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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分批次量刑服刑的若干建议 ...

  •   所谓分批次量刑,是指当出现大型聚众犯罪活动时,实行分批次量刑服刑的处罚。

      大型聚众犯罪活动的特点是:犯罪人数众多、犯罪时间集中、犯罪预谋谋划时间长、犯罪活动破坏力强、犯罪活动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

      对于严重聚众刑事案件(犯罪人数超过50~100人次)

      采取分批次服刑:亦即每隔1~10年或更长时间间隔将所有涉案人员分批次逮捕归案服刑,目的是:既防范所有涉案人员同时出狱再次聚众进行二次严重的报复性社会伤害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又不至于将初次涉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罪犯以及被哄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知情人员的未来的前途(包括学业、事业、家庭等)影响殆尽。尤其是对于有突出社会贡献或未来有可能对社会做出突出社会贡献但又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进行临终服刑的处罚。

      例:

      对于100人次的聚众犯罪团伙涉案人员

      每间隔5年分5批次进行犯罪处罚:

      1、第一批次处罚人员类型:包括犯重大犯罪事件的主谋、劳改教育优秀者、劳改教育不合格的罪犯。

      (1)对于犯重大犯罪事件的主谋,直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2)对于屡教不改的罪犯,施行分批次且第一批次服刑。

      (3)对于劳改教育不合格的罪犯,施行分批次且第一批次服刑。

      2、第二批次处罚人员类型:包括犯重大犯罪事件的起主导作用或决定性作用的罪犯、劳改教育良好者。

      (1)对于犯重大犯罪事件的起主导作用或决定性作用的罪犯,第二批次服刑

      (2)对于教改优秀的罪犯,施行分批次且第二批次服刑。

      3、第三批次处罚人员类型:包括犯重大犯罪事件的从犯、对于教改合格的罪犯、劳改教育合格者。

      (1)对于犯重大犯罪事件的不起主导作用或决定性作用的罪犯,第三批次服刑

      (2)对于教改优良的罪犯,施行分批次且第三批次服刑。

      4、第四批次处罚人员类型:包括犯重大犯罪事件的初次参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罪犯、劳改教育合格者。

      (1)对于犯重大犯罪事件的不起主导作用或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罪犯,第四批次服刑

      (2)对于教改合格的罪犯,施行分批次且第四批次服刑。

      第五批次处罚人员类型:包括犯重大犯罪事件的哄骗参与且未造成恶劣影响的罪犯。

      (1)对于犯重大犯罪事件的哄骗参与且未造成恶劣影响的罪犯,第五批次服刑。

      净梵居士
      2023.02.24
      于雍平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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