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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志1 ...

  •   临江市是个很发达的城市,这种发达最鲜明的表现就是娱乐业十分发达。临江市的娱乐业繁花锦簇,姹紫嫣红。
      凌志是临江市大热的明星演员,长得好,演技好,气质好,笑起来会想让人跟着一起笑,人品更是无可指摘,从未爆出过丑闻,几乎是临江市家喻户晓的存在。
      二十九岁的凌志说的夸张一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会有人知道光鲜亮丽如他,整个青春走过的是多么暗的一条路。
      凌志和田野很像,这么说虽然很戏剧化,但不可否认的是世界这么大,人口那么多,总会有一两个和自己人生经历及其相似的人存在,对于田野来说,凌志就是这样一种存在。
      凌志曾经有个十分幸福的童年,恩爱的父母,调皮的妹妹,成绩优异的自己,以及一条可爱的小金毛,那是一个小而安逸的家。这些记忆曾他曾经很幸福,如今却被关在他脑海的深处,只有深夜对幸福的思念溢出心口的时候,凌志才敢在“窗户”处,偷偷看两眼。

      凌志,凌志,取壮志凌云之意,可见父母对他充满了期望,他也曾一度这样认为:自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一切的一切都戛然而止于十五岁的一个夏天。
      那天父母和妹妹一起去乡下看望奶奶。自己则和朋友约了踢足球,所以偷偷跑掉了,反正奶奶家随时都可以去,那是他是这样的想的。父母傍晚才会回来,所以他打算踢一整个下午,只要傍晚赶在父母回家前再回家就可以,就像往常一样,像无数个往常一样,虽然,他妈不止一次念叨让他早点回家,然而,天真烂漫的孩子总是有恃无恐。
      但那是一个极为漫长的下午,漫长到凌志以为自己被困在往生地狱一样,漫长到他踢足球感到筋疲力尽时,太阳仍旧挂在天上,“今天怎么这么长呢?”凌志心想。
      等到太阳终于有了西行的迹象的时候,他凌志急匆匆回家去了。
      一切都没有变,一样的电梯,一样的小区奶奶,一样被太阳筛的亮亮的高耸杨树,“才不是往生地狱。”凌志这样想,稍稍放缓了回家的脚步。打开家门,一只小小的金毛犬在家门口等他,那是父亲三个月前带回来的,说是聊表他对我失去心爱的小乌龟的惋惜,于是给他取名叫乌龟,才不是小乌龟的替代品,死去的乌龟叫“绿壳”。乌龟叫“绿壳”,为了安慰死了真乌龟的他带回来的金毛就算他再想给叫他“小金”,他还是取名叫“乌龟”,凌志取名总是很贴切。
      没什么不一样,那时他对自己说,随后关上了房门。
      凌志放下足球去洗澡,好让自己凉快一些。洗完澡,他从冰箱拿出一罐可乐,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看。奇怪的是明明电视开的很大声,他却听不清楚电视里在播什么,只听到一股苍劲有力的钟表走针的声音,像是凌迟一样,唯有脚边趴着的乌龟能让他稍微感到心安。
      一阵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明明并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却惊的凌志心乱不已,整个空间似乎除了电话铃声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等到凌志接完电话,电视声,钟表声,凌志的世界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车祸。凌志一直以为那是一个离他很远的词,如今这个词和他擦身而过,将他和他因为死神慈悲侥幸存活的妹妹,以及他的乌龟留了下来。
      凌志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的医院的,他只记得什么都不一样了,电梯也是,杨树也是,小区奶奶也是……
      他先去看了父母,却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情,只是感觉眼睛干干的,口舌也干。他并没有哭,他只是不敢相信的瞪着,不敢多上前一步。随后他又反应过来他那尚在抢救的妹妹,赶紧跑去手术室外等。
      可是他都不知道手术室在哪儿,不知道他此刻正经历痛苦的妹妹在哪儿。他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跑,对身边的所有事物充耳不闻。他感觉自己好像溺水了,明明离人那么近,他们的声音却听着那么遥远。
      幸运的是,他的妹妹活下来了,虽然再也长不高了。
      他突然好恨,恨自己今天为什么没有一起去,那样结果可能会不一样,为什么总是嘲笑妹妹矮,如今她真的只能坐在轮椅上了,他想:现在才是地狱吧。

      死亡对于逝者而言,是未知的恐惧;对于生者而言,是遗忘的恐惧。而对于凌志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不光是遗忘的恐惧,还有尚未长大的幼苗对未知世界风雨的恐惧。凌志再没有人可以真正依靠。
      凌志父母的葬礼是家里亲戚帮忙办的,他只是全程跟着,要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要他在在哪儿站着就在那儿站着,晚上结束后他又马不停蹄的去医院照顾妹妹,他的人生开始忙碌起来。
      凌志的十六岁生日就是在照顾妹妹的一个普通日子里度过的,那天晚上只有妹妹和他说了生日快乐,只一句话,他哭得很厉害,近半个月来所有的冲击、所有悲痛在一刻终于将这个男孩压垮,他哭抱着妹妹说“谢谢”,其余时候,只是哭,什么话都不说。妹妹躺在床上和他一起哭。
      凌志第二天是在妹妹床边醒来的,洁白的被子上是他昨夜的泪水的痕迹。他眼睛红肿,来送饭的奶奶什么都没说,只是叫他洗脸吃饭。
      日子就这样过去,等到妹妹终于可以出院的时候,凌志尽自己所能找到了一份能支付妹妹后续医药费的工作。

      “志仔,你和朵朵真的不跟我回乡下?”奶奶佝偻着背,正在收拾床铺。
      “奶奶你不用担心了,我也十六了,怎么说也能养活自己和朵朵,何况朵朵的病也不适合去您那边。您就别忙了,我来就行。”凌志接过奶奶手上的活,开始整理起床铺。
      两人都没有提上学的事,因为之前凌志已经说服了奶奶了,自己短时间内会休学,妹妹等好一点再说。
      “志仔,你们俩孤孤单单在这边待着,我不放心。”奶奶手里的活被抢走了,她开始叠衣服。
      “怎么就我们两个了,表舅和表舅妈不是也在这边吗?他们也说了会帮忙照看我们的,奶奶您就放心吧,等到朵朵的病情控制住了,我俩就去看你。”凌志手上的动作不变,说着让人安心的话。
      “我是心疼你,志仔你这样会很累的。”奶奶看着忽然长大的孩子,心酸地说。
      “奶奶我已经长大了,不是朵朵那样的小孩了。”凌志说完,冲着奶奶咧嘴一笑,像是某个下午,叫他去拔草,他把秧苗拔掉一样的笑,却终究是一样了。
      “奶奶您就别忙了,这边我来就行。”凌志不想奶奶太操劳。
      “哎。”奶奶什么都没说,抹了抹眼角要溢出来的泪水,走出了凌朵的卧室,进了厨房。
      “怎么了,这是?”厨房里凌志的表舅妈正在做饭。
      “我就是心疼志仔这孩子,朵朵也……。”老太太心理不好受,话都说不下去了。
      “会好起来,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早看志仔能干大事儿,姨你就把自己照顾好了就行。”表舅妈安慰道。
      “唉。”奶奶只是长叹一句。

      奶奶是第二天回去的,凌志把她送到了车站。
      “志仔,要是太累了,就来奶奶这边吧。”那是奶奶上车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凌志鼻子一酸,眼睛也红了的,似乎要说什么又止住,只说:“知道了,奶奶路上小心。”
      此后家里只有一个妹妹和一条叫乌龟的金毛了。

      凌朵的年纪小身体又不好,就算她再懂事,有很多事还是做不了。凌志家的现状是请不起护工,甚至请不起保姆,所以表舅妈会尽量每天都来帮忙照看凌朵,有时会是一上午,有时只是一小会儿。
      凌志换了好几份工作,因为薪资总是杯水车薪,凌朵的医药费、治疗费、家里的日常花销……每一项都是支出。
      这种情况下,合适的工作也就那么几个。
      所以凌志能在那段昏暗的日子坚持下去,他很感激自己在酒吧的工作,那时候他无时无刻不感谢自己长得好,才能够让他将其变现为金钱,但这不妨碍他讨厌这份工作,也讨厌无力的自己,陪酒、陪笑还陪……

      凌志是整个酒吧长得最好的“销售”,也是最努力的,卖酒,也出卖自己,全部明码标价。
      他总是踩着点来,又踩着点走,可依然工作到深夜,甚至是凌晨。好在家里总是会有一条迎接他的狗,一盏为他留的灯,对于他来说,那就是当时最幸福的事。
      凌志想让凌朵有一个普通的童年,健康的身体、快乐的校园生活……所以他尽自己所能赚钱,帮凌朵治病、找护工给凌朵最合适的调理、等到她身体好点之后又送她去上学……没人能否认凌志是个好哥哥,是个十分度责任的人。
      但是他太忙了,根本照顾不到凌朵的心里状态,好在凌朵是个乐天派,成长的很好,学会了洗衣服……小小年纪把家里照顾的很好,。
      凌志和凌朵就这样磕磕绊绊长大了。

      凌志在酒吧摸爬滚打了好几年,男男女女他都见过,直到他遇到了宋冬。
      宋冬大凌志十一岁,那时凌志二十二,宋冬三十三。
      彼时的宋冬正在为家族联姻和自己的性取向发愁,凌志就在那时。那样直挺挺地撞近了他的世界。
      凌志是个富二代,极其富有,父母是商业联姻,所以是强强联合,宋冬上面有个大哥是二儿子,大哥足够优秀,所以父母都不怎么管凌志,也就养成了宋冬有些游戏人间的性子,所以你看宋冬那时三十四,其实仍旧不成熟,在温室长了三十年的花朵,后来突然遇到狂风暴雨时总是容易被压弯。

      “你说人这样才能自由呢?”
      那时的宋冬喝了个半醉,坐在吧台的一角,拉住旁边的人就无厘头地问这话,酒精的作用罢了,平时他绝对不会说不出这么文艺的话。坐在宋冬旁边的正是凌志。两人就这样搭上了话
      “那是什么大事吗?”凌志平静地反问。
      “那不是大事吗?”宋冬也反问。
      “如果你每天都为了活着而挣扎的话。”凌志仍旧很平静,甚至不看宋冬一眼。
      “再糟糕也就这样了。”凌志看向宋冬,眼神如湖水一样平静,似乎经历万千,可他又长着一张什么都经历过的脸。
      “你在为活着而挣扎?”宋冬问。
      “谁不是在为活着而挣扎呢?”凌志喝完杯子里的酒,走开了。
      没头没尾的对话,就像宋冬心里凌志这个人一样若隐若现的,似乎不值一提又似乎影响深刻。

      那晚之后。宋冬似乎看清了什么东西,跟自己最怕的父母坦白了自己的性取向,坦然接受了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的联姻,不过这对于宋冬来说并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他的父母,他见过的多少对夫妻都是这样的,他们的婚姻从来是为了利益,不是爱情,爱情一般都在外面。
      而凌志甚至不记得那晚的人脸长什么样。

      “老板,是你找我吗?”凌志面带微笑地站在茶几前面,正对着他坐在沙发上的是宋冬。
      “坐。不记得我了吗?半月前,吧台。”宋冬问。
      凌志好好回忆了这张脸,终于想起来自己似乎见过这张脸,其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原来是您。”凌志闻言坐下,并不暴露自己没认出宋冬的事实。
      “我很好奇……”宋冬眼睛盯着凌志说。
      “什么?”凌志侧头问道,脸上挂着微笑,给人亲近的感觉,但笑容并不达眼底。
      “你说你在为了活着而挣扎。”
      凌志稍微有写慌神,记忆终于有迹可循,自己确实说过这话,原来是和他,凌志心想。凌志回答:“是。”自己说的话,没有什么好否认的。
      “我好奇到底是为什么。”宋冬眼里透着感兴趣,像是个找到了玩具的孩子。
      “您感觉那是很有趣的事吗?”凌志反问,即使他感受到了不被尊重,他仍旧没有露出任何不悦,只是反问,好似两人说的不是自己的事。
      “我是很感兴趣。”宋冬习惯了上位者的姿态,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什么不对。
      “您是希望我逆了您的意,直接拒绝,还是希望我应承您,跟您编一个谎话呢?”凌志不卑不亢地说着。
      这种拒绝并不能影响宋冬的心情,他眼里的好奇之色更甚,问:“不想告诉我?”
      凌志确实不想说,但看宋冬这幅样子,心里又有了其他想法。
      “对不起,老板,我身体不舒服,今天可能陪不了您了,我去帮您找其他人。”凌志拿准宋冬对他感兴趣,不会对他怎么样,欲开门走。
      “你今天走了,我明天还会来,后天还会来,直到你愿意告诉我为止,或者你受不了我而告诉我为止,过程不重要,直到结果就行。”宋冬的语气是游刃有余。
      凌志听到他的话,微微一顿,随即走出了屋子。

      宋冬这人被宠惯了,被捧惯了,从小就要什么有什么是,说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接下来几天宋冬说到做到,每天都来,每次来都找凌志。
      凌志乐得有人帮他提升业绩又不用付出“更多”,又看不惯宋冬一副要拿他取乐的样子,所以宋冬连续去了一周,凌志从来没讲过那个话题,两人倒是聊了不少其他有的没的,也算是彼此熟悉了。

      “我说,都一周了,你还不打算跟我讲讲最开始我好奇的事吗?吊人胃口也不是你这么吊的吧?”宋冬坐在沙发上,看着凌志,语气熟稔中透着无奈。
      “那个对你来说只是个乐子不是吗?”凌志不以为意,冷静地说道。
      “你这小孩儿是真有趣,你才多大呀,就知道我怎么想的了?”宋冬笑着问道。
      “你既然知道我多大,再结合我的职业,猜应该也能猜到吧?为什么还要问呢?”凌志反问。
      “我就是猜不到呢?”
      宋冬其实意识到那会是个沉重的话题,但那又如何呢,说他自私也好,说他没有同情心也罢,他才不在乎谁的伤疤会不会痛。
      “你都多大了,怎么还猜不到呢?”凌志用宋冬的话反过来说宋冬,明明是阴阳怪气的话,硬是让凌志说出了的说正事的语气。
      宋冬听了,大笑起来。
      “你这小孩是真没有趣啊。”这是宋冬对凌志下的结论。
      “可我就是想听你说。”宋冬仍旧穷追不舍地问。
      “需要我精心编一个谎话吗?”凌志应付这种说法已经驾轻就熟。
      “有你这么对待客户的吗?”宋冬似乎放弃了追问,坐正了身子开玩笑说着。
      “你是客户的话,谎话我就直接编了,不会问你。”这句话是凌志故意说的。
      “你是客户吗?”凌志反过来问凌志,眼睛直勾勾看着宋冬,因为他知道宋冬对他有兴趣,而他要做的就是吊住宋冬,吊住了宋冬,自己的路接下来可能会好走很多。
      宋冬也不是傻子,他听得出来凌志的意思,也看得懂凌志的眼神,想吊着自己。两个聪明人打着哑谜,又似乎说得明明白白。
      宋冬微笑着接话:“我们是朋友吗?”眼睛里意趣更浓。
      凌志反问:“不是吗?”看到宋冬的眼神,他想稳了。

      宋冬从语气到眼神都透露出一种上位者的姿态,问:“你想要什么?”
      这是直接挑明了。
      “你能给什么?”凌志直接爽快地接话。
      宋冬是有点喜欢凌志的,一个充满沧桑感的小孩,野心勃勃。
      凌志是知道宋冬有一点喜欢自己的,即使自己的性取向和宋冬完全不同,他仍旧选择了那条路,因为机会来了就是要抓住那是他摸爬滚打得出的真理。
      两人都知道心知肚明,没有什么朋友不朋友,不过是对方身上刚好有自己想要的东西罢了。

      那天起,凌志就跟了宋冬。
      宋冬不差钱,也乐于给自己的喜欢买单。他给凌志钱,从此再不用去酒吧工作,给他钱,让他去给妹妹疗养;帮他进入娱乐圈,给他资源,让他家喻户晓,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此种种都需要凌志付出代价。从此人人都知道,宋冬身边跟了一只“金丝雀”。
      凌志自己也争气,他总是能抓住所有机会,做到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功。无论是做什么,他都做得很好,人品也好,演技也好,他认真对待每一部作品。
      凌志并不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应得那些东西,应得那些资源,虽说自己每次都付出了“代价”,总归还是宋冬给的更多,所以他会尽己所能回报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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