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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倒霉的一天 ...
合福斋,是苍丹城中的一家点心铺子。
这名字取得很是俗套,但点心却做的一等一的好吃,一道蜂蜜花生酥,便勾的城中百姓口水直流,纷纷慷慨解囊。
只是光慷慨解囊还不够,这点心师傅颇有些脾气,每天只做固定的数量,卖完了就收摊,任凭你付再多的银子,也买不到多一块的花生酥。听说甚至有个如花似玉的富家小姐,为了花生酥以身相许,却只换来那点心师傅一张冷脸,说自己早已决定,将毕生奉献给点心事业,让人家小姐好自为之,不要骚扰他。
如此不识好歹,若不是有些手艺,恐怕早饿死了。
陆三生踢了踢脚边的小石子,打个呵欠,百无聊赖的想。
很困,平日他都是睡到日上三竿,起床直接吃午饭,但今日他为了花生酥,天不亮就起床了,统共只睡了一个时辰,不困才怪。
“客官走好。”
店小二热络的声音传进耳朵里,又一个客人捧着一包花生酥,喜滋滋的走了,陆三生前面,只剩下最后两个人。
一个美妇人抱着一个黄口小儿,另一个,是个男人,五大三粗的男人。
彪形大汉,络腮胡子,看起来挺吓人,更吓人的是,他竟然穿了一身朱红色的衣服,红灿灿的颜色,好像还绣着若隐若现的花纹,这衣服挺好,若是那个美妇人,穿起来倒是有几分娇羞,可这大汉……
简直不忍直视。
陆三生越过那大汉,看向面前堆成一堆的花生酥,一层金黄色蜂蜜的包裹下,是粒粒可见的,油炸过的酥脆花生,蜂蜜清甜,花生鲜亮,咬一口满口生香,当之无愧是人间美味。
陆三生没吃早饭,口水都快下来了,在心中默默算计,前面两个人,往多了算,每人买上二斤,还能剩下一大堆,要不这次多买点,不能像上次似的没到中午就吃光了,好不容易起个大早排队,总要过一把嘴瘾。
这东西虽然好吃,但放久了会潮,一般都是当天吃光,没有人会买太多。
眼看那美妇人怀里的孩子捧着一包花生酥,笑得小脸蛋上都起皱皱了,陆三生愈加摩拳擦掌,甚至还拿出了他早就准备好的大布袋,好多装点。
然后,他就听到了一句让他十分想动手揍人的话。
“我要十斤。”
一身红衣的大汉一边说,一边喜滋滋的撑开一个足可以把陆三生装进去的袋子。
陆三生:“……”
我爹说我家是名门正派,明抢恐怕是不行,要不偷吧……
人生不如意啊!他满腔悲愤,深吸几口气,忍住想要将那大汉剁成肉泥的冲动,默默的,把手里的袋子收了起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忍。
这店小二大概也觉得奇怪,一边称花生酥一边问道:“这位客官,买这么多,吃的完吗?”
那大汉揣着手,喜滋滋的说:“不是我要吃,这是我家阁主派我来买的,说他的心上人,就喜欢吃你家的花生酥。我家阁主叫岳凤堂,江湖排名第三,本来在风临城独霸一方,这次来苍丹城,就是为了他那心上人,我家阁主可谓是一片痴情,苍天可鉴啊!”
看样子这位虽然是个江湖中人,也是个缺心眼的,人家还没问,就把老底都露出来了。
陆三生并不关心江湖中事,只是在心中默默的问候了这个岳凤堂家的十八代祖宗,还有,他的心上人怕不是个母猪吧?
店小二手脚麻利,红衣大汉很快就扛着花生酥走了,陆三生向前一步,望着那仅剩的两块半花生酥,欲哭无泪。
店小二挺有眼色,抬头看看他,满脸堆笑,说:“客官,这半块算是小店送的,不要钱。”
陆三生抬头望天,满脸悲愤。
我家遍地金银,富的流油,差的根本不是钱,而是花生酥,花生酥,我最喜欢的花生酥啊!
苍丹城的主街上,陆三生正四处闲逛。他原本打算,买到花生酥后再回家睡个回笼觉,结果因为那红衣大汉,闹得满心气恼,睡不着了,便在这城中四处闲逛。
兜里有钱,但啥也没买,最喜欢的花生酥只买到两块半,捧在手心看了半天,没舍得吃,揣怀里了。此刻看别的都没意思,逛街也逛得百无聊赖。
不觉已近正午,太阳明晃晃,晒得人睁不开眼睛,陆三生想了想,便跑到城里最大的酒楼,金银楼里躲躲太阳。
苍丹城出名的富庶,城里酒楼林立,但谁家的生意,也比不过这金银楼。金银楼地处闹市中心,二层小楼在这寸土寸金之处,占了偌大一块地皮,装修很是豪华,甚至有点俗,但百姓们就喜欢俗的,而且这里的厨子据说从前当过御膳房的总管,真的假的不知道,但那胖乎乎、眯眯眼的大师傅确实烧的一手好菜,让食客们流连忘返,可以说,金银楼就是酒楼界的合福斋。哪个大户人家若是有个婚丧嫁娶的,都要提前半年订桌子,谁家若是能在金银楼摆一桌,往后好几年,都可以在亲戚朋友中趾高气扬了。
此刻,这楼中也是一如既往的高朋满座,喧闹非凡,三五好友推杯换盏之声、食客们高谈阔论之声、娇俏女子莺声燕语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但这沾染着浓重人间烟火的声音,却丝毫不能给陆三生带来好心情,他还在想着花生酥,被人买光了的花生酥。
金银楼里跑堂不少,但无奈客人太多,几个年轻的跑堂简直是忙的脚不沾地,都是满头大汉,一个冒冒失失的跑堂端着一碟花生米,一溜小跑去传菜,却冷不防脚下一滑,人摔倒了不说,那碟花生米也立刻飞了起来,滚了一地。
陆三生顺手接住几颗花生米,塞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微微皱眉,觉得这盘花生米,还不如送到合福斋,给人家做成花生酥。
“小灰,怎么忙成这样?”他望着那手忙脚乱,正在拍着衣服上土的跑堂,问道。
名叫小灰的跑堂撇撇嘴,说:“都是阿六,今天请了假去陪女孩子春游,本来就人手紧张,这下少了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陆三生又皱皱眉,想着女孩子有什么好陪,有时间,不如去排队买花生酥……
想到这里,他才忽然意识到,他无论听到看到什么事情,都能联想到花生酥。
不行,这样岂不是会走火入魔?
江湖这么大,时不时的就会有个把倒霉蛋走火入魔,每个人的表现还不一样,有的伤人,有的自残,有的直接晕倒,还有的抢人家老婆(这个可能是装的),而陆三生觉得,自己若是走火入魔,多半会去抢劫花生酥,嘴里可能会嘟囔“要想从此过,留下花生酥”之类的。
不行不行,要是修炼邪功,走火入魔也有情可原,但为了花生酥走火入魔,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要做点什么,换换心情。
这样吧,反正金银楼这么忙,我闲着也是闲着,就顺便做点好事,帮他们跑跑堂,就当散心了。
于是,他站起来,对小灰说:“你有多余的衣服吗?借我穿一下。”
片刻后,金银楼里,便多了个跑堂。
这小跑堂动作飞快,干脆利落,虽然客人众多,他却丝毫不显忙乱之态,一身金银楼跑堂统一定制的灰色麻布小褂,外面还罩着个土黄色的马甲,跑起来衣摆带风,无论跑的多快,手中传菜用的托盘都是四平八稳,连一滴菜汤都不会洒出来。上菜之时,只是手指轻轻一弹,那或凉或热的菜碗便能悄无声息的滑到桌子中央,出现在众食客的筷子底下,人们还来不及反应,一桌子菜便已上齐了。
这小跑堂一上阵,上菜的速度立刻变快了,食客们不怎么催了,其他跑堂们也有功夫喘口气了,小灰刚来不久,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阵势,觉得就算他们哥几个都甩手不干,一个陆三生,也能把整个金银楼的堂跑了。
可惜人家是个富贵命,跑堂只是个消遣,小灰觉得自己很是没用,一个专业跑堂的,还不如业余的利索。
也有几个食客被他吸引,抬头看看那风风火火的身影,赞叹几句,便继续吃饭。金银楼是金银山庄的产业,而金银山庄是江湖上四大门派之一,所以在座的食客中不乏江湖中人。他们看得出来,这是个练过的主,但练过又能如何,上不了凌宵榜,只能靠跑堂度日,这武功必定不咋样。
估计在凌霄榜上,得排个一百名开外吧?不,是一千名开外。
陆三生全然不管旁人的眼光,自顾自传菜,手中托盘里,一盘香气四溢、闪着油光的油焖鸡,迅速而无声的,滑落到一张桌子中央。
他收回托盘刚要撤退,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他不禁面色一滞,今天第二次,想要揍人。
那个一身红衣的络腮胡子大汉,正高高兴兴的跑上楼梯,一边跑一边喊:“阁主,我回来了!”
看他一脸天真浪漫之态,若是个垂髫幼女,还挺讨人喜欢,但……
陆三生皱皱眉,觉得此人应该去医馆,好好看看脑子。
等等,阁主?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彩凤阁阁主岳凤堂,给心上人买十斤花生酥的家伙?
陆三生忽然起了好奇心,想要看看,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若是看着实在欠揍,可以把他堵在没人的小巷里,修理一下。
他调转目光,想要追随那红衣大汉而去,却忽然被人一把拉住了手臂。
“小兄弟,人生路漫漫,千金易得,知己难求,相逢既是有缘,一醉解千愁,你且陪我喝一杯!”
说话的,是坐在桌前的那个白衣公子,这话说的虽然文绉绉的,却是没头没脑,不知所云。陆三生皱皱眉,心里说这人,恐怕是有病。
一提起白衣公子,一般人的印象是一袭白衣,秀气斯文,飘飘欲仙,但这位偏偏不照这样长。
怎么说哪,这人五官倒是不丑,至少是个中等偏上,肤色还挺白净,但是有些胖,大概是油焖鸡、红焖肉之类的吃多了,脸圆圆的像个大馒头,再配上这身白衣服,给人感觉,简直就是馒头成了精……
细看他的衣服,不只是单纯的白色,而是白色的底子上,用鹅黄色的丝线绣了浅淡的花朵图案,后腰处还垂落了两根绣着莲花图案的衣带,这身衣服往这一摆,他的身份就明白了。这人,定然是剑宗出身,因为四大门派中,只有剑宗死脑筋,统一服装,还统一成了白色的,这身衣服,碍事又难洗,相貌俊美的还可以穿出来点飘飘欲仙之感,但这人……
还好,比那个一身红衣的络腮胡子,多少强一点。
陆三生皱眉,觉得学堂教四书五经,还不如教教人家怎么穿衣服。
他刚想一把甩开这馒头精,冷不防那张圆圆的胖脸突然凑近,近到让人不自在的地步。那馒头精热络地拉住他的手臂,说“小兄弟,小爷我看你顺眼,今天就包下你了。你这一天多少钱?我付你双倍,不,三倍银子!你这就跟我走,你只要负责陪我喝酒聊天,小爷我保证你后半辈子吃香喝辣!”
陆三生:“……”
只听说过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妇女,没听说过有人调戏跑堂!这人绝对是有病!没治了!
其实这馒头精的本意是,你在这干跑堂一天多少钱,但他这话说出来,就怎么听怎么别扭,搞得好像人家卖身是的。
满嘴酒气,陆三生很是嫌弃,一把甩开他的手臂,扭头一看,那红衣大汉不知道进了哪个包间,不见了。
今天倒霉死了!等下回去路过寺庙,一定要烧烧香!
陆三生暗道晦气,甚至连跑堂都不想干了,正要甩手走人之际,却又被那个执着的馒头精拉住了手臂。
“小兄弟,你恐怕不认识我,我是剑宗三少爷杜明刚,我剑宗财大气粗,包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有缘千里来相会,你我既已相遇,我断没有道理放你走!你跟我走!以后不用跑堂了,我养着!”
剑宗三少爷?你们剑宗跟我们金银山庄比起来,简直是穷光蛋!上个月你大哥还管我大哥借钱来着,你还好意思吹牛!
四大门派之中,金银山庄不一定是实力最强的,但绝对是最有钱的,听名字就听得出来,遍地金银啊!传说金银山庄扫地的小厮月钱都比剑宗宗主多,这馒头精,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啊!
陆三生哭笑不得,吼了一句:“剑宗三少爷有什么了不起?我还是金银山庄三少爷哪!”
那馒头精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便哈哈大笑,笑得捶胸顿足,一边笑,一边说:“胡说八道也要有个限度,你倒是告诉我,金银山庄富可敌国,他家的三少爷,为何会出来跑堂?难不成,他脑子有病!”
我就是想散散心不行吗?我怎么散心关你鸟事?我……
陆三生叹口气,觉得这事情,解释起来太过麻烦,可能会说的口干舌燥。想想算了,不跟一个醉鬼一般见识,于是他摇摇头,扭头想要直接走人。
他还没转过身,便听到嚓的一声,恍若金铁交鸣,那是拔剑出鞘的声音。
那听说名叫杜明刚的馒头精,竟然拔出腰间宝剑,握在手里,气势汹汹的怒吼:“你今天要不乖乖跟我回剑宗,要不就变成死人跟我回剑宗!我劝你识相一点,别怪我手里这把价值纹银五十两的宝剑,翻脸不认人!”
陆三生:“……”
这文不虐,自娱自乐。我想要在这篇文里,创造一个自己想象中的江湖。在这个江湖里,并不是每个人都追寻武炼巅峰,都力争上游,大多数人,都是想要躺平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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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倒霉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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