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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的第一章 ...

  •   深蓝色的天空像被泼上了浓墨,蓝色几乎要被暗黑吞没,而那横跨天际的银河却异常的灿亮,让人不禁怀疑随时都会有属于星星的粉末从那里坠落,撒满整个黯晖之境。天边上饱满的银月仿佛就浮在那深蓝色的月之海之上,它银白色的光辉在海面上映出了另一个自己,却被吹过海面的风划出了扭曲的褶皱。露台上圆形的水晶瓶中,是被月光染得透亮却荡漾着深红色泽的液体,一朵不应属于黯晖之境的飘渺花在那儿静静的开着,白净无暇的花朵在夜风中摇曳着,它金色的光晕显得有些黯淡,一丝丝一缕缕的绒絮从花体离开,随风吹向未知的昏暗中。
      拉开菲尼克斯公爵卧室里那异常宽大的落地窗的窗帘,看到就是这样景色,一如既往的优美壮丽。而这样的景色,是属于他的主人菲尼克斯公爵的。
      韦瑟在心里有一次赞美着自己的主人,一边轻轻把落地窗推开,打开的幅度不大也不小,恰好足够让柔和的风从露台吹入房间。
      拿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是6点59分,又回头看了一眼床边沙漏里的星沙,也正好还有一分钟的分量。他这才走到床边。
      他的脚步很轻,几乎没有任何响动,但是床上原本紧闭着双眼的人,却在他站定时缓缓的睁开了眼。
      菲尼克斯公爵有一双银灰色的眼睛,拥有这种瞳色的人总是容易让人觉得有些傲慢和冷淡,但是被菲尼克斯公爵凝视的人总是会觉得心灵无端的安宁。他的容颜不能用美丽形容,但是每一道线条都显得那么那么自然,不经意间竟然描绘出了一张舒服得让人忍不住亲近的脸。因为刚睡醒而显得有些蓬松的金棕色长发,让他多了几分慵懒和惬意的气质。
      人人都说菲尼克斯公爵是最温和的血族贵族,甚至可以说是最温和的血族。就连从小跟在他身边的韦瑟也是这么认为,他的主人,菲尼克斯公爵,是这个世界上性格最好的人,无论是以前身为人类的他,还是身为血族的他。500年来,近乎奇迹般的,这位公爵没有动过很大的脾气,即使是在被迫变成血族的时候,他也居然保持了诡异到极致的涵养,没有在当时那种混乱到极致的情况下失态。血族的天性是难以抵抗的,他们都有些傲慢,骨子里有些放肆、自我而且尊重自己的欲望,能强迫他们低头的也许只有血缘的羁绊和力量等级的鸿沟。可是,哪怕是这以上任何一点,都很难在菲尼克斯公爵身上发现。
      “大人,您还是一样的准时。”韦瑟把准备好的热毛巾递给他。
      虽然菲尼克斯公爵让他的管家韦瑟每天早上7点来叫他起床,但是显然那样的机会是很少的,绝大多数时候他的生物钟会让他在七点之前睡醒。黯晖之境没有白天和黑夜的区别的,但是却保持着人族的时间作息,大概他是会这么做的血族了。
      其实主人可以睡得更久些,韦瑟这样想,看他涣散而有些疲惫的神情就知道他这一觉并没有睡好。但显然菲尼克斯的生物钟已经成为了一种固执的习惯,所以他下意识的接过热毛巾擦拭着自己的脸庞和颈项,
      “大人,早餐是在房间还是餐厅?”韦瑟轻声提醒,看着他微乱的发丝,总有些想把它们抚平的冲动。
      “还是房间吧,去餐厅的话能不能好好享用早餐还是问题。”毛巾温热而柔软的触感让菲尼克斯感到舒服,也让他渐渐从半朦胧走向清醒,意识到韦瑟的视线,他用手抚了抚自己的头发,指尖只是随意的穿过发丝却已经足够让它们柔顺起来。
      “抱歉。”韦瑟收回自己的目光,意识到自己的无礼,微微低下头转开视线,适宜的弧度显得并不谦卑,而是一种恪守礼仪的严谨。
      菲尼克斯只是微笑的摆摆手,下床走向洗漱室,他已经是习惯了韦瑟稍显刻板的态度,就像韦瑟已经习惯了他的随意还有没脾气一样。也许因为他们都不是先天血族,更不是纯血族,所以都少了点血族的放肆与傲慢。但是显然,他们没有改变的打算。
      菲尼克斯公爵的早餐很简单,腌肉三明治和罗宋汤,他不爱喝牛奶,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愿意在早上喝一杯白葡萄酒,前提是那样他不会感到肠胃不适。虽然是一个活了500年的血族,但是他的肠胃依旧敏感,并且或许更加敏感了。
      “昨天晚上又有人找上门了?”菲尼克斯慢悠悠的开口,显然他口中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他的语气随意的像是在寒暄。
      “是的,两名血奴,”韦瑟微微皱了眉,昨天午夜忽然跑来投靠的两个血奴并不像之前某一些那样,呼天喊地,恨不得马上把菲尼克斯庄园的主人喊出来,而是站在庄园的大门外有理的何卫兵说明来意。于是韦瑟盘问了一遍就让他们进来了。但是显然,这并不算太大的动静,已经足以惊醒自己的主人,为此他万分不愿意接纳这些总是打扰它的主人睡眠的家伙,他们是危险的,意图不单纯的。可惜,菲尼克斯庄园是从来不拒绝自愿投奔的血奴的。
      跟在血族身边作为鲜血供给者的有两种,一种是血侍,一种是血奴。血侍作为自由身,其实是自愿跟随在自己中意的血族贵族身边的,由于血族贵族总是有着奇异的魅力,所以血侍可能会是人类、兽人族、海族、血族,甚至是另一个血族。而血奴,这个词并非来自血族,反而来自人类,血奴通常是人类中的奴隶,那些年轻的容貌较好的被作为礼物送给血族的贵族,他们身上通常会有奴隶印记。血奴出逃是常有的事情,血族贵族们并不在乎自己少了几个“食物”,因为他们大多并不需要以鲜血主食。但是偶尔有几个中意的逃走了,还是令人不快的事情。尤其是逃到另一个血族的领地,就更加让人窝火。
      “又是从谁家逃出来的?”虽然自己曾说过可以收容无家可归的血奴,但是显然最近从别家出逃的血奴有把这里当庇护所的嫌疑,他似乎该仔细思考一下大家是不是误会了什么。逃跑的血奴不能送回去,那会大大驳了主人的面子,通常主人会宣布把他们扫地出门,或者是顺势把他们送人。所以,菲尼克斯公爵对待这类事件的态度只有一个字,等。等对方的动作,或许这很被动,但却是最好的办法。
      “是梅斯威尔家二公子的。”韦瑟回答的毫不迟疑,这是他作为管家的骄傲,主人的每个问题都要在最快的时间给予最好的答复。但他心里在开口那瞬间,已经迟疑了一百次一千次,因为,他不想看到主人苦恼的表情。
      这个回答换来一室的沉默,菲尼克斯下意识的抚了抚额,“告诉我,这是假的。”
      “抱歉,”这是真的。韦瑟越发欠下身子。
      梅斯威尔家的二公子度莱希在血族中以美貌著称外,更让他名声大噪的就是他的自恋,他曾经因为某个亲王级的血族质疑他的魅力而向对方挑衅,要求决斗,尽管当时他只是个123岁的血族“儿童”。而今,也还只有378岁的度莱希却已经是伯爵的级别,目前为止他的血侍一直有增无减,在此之前更是没有一个血奴主动离开他的。这次居然有血奴从他那里逃到菲尼克斯庄园,这无疑是大大的给了他一耳光,偏偏他最在乎的就是脸蛋。
      更糟糕的是,饶是菲尼克斯足不出户,也听说了上个月的一个大新闻,两个最有可能在千岁以前晋升为亲王级的血族天才,度莱希和弗希萨思,在血族的中央学院黯晖学院的兰卡礼堂大打出手,短短几分钟两个纯血族的力量几乎毁了整个礼堂,最后两人都被被学院长老要求递交检讨。传闻中本来就不和的两个人,彻底在众人面前撕破脸,黯晖学院的学生也隐隐有分成两派的迹象。
      不巧的是,度莱希的这个对头,事件中的另一主角弗希萨思,就是菲尼克斯同父异母的弟弟。
      “我猜按照那位少爷的性格,大概会来找您决斗。”韦瑟有些担心,并非担心自己的主人即将面临决斗,而是担心自己的主人睡眠时间受到影响,希望不要因为别人的恩怨而被纠缠太久。
      “是的,你说的没错。事实上,他的马车大概已经到庄园门口了。”菲尼克斯的手中多了一个酒杯,浅蓝色的蓝莓酒散发着淡淡的果香,其实他喜欢酒的味道,胜过于血,尽管作为一个血族,血液对他的身体更具诱惑
      菲尼克斯公爵的待客之道是绝对不让客人在大厅等候,即使来人是来找麻烦的,他宁可是自己等候,顺便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情。很多时候,他自己明白,他有多么懒于恨别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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