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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末日没有丧失 ...

  •   或许我在做梦,我重返了我的高中校园时代,这其实一点也不令人开心,谁想要再把这枯燥的三年再重来一次啊喂。

      但毕竟我在做梦,是的我知道我在做梦,隐隐约约总能感觉得到的。

      梦里,我的同桌叫做江煜,今年十五岁。那张脸有点小帅,要我评价的话,他的这点帅气全部都点在了痞帅那里,可以类比为校园文里清爽不羁校霸男主角。虽然看上去是这样,但事实也就如看上去一样,江煜虽然本性不坏,但这并不妨碍他很欠,是个十足的刺头,尤其是和我十分不对付,我们常常因为日常的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的不可开交,我拽着他的领子,他扯着我的辫子,都不松手僵持不下。

      他真是一点风范都没有!

      不过江煜确实是个十足的学霸,各科成绩没有任何短板,在成绩栏上常居榜首遥遥领先,高一就学完了高三的课,我真的觉得他应该早点去为国家做贡献,而不是在这里幼稚的还嘴扯我刚扎好的头发。而两个小孩子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我和江煜也在日常的拌嘴中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

      突然有一天,末日降临。

      地球生态被破坏,土地水源被污染,地球上空前出现了许多变异植物和变异动物且具有十足攻击性,而人类,曾经自认为是这颗星球的主宰者,也在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末日中产生了变异,部分人类获得了超越人体认知极限的速度和力量,这样的人被称之为异人。

      而能力往往代表着责任,幸存的人类们组建起基地团结起来互帮互助,为了人类的生存领域而战。

      人类社会曾经的制度被彻底摧毁,根据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原则,普通人不会被异人无条件保护,如果遭遇意外那么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无疑就会成为随时可以被抛弃的诱饵,这没什么,毕竟这个世道已经这样了,圣母早都死绝了,利己主义总归会活的更好。

      想象一下如果是在和平年代出现异人,那么异人毫无疑问是会被送去进行惨无人道的科学实验,再往前推个几百年,说不定也有可能会被放到处刑架上被当作恶魔的化身活活烧死。但现在是末世,丛林法则告诉人们,不过是适者生存力量代表一切罢了。

      我和江煜所在的基地叫做长峰基地,我们两个很幸运的都成为了异人,虽然因为年纪小,做不了什么,但总归过得还不算太差。
      天才就是天才江煜小小年纪就展现出超凡的天赋,我们这一群年龄相仿的孩子也就他敢独自一人到外面去单挑变异生物,江煜的脸渐渐褪去青涩的学生气息,下颌角变得凌厉刚毅起来,我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想,无论是普通的现代社会还是这样朝不保夕的末日,他永远会成为那个最耀眼的人,为自己开辟出一条可以走的道路。其实我也不算差啦,只是因为站在江煜身边我的光芒被遮盖不太明显而已,能够和江煜并肩的人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呢。

      或许是因为末世,人们的感情变得直接且纯粹,我和江煜之间的关系逐渐转化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共进退的相依为命的模式,而江煜对我也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基地其实也有未成年保护机制,未成年不会被要求到外面的世界获取物资开辟领土,没有直接的危险只有平日的训练和偶尔开开大会洗洗脑。

      而设立这个制度的原因是异人的能力只有到了十八岁以后才会得到完全的发挥。我们常常趁看守不注意偷偷溜出基地去外面的世界玩,一般情况下都是江煜主力而我是辅助和收尾。两个性格孤僻的孩子就算消失一段时间也不会有人在意,这偶尔的狩猎,成为了我们为数不多的娱乐。

      长峰基地有一个节日叫做末日狂欢节,这个节日是在末日后才有的,一般是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节日,人们疯狂,放肆会把这一天当做是存在的最后一天来过。

      转眼三年已到我和江煜都已经成年了,被赋予了光明正大走出基地的权利,但我们两个当然不可能乖乖的听从讨厌的人指挥,我和江煜两个人就顺势开始了这场没有目的地的流浪生涯,长峰基地对于我和江煜来说并不是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在那里力量代表一切,就算有未成年保护机制也就只是保证给你一口饭吃以至于你不被饿死,被人取乐,遭受欺凌那是常有的事情,我看着这被风沙遮蔽的天日,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废土,感叹这才有点末世的样子嘛。

      我和江煜的日常生活大致就是,找水源找食物,打不知好歹送上门来的变异生物,轮流守夜,说实话也没遇上什么太难对付的家伙,所以过得也还算舒心,起码自由不用被管束。

      有一次我和江煜在一条水源已经干枯了的河床边遇见了一个和我们年纪相仿的小姑娘,那女孩姑且称之为白绮吧,因为她确实看起来白白净净的。

      跟那个女孩相比,我和江煜简直就像野人一样,身上脏兮兮头发乱糟糟,或许是逃离人类社会太久太过于返璞归真,我和江煜面对这种这么明显对比的情形,都有些无地自容起来。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白绮只是个普通人,可只身一人的普通人又怎么会独自一人出现在这里?

      在白绮的口中叙述得知,她是附近黎灯基地的人,因为是普通人平时负责做饭洗衣做些杂活,她这一次是偷跑出来的。我无法理解白绮为什么会一个人偷跑出来,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一个人出基地就等于是出来送死。白绮恳求我们带上她一起,我虽嫌她是个累赘,但我从来都是听江煜做决定的,因为他又聪明又厉害一直以来都非常靠谱,但这一次令我不解的是江煜居然同意了,他都这样说了那我也没办法,我看着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好像仙女下凡一般的白绮,再看看身上乱糟糟的自己,直言要求和她换衣服,物尽其用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既然非得带上白绮,那我拿点好处也是应该的。江煜像是早已习惯我的无理取闹和土匪行径,没什么表示就在旁边静静看着。我换上了久违的干净衣服心情甚好。

      根据白绮指的路再往前走就是黎灯基地,那自然是不能往那边走的,毕竟我和江煜无论谁也不想和基地打交道。

      作为一名普通人类女性的白绮很麻烦,我这样评价道。

      我和江煜的日常要进行远距离跋涉,因为异人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很强的提升,我和江煜基本完全不需要使用工具就能完成,而白绮不行,柔柔弱弱完全拖累我们的进度,江煜决定带上她的这个决定无疑是个大错误!我都想把被污染的废水直接灌她嘴里,看她会不会变异,曾经末日刚刚来临的那年,也有人做过这个实验,一个小孩被迫喝下那废水,结论是确实变异了,只不过没变成异人,变成了僵尸,还是不会动的那种。

      当然我也只是想想,最后还是选择了开车。汽车其实并不难找,毕竟这末世才刚来几年,而且除了运输外异人完全不需要用到汽车,我和白绮留在原地,江煜不知道从哪收刮来一辆汽车,我看着那车打理的还行的样子,心里断定这车一定是抢来的。曾经我和江煜也有吃不上饭的时候,就去附近的小基地抢点,因为逃跑技术一流,一般的异人根本追不上我们。

      后来的日子里我们流浪三人组过得还算可以,白绮虽然是个不顶用的废物,但废物也是有闪光点的,例如她做饭非常好吃,风餐露宿的日子里能吃上点味道好的实在是不容易,我也在这日常的磕磕绊绊里逐渐接受她了。

      我们三个人徒步走在跨江大桥上,汽车的油用完了,汽车一旦没有燃油就会化作最无用的累赘,不过还好这几天食物还算充足,我和江煜为了照顾白绮也是慢慢悠悠的走着,我负责背行李,江煜负责警戒。

      突然间,不知从哪里突然窜出一只巨大的身上带着黑色斑纹的白老虎,猩红的眸子闪着异种生物独有的诡异光芒,喉咙里发出野兽的低吼,胸前还带有殷红的血迹显然刚开完饭,身形足足有两米高。

      毫无预兆一下子朝我们扑过来,根据对危险的本能预判,我躲过了这一击,变异动物的危险规律或许是根据物种本身的危险程度,这是我和江煜根据经验推断出来的,但植物就不是按照这个规律,具体原因我们也搞不懂。

      按照现有的推断看眼前的这只白老虎,绝对是迄今为止我们遇见的最危险的变异动物了。躲过去之后我想起刚刚站在我身边的白绮,作为一个普通人,估计她已经凶多吉少了,我心里一凉,一转头却看见江煜抱着白绮已经跑到我前面去了,来不及多想也没有发愣的机会,我可一点也不想给别人当垫背的,我赶紧追了上去。

      我背着行李,江煜抱着白绮,我们俩谁都没空出手去战斗,只顾着跑。究竟能不能打赢那只白老虎这个问题只在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瞬,可江煜撒丫子就跑的背影画面印在我眼里太过于清晰,我只能说信煜哥,保平安。

      那只老虎的声音在我们耳后并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是他刚吃饱不想追了,还是被我们一流的逃跑速度甩掉了,总之暂时安全。我看到一辆乍眼的黑车停在桥边,车钥匙还在上边挂着,心心念念想了好几天的代步工具终于出现,我跳上去一脚踹穿了车的天窗跳了进去,给江煜和白绮开了门,我坐在副驾,江煜开车,白绮坐在后座,白绮显然是被刚才的情形吓得不轻,毕竟变异后的百兽之王的威压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住的,再加上自从带上了白绮以后,我们一行人都没遇上太过危险紧迫的情况,才导致她没有对我们现状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吧。

      这辆车显然是刚熄火没多久的,车上还有地图,显然是某个基地的人来探路的,我想起刚刚那只老虎胸前的血迹,想必是已经凶多吉少了。

      透过后视镜,白绮惊魂未定的垂着头双手放在膝盖上紧紧抓着膝上的布料,她的裙摆缺失了一角,那是被锋利的爪牙撕裂开来的,如果刚刚不是江煜,那么被撕裂的就不是一件衣服而是白绮了

      车里静悄悄谁也没说话,心思各异。最终是江煜打破了平静:“我觉得我们是时候该回基地一趟了。”

      我有些意外和不解,我不明白江煜为什么突然提到回基地这件事

      “事实证明我们没办法周全的全身而退,也无法和危险的存在正面抗争。”

      他语言简洁语调不带一丝起伏的剖析了这次的意外。

      我很想反驳,如果没有白绮的话或许我们还是有一战之力的,可我又不是傻子,我好像已经明白江煜的意思了。

      如我所想一般他接着说:“况且白绮作为普通人,她需要群体的庇护才能得以更好的生存。”

      这句话说的就很有意思了,作为普通人在异人堆里才是没有人权的,特别是像白绮这种美丽却又娇弱的花,一定会被更多人盯上妄图采撷,否则白绮当初又怎么会独自一人跑出基地呢,但如果可以得到地位高崇实力强大的人的庇佑,才能达到像江煜口中说的那样的更好的生存。

      我心里五味杂陈舌尖抵住上颚没有出声,我感觉我好像是第一天认识江煜一样,原来他会为了一个人会愿意主动回到那个曾经拼命逃离的地方,会为了一个人去做曾经唾弃的事情,我以为我和他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已经够了解他了,原来只是我以为啊。

      白绮红着眼眶说不出话来。

      我的头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称不上景色的末日废土,突然感觉很累,打了个哈气沉沉睡去。

      那辆军用车上边储备了足够多的油,没用上几天我们就到达了长峰基地。

      阔别半年的再见面,长峰基地几乎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

      当曾经的弱势者以强者的身份再去看曾经自己遭受过的欺凌,我的内心没什么感触,甚至加入他们其实也行,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其实也挺好,反正强者终会强大。

      立足之地需要自己去争取这个道理我明白,但我经过了半年的流浪已经累了,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只是按照排班表出勤,多一小时都不行。

      回到长峰基地后我就很少再和江煜他们接触了,人的关系一旦发生变化,再怎么强融也都是徒劳,后来我在别人那里听说江煜已经成为了红河分片区组长,在别人口中的他变成了一个为了爱情进取努力向上爬的人,没日没夜出任务,就连回来一身伤也从不喊一句疼。

      我靠着众人的只言片语编织,想象着那样的江煜,才发现我根本没法想象,因为在我印象中江煜从来都没那么狼狈过,就连刚来基地我们还没成为异人的时候,江煜被一脚踢到墙角,都能对着那人骂一句“崽种!”。

      而这样的江煜和白绮已经成为了年轻人口中流传的一段佳话了,我不禁开始回想着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搞到一起的,或许是第一次见面吧。第一次见面时江煜就做出了不符合江煜平时行径的行为,那时候江煜就对白绮有意思了吧。

      我泯然众人乐得逍遥自在,江煜则以变态的速度当上了片区副官,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那天我偶然在人群中间远远瞥到了江煜,少年已经变得成熟不少,脸颊瘦削肤色也黑了,眉目坚毅,站在那里穿着上位者的衣服,明明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却觉得此刻的他是如此的遥远且陌生。

      那个因为一支钢笔就能和我吵半天架江煜不见了,死在了这末世来临的那一天。那个和我一起并肩作战吃苦受累啃窝头的江煜也消失了,或许是死在了白虎嘴下吧。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流浪生涯,只因为江煜想去我便去了,而江煜想回我便回了。

      今天是七月的最后一个周六,我忽然想起那个都快要被我所遗忘的,曾经最令我心心念念的节日,我推开了那扇曾经用来举办末日狂欢聚会的房间大门,普通人和没成年时的异人都是没有参与的资格的,那时的我也只能透过门缝偷偷朝里面看,盼望着等到成年以后可以光明正大的走进去,去过这个浪漫特殊的节日。

      大门打开,我印象中的音乐舞蹈灯光啤酒并没有出现,肃静的会议室内几个男人围坐在一个圆桌前谈话,此时的视线全部朝我投来。

      我尴尬的笑笑:“我走错了吗?今天不是末日狂欢日吗?”

      一个看起来面色和善的男人回答了我的问题:“那个节日过于铺张浪费了,在一年前就已经正式取消了。”

      我说了声抱歉,然后转身离去。

      一年前,算起来那是我和江煜刚成年,决定离开基地开启流浪生涯的时候呢。

      有点遗憾啊,那个我曾经最喜欢的节日,我一次都没有参加过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末日没有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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