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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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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和番茄都在这家摊子买了,老板娘要给程野抹去零头,还打算送一把葱。
江思看程野有接受这份好意的意思,连忙阻挠:“老公,该付多少就付多少昂。”
老板娘脸上有些尴尬,手里的葱倒还是塞进了装芹菜的袋子里。
电子钱包到账的声音在她手机里响起,程野把葱钱也给她付了过去。
江思满意地笑笑,又指了指旁边的肉摊。
“老公,咱们去给儿子买排骨吧。”
儿子两字被她咬得重重。
老板娘一时诧异,看着这两人走远。
等买完菜回到车上,江思已经成功揩了便宜老公十几分钟的油。
不得不说,一个块头大的老公的确是显瘦神器。她穿进的这个身体并不算娇小,但走在程野身边,很有些小鸟依人的感觉。
江思坐在副驾驶,眼神一会儿落在程野身上,一会儿落在程慕江身上。这是书中原主的丈夫和孩子,如今是她的丈夫和孩子。
她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契机才穿进了这本书里,也不知道自己穿进来以后,书里的那个江思怎么了。是死了,还是失踪了,一点线索都没有。
她也并不怎么关心。
反正原先的江思也不过就是书里的区区纸片人,她打算先照顾好自己的喜怒哀乐,再去管他人的生老病死。
在还没有厌倦这个世界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享受在书里的光阴才对。
回到家,打开家门,程慕江和程野都愣在门口。
原本的客厅间堆满了杂物,地上散落着许多男孩子的玩具,而此时的家里已经被江思收拾整齐,玩具收纳在盒子里,并不宽敞的客厅竟然也显得有点空旷。
“哇——”程慕江很捧场地睁大了双眼,“妈妈,我们家好干净啊!”
江思对此颇有几分欣慰。她赌对了,这程野的确是符合她审美的男人,好大儿也的确呆萌可爱。这屋子收拾得值了。
她看向程野,笑眯眯问道:“干净吗?我收拾的。”
程野点了点头:“思思,辛苦你了。”
这个家,自从搬进来之后就几乎没有收拾过。江思突然起了的兴致是屋中亮堂感的来源,也让并不大的空间里多了几分清爽的温馨感。
江思一摆手:“一家人,说什么辛不辛苦啊!”
说罢,她便脱了脚上的鞋,摆在门边鞋架上,又从鞋架上拿下拖鞋来换。
程慕江噔噔地跑进了家门,江思喊道:“乐乐,换上拖鞋才能进去!”
程慕江却一下扑进了沙发上,开始摆弄他的玩具。
“乐乐,听到了吗?”江思又问。
“妈妈,以前不用换拖鞋啊!”程慕江望出来。
江思便说:“以前是妈妈没收拾。妈妈今天收拾了家里,从今天开始,就都要换上拖鞋才能进家门了。乐乐,快出来换鞋。”
“好吧。”乐乐嘟了嘟嘴,放下玩具出来。
江思从鞋架上又取下一大一小两双拖鞋,一双递给程野,一双交给乐乐。
程慕江自然而然地伸出了自己的脚,摆在程野身前。
程野也自然而然地蹲了下去,给程慕江解开鞋子上的搭扣。
江思咳嗽一声,破坏了他们父慈子孝的氛围:“乐乐,今天开始,自己穿鞋、脱鞋,好不好?”
“爸爸会给我弄的呀。”程慕江无辜抬起头,看着提出莫名要求的妈妈。
江思便笑笑:“爸爸以后只给妈妈一个人弄鞋子,你的要你自己来弄了。”
她也把脚伸到程野面前,要让程野替自己解开鞋带。
“老公?”她嗲嗲道。
程野蹲在地上,仰视着伸腿的江思。
小小年纪的程慕江,第一次体会到了当电灯泡的滋味。
他对于爸爸对妈妈,比对自己更贴心这件事当然不会有什么怨言,只是对于他的年龄来说,要独自穿脱有搭扣的鞋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妈妈在一旁,看他解不开搭扣,蹲下来指导他:“对,先把那个绕出来,然后一拉。”
程慕江按照她的指挥下手,啪一声,搭扣被拨开。
江思朝他的小脸上亲了一口,摸摸他的脑袋:“嗯,我家好大儿真聪明。”
江思是在进了家门后,看见程野进厨房洗菜,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她好像不怎么会做饭。
也不知道这家平时都是由谁做饭的。主厨若是程野就还好,如果通常都是她来掌勺,那可就糟了。
炒个芹菜倒还勉勉强强,但程慕江小朋友指名道姓要吃的“番茄炒蛋”和“糖醋排骨”,她一点儿也不会做呀。
一会儿程野把菜洗好之后,是不是就该她开火炒菜了?
程慕江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她看他正眯起眼睛,想到书中长大成人的程慕江是个近视眼,便上手把他抱得离电视远了点。
“妈妈,灰太狼能吃到羊吗?”程慕江问。
江思转眼看了电视,摇摇头,笑称:“我觉得不行。”
“为什么呢,妈妈?”
“因为喜羊羊很聪明,他会保护羊村的。”
“嗡”的一声,厨房中传来煤气灶和油烟机的轰鸣声。
江思叮嘱了乐乐一句不能坐太近,便溜去了厨房门口张望。
程野正套着一件粉色的围裙,握着锅铲翻炒着排骨。
“老公?”江思出声唤他。
她毫无刚到这个世界时对于这些亲呢称呼的排斥感,反而一下子爱上了这种从前没有尝试过的爱称。
光明正大地叫一个人老公,对她来说反正蛮爽的。
只是油烟机的声音太嘈杂,她的声音模模糊糊,程野专心炒着菜,并没有听见。
江思便又叫了他一声:“老公!”
这下程野听见了,扭头看来。
锅里的油一点点爆起,肉香横溢在小小的厨房当中。
“嗯?”他的声音低沉,穿透噪音。
“你辛苦了。”江思说。
这是回应他刚进门时说的那句话。
程野微微一笑,暂且把油烟机关了,对她说道:“乐乐在生口疮,待会儿让他少吃点排骨。饭不用给我留了。”
“哦好。”江思闻见肉香,舔了舔唇,突然反应过来,“你不跟我们一起吃晚饭吗?”
“工地还有点事,我要晚上再回来。”
“哦。”她瞬间低落下来。
她这才是第一天穿越过来呢,还想着赶紧跟便宜老公多套套近乎,没想到他不在家里吃晚饭了。
程野又补充:“碗盘碟子你留着就好,我会回来洗的。”
“哦。”江思踢了踢脚下微微翘起来的一块地砖。
老房子年份长,偶尔漏水不说,地砖和天花板都破旧了。
程野做完饭,给江思和程慕江摆完碗筷,又给儿子系上兜布,换上鞋便走了。
江思本想问问他几点回来,又觉得不能让自己套近乎的意图太过明显,只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坐在餐桌上看他出门。
程慕江握着儿童饭勺,一勺勺吃着糖醋排骨。
“芹菜也吃一点哦。”江思给他夹菜。
“哦。”程慕江转而吃起了芹菜。
一说就听。
好大儿又可爱又乖巧,江思越想越高兴。别人含辛茹苦生出来的小孩,也许都没她无痛当妈白捡来的小孩这么萌。
刚穿进来时的那点因为没有穿成白富美的怨念缓缓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对于现状的满意。
毕竟如果真让她穿成了个白富美,或者是古代的什么乱世公主,适应身份就会是她很难过去的坎。
作为一个剧本创作者,她实在太了解那些身份的人,要面临的困境会是什么模样。豪门千金会有豪门千金的商战烦恼,乱世公主又会有乱世公主的家国仇恨。那些东西,都是她没有办法承受的。还不如这样接地气又有烟火气的生活,能让她有一些真正在活着的实感。
吃饭期间,电视并没有关,动画片依然放着,程慕江屡屡转头过去看。
江思用筷子轻轻敲了敲他的碗:“乐乐,吃饭的时候不能看电视。声音听听就好了。”
程慕江便说:“爸爸以前让我看的呀。”
一说就听失效了。
江思说道:“爸爸以前说了的不算。今天开始,妈妈说,吃饭的时候不能看电视了。乐乐答应吗?”
程慕江又转过头看一眼。灰太狼正被大炮轰上天,高声喊着“我一定会回来的”。小孩子对于这种情节其实并不会感到暴力和害怕,反而觉得诙谐有趣,会哈哈地笑。
江思看他神情,就知他对此恋恋不舍,最后又劝一遍:“乐乐,如果你再看的话,妈妈就要去把电视关掉了。”
“妈妈,不要关掉,乐乐好好吃饭。”程慕江终于转回头来。
程野特意嘱咐过,乐乐正在生口疮,不能多吃糖醋排骨。江思便赶在他贪口多吃之前赶紧动筷,替他将糖醋排骨都吃完了。
不得不说,这个便宜老公的手艺还真蛮不错。
饭菜的色香味都俱全,一看就是做了许多年饭的。
番茄炒蛋滋味最佳,江思自己吃了不少,但大块的炒蛋还是都夹进了儿子的碗里。
“多吃点鸡蛋。乐乐赶紧长大,长大之后就是个大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