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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幕 亲见血案 ...

  •   话说雷小雷带着猪哥一路哼着不着调的曲子,快乐地溜达着。买了酒肉之后,就随便找了一个草堆窝下来。
      “猪哥,今晚咱哥俩就在这里住了!嗯,草堆还挺暖和!”雷小雷满足地靠在草堆里,然后取出刚刚买来的肉和酒。
      自己吃着肉,然后将酒喂给那只猪喝。真是奇怪,一只猪竟然咕咚咕咚地地喝起酒来,还不是发出畅快的哼哼声。
      酒足饭饱之后,雷小雷就抱着猪哥,用稻草将他们埋起来,睡去了。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只有天上的繁星还闪烁着眼睛。
      月亮不知何时悄悄地躲在了云层后面,大地便是一片黑暗。
      “啊……”一阵阵尖叫声,将躲在草堆里睡觉的雷小雷给惊醒了。
      用脏手揉揉眼睛,打着哈欠喃喃自语,“妈的,谁他妈大半夜的鬼哭狼嚎,吵了老子的好梦,正他妈在亲美女呢!”
      等他的眼睛恢复了正常视线,就循声望去,这一望就惊呆了。久久发不出声音,太可怕了。
      雷小雷所在的草堆是一个大庄园堆在外面的草,而此刻,从这个角度看去,那个庄园的大门敞开,里面火光冲天,不断有人往外跑,但是出来一个就被砍去了头颅,鲜血四溅,圆圆的脑袋四处滚落,甚至有的都离他的草堆不远了。好像整个庄园四周都被那些黑衣人包围了,只要有人出来,就会死在刀下,手段极其残忍。
      雷小雷再没心没肺也看不下去这样的场景,忍住心中的恐惧,捂着自己的口鼻,不让拿浓烟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儿使自己吐出来。
      惨叫声震天响,但是这是个荒僻的地方,根本无人经过,即使有人经过也不敢插手,因为那些黑衣人一看就是武功高强,杀人不眨眼之徒。
      最后,没有人再出来了,只有一个白发白须的老头子被抓住,那老头看起来一脸的悲愤和痛苦,看着冲天的火光,狂声高吼:“你们这些天杀的,一定会遭到天谴的!你们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然后从黑衣人中走出一个一身火红色衣装的男子,看不清他的脸,可是那森冷如鬼魅的声音却令人此生难忘。“慕容老鬼,你还是不肯说出,十阎罗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吗?如果不说,就不只陆家和你们慕容家被灭族了,当年知道真相的所有人都得死!”
      “你这个恶魔,我是不会说的,我不会让你得逞的,哈哈哈!你不会成功的,这武林,这天下,你休想得到!”说完,嘴角流出了血,倒在地上,死去了。
      “死吗?死也要你无全尸!”说着,手掌运气,将强大的掌风劈向那个老头子,然后只听得轰轰一声,血肉四溅,那老者的尸体,碎成漫天的血花,再也找不出一丝一毫的完整。那飞满天空的血水和碎肉,落了一地,也沾湿了黑衣人的脸和衣。只有那个红衣鬼魅,好像在身体周围竖起了一道屏障,竟然没有一点点污迹沾染到他。一脸邪恶诡异的笑容,在火光的映射下,难以言喻的恐怖。
      雷小雷看着那一幕,漫天的血肉横飞,有好几滴都洒落在他的脸上,一股恶心感涌上来,可是他却不敢发出丝毫的声音。再没有觉悟也该知道,这时候发出声音,必死无疑。不过真的好恶心哦,要吐了怎么办?猪哥也在此刻醒来,刚想哼哼两声,却被雷小雷抱入怀里,堵住了嘴。
      猪哥彷佛也感受到了雷小雷的紧张,乖乖地窝在他的怀里,不动了。
      冲天的火光继续燃烧着,将这里罪恶的一切都燃烧成灰烬,那些恶魔般的人,迅速离去,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一点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雷小雷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火红色衣服的男人如鬼魅般的声音和残忍的眼神。久久地沉浸在刚才的震撼之中,无法抑制地呕吐出来,好像要将三天前的残留食物都吐干净,真他妈恶心人!杀人就杀人,为何杀的如此令人恶心,那些头颅都散落在地上,有老的,有小的,男的,女的,这里简直就是地狱。
      雷小雷不敢继续逗留,拼命地逃走,乖乖,这以后他还敢到处乱睡觉吗?说不定哪天一不小心,就被杀了。这叫什么江湖啊?也他妈忒黑了!
      话说雷小雷一路狂奔,就恨不得自己生一双翅膀,想着能离开那个地狱多远,就跑多远。终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的时候,被一条河挡住了去路,否则他一定还会没命地狂奔。
      停下来,大大滴喘气。然后对着湖水照着自己的脸,然后猛地吐出一口哈喇子。“靠,真他妈的晦气,老子的脸都给弄脏了!”(话说,他的脸就没干净过,都不知道,他怎么判断出自己的脸被弄脏的,某雪狂晕!)
      雷小雷满脸不高兴,轻轻地用水,沾湿自己的手,然后小心翼翼地擦拭着脸,但是,请别误会,他不是在洗脸,他只是将自己脸上那些血迹给弄掉。至于脸上的黑黑的污垢,被他很巧妙的留住了,完好无损。真是不得不佩服,有人洗脸,可以这样洗!还有一点令人不解,那一脸的污垢,怎么这么宝贝?
      “猪哥,你快下去洗个澡,身上都被弄上了血,要是被母猪们看到了,一定不肯分给你猪食吃了!你不就是靠着这副臭皮囊在混吗?”雷小雷将猪哥退下了水,让它自己胡乱滚了两圈,再一上来就干干净净的了,又恢复了精神抖擞的猪样。
      “哇靠,老子饿了,都他妈的吐干净了!猪哥,走,找个地方吃饭去!”雷小雷已经在肚子咕咕叫的瞬间,将昨夜的惊魂和恶心感全都忘记了,肚子饿比较重要。
      然后一人一猪,踏着轻快的步伐,朝不知道是什么方向的方向走。雷小雷一贯如此,他从来不会为自己设定下一个去处,反正对他来说哪里都一样。
      雷小雷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的时间,终于走到了一家酒楼。这是一个荒僻的地方,来来往往的都是过路人,而这家店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歇脚处,所以生意也算过得去。雷小雷走进来的时候,大堂里已经坐了好几桌客人,一看装束就知道是些江湖中人。各个手里都有家伙,刀剑枪戟,铜锤铁棒,各式各样,正如它们的主人一般,形形色色。
      因此即使雷小雷是乞丐走进来,也没有人觉得奇怪,江湖中,丐帮也是一大帮派,势力还很广,所以乞丐来酒店里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了。
      “小二,给大爷上酒菜!”雷小雷很嚣张地嚷嚷着。
      那个精明干练的小二立刻笑脸迎上来,道:“好来,客官请里面坐!要吃点儿啥尽管说!”
      雷小雷大摇大摆地步入里面,然后再一张空桌子边坐下,翘起一只腿,放到长凳上。手指还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桌子。然后很豪气地对着小二说:“来两斤牛肉,十个馒头,再来三斤烧刀子!”
      “好来,客官您候着!”小二用肩上的白色抹布将桌子一抹,然后就进入了厨房。
      不一会儿功夫,雷小雷所点的东西就上来了。雷小雷倒是不喝酒,可是那只猪却十个酒鬼,雷小雷将猪哥抱上桌子,然后将酒倒入碗中给它喝。自己一边啃牛肉,一边吃馒头。时不时地将馒头塞给猪哥吃一口。
      众人此时才注意这个小乞丐,都有些好奇地看着他和那只猪共同分享食物,不像是主人和猪,倒像是一对兄弟。可是雷小雷只管自己填肚子,丝毫没有被别人的目光所影响,一边吃一边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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