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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竹马 他们在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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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房里。
“帅爸爸,我来看你了。”
时清欢轻轻握了一下时爸爸未输液的右手,笑着打招呼。
时爸爸眼珠滚动了一下,睫毛轻轻颤抖。虽然还沉沦在黑暗里,却竭力给予女儿回应。
“病了一场,爸爸的啤酒肚都消下去了,看起来更年轻帅气了。”时清欢佯装轻快地调侃,却控制不住地红了眼眶。
时清欢仰着头,将眼泪逼回去,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用眼泪打扰爸爸休息。
“这几天虽然很忙,但我一切都好。毕业论文马上就收尾了,家里的餐馆也打理得还不错,就是有些辛苦。我终于知道您把我拉扯到这么大有多不容易,以后就换我照顾您吧。这些年一定很累了,爸爸,安心睡一会儿吧。”
爸爸休息好了,一定会醒来。
在这场恶疾之前,时清欢从没想过,自己还未完全长大,像大树一样庇佑自己的爸爸,会朝夕间轰然倒下。
时爸爸被推进手术室之后,陆尘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留下时清欢一个人焦虑地在手术室门口等待。
望着陆尘的背影,时清欢有些失望。她以为陆尘会陪着自己。
但时清欢很清楚,以他们现在的关系,挽留就是强求。陆尘已经做得够多了,他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时清欢,你已经二十二岁了,可以一个人面对任何问题。她在心里暗自打气。
这种错觉很快被打破。陆尘离开后不久,手术室的门开了,医生一脸沉重地下了病危通知书。
那一刻,时清欢觉得自己的世界摇摇欲坠。轻轻一戳,就要支离破碎。
无助,绝望,恶心,不敢置信,各种负面情绪交织翻涌。
想吐,想嘶吼,想回家裹着被子睡一觉,离开这光怪陆离的噩梦。
她像一个溺水的人,迫切地想要抓住一块浮木,却发现周围死一般寂静,洪荒席卷后一般空虚。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摸不到。
医生见时清欢瞳孔放大,喉咙嘶嘶作响,一副即将晕厥的样子,赶紧连唤了她好几声,却得不到回应。
就在医生准备召唤护士采取措施时,周望赶到了医院。
他不顾护士“医院里不许奔跑”的提醒,用最快的速度来到时清欢身边,将时清欢一把揽入怀中,轻声安慰道:“欢欢,别怕,我来陪你了。”
周望的怀抱是温暖的,语气是呵护的,态度是小心翼翼的。清俊的脸上满是担心。
这对从小吵到大,见面就剑拔弩张的青梅竹马第一次这么亲密地拥抱在一起。周望笨拙地收敛起锋利的爪牙,用陌生但温柔的方式,守护着他爱慕已久的姑娘。
在此之前,时清欢从未发现,原来周望可以这么温柔,原来周望对她来说这么重要。
他是时清欢的浮木,是世界将倾时的支柱。
时清欢将头靠在周望的怀里,手紧紧地揪住他胸前的衣襟,一点一点地,溢出了破碎的哭声。
走廊拐角处,陆尘倚靠着墙壁,听着时清欢的啜泣声,一颗心像泡在苦水里,苦得泛起了酸。
他看了一眼手中的提袋,那是他买给时清欢的晚餐。但现在再送去给她,怕是不合适了。
没错,陆尘认识周望。
时爸爸在开餐馆前曾经给周望家做了五年厨师。为了照顾女儿,时爸爸带着三岁的时清欢在周望家住了五年。小时候的时清欢长得玉雪可爱,性格又乖巧懂事,周望家的管家佣人们都很喜欢她,连周望的爸爸妈妈有时也爱逗弄她。
周望比时清欢大一岁,是家里的独生子,对这个乖巧漂亮的妹妹很是上心。但他天性别扭,越喜欢越遮掩。每次看到时清欢都横挑鼻子竖挑眼,还老爱上手欺负她,捏她的脸,撸她的小辫子。好在周望也是有分寸的,掀裙子、打人这种过分的事儿从来不做。
时清欢本该是讨厌周望的。
可是时清欢很清楚,周望也不算特别坏。每次把时清欢欺负哭了,周望都会想方设法地哄她开心。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他也总惦记着分她一半。这个年纪的男孩喜欢扎堆玩,不喜欢带着小尾巴,嫌女孩子无趣又累赘。可周望去哪儿都带着时清欢,并且郑重宣布这个妹妹是他罩着的,谁也不准欺负她。周望是这一片富人区里的孩子王,其他孩子都叫他一声“望哥”。见周望对时清欢护得紧,不管多大岁数的孩子,都管时清欢叫“欢姐”,以示尊敬。
时爸爸曾经打趣道,周望是《加菲猫》里的加菲,时清欢就是欧迪。加菲总是欺负欧迪,但决不允许别人伤害欧迪。
时清欢嘟着嘴,不喜欢这个比喻。因为所有看过《加菲猫》的人都知道,欧迪是只笨狗。周望却很喜欢,不仅认真罗列了时清欢和欧迪的相似点,而且给时清欢取了一个新的昵称,“欢欢”——一个在小狗中很常见的名字。
时清欢追着周望打了好几天,又是生气又是装哭,也没能让周望放弃这个称呼。
“欢欢,欢欢!”叫得很是欢快。
周望的发小们听到这个称呼,觉得很有意思,也跟着学。时清欢还来不及生气,周望就先发飙了,把每一个跟风喊“欢欢”的人揍了一顿。
他气呼呼地说:“这是我的专属称呼,你们都老老实实地叫欢姐!”
时清欢冲周望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他。
随着年岁渐长,周望的脾气也渐涨,逐渐朝着一个混不吝的小霸王发展下去。要不是他家境好,学习也好,恐怕与街头巷尾的街溜子也没什么两样。但一如既往的是,连爹妈都怼过的周望,从来没对时清欢发过脾气。虽然两人的关系还是针尖对麦芒。
时清欢八岁那年,时爸爸辞去了周家厨师的工作,在周爸爸的帮助下开了一家餐馆。父女二人终于要告别住了五年的周家,搬进自己的小家。时清欢有一点舍不得周望,舍不得对她好极了的叔叔阿姨,舍不得那些喊她“欢姐”的孩子们,但她更想拥有一个属于爸爸和自己的家。周家再好,终究是寄人篱下。
得知时清欢要走,周望不干了,撒泼打滚,砸碎了不少餐具,死活要周爸周妈把时清欢留下来。周爸爸黑了脸,狠狠地揍了一顿周望的屁股,把他关了禁闭,直到时清欢要搬走的一天都没能放出来。
这一闹,时清欢连好好和他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了。
谁也没想到,就在时清欢踏出周宅的瞬间,周望虎脾气上来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打开房间的窗户,从二楼跳下来了。
周望不是超人,不是蜘蛛侠,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跳楼的下场自然非常惨烈,双腿鲜血淋漓,以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弯曲着。骨折肯定是没跑了。
周爸被周望不要命的举动气得脑仁疼,周妈抱着周望嚎啕大哭,催促着管家去打120叫救护车。
周望脸都疼白了,还坚持要和时清欢说话。
时清欢被周望的惨状吓得不轻。
她“哇”地一声哭出来,撕心裂肺地喊道:“你有病啊!”
周望自己也有些后悔。好好的离别搞成这样,一点也不帅气,反而显得自己像个智障。他喃喃地说道:“我只是想亲口和你说声再见。欢欢,你别忘记我,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九岁的周望对世界的了解有限,容易把离别无限放大。他怕时清欢与他渐行渐远,将他遗忘在时光的犄角旮旯。所以他不惜一切代价想要留住她,如果留不住,也要让她刻骨铭心地记住他。
时清欢瞪了周望一眼,抽抽噎噎地说道:“你放心吧,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你。你是我见过最虎的傻蛋!”
这场差点由生离变死别的闹剧随着救护车的到来正式落幕。
周望在家修养了整整一年,才恢复了活蹦乱跳的模样。
事实证明,周望确实多此一举了。
时清欢虽然搬走了,但会时不时打电话回来陪周望聊天。周望腿痊愈之后,周爸周妈也会时常带周望去时爸爸的餐馆吃饭,顺便让两孩子在一起在时家玩上半天。寒暑假的时候,两边家长也会出钱送孩子们一起参加游学活动。虽然不再像从前那样朝夕相处,联系频率也比一般朋友更加密切。
周望和时清欢依然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直到时清欢十岁那年,陆尘成了时清欢的对门邻居。
十二岁的陆尘,抛开了冷漠的保护罩之后,是一个温柔、腼腆、耐心的男孩子,一个与桀骜张扬的周望截然不同的男孩子。他从不欺负时清欢,反而不时遭到时清欢的捉弄。即使被捉弄了也不闹,还会很可爱地红了耳朵。他不会带着时清欢到处乱跑,只会给时清欢分享自己最近看的各类书籍,不厌其烦地给时清欢讲她想听的故事。他没有钱给时清欢买好吃的零食,但他愿意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送给时清欢。要什么给什么,无所不应。他会毫无怨言地做时清欢的试吃员,吃光时清欢做的任何料理,无论味道如何。但如果料理味道很好,陆尘会笑得格外开心。为了哄陆尘多笑一笑,成为那段时期时清欢苦练厨艺的动力。
周望很好,但十岁的时清欢或许是更偏爱陆尘一些的。
当周望再一次来到时清欢家里时,时清欢兴致勃勃地将陆尘介绍给周望认识。陆尘和周望都觉得,时清欢在介绍对方时眼里的光芒更甚。
周望是骄傲的。他扫了一眼陆尘洗到泛白和白T恤和有毛边的裤脚,判断出陆尘的家境一般。他又看了一眼陆尘的身材,判断出陆尘打不过他。一圈圈看下来,除了脸好看点,声音好听点,周望想不明白陆尘哪里好,怎么就值得时清欢这么喜欢。
陆尘和周望相反,他看周望哪哪都好。家境富裕,身体健硕,大气开朗,虽然有些骄傲,但并不傲慢,并不会因为别人家境不好就露出轻视。陆尘想,时清欢这么好的女孩子,就应该和周望这样的人做朋友。
两个男孩子并没有时清欢想象中那样一见如故,气氛甚至有些尴尬。好在时清欢心大,也从不强求,见两人不来电,便让陆尘回了家,自己一个人招待周望。毕竟周望难得来一次,也不好让人家败兴而归。
回到家后,陆尘松了一口气。他还是不习惯和时清欢以外的人建立起亲密关系。
但房间里传来的动静,却让陆尘的身子倏地紧绷。
第二天,时清欢来找陆尘玩,却发现陆尘像变了一个人。他还是温柔的,却也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陆尘婉拒了时清欢的玩耍邀请,并且那天起,再也没有和时清欢亲密无间过。
他放开了时清欢的手,回到了自己的牢笼里。
时清欢闷闷不乐了好久,周望却乐见其成。他希望自己永远是时清欢第一好的朋友。但周望也在心里暗骂陆尘没眼光。怎么会有人忍心拒绝这么可爱的小姑娘?
很久很久以后,从欲言又止到释然,时清欢终于习惯了陆尘的漠然。她开始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可能是自己的哪些举动过了界,招致了陆尘的厌烦吧。既然做不了好朋友,那就做好邻居。客气的问候,偶尔的互助,也许是他们二人最安全的距离。
时清欢和周望又成了彼此最亲密的朋友。
他们在时光中携手长大,他们在岁月里并肩前行。
他们是天生一对。
摸了摸脸上的面具,陆尘下定决心般地离开了医院,将那对拥抱的青梅竹马抛在身后。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该被任何人打扰。
回家路上,陆尘犹豫了片刻,将手中的晚餐送给了街边的一位流浪汉大叔。
他微微弯下腰,与流浪汉礼貌对视,祝他用餐愉快。
虽然流浪汉看不见陆尘被面具遮盖住的脸,但那双清澈如琉璃的眼睛,终其一生,都难以忘怀。
这是流浪汉见过的最温柔最干净的眼睛。
他一定是家教良好,生活幸福的小少爷吧。
吃着手中温热的晚餐,流浪汉如是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