唤,要不当年他又怎么会走得这么毅然决然。最后,我终于还是追上了他。虽然为此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是我却觉得很值得,至少在路的尽头我读懂了他内心的痛苦,至少他也向我证明了当年父亲的离开是带着无奈泪水的。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却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这个从来都没有说过话的陌生人。至少我的鲁莽举动在别人眼里看来是那么的可笑,最后我还是用一个自我安慰的微笑代替了我的惊慌。
      所以正如你们所知道的一样,我和沈晓的故事就这样不紧不慢的开场了。然而那些鸡毛蒜皮的前奏就让我这样一笔带过吧,现在我想和大家讲述的是沈晓的秘密。
      沈晓说他从未想过自己竟然会如此衰,他不过是偶尔在学校后山偷偷地学习了一下,但是上天却恶作剧是的跟他开了个玩笑。他撞见了一件不堪入目于青春的事。
      沈晓说:我不过是恰好一个不小心撞见了校长那未成年的女儿跟一个不良少年在石山上偷情的风流韵事的话,我完全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是偏偏那个虚伪的纯情女子,因为害怕我会将她的糗事曝光在世人眼前,竟然利用自己的人脉和色相在学校上演了一幕抓流氓的舞台剧,而自己的清白就是这个舞台剧的最终牺牲品。
      我不知道当我听诉了这样一个令人羞愧青春韵事时,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但是那个年仅十四的我,却愿意选择相信。我所看的那双有着阳光般坚毅眸子的主人的那个流氓绰号,绝对只是一个欲加之罪。
      十四年来,我一直都是母亲心中乖巧的闺女形象,但是自从读懂了沈晓以后。我学会了为他辩解,我想这也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了。
      然而后来为了能让他入校学校的事,我承认我是着点小心机,玩弄了一些小手段。但是我相信自己这样是对的,因为只有这样我的晓哥哥才会乖乖的主动融入到学习中去。毕竟那个青春年龄阶段的我们,学业对我们而言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道门坎。只有轻松地越过去了,我们才能微笑着携手走向明天。我想也许我所遇见的过客,也许会因此而为我留下吧。
      匆匆的,时光如梭,而过客的命运,却终究难逃时间催促青春离开的步伐。
      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送过客离开的那些回忆竟然被一个误会而抹上了尘埃,或许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就像我和沈晓的感情也一样,明明是冻结了梦想的琥珀,我们却要向人解释那只是一块纯净透明的水晶。也许是因为彼此都青春年少,也许是彼此都少不事,所以我们才会把彼此单纯似水晶般透明的感情当作是一块冻结了虫儿的琥珀一般展示在世人眼前。
      就这样,那些无关风月的事儿在那个暧昧的青春期任世人的唇舌有色眼镜描绘得浓墨重彩了。然而这所有的一切,却只不过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和几片感冒药罢了。。。。。但是如烟如缕般飘渺的真相又有谁真正在意呢?或许别人在意的不过是有关青春,有关暧昧的那些不明不白的情愫罢了,所以我和沈晓也只能做一个青春的牺牲品,除了挥手告别我们无力抗争。
      其实事过多年,我只希望当沈晓想起我的时候,我送他的那书还在。因为我和他的故事,又何尝不是这麽刻骨铭心的被我写进了我成长的笔记里。因为那却是无关风月的,而我们自始至终都只是一块纯净透明的白水晶罢了。
      或许这就是一个过客命定的结局,但是我却会永远铭记,有一个过客曾在我身边走过,还留下了永远无法消却的痕迹。
      海南的阳春三月里没有漫天飞舞的柳絮,但是在海畔我遇见了,那个——过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遇见,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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