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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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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闪烁,掌声雷动,一阵又一阵安可声。唉,无语。这是夏季巡演的最后一场,3个小时的演唱会,加唱5首安可,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热情的歌迷大人们,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我,左雅致, 19岁,美错乐队的主唱,A大医学系二年级学生。俊男,帅哥,偶像,天之骄子。。。。。。
千万别以为我是自恋的BT‘水仙王子’ 。有媒体所述为证,我的嗓音低沉磁性,我的体态扶风醉柳,我的眼神慵懒魅惑,我的笑容诱人心智。我一定可以成长为真正的天皇巨星。
我扶风醉柳?我早八百年就练成了货真价实的六块腹肌,也许我该在狗仔队面前裸奔一次。我眼神慵懒?那是因为学业工作两头忙,睡眠严重溃乏,睡眼惺忪还差不多。我笑容诱人?那是因为我懒得与人扯皮纠缠,一概以傻笑对付罢了。除了嗓音低沉还算属实外,其他。。。。。。。嘿嘿,只能算歪打正着。
其实真正值得我骄傲的,是我一头的披肩长发。绝对比道明寺狂野,比花泽类温柔,比西门深情,比美作有型。我,天生是男性洗发水的最佳代言人。
那我岂非是美男绣花枕一个?非也,非也。
我虽谈不上十八般乐器样样精通,但也称得上钢琴弹得,吉它拨得,架子鼓奏得。信手写个小曲儿,随口哼个小调儿,也如闲庭信步般信手拈来。
不要太崇拜我。我不怕自我揭短儿。用我经纪人阿鸣的话说,我就是太随遇而安、不思进取。如果我有刘德华刘天王千分之一的勤奋,我早成为一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了。
我说:“知足者常乐。流星够大够亮了吧?我要真成颗流星,第一个哭死的恐怕就是老哥你。”
阿鸣说:“二十一世纪青少年的不良习气,好吃懒做、颓废懒散、好高骛远。。。。。。你怎么都有?难怪你在他们眼中是超级偶像,在成熟的男性 - 我的眼中,只能是呕吐对象。”
“你再罗唆,我,我就罢演。” 我使出杀手戬。
“大少爷,行行好吧。我也不跟你磨牙了,你老快上场。” 边说边把精疲力竭的我,恶狠狠地推到台上,狡诘地笑道,“报答歌迷上帝的时候到了噢,别半死不活的。。。。。。Shit! 我倒真想看看你这家伙,上辈子修了什么福,为什么连邋遢颓废的样子都能迷死人?”
我向他竖起中指,咬牙切齿:“最后一首。”命苦啊,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初怎么就和这魔鬼签了约呢?他分明是假公继私,公报私仇。想让我挂掉,明说嘛。
我深深吸口气,甩甩一头被汗水浸湿的头发,酝酿酝酿情绪,然后侧身潇洒地朝乐队打个响指。
乐声响起,人声渐去。咦?奏的竟然是王菲的<但愿人长久>。开什么国际玩笑?这不应该在曲目表上吧?虽然是我最喜欢的歌之一,可要我堂堂青年偶像,当众唱这么温婉缠绵的歌,也太那个。。。。。。了吧。
我怒气冲冲地走向乐队。
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